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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谢宣城之死

  “解道澄江静如练,令人长忆谢玄晖。”

  这是唐人李白的诗,诗中提到的谢玄晖,即谢,又称谢宣城,因为他在那里当过一阵子相当于行署专员的太守而得名。旧中国有这种或以其家乡,或以其为地方官而名之的惯称。

  在中国文学史上,谢又称小谢,以区别于谢灵运的大谢。二谢俱为南北朝时山水诗人,大谢(385~433)在宋,小谢(464~499)在齐,俱为一代诗宗。很可惜,这两位,前者被宋文帝“弃市”于广州,后者被东昏侯“枭首”于建康,皆未获善终,中国诗人之不得好结果,在文学史上,他俩几乎可以拔得头筹。

  有什么法子呢?或许只好归咎于命也运也的不幸了。

  其实,我一直觉得,上帝,如果有的话,一定是他老人家有这种恶作剧的偏好。当一个有才华的文人,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他总是要安排一百个嫉妒有才华的小人在其周围。他这样做,显然不是怕诗人或者作家,孤单寂寞,为其做伴,而要他们来挤兑,来修理,来收拾,来让诗人或作家一辈子不得安生的。

  因此,文人的一切不幸,根源可能就在于这一与一百的比例上。

  这非正常死亡的一对叔侄,均出身于南北朝顶尖贵族家庭之中。谢氏原为中朝衣冠,祖籍河南陈郡阳夏,南渡后,经晋、宋、齐、梁数朝的繁衍生息,以深厚的中原底蕴,悠久的华族背景,在秀山丽水的钟灵毓秀下,在景色风光的陶冶熏染中,成为才士迭出,秀俊相接,文章华韵,名士风流的大家族。刘禹锡的诗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就是南北朝两大豪门终结的一阕挽歌,但六朝古都的昨日辉煌,仍会从这首绝句中勾起许多想象。

  谢氏门庭中走出来的这两位诗人,谢灵运结束了玄言诗,开创了山水诗的先河,谢的诗风,更为后来盛唐诗歌的勃兴,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两谢死后,后继乏人,谢氏门庭也就结束了尾玄谈,雅道相继的文化传统。此后,石头城里,蒋山脚下,剩下的只有朱雀桥畔的绮丽往事,乌衣巷口的凄美回忆。

  解放前夕,我还是个青年学生,在南京读书时,曾经专程去探访过乌衣巷。那条窄陋的旧巷,已经难觅当日的衮冕巍峨,圭璋特达的盛况,但是那不变的山色,长流的江水,古老的城墙,既非吴语,也非北音的蓝青官话,似乎还透出丝丝缕缕的古色古香。尤其当春意阑珊,微风细雨,时近黄昏,翩翩燕飞之际,那一刻的满目苍凉。萧条市面,沧桑尘世,思古幽情,最是令人惆怅伤感的。

  谢年,恰逢中国诗歌的盛唐季节,一位来自西域碎叶,带有胡人血统的诗人,一位且狂又傲,绝对浪漫主义的诗人,以心仪之情,以追思之怀,站在谢徘徊过的三山之畔,望着那一江碧练,在晚霞余绮中静静流去的情景,诗意不禁涌上心头,便有了“解道澄江静如练,令人长忆谢玄晖”的《金陵城西楼月下吟》这首诗。

  李白在这首诗中,将谢的原句,“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化入自己的作品,这是中国旧体诗常见的手法,既是一种认同,一种共鸣,也是时空转换中艺术生命力的延续、张扬和创新,非高手莫能为。谢为大手笔,李白也为大手笔,李白将相隔三个世纪前同行的诗句和名姓,慷慨地书写在自己的作品中,我认为是大师对大师心灵上的折服。

