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暴风要塞,八六见到了一直恭候在门口的康感,然后从他手中接过蛇形权杖和狼窝短刀。皮甲是一直穿在身上的,暴风要塞禁止的不过是携带武器,可没有说不准穿盔甲……
对于自己的小命,八六还是很在乎的呢!所以才无法做到,对于别人性命的毫不在乎,哪怕是敌人!
“大人,查得怎么样了?”康感关切地问道。
一番东张西望,确认附近没人之后,八六这才轻声地训斥道:“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话。你现在的身份是宠物,不会说话的宠物,明白吗?”
“可是这附近没有人呀,不让说话,我都快要憋死了。”康感撅着小嘴,委屈地恳求道。
“要是有人的话,早就玩完了,不许再说话知道吗,这是命令。”八六用起魔王的口吻命令道。
“唔,嗯嗯。”康感还想回话时,却想起了刚刚下达的禁口令,连忙捂着嘴巴哼起了鼻音,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八六可不是慈悲心肠的露丝,直接无视于康感的惨状,大踏步朝着旅馆方向走去。
这个能够抵挡住女伯爵魅力的神秘冒险者,他的三大特征就是白发、黑皮甲以及橘黄色的袖珍版人形宠物。
因此,八六被路人指指点点也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所幸他早就已经习惯,从一开始的惶恐不安到现在的安之若素,看就看吧,说就说呗,反正也不会少了咱的一根毫毛……
真的不会少掉一根毫毛吗?其实不然,远处那一对天造地设地情侣就在为他争执了起来。
“你看看人家,第一美女都蛊惑不了,哪像你这个废物,看到身材好一点的女人就像丢了魂似的,老娘我还没有老呢!”一个衣着暴露,身材上佳的妙龄女子,气愤地训斥着身边的英俊男人。
那就有点过分啦,你身边的女人都已经这么漂亮了,比咱家的那个好了可不是一点两点,还用得着四处拈花惹草吗?八六颇为不平地在心里面鄙视着那个花心男子。
“我哪儿有啊?”男人的狡辩没有丝毫的说服力。心不在焉的他,一不小心又把魂儿给丢了,所作回答,压根就没有经过任何的思考……
“啪!”女人猛地甩给男人一个巴掌,惊天的响声吓得路过的八六也不由得浑身一个哆嗦。
然后,他就发现胸前不知何时,已经多上了那么一根墨绿色的吹针……有刺客!也幸亏,皮甲的防御力非同一般,吹针仅仅是摇摇晃晃地钉在了上面,要想刺透,即便是强上十倍的力道也未必能够做到。
直到此刻,八六仍然是没能搞明白那吹针到底是来自何方,变成人类形态的他,不过是一个四十多级的业余战士,感应能力着实有限。
“早让你靠得不要那么近了,挡住路线害得我只能往他的身上吹,如果让那枚毒针扎在他脑袋上的话……”刚才还在装腔作势的性感女子,忍不住埋怨起身边的搭档。
“动手吧,哪来那么多废话。”男子一个转身,双手一抖,随着“锵”的一声脆响,一副绿油油的抹毒钢爪,已然装备到位。
然后,他就看见了一道橘黄色的身影,随之而来的,则是无尽黑暗。
在诅咒之地呆了近两百年时间的康感,其战斗经验完全是这些人类小屁孩所无法比拟的,高人一筹的感应能力,简单有效的爆头轰杀,带来的则是震撼无比的血腥场面。
可这血腥场面,能吓着的也就是普通平民而已。对于这些经受过残酷训练的刺客们来说,其震撼程度固然是摄人心魄,却也不过是使得手底下稍稍迟缓,片刻后就各显神通,朝着八六攻去。
两把涂满了毒药的匕首、三枚迅捷如风的锥形飞镖、两支带着尖啸声的弩箭以及一道人影手上,还泛着光亮的钢爪。四个先前还作平民打扮的高级刺客,同时出手,誓要给八六来个一击毙命。
见识过了皮甲之威的众刺客,无一例外地把目标对准了那脆弱的脑袋位置,出门懒得佩戴头盔,那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刺客最大的攻击手段是毫无防备的攻击、绝快的速度以及涂抹过剧毒的兵器。看透了这一点的八六,脚尖猛地往地上一蹬,原地拔高了半米有余,让那天衣无缝的数件兵器悉数刺到了黑色皮甲之上。
既然没有足够的力量,就注定了这些刺客无法在中途变招,也不至于通过皮甲的力量传导,对他造成强悍的外力打击。于是八六,顺利地化解了刺客们的第二轮进攻。
可也,到此为止了。以他区区四十多级的战士能力,又如何能够躲开随之而来的第三波攻击?
