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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中小企业融资与国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关系分析

  ⊙郭佳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分析

  (一)现状分析

  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五种方式,分别是内源融资、银行信贷、股权私募、信用担保体系和民间融资。这五种融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大量的资金,这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中小企业发展。

  1.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通过企业自身或者向关系人借款的方式借款。当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时候,企业可以向员工集资,或者向亲近的关系人筹资。这种方式经常发生于民间企业中,内源融资的贷款利率一般要高于同期贷款利率。根据广东民营企业融资调查问卷以及温州的实证研究,截至2004年末,企业通过内源融资方式在绝大部分中小企业中处于首位。

  2.银行信贷

  应当说,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是银行信贷,尽管如此,但是能够获取银行信贷的中小企业很少。根据调查,尽管我国中小企业贷款主要来自于银行,比例占98.7%,但是由于缺乏抵押贷款、融资成本较高与会计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真正能够获取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不多。银行“嫌贫爱富”,导致中小企业普遍寄希望融资于民间资本,但是民间资本的贷款利息十分高,这样导致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很高,这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3.股权私募

  1996年起,我国开始创建国有投资公司,以股权的形式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应当说,在这过程中,股权私募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私募股权起步较晚,仍然存在许多的不足。首先,股权私募本身的资金较少,对市场的撬动力量较小。其次,缺乏较为专业的人才。再次,缺乏有竞争力的制度。国有投资公司由于受政府影响较大,本身也受政府控制和主导,因此缺乏跟随市场而变得竞争机制。

  4.信用担保体系

  1999年起,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国家出台政策支持信用担保公司发展。在此期间,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应当说,由于许多原因导致信用担保并未发挥大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信用担保公司资金有限,并且政策杠杆也有限而导致。另外,我国目前基本是国有担保公司,民营资金并未大幅参与担保行业,因此信用担保对中小企业融资所起的作用较为有限。

  5.民间融资

  由于国家相关制度的滞后,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致使民间融资的发展。银行等机构的相关制度滞后,致使在我国的沿海发达地区,比如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民间融资异常火热。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但是也滋养了许多金融欺诈的存在。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1.金融机构的问题

  首先,放贷成本较高。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金额较少,因此相比大型企业而言,手续费与程序相对较为烦琐和成本较高,因此金融机构并不偏爱中小企业。另外,相比大型企业,中小企业信用较差,这就导致中小企业还款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也必然导致金融机构不愿借贷给中小企业。

  其次,金融机构“亲大远小”倾向突出。金融机构为了降低信贷风险,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来降低坏账的发生率。如授信规模的规定就限制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融资。国有银行的授信,一般是对较大企业,大企业的各项信用指标是中小企业无法相比的,这种状况客观上对中小企业形成了信用标准歧视。由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获得的收益相对较低,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高,使其收益与放贷所承担的风险不相称,导致“亲大远小”倾向突出。

  再次,竞争机制的缺乏。目前,我国银行业仍然处于不完全竞争市场,这致使信贷行业仍然处于卖方市场,许多中小企业无论付出多大代价,仍然无法获得贷款。竞争机制的缺乏致使国有银行出现了信贷配给,这致使许多中小企业必然无法获得信贷。

  最后,金融机构体制的不完善。在我国,由于各种制度导致金融机构基本都是国有单位,民营的金融机构非常少,这必然导致限制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灵活性。发展民营化金融机构,可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如果民营金融机构能够得到发展、完善壮大,将可以很大程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

  首先,许多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据调查,70%左右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型企业在经营2-5年内就退出了市场,这主要是因为中小企业的市场抗风险能力差。许多企业因为缺乏对市场的认识,以及缺乏对市场的洞悉,盲目进入市场,结果一遇见经济形势出现问题,就无法抗拒风险,直接退出了市场。这种情况必然导致银行不愿意贷款给这一类型的企业。因此,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差导致了融资难。

