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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掩眼棉球与冕冠(2)

  据《礼记·檀弓上》云:“事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致丧三年。”此义是侍奉双亲,即便双亲有过,也要以和气委婉的方法进行规劝,不能无所顾忌地去指责。侍奉双亲要就近侍候,一直侍候到他们去世并极其哀痛地守丧三年。

  办丧事的态度

  据《礼记·檀弓上》云:办丧事要有紧迫匆忙的样子,办吉事应当是从容安详的样子。因此,丧事虽急办,但不可超越节度,吉事虽有时可以站一会儿,但不可懈怠。所以,非常紧迫的样子就显得粗野、懒散,就显得有些浅薄。君子应是不紧不慢,适中得体。其中又云:服大功之丧要停止学业,以免干扰哀思,但也有人说,服大功之丧可以诵读。

  《礼记·檀弓下》云:向人吊丧的这天是不得奏乐的。妇人不必越过疆界向人吊丧。行吊之日不饮酒吃肉。在出殡时去吊丧,一定要拉柩车,如跟随柩车到墓地,都要执绋帮助下葬。

  君遇柩于路,一定要派人过去慰问。

  大夫的丧事,庶子是不可以作为主人而接受慰问的。

  家中停着灵柩,如果听到远房兄弟死去的消息,就在偏房去哭他,没有偏房的,就在门内右侧哭。死者死在国内,就去他的灵堂哭他。子张去世时,曾子正为母服丧,他穿戴齐衰去哭子张。有人说“自己有齐衰之服,不必去吊丧”。曾子说:“我又不是去慰问活着的人。”从这一礼制来看,陕北民间有自身有丧不去吊丧的说法是不对的,吊丧是对死去的人表示尊重,而不全是为了活着的人。

  《礼记》中说:殡时挂着帷幕哭,不是古来就有的习俗,是从敬姜哭穆伯开始的。一则为了遮身,另则有一种肃穆的气氛。在丧礼中如果孝子悲哀到极点,用种种礼节节制悲哀,这是顺着孝子们的心情以适应这种剧变,这是君子念及其先人的缘故。

  君子不得以丧得利

  《礼记·檀弓上》云:子柳的母亲死了,弟弟子硕请求备办丧葬之器。子柳说:“用什么买呢?”子硕说:“把庶弟的母亲卖了。”子柳说:“怎么可以卖掉别人的母亲来葬自己的母亲呢?不可如此。”下葬以后,子硕想用送来的赙布仪礼的剩余部分置办祭器,子柳说:“不可以这样,我听说过,君子不能以丧事得利,应该把这些剩余的赙礼分给兄弟中贫困的人。”

  朝祖庙

  《礼记·檀弓下》云,丧礼中,葬前要先朝祖庙。这是顺从死者“出必告”的孝子之心。由于他舍不得离开故居,所以先到祖父、父亲的庙里作告辞后才启程。殷商时期是在朝庙后停柩在祖庙里,可是周人是在朝庙后就要出葬。陕北民间只是在出殡的前一天,将祖先神灵迎到灵堂,权作朝庙辞祖。这是沿袭了周人的做法。

  陕北丧葬礼俗

  陕北丧葬礼俗除了含有我国传统礼俗外,由于地域、文化、经济和宗教信仰的不同,在此基础上又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在丧事活动中尤其体现了“娘家为大”的意识形态,一切活动以娘家为中心。比如,人死了以后应先向娘家人报丧,承含时必须有娘家人在场,娘家人来到时一定要有鼓乐相迎,孝子们全体出动,在途中跪拜迎接,迎回以后要以“雅室”来安排下榻并备有酒宴招待,而且是每餐都需鼓乐迎送。出号时娘家是第一批受号人,在葬后的丧宴中,没有娘家人到场是不能开宴的,而且还要坐在上席。这一习俗的形成是从我国母系社会制度中沿袭下来的。所谓“娘家”就是妻子的父母和家人以及族人。陕北民间有“娘家没有远近”的说法,也就是说,只要是妇女的同姓族人,就是娘家人。在以娘家为中心的基础上,依次才是“外家”和“老外家”,再次才是家人及族人。由此可以看出,浓烈的母系社会时期的思想、观念、意识至今影响着陕北丧葬文化。