无须躲避,轰杀一人的康感立马放过了那个触手可及的性感女刺客,于第一时间赶回救驾。踢飞一个刺客的同时,一双橘黄色的小拳头挥舞之间,完全接下了另外三个刺客的攻击。
相当于人类六十级战士的力量,浓缩在如此小的一个身体里面,再加上他那浸泡过十多次黑池后练就的铜筋铁骨,对付几个小小的刺客,完全就没有什么难度。
“嘭!”略带沉闷的爆响,则是八六久违了的爆炸声——天女散花,一种价格昂贵的超级暗器。
急切间身体紧缩成一团儿,让背部和臀部的皮甲承受了十来块爆炸铁片的冲击。虽然皮裤没有上身皮甲那样的坚固程度,可好歹是燃烧出品的古董级精良装备,区区碎片,无法穿透。
“啊……”早就被吓呆了的一群路人,结结实实地承受了天女散花带来的巨大伤害,除了当场殒命的几个倒霉鬼之外,好几十个被殃及池鱼的平民都躺在地上惨叫起来。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救治,碎片中蕴含着的毒素,将会在三分钟之内将所有人毒杀殆尽……
“大人快跑!”康感双手抓起身材高大的八六,用力扔了出去。
这些刺客的实力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在他们那五花八门的偷袭之下,难保不会伤到八六。索性让他先走,少了顾虑的康感也就可以毫无顾虑地大干一场了。
强烈的惯性让八六在空中飞出老长的一段距离过后,虽然努力保持住了身体平衡,仍然狼狈地摔倒在地,很是滚了几圈之后才终于停了下来。
不顾身上的疼痛,“嗖”地一声从地上窜起,八六脚力全开地朝着旅馆方向跑去,一定要尽快地扑进女人的怀抱,让她来保护自己。否则的话,他会忍不住变成魔王形态,而大开杀戒……
长久训练的强大脚力于此刻完美地展现了出来,哪怕是变成了人类形态,在这方面也没有减损分毫,以着远超马车的奔跑速度,风风火火地跑向了镶金玫瑰旅馆。
一路上惊动了无数路人,却分毫都不能阻挡八六的逃跑决心,人挡撞人,车挡绕路……
远远的,八六就望到旅馆前面围着一大群人,密密麻麻地连根针插不进去。难道是派人刺杀自己的敌人,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派出大批人马于光天化日下展开了堵杀?
不太像呀,如果目标是自己的话,哪里有把背部和P股对着敌人的道理!
无论如何,八六仍是小心翼翼地拔出了狼窝短刀,步步为营地朝着人群走了过去。只要有人表现出一点点敌意,他就会二话不说地召唤出幽魂狼,杀尽敌人。
“回来了。”
“那个叫做木尔的家伙回来了。”
“可怜的倒霉孩子!”
“……”
并不是所有人都把P股对着外面的,有几个挤不进人群,反而当先发现了这个动乱主角的,连忙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
于是,几百个脑袋转了过来,几百道眼光刷刷地扫射过来,吓得八六差点连狼窝短刀都把持不住。几百个人的怪异眼神,实在是太吓人了……
然后只见那些平民,非常有默契地分作两边散开,一副夹道欢迎的架势。
奈何这条道路却没能连通旅馆大门,因为在那大门之前,已经被十多个全副武装的年轻人给堵住了。
“我先来吧,这可是一开始就决定好了的。”一个年轻人说着走出几步,拔出双手剑的同时,已然对上了感觉有些莫名其妙的八六。
“忍你很久了。”双手剑青年自顾自地说了起来:“你这样的丑八怪根本就没有资格成为美女伯爵的骑士,所以,我要跟你决斗!”