  其次,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完善。许多的中小企业并不关心自身的会计与财务制度,没有完善的会计制度,也没有完整的财务表格。这必然致使银行无法按照要求贷款给这类企业。另外,还有个别的企业制作虚假的财务报表,隐瞒真实情况,这致使自身的信用受到极大的影响,银行因此不愿放贷给这类企业。

  3.其他中介机构服务不合理

  针对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问题,社会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原本可以加以规范和引导。但是,由于利益引导,许多中介机构并不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引导中小企业,反而帮助制作假账,提供虚假信息。这必然致使这些中小企业更加为所欲为,致使其信用非常差。

  4.民间融资缺乏金融监管

  目前,民间融资利息十分高,由于其市场的发育程度低,许多仅仅是依靠血缘等方面的关系维系,因此许多的民间融资发展受到影响。另外,民间融资十分不规范,许多民间金融机构甚至借助黑社会来帮助其收回款。这些因素必然导致民间融资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也就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

  二、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内涵

  (一)国有商业银行的特点与作用

  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其特点体现在所有的资本都是由国家投资的,是国有金融企业。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标,以经营存贷款、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业务,以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具有综合性服务功能的金融企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是商业银行最明显的特征。

  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其特点体现在所有的资本都是由国家投资的,是国有金融企业。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的组织机构体系是按行政区域设置的总、分、支行体系。它们以分、支行为成本、利润、风险控制和资源配置中心来经营银行业务,实施总、分、支行之间层级授权经营管理和信息传递为联系纽带,以银行内部的资金市场为依托,实现资源在各行范围内的流动。

  1.特点

  在同外资银行的竞争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最大的优势是规模优势,这种优势反映在业务基础好、对我国经济影响力大等方面,也是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基础所在。

  (1)业务开展的基础比较好。从硬件方面来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已形成了自己规模庞大的分支机构网,计算机、远程通信网络技术的运用,使得各分支机构可以互在一体,使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余缺地区间调剂、信息的收集、国内结算的质量等方面有着外资银行无法比拟的优势。另外,人们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有足够的信心,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仍是人们存款的首要选择。

  (2)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力较大。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形成了自己固定的客户,特别是一些大型、特大型的客户,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它们已形成了互相依赖、互相支持、密切相连的关系。外资银行在华业务的规模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3)国有商业银行具有本土经营优势。我国商业银行根植于本国经营,有深厚的客户基础和庞大的经营网点,特别是遍布全国各地的经营网络,这是外资银行不可比拟的。由于银行业经营存在规模效应因素,外资银行对我国情况尤其是文化背景的了解有一个过程,并且缺乏国内的客户基础,也存在着因贷款失误可能导致的资金损失。

  (4)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本币业务上具有绝对优势。迄今为止,只有上海、深圳两地少数十几家外资银行被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而其无论存贷款量还是结算业务量都比不上任何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省市级分支机构。

  (5)中国商业银行近几年来无论是硬件措施还是在金融产品与服务质量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外资公司对其认同度不断提高,因而在经营外币业务方面也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与外资银行的差距还逐步缩小,有些方面已超过外资银行,由于外资银行的服务客户只能是工商企业而非广大居民,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其业务发展及其经营业绩。

  2.作用

  (1)信用中介职能。

  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惜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商业银行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大商人”。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的职能实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使用权。

  (2)支付中介职能。

  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通过存款在账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形成经济过程中无始无终的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

  (3)信用创造功能。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账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转账和支票流通。

  (4)金融服务职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化,银行间的业务竞争也日益剧烈化,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使其具备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条件,咨询服务、对企业“决策支援”等服务应运而生,工商企业生产和流通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把许多原来的属于企业自身的货币业务转交给银行代为办理,如发放工资,代理支付其他费用等。

  (二)社会责任内涵分析

  从性质上来说,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对社会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慈善责任和道德责任。这些责任主要包括针对社会、员工、客户、环境、股东和社区等群体。