  陕北丧葬礼俗中的“成服”各有不同,但孝子们的成服与我国传统习俗是相同的,都于“小殓”时完成,其他外亲有的是在吊祭时已经成服,有的则是在出殡的前一天晚上与吊祭之仪同时进行,其规模之大和礼仪之繁琐是丧事活动中的顶极,盛大的丧礼甚至要进行一个晚上。由于仪式繁杂,礼数又多,因此要有专门的人员来主持。

  在出殡的前一天,首先要举行“迎幡”仪式,“幡”是由阴阳先生或其他人帮着做成。幡的种类也很多,但主要是“引魂幡”、“钱幡”、“库幡”等,做好以后,由鼓乐引路,孝子列队,将幡迎回,竖于灵棚右侧。因为“幡”在丧事活动中被认为有拘魂的功能,魂魄见了幡就必须跟来,所以,幡一竖起,魂魄就可以依附其上。然后是“迎三代”,即将死者父母、祖父母以及先前亡去的先祖的魂魄迎回来。迎三代的俗信是,一是将死者的魂魄交给他的父母和祖父母,让他们关照死者,一是将魂魄请回来,让他们与活着的人行一次幽明之会,再品尝一下后人对他们的供祭之品。此俗信也就是在祭祀活动中一定要用“尚飨”一词的由来。

  在“迎幡”和“迎三代”之后就是迎祭。祭有多种,有祭幛,有祭品,也有祭饭。祭幛一般是面料,以灰、蓝、青色为主色,上写祭吊语,是对死者表示哀悼的词语。祭品有祭牲礼的,陕北民间有“娘家猪,外甥羊”的说法。亦有祭献纸火的。祭饭一般是将一桌酒席折算成现金,但在迎祭饭时必须端上一桌饭茶,以表示祭饭已送到。现金应放在祭饭盘中,迎祭饭后交礼房上账。

  在“迎祭”以后,晚上即将开始的“出号”、“出祭”之前是“迎娘家”,由鼓乐引导孝子们来到娘家住地,匍匐跪地,由长子、长媳向娘家人各斟三杯酒后,跪于地上,开始向娘家人汇报孝子们于死者生前的侍奉尽孝情况,有病以后的医治情况以及办理丧事的情况,等等。汇报后,请求娘家人予以指教。一般是如果孝子们孝顺父母,丧事又办得体面,娘家人夸赞几句就结束了。如果孝子们不好,丧事又办得不行,娘家人是不会依让的,必有训词来斥责,此时,总管则要加以劝解,求其忍让一时,完成葬礼。这一习俗因孝子们在娘家人面前要说许多好话,请娘家人原谅自己的不周详之处,所以又称做“下话”。下话也就是说下气话。孝子们不但在娘家人面前不能高言,低三下四地向娘家人汇报,而且对娘家人的训斥还要忍气吞声,这样才能使娘家人的气消去,所以叫做“下话”。

  “下话”以后就是“出孝”,陕北民间称做“出号”。出号的次序是先娘家,后外亲,然后是干亲。出号的仪式是,下话结束后,由鼓乐导引娘家人,孝子在后相随。来到灵棚后,娘家人跪于灵棚口,孝子们跪于其后,由主持人依照娘家人的辈分依次将孝服、孝帽披挂在受孝的身上头上后,点香、烧纸,娘家人行跪拜大礼。礼毕,高辈分的娘家人退下,与孝子们同辈分或小辈分者要向孝子们还礼。还礼后,妇女进入灵棚行哭祭之礼。娘家人出号后,其他外亲、干亲依照其辈分、亲疏等依次受号,其仪如同娘家人。如果死者的女客多,灵棚内会拥满许多哭丧者,其悲、其哀、其号哭之声,真可以达到撕心裂肺的程度,丧葬礼仪被推向高潮。

