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祇为了那份纯纯的友谊…… 剑冰 某市的夏天,太阳有时候可以毒得灼人。 我行走在街上,举目,四顾。忘了戴太阳镜,耀眼的阳光刺得眼睛发疼。 刚从那家中国饭店出来。手上的外卖还热得烫手。总觉得仍有余香,是那位小姑娘留下的么? 再一想,不对。她已经走了;去了美国。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自私,冷酷。有时候甚至还不如其它动物。而动物之间是有纯洁的、不带那种男欢女爱情感之友谊的。 当然人与人之间也有。 因为工作关系,我常常加班加点,中午也吃外卖。反正单位给报销。 附近有家中餐馆。饭不错。价廉物美;是我外卖的首选之一。 就在那儿,我认识了那位女孩。 说来惭愧,我一直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可能问过,但忘了)。或许,这并不重要。 她不是那种让人一见就头晕目眩的大美人。而我对她的感觉,也绝对不是那种男女之情。第一次见她,祇觉得那姑娘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那种想让人和她交朋友的一股亲和力。 后来有一次听她在自得其乐地哼歌;唱的是闽南话! 我是厦门人。离乡背井来到海外多年,一听到乡音就有点醉了。差点就没冲过去抓住小姑娘的手臂:‘妳,妳是哪儿人?’ ‘我来自台湾。不过爷爷奶奶那辈都是大陆过去的……’ ‘真好,真好!’我激动地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那是初春的一天吧?春光明媚,微风习习。我和她用家乡话聊了很久。 ‘要不要我帮你把外卖再热一热?都快凉了。’她笑着说。 ‘哦,不用,不用。我该回去上班了……’ 人与人之间的友情,往往会在一剎那建立。没有世俗杂念;没有什么索求。有的,祇是那份纯纯的、美好的情谊。 以后我就经常去那儿买外卖,借机听听、也讲讲乡音。 ‘妳好,我又来了。’ ‘啊,来啦。今天想吃什么?’ 话不多,但那短短几句家乡话,却真有绕梁三日的功效。 踏着轻快的步伐,我穿梭于办公室于那家饭店之间。工作效率貌似也提高了。 有几次老婆大人说我在梦中讲话唱歌,但听不懂是什么方言。 还能是什么方言么? 都说快乐的时光过得很快。也许吧。转眼好几个月过去了。 不久前我出差。有将近一个月没去那家餐馆买外卖。 回来后再去;她不在。别的店员说她已经离开了。 去哪儿了? 美国,学习。 天怎么突然之间暗下来了?要下雨? 还是同样的外卖,还是同样的包装。可怎么就觉得有哪儿不对劲呢? 脚步不再轻松;没有美妙的乡音。我缓缓地、一步一停地往回走。耳边似乎幻听般地响起邓丽君的歌声:‘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问世间友情为何物,直教人难以忘记? 无它,祇为了那份纯纯的友谊。 本小说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亦为巧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