  1.经济责任

  国有商业银行首先要承担的是社会责任。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最为重要的是经济责任,这是因为其他社会责任都是需要在一定经济基础上才能实现的。商业银行需要在盈利的同时,承担社会的法律、慈善和道德等方面的责任。作为上市公司,商业银行首先要承担的是对于股东的责任。只有追求不断让股东的权益最大化后,才有空间和能力去履行其他方面的责任。为了承担好商业银行的经济责任,银行就应当不断创新出迎合社会群体所需要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通过满足客户群体的需求,获取客户的认可,从而产生收入和盈利,这样商业银行就能不断地壮大和发展。

  2.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商业银行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而进行经营,法律责任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底线。简单而言,法律责任是指,商业银行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经营,为遵守法律,愿意牺牲一部分利益。具体说来,包括依法经营,只经营法律范围内的业务,对法律外的业务不予经营;依法纳税,盈利后肯于缴纳相关税收,不偷税漏税,履行对国家的法定义务;遵守劳动法规,遵守相应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相应的各种权利,包括获取合法收入权、休假休息权、教育培训权等。

  3.慈善责任

  国有商业银行应当履行与承担对社会的慈善责任,具体说来,主要包括对社区的责任,对环境的责任,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1)对社区的责任。

  通过企业搭建连接社区和社会的桥梁,积极建设社区事业,以此为平台,救助无家可归的人员,帮助失学儿童等。通过企业帮扶等行为,例如通过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帮助社区进行建设和发展。例如,通过关心公共健康等方式,关心和支持艾滋病的防治工作,积极出资支持公共健康事业等,设立各种救扶基金、奖励基金,进行各种慈善事业和开展救助等活动。

  (2)对环境的责任。

  商业银行承担着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系环境保护。首先,可以建立针对贷款企业而进行的评估机制,对于环境保护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实行贷款否决制度,以此促进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另外,商业银行自身也需要建立起环境保护的观念,坚决使用环保产品,节约能源,提供绿色金融服务等。

  (3)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商业银行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和社会稳定方面。如在国家经济发展出现“偏快”或“过热”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要积极响应并实践央行“从紧”的货币信贷政策,听从央行的“窗口指导”和道义劝说,约束自身的信贷冲动,通过紧缩信贷规模、提高准入条件和利率水平等抑制过度的资金需求,积极配合政府在房地产价格、股票市场方面的控制政策,减少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泡沫,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国家经济低迷时,则应积极响应国家拉动经济发展的举措,采取积极的信贷政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积极介入国家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支持民心工程,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突出矛盾,促进民生的改善。

  (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

  强调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是大势所趋,其不仅能够促进银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高经营业绩,而且可以提升银行的声誉和市场形象,并逐步适应银行业全面开放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1.履行社会责任是现代企业发展的趋势

  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经济全球化的加深,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也被引入并逐渐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所了解,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反垄断法》等从不同角度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内容。新《公司法》也增加了企业社会责任条款,要求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2002年中国企业领袖年会首次把“企业家的责任与社会环境”作为专题研讨主题,随后社会责任问题引起越来越多中国本土企业的关注。2006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率先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适用于所有在该所上市的公司。2008年新年伊始,国资委即发布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导意见,要求从2008年起,所有中央企业都须按要求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也日趋活跃,包括中石化、中石油、宝钢集团等在内的一批大型企业相继开展了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并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其他企业也纷纷行动起来,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并寻求国际认证。可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

  2.商业银行的经营特性决定了其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神经中枢,商业银行对国家和社会应承担更多更大的社会责任。商业银行庞大的资产规模和机构网络,以及社会赋予的信用中介、金融服务等职能,决定了其产品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其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社会责任基本构成要素的影响远比一般企业深远和重大。商业银行是从事社会公众服务的商业机构,是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必须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和规范其行为。以商业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业又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特别是商业银行的风险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巨大金融风险会严重威胁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的角度看,商业银行应更多地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从资本结构来看,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的资本只占银行总资产的10%左右,绝大多数资金来自社会公众和企业。因此,商业银行应更加关注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利益,维护资本结构的收益与风险平衡。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之所以能取得良好的业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对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因此,商业银行在制定发展战略时,应义不容辞地把承担社会责任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调整自身的运营,共建良好的金融环境和金融秩序,把履行社会责任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及打造品牌、赢得客户、增强自身国际竞争力等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并当成一种激励机制融入经营发展战略中,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3.履行社会责任是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