  出号后就是“出祭”。出祭也就是出祭饭,是由丧家聘以专门的厨师,制作出各式“菜肴”以祭献死者。陕北民间亦将此仪称做“出祭饭”。祭饭少则六十个碗碟,称为“半餐”,多则一百二十个碗碟,称做“全祭”,也叫大祭。这种大祭一般在“祈祜家祭”或“施舍大祭”中出现,在“香纸吊祭”中一般只用半祭。出祭之仪是宗亲五服内的孝男孝妇或死者的外亲晚辈们散跪在院中,由司仪主持出祭程序。由两个或四个端盘人,每人每盘只端一个碗碟,一边歌以挽歌或吉祥歌曲,一边舞蹈行进,穿行在孝子群中,待圆场后,舞蹈至灵棚口深深躬身,将祭饭献上,由司仪将祭饭接过依次摆于供桌之上。现有一些做法与此俗有所不同,即孝子们将一些零碎钱(或壹圆、或伍圆、或十圆)压在碗、升之下作为赏赐,让端盘人用口中所噙筷子将盖压在其上的碗、升挑开,然后用口将钱噙起,归自己所有。行此仪时还必须将盘子顶在头上,有杂技表演的形式。此俗虽有一定的观赏性,但与丧葬礼仪有悖,是不可取的,倒是前一种唱挽歌之俗与丧葬礼仪更为贴切。出祭饭一般是先出一副用菜肴制作的挽联,然后是其他菜肴。祭饭虽被称做“饭”,但却是一些替代品,不能食用,只是一种礼仪形式,与死者终去后摆上的祭饭有根本的不同。此俗因孝子们要跪在地上,端祭饭的人又是踩着各种步伐舞蹈,所以陕北民间又将此称为“踩跪”。

  出祭后是“指冥路”。冥路就是通往冥界之路。后人盼望自己的亲人在死去以后不要去黑暗的地府,希望他们能飞升到天界,成为神仙,脱离黑暗,走向光明,因此,借冥界之“冥”与光明之“明”音近和他们的美好希冀,将冥路也称做“明路”。指冥路就是为死者指出他将要经过的路程和将要到达的地方。指冥路有几种方式,有的以撒路灯的方式举行,即将朽木破成小块或用玉米芯破分为块,在油中(现已用柴油浸泡)浸几小时后即可使用。撒路灯时,由数人将用油浸过的木块点燃后分撒在道路两面,鼓乐紧跟在后,然后是孝男孝女队伍,一路哭号而行,朝着坟墓方向走去。当走到较远一点的路口处,即停下来,就地攒起土堆,点香、烧表,面朝墓地方向叩头。然后起身,围着土堆环绕三圈后结束。撒完路灯后,偃旗息鼓而回。这种撒路灯的方式是最常见的。另有一种方式是于撒路灯之前应点燃“灯山”,所谓“灯山”是在一张高桌上又放一张小桌,小桌上扣一斗,斗上扣一升子,升子上扣一盒子叠放起来成为错落有致的“山”形,然后点燃蜡烛,围着桌、斗、升、盒的边缘黏在上面,蜡烛的多少由死者的年龄决定。点燃蜡烛发出熠熠之光,显得既庄严肃穆,又能衬托出人们内心的悲哀。灯山点燃后,鸣炮、奏乐、撒路灯开始。另外,如家境窘迫或寻找不到可以用来浸润木块的油料时,亦可手提“魂灯”一路送出。撒路灯结束后,孝子们要将棺柩稍稍推挪一下,称为“顺灵”。其义是让死者知晓,出殡前的礼仪已经结束,只待明天出行,让死者一路顺顺当当走好。最后一项礼仪是给娘家送夜酒。

  指冥路时在十字路口所攒土堆也就是为土神所堆的依附之所。其义有两种说法,一是说先向土神告禀,明日死者的灵魂要从此经过,祈望土神予以关照,另一种说法是“祭孤魂”,即给各路孤魂告知,寻个方便,让死者过去。这两种说法都有民俗道理,但笔者更倾向前一种说法,因为土堆攒起以后,除了点香还要烧表,表是只有神仙才可受用的,鬼是承担不起这份礼仪的。

  出殡,出殡在陕北民间称做“发丧”,即人丧以后的尸体发出。称发丧的另一层用意是,一旦将尸体掩埋以后,丧事就已经结束,剩下的礼仪则属“祭”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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