  他很少敬服谁,独对谢,脑袋肯低下来。

  读李白作品,我有种感受,他是把谢玄晖看做艺术上的守护神,一生谨守着谢写诗的原则,追求“圆美流转如弹丸”至善境界。而且还身体力行,始终追踪着谢的足迹,走他走过的路。天宝十三载(741),买舟西上,来到谢任太守的安徽宣城。在那里一待就是三年,看过许多风景名胜,写过很多绝妙好诗。二十年后,李白六十岁了,远放夜郎,遇赦回归,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已是意兴阑珊之人,上元二年(761),仍旧不辞辛劳,又一次来到宣城,向他精神上的师友,做最后的告别。

  李白是狂傲的,对于谢,对于谢的诗,对于谢的一切一切,却永远抱有那一份强烈的势衷,和绝不掩饰的关爱,这是文学史上一个值得研究的现象。

  在李白的作品中,触目皆是谢的名字:

  “三山怀谢,水澹望长安。”

  “诺谓楚人重,诗传谢情。”

  “曾标横浮云,下抚谢肩。”

  “谁念北楼上,临风怀谢公。”

  “谢亭离别处,风景每生愁。”

  “青山日将暝,寂寞谢公宅。”

  “高人屡解陈蕃榻,过客难登谢楼。”

  “我吟谢诗上语,逆风飒飒吹飞雨。”

  “宅近青山同谢,门垂碧柳似陶潜。”

  “蓬菜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

  李白对谢的这段不渝之情,实在让我们感动。

  于是,我就不禁质疑曹丕的“文人相轻”说。中国文人,是不是如鲁迅先生一论,二论,直到七论“文人相轻”那样,已是无法治愈的痼疾?

  其实,或许不应该完全如此。

  譬如我们在杜甫《春日忆李白》读到:“白也诗无敌,飘然不思群”,不感觉到那是一片真心的赞许吗?同样,在李白诗《戏赠杜甫》读到:“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不体会到那是多么深厚关注的友情吗?

  也许今人失去了古人的宽容,敦厚,大度,包涵,如今在文学界同行中,几乎很少能感受到类似的温馨。难道,一定效法狼群的生存法则,才是文坛的相处之道吗?后来,我渐渐地悟到,真正的文学大师,是一个绝对充实的文学个体,唯其充实,就自然稳固,唯其稳固,所以坦然。我们当今这些文人,之所以小肚鸡肠,针尖麦芒,互不相让,势不两立,很大程度在于浅薄,在于虚弱,在于浮躁,在于空乏,在于不知天高地厚,在于实实在在没有什么斤两上。唯其没有分量,就轻;唯其轻,也就觉得别人比他还轻。老百姓爱说的“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确实是当下这类文人的真实写照。

  回过头来看这些年,那些喋喋不休的口舌,那些鸡毛蒜皮的分歧,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陈年旧账,那些狗咬狗一嘴毛的无名官司……说到底,所谓文人相轻,究竟有多少文学之争,那真是天晓得的。

  李白对于谢,既有梁武帝萧衍“三日不读谢()诗,便觉口臭”的艺术上的认同,也有感悟上的相通,身世上的类似,抱负上的一致,人生命运上的惺惺相惜。尤其爱恶作剧的上帝,在他们周围,安排下的王八蛋之多,不是一比一百,而是一比一百五十,所遭遇到的不幸和倒霉,也是如出一辙,所以,这位大师,对于谢才有始终如一的崇敬。

  清人王士论李白,有句名言,说他“一生低首谢宣城”,是一点也不错的。

  根据李白的人生哲学,“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有大才,应毫不客气地大狂。不大狂,对不起大才,不大狂,也出不来大才,不大狂,你可能一下子就被嫉妒你的那一百五十枚王八蛋掐死在摇篮里。在他看来,才和狂,如火药之与引信,狂因才,敢离经叛道,破旧立新,才因狂,能神驰八极,灵感升腾,只有这样,才能爆发出惊天地泣鬼神之诗歌,之文章。

  谢灵运很狂,这一点,与李白相似,但谢却并不狂,这一点,与李白不同。谢灵运在刘裕篡晋,改朝换代以后,余荫尚存,袭祖职为康乐公,有本钱狂,有资格狂。谢的母亲,为宋文帝之女长城公主,就冲这点家族背景,也不是无可狂,狂不了,如果想狂的话,足可以狂过谢康乐。李白最为谢扼腕痛惜者,就是他不能狂,更不敢狂。