  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及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标志。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能确保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目标在内的正确的战略目标的制定,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实现战略目标的保障。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如外部董事占比小、有效的监督机制缺乏等,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管理者很容易忽视社会责任。而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既可能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委托—代理成本增加,又可能导致对社会责任目标的弱化。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必须真正实行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以市场化方式聘任高级管理者,清晰界定商业银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党委会的职责范围和相互关系,规范和清晰界定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的职责和权限,以建立责权明晰、相互制约、协调畅通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董事会结构,明确社会责任目标及举措,建立健全经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同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每年公布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年度报告。

  4.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期望商业银行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有更大的作为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方向要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相统一。和谐社会的内涵主要包括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企业社会责任所关注的环境保护、劳工权益、合法经营、可持续发展等内容,正是“和谐社会”所强调和关注的焦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缓解劳资冲突,促进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进而维护社会的繁荣、稳定,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宗旨。而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要把自身的经营发展与国家的战略发展目标结合起来,把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进程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应有的作用;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努力提高盈利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金融安全稳定;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更好地发挥资金配置作用;全面建设“绿色银行”,努力推进生态文明,积极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大力改善金融服务,关注客户体验,提高金融供给能力和服务品质,以高效、安全、便捷的现代金融服务,不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关注民生问题,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商业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中小企业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益相关者

  (一)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占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为我们国家GDP 贡献超过60%,税收超过5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和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同样是我们国家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力量,66%的发明专利、82%新产品开发都来自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已经成为繁荣经济、扩大就业、调整结构、推动创新和形成新的产业的重要力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发展所需的大部分资金还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由于中小企业本身流动性大,抗风险能力差,一旦银行借出贷款,就会承担很大的坏账风险,银行的贷款利率相对固定,造成其收益和风险不对称,所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愿意给那些资金实力强、规模大、有政府背景的大企业贷款,而把急需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据不完全统计,中小企业贷款申请遭拒率达56%,上述情况引起了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务院从保增长、保民生、保就业的战略高度出发,要求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二)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利益相关性

  作为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渠道的商业银行,不仅是经济的基本组织,也是社会的基本组织,而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主体,无论是在人员、机构网点数量上,还是在资产规模及市场占有份额上,均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掌握着庞大的社会资金调控与配置权力,直接影响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稳定,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更是一个可以促进和引导全社会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极其重要的角色。

  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严重影响,其发展状况波及其他行业、关涉国家的经济能否持续稳定,在这一特定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既有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责任,又有对于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从宏观层面看,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也只有经济平稳发展,国有商业银行才有发展的空间,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必须站在政治、经济与历史的高度看待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从微观层面看,作为一个群体,中小企业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较大的客户。从短期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给中小企业放贷的结果可能是银行的收益与成本不匹配,可能承担本金和利息的双重损失。但是,从长远看,中小企业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比重不断增大,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信用度进一步提高,资产业务风险逐步降低,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贡献度逐步增大。在中小企业受到金融危机重创的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如果能够抛开眼前的营利,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力度,那么,不仅多数中小企业将成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忠实客户,而且,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形象将在社会公众心中永远建立,这将远远超过巨额资金的广告效应,将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长久的利益。

  综上所述,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公众企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资源配置的枢纽,国家和社会要求其对环境和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在中小企业因贷款难而纷纷倒闭的后金融危机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调控政策,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效率的同时,将贷款公平分配给借款人。为了达到社会效用的最大化,国有商业银行对贷款人的社会责任要求它关注各群体对银行服务的需求,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商业银行信贷政策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