听到此话的八六反而心情一松,原来不是来刺杀自己的,决斗嘛……呃,等等,决斗吗?那可是会死人的……
“没兴趣!”为了年轻人口中的理由来决斗,八六可不认为自己的生命会是如此的廉价,美女伯爵的骑士资格,值得自己去拼命吗?当然不,如果是丈夫资格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下下……
“今天不管你是乐意不乐意,我都和你决斗定了!”青年面目狰狞地拖着双手剑冲了过来。
“当!”那把看似锋利的双手剑,很不幸地劈在了地面上,发出清脆的一声震响。
变成了人类形态的八六,虽然也就是一个普通冒险者的程度,可是面对一个力量尚且不及他的一半,并且还抱着一把沉重双手剑,无法自如地挥舞的笨蛋,躲闪起来确实是没有丝毫的难度。
原本他可以一拳将这个笨蛋击晕甚至是打成重伤的,但是他没有,因为还有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需要答案。
“哐啷!”八六终于瞅准机会,一脚踢在了笨蛋剑士的手腕上,沉重的双手剑很无奈地掉落在地。彻底让这个笨蛋决斗者失去了攻击能力,终于可以问话了:“后面那十几个人,也是想要和我决斗的吗?”
“不要得意得太早,我们早就商量好了,由实力最差的先上,别以为打败我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告诉你一个很不幸的消息,你死定啦!”战败者嚣张地吼道。
“为什么我已经拒绝了,你们还要逼我决斗?”八六颇有些息事宁人的打算,为了一个女人拼命,何必呢?
“哼哼,弱肉强食,就算你跪地求饶我们也是不会放过你的,想要染指美女伯爵,就你这幅模样,哼哼,下辈子吧,今天就送你去投胎!”似乎感觉到了对方的软弱,嚣张的人愈加地嚣张了。
“决斗的规矩,似乎胜利的一方可以决定战败者的生死吧,当着那么多观众的面,不认输的话可是会影响到你们家族荣誉的呢!”八六突然间话锋一转,展现出了强势的一面。
“我们是作为一个整体挑战的,想要处置我,就等到你打败了所有人再说吧!可惜你已经活不到那个时候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战败者色厉内荏地恐吓道。
“明白了,呵呵。”既然已经无法逃避,那么就只有,勇敢地去面对了。八六送给众人一个甜蜜的微笑,然后……
“当!”八六挥舞沉重短刀的速度比起战败者快不了多少,因此被对方及时地抽出随身短剑,格档了下来。
剑断人亡,狼窝短刀轻易地劈开短剑的同时,也劈开了战败者的胸口,几下抽搐之后便已死去。
血腥般的手段并不足以震慑住这些,被嫉妒心驱使着的混混。从小就是吓大的,死个人算什么,他们已经清楚地看透了这个家伙的实力,四十多级的力量,无比锋利的短刀,一个人固然是没有必胜的把握,一群人却绝对是有胜无败的……
“兄弟们,一起上,杀!”谁喊的已经不再重要,就等着一堆武器砸过去准备收尸了。
一起上?这还算是决斗吗?或许,真的是弱肉强食吧,竟然没有哪一个观众胆敢跳出来指责这些乱了规矩的家伙。
那一刻,八六呆住了,头疼了一整天的问题,突然间就这么迎刃而解!
这些人,应该是和自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大家都是人类的外形来着,可是他们决定杀人时,有没有考虑到阵营问题?人类都可以随意屠戮人类了,作为人类外形的八六,又有什么留手的理由呢?
作为牛头人的原型,又何必对部落人员下不了手?
决定了,从此以后,喜欢的即是朋友,厌恶的就是敌人,无论阵营,无论种族,只论喜好!对于自己有生命威胁的,无论喜欢或是厌恶,统统杀之……喜好终究是不及性命重要的,丢了小命,哪里还有资格去喜欢或是厌恶,性命永远是最为重要的,排在第一位!
冲在最前面的嫉妒者,手中的武器眼看着就要劈在八六的脑袋上,不由得有些些喜形于色。这个家伙竟然被吓傻了,此时不杀,更待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