我们的黑白时代5:不纯洁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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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想攒钱买一辆自行车,一路叮铃铃从城西到城东,去找栗子。
买车需要一笔巨款,我穷得清新脱俗,不得不11路。
我和小黄的宿舍在公司下属的一个基层队,从公司总部到宿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为了走近路,我常常穿过一条河,走过一片棚户区,才到我住的地方。
因为11路,我的双腿矫健有力,我的小腹躺下去就是一个坑。夏天的时候,我把一条白色衬裙改成短裤,走过棚户区,有两个小青年像发情的公狗一样高喊着:好漂亮!好漂亮!
从此,只要决定抄近路,我就不穿那短裤。
11路的日子,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主编咸三。他的自行车坏了,只好推着,后座上是他五岁的儿子。
我认识的咸三,是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人,他将中国语言拿捏得生动活泼,什么话经他一说,好比死水变江河,他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幽默,连给他儿子起名,都起了一款他爱喝的啤酒的名字:奥雷。

看过咸三的文字,无论诗还是杂文,我的风花雪月无病呻吟自叹不如。

我和咸三的圈子保持着远远的距离,偶尔收到他的电话,闲聊几句。无关痛痒的几句,像点睛之笔。
给我写情诗的那个人是他的朋友,我烦不胜烦的时候找到咸三,希望咸三能敲敲诗人的榆木脑袋,转告诗人我半点意思都没有。
咸三说:我们都知道他自作多情,他怎么能配上你!

那个黄昏,咸三看起来有点落寞,话不是很多。我说:我陪着你走一段。

这一段,我绕了远路。

与我而言的一次平常邂逅,咸三写了一篇文字发在一本杂志上。我后来看到那段文字,惊叹文字里的女孩子那么美好。
而我,自信与自卑交织的青春,每次照镜子都能挑出一箩筐缺点来。美好的女孩子陪他走过一段路,成了他心里的最美好的回忆。

春天的浅笑盈盈,夏日雨中说着阳光灿烂,秋天的芦花飞扬,围坐火炉边的温暖。我在咸三的文字里,生动的像一棵芦苇,每个季节每个细节都是美。

咸三,在那样的年月里,远远的注视我的长大,始终微笑着,维持着谦谦君子的样子。
而我,如果不是写这篇文章,好像不会想起他,偶尔想起他,与温暖有关。
2,
诗人早知道我是什么态度,但还是会写诗会送书。他真是应该回到三十年代,棋琴书画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它。

不知道咸三有没有传达我的意思,他仍然锲而不舍。我每次看见他,就觉得这世界灰了,而他见到我,眼里就闪着希望的火光。
我把岛主的照片摆在桌上,说那是我男朋友,是复旦大学新闻系的学生。

他抽烟的手开始颤抖,我用这种方式,换来我的自由。
岛主早就开始他的大学之恋,女猪脚不是我,我心里连可供想念的人都没有。
如果我同意,那时候我大约有十次恋爱可以谈,但一个也没入我法眼更谈不上通电。我心里的那点小傲气像刚出锅的热包子,白色蒸汽盘旋着上升,我不喜欢的,别来闻我的味。
我和栗子,彼此气味相投,有相依为命的感觉。
3,
周末无处可去,我仍然会去栗子那里,她总是很忙,总有打不完的文件。
因为是回到原单位,故地重游,有时候会去一个叫李振华的男孩子那里.
李振华比我大不了几岁,据说已经当了爹。他沉默的像个谜语,爆发的让人惊艳。个子不高的他会跳很棒的霹雳舞,重要的是,谈一手好吉他!
他弹吉他低垂的表情,阳光里带出淡淡的忧郁,很像当时他的偶像王杰。他身上与生俱来的艺术气息加些许沧桑感,有着和李强这高等学府里出来的高材生不同的魔力,我在他的吉他声里小陶醉一把。

我说:李振华,你将来会和别人不一样的。

后来他离开这里去深圳,音信皆无。多年后他不知道从哪知道我的号码。打电话给我,貌似混的不错,做着文化产业的生意。
他说,我当年说的那句话给他很大的鼓励,每每人生低谷,他总相信自己一定行!