  我国各商业银行都会按照国家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调整其信贷政策和营销重点。目前多数商业银行融资服务主要倾斜于公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电力供应和生产、房地产、开发区、纺织业、焦炭生产、民航、汽车制造、水泥等领域和行业,故贷款多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大型企业身上。

  在商业银行信贷政策方面,存在着不利于中小企业取得融资资格的条款。重点选择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强、产品质量稳定、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抗经济波动能力强的小企业。积极拓展产品有市场的制造业、交易量大的商贸流通业和贴近终端消费市场的服务业的小企业;产业集群中的优势小企业;为重点项目、优质大中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上下游小企业;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领域的小企业;专业市场、大型商品集散地的优质小企业商户。这样,就忽视了很多不具行业扶持优势的零售业、服务业的中小企业,这类中小企业在申请融资服务的时候就会遇到更大的阻碍。

  (二)中小企业自身的不足使其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

  商业银行在与企业建立融资关系前,必须进行贷前调查,其中重要的一项是审核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而中小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不具科学性和规范性。企业领导层管理能力较差,规章制度不健全,往往存在家族式管理方式,特别在财务管理方面,刻意编制多套财务报表,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现象普遍存在,使得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商业银行很难获得中小企业的真实会计信息和经营状况,考虑到资金的安全性,故不敢轻易放贷。

  中小企业普遍实力较弱,资信程度不高,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生产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创新能力较差,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偿债能力较差,普遍存在生产资金短缺和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不足,使其难以获得商业银行融资服务。

  此外,部分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以种种方式悬空、逃避银行债务,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银行为保证贷款安全,维持自身经营,势必减少甚至停止对有些中小企业的贷款。银行信贷紧缩,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又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势必逐渐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商业银行信息、标准与责任不对称限制了其对中小企业融资

  商业银行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时候,出现了信息、标准与责任不对称的情况,限制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

  我国中小企业涉及的行业十分广泛。目前我国企业标准的行业划分,是根据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共划分为行业门类20个,行业大类95个,行业中类396个,行业小类913个。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办理融资业务时,普遍采用的企业划分标准,是根据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境内大中小型企业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仅仅涉足了19个行业大类,根据不同商业银行内部的信贷政策,共有约30至40个行业小类的准入标准。

  仅从行业门类方面对比,就有科学研究、公共设施管理、教育、国际组织等四大行业没有中小企业融资准入的标准。何况国家标准的行业小类分为913个,每个小类企业都有自身的特点,仅用19个行业门类的标准来衡量和划分中小企业是远远不够的。

  中小企业的信贷准入标准与实际企业划分标准不对称,商业银行可掌握的企业经营信息与企业实际状况信息不对称,企业对商业银行融资服务信息了解与银行融资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信息不对称,上述“不对称”的情况加大了信贷人员的责任,加大了银行信贷风险系数,也就极大地限制了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

  信息、标准与责任不对称的另一个表现为,多数中小企业出于竞争目的考虑,不愿公开太多的内部信息,财务报表失真问题严重,财务状况混乱,缺乏透明度,造成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作为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调查人员,客户经理,其本身的素质、职业操守和风险控制能力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风险控制水平有极大的影响。这使得基层行和信贷员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恐贷”心理,不敢轻易放贷。一些中小企业存在规模较小、缺乏专业技术人才、产品的科技水平较低、市场发展的前景不乐观、抗击风险能力较差、企业发展缺乏后继力量等问题,受上述各种容易产生不稳定的因素制约,商业银行难以发展其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五、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建议

  (一)设立中小企业业务专营机构

  1.建立专营机构的必要性

  银行在开拓贷款市场必须要注意成本和风险两个方面,而小企业授信业务与一般传统信贷业务在市场准入条件(包括行业、产品、规模等)、征信标准、信用评级、授信调查内容、审查评估技术、风险管理要求、产品创新等方面存在较大区别,要兼顾这两方面则必须通过机构整合来实现。商业银行只有在组织机构上加以保证,才能开展适应小企业特点、专业性很强的金融服务,使信贷资金真正落实到小企业,实现高效的业务审批流程,保证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2.专营机构的组织结构框架

  在总行层面设立小企业部,负责全行小企业业务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制定并实施独立的信贷计划、独立的财务资源配置、独立的信贷评审系统,制定和推广应用中小企业标准化金融服务方案,为经营机构的中小企业客户营销和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分行层面设立或指定机构统一负责辖内中小企业业务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工作机制进行运作,接受总行中小企业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考核机制

  1.核算方面

  小企业中心设立专营机构,建立单独的核算体系,实现小企业业务的准确分类、单独分账、专项统计等功能。小企业中心单独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税务申报表,争取纳税优惠,并通过管理会计的服务转移定价、成本分摊等方法独立核算成本与收益。

  2.绩效考核方面

  银行按照专门的考核办法对中小企业业务条线人员进行单独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业务人员薪酬待遇。其中客户经理收入与小企业客户的综合业务贡献和资产质量挂钩;风险经理收入与业务量、资产质量、贷款综合效益挂钩;授信审查人员收入与资产质量、审贷效率、审贷质量、贷款综合效益挂钩。在不良资产考核上,为中小企业业务设置专用的容忍度指标,在一定的容忍度内对下属各分行机构不予追究责任,以降低客户经理及经营机构对中小企业风险控制的担忧。

  3.资源配置方面

  为提高经营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业务的积极性,商业银行在各个方面制定了专项政策,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信贷资源配置方面,单独安排小企业的信贷规模,确保小企业业务合理资金的需要;在风险拨备方面,小企业新增贷款的风险拨备单独分离,全额提取风险准备金,专门用于核销新增小企业不良贷款;在资产工资分配方面,对考核期内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按照增量的比例相应增加营销人员和经办人员的绩效工资。

  (三)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工作效率

  1.优化信贷业务的流程

  因为中小企业贷款额相对较小、笔数多、对融资需求时效性要求较高,传统的以大企业为主的银行操作流程不能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和发展规律。因此,银行必须在传统的审贷流程基础上,缩减不必要的环节和过程,对中小企业可以采用差别化的业务流程,对符合一定金额和业务条件的中小企业可采用评级、授信、用信一并办理的简式快速贷款业务操作模式。

  2.完善信贷业务的审批机制

  由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中小企业业务实施独立的审查、审批机制,按照专门制定的中小企业业务授信管理办法、审查审批流程、授权办法等具体制度执行。

  (四)开发适合中小企业业务的特色产品

  1.开发特色产品的必要性

  面对中小企业贷款金额小、笔数多、贷款成本高、风险较难以控制的信贷特点,商业银行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推出满足中小企业需求和自身管理要求的个性化金融产品,达到既能有效控制风险,又能便于批量推广,提高小企业业务办理效率。

  2.已开发的中小企业特色产品

  招商银行的新产品“点金物流金融”是从中小企业供应链中的库存出发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利用供应链中的库存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是此款新产品的核心,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不足、货款拖欠严重的问题。兴业银行推出的“金芝麻”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案,与中小企业现金流、物流紧密结合的特色金融产品,降低了门槛,突出了实用性,包括低成本采购、融资采购、扩大采购、快速回笼、扩大销售、避免坏账、资金临时短缺、创业投资在内的八大金融服务方案,力求一揽子解决长期困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农行推出小企业多户联保贷款是贷款人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在借款人不按约偿还贷款本息时,由联保小组成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该产品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抵押、质押物不足,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不完善等问题。

  参考文献

  [1]傅建华,上海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2]何自力,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效益与风险研究[J],金融论坛,2006(1)。

  [3]胡书东,我国的风险投资和二板市场:功能、定位与前景[Z],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讨论稿NO。2000012,2000.

  [4]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

  [5]林毅夫,章奇,刘明兴,银行业结构的国际比较与实证分析[Z],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内部讨论,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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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杨思群,中小企业融资[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2.

  [8]林平,袁中红,信用担保机构研究[J],金融研究,2005(2):13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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