人生在世,太多悲苦,我们的意志和信念常被风雨无情折枝,你若恰好看到了那一树风景,不要吝啬你的赞美。
李振华的人生肯定是本精彩的书。我不是翻书人。有时候,你无关紧要的一句话,恰恰是别人低迷中的一道光。
由于经常去栗子那里,卡车司机见我的宿舍里整晚黑着灯,他痛苦的写信给我,说我骗了他,我是个不纯洁的女孩,夜不归宿。
我又气又笑,我才懒得骗他呢。与我不相干的人,我更懒得解释,把他的信一撕了之。
4,
转眼间栗子的生日来到了。
一早上班,我给她打电话,说了句:happy birthday就挂了电话。像约会的小情侣,还有点害羞。

下午三点,我又给她打电话,把我的小收音机放到听筒上,拨到天津台的点歌台,我提前写信去,希望今天能为20岁的栗子播一首《雪在烧》。
天津,是栗子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

浪漫的人,能把月季当成玫瑰,果醋当成红酒,窝窝头当成面包。夹缝里向着阳光,是与生俱来的能力。但那天,一首首的曲子过去,就是没有我要点的歌。我打算给她的惊喜,成了一场空。

后来我才知道,点歌是要付费的!
浪漫需要钱的铺垫啊。否则就是笑话。

而栗子似乎忘了那一天是她的生日。她说,她很少过生日。

但是到了周末,我们要一起庆祝我们的大姑娘时代。

我买了小油菜和粉条,油菜是栗子的最爱,粉条是我的最爱。我记得栗子说:改天咱俩煮一锅粉条吃!

那一天,栗子转给我一封信。离开原单位大半年了,怎么信还寄到这个地址?

是初中的一位老师寄来的,说我的一篇文章入选一本《世界中学生作文鉴赏辞典》,在四百几十页上。
世界俩字,差点把我这个土包子吓得跌地上。
我没有看到过那本书,至今都没有,有时候严重怀疑虽然打着世界的旗号,但是草台班子的编篡。

大信封里还套着另一张信纸,是县教研室主任的,说我这么早就不上学,太可惜了,我应该接受大学教育,走文学创作之路。教研室主任的字里行间,透着惜才的感觉。

那时候,我已经被第一份职业折磨的对文字没了兴趣,中学时代的小荣誉,不过是一块遮羞布。我好不容易逃脱假大空的牢笼,正在做着工程技术人员的春秋大梦。我都这么大的姑娘了,岂能回去复读?再说,我家也穷啊,还指望我那点工资呢。
文学创作,见鬼去!

当我在这个世界上变成一个混子,我有时候想,如果那时候上了大学,会是一翻怎样的景象?人生的路,是否走平顺些?条条大道通罗马,路到深处是死胡同...

兜兜转转,中年的时候,我在国外的课堂上念书。算不算梦想的实现呢?
当然,一定还夹杂着很多生存的无奈和沮丧。
物欲时代,我们手中的钞票缩水,债务叠加,大家都喊着抱怨着生活物质太贵,其实在我们生活中最贵最贵的应该是梦想啊,这是比奢侈品还奢侈的。

5,

那晚,李梅在。

我和李梅比栗子和她,要疏远很多。我天生又对严肃的板着一张脸的人有点发憷。见到生人还慢热,典型闷骚型。因为李强心怀鬼胎的去找过我,还说出要把他赔给我这样的玩笑话,见到李梅,我有些不自在。

他们说起评职称的事,李梅正在考中级,很上进,李强毫无动静,没追求。

两人话不投机,公鸡母鸡要掐架。

李梅说了句:你就这么没出息吧!

账房先生的脸,变了色。
那一刻,我第一次注意到李梅的脸,眼睛跟眉毛离得好远,像一对打架永不和好的鸳鸯。

两位神仙终于走了,属于我们大姑娘的夜晚终于来临。

电炉子上煮着一锅粉条,洗好的油菜等着最后放进去。栗子拿出刚才藏起来不给李氏一族吃的小蛋糕,关了灯。

在黑暗中,她抹了我一脸的奶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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