  我想,具有胡人豪放性格的李白,如果能与这位贵族公子促膝谈心,肯定会鼓动他,前辈,你是用不着如此谨小慎微讨生活的。但谢也有理由,不足百年,谢氏家族中太多的刀下之鬼,那一颗颗砍落下来的头颅,那一腔腔喷射出来的血腥,他能不胆小畏事吗?他能不谨慎行为吗?这可能是作为诗人的李白,特别同情谢的一点。做人做得如此之累,那么作诗,能不自设藩篱,自立屏障,自行规范,自我作践,将灵动鲜活的诗形象,约束成罐头里的沙丁鱼吗?

  若谢索性狂放如其叔,其成就要超过其叔更多,他应该有更多的好诗,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李白这样看,斗胆的我,也是这样想的。一个谨小慎微的人,当会计,绝对是好材料,当作家,绝对不会有出息。建国以来,有许多本应当会计的同志派去当作家,而可以当作家的人员却拿来当会计,阴差阳错,遂造成相当一段时期内的文学不景气。想到这里,不禁呜呼,人尽其才,物尽其用,选贤与能,囊锥出刺,是一个多么久远而又多么难以实现的理想啊!

  然而,天不假以年,大谢四十八岁,小谢三十五岁,就死于非命。

  虽然戏码一样,剧情却稍有差别。谢灵运主动往枪口上碰,咎由自取,谢尽量躲着枪口,却怎么也摆脱不掉,算是在劫难逃。别说古人李白,对其寄予无限同情,即使今人,尤其曾经沧海,祸从天降过的知识分子,怕也不禁感叹系之的。

  谢灵运与谢,贵族后裔,文坛大腕,刘宋诸王与齐萧诸王,皇室贵胄,斯文风流,两谢的殷勤巴结,求得进身之阶,王孙的附庸风雅,显出文治丰采,既是互相需要,也是互相利用,遂一拍即合,相见恨晚。

  另外也应看到,南北朝时期的门阀观念甚重,高门寒族,泾渭分明,早先卑微家世,后来做得大官,也进不了贵族圈子。魏晋九品中正制,等级森严,门户有别,都不能同坐在一张凳子上。所以,想方设法跟王谢豪门攀亲,以求改换门庭,成为一时风尚。以谢为例,父亲娶了宋文帝的长城公主,他娶了开国元勋王敬则的千金,儿子也差点成为梁武帝萧衍的女婿。北朝那边也不例外,那些放牛的,牧马的,一朝坐稳江山,都迫不及待地要跟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联姻,希望通过生殖器官的努力,获得贵族身份。

  这也是大小谢得在踏进宫廷大门的资格证书。

  庐陵王刘义真与“江左第一”的山水诗人,“情好款密”(《资治通鉴》),与贵族子弟“周旋异常,昵狎过甚”(《南史》),也有借谢灵运为之自炫的因素,和弥补家世出身低下的心理弱势。而谢灵运,是诗人,更是政客,而且还是一个政治投机分子,把宝就押在这位才十五六岁的年轻人身上,成为他享乐、消费、优游、过尊贵生活的精神导师。庐陵王如鱼得水般的快乐,许下了愿,一旦登基,答应诗人必是他的宰相。

  然而,上帝所安排的众多嫉妒之辈,哪能让诗人得逞,早就密奏执政当局,于是,一道敕令,谢灵运就灰头灰脸地离开都城,到永嘉上任,这是永初三年(422)夏天的事,六十年后,永明十一年(483)秋天,谢因与随王萧子隆关系莫逆,同样,为长史王秀之所嫉,打碴将他由荆州遣返京都,竟是一点也不走样地重蹈其叔覆辙。马克思说过,历史总是不厌其烦的重复,如果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则应该是喜剧。但实际上,由于有才华的人,周围有太多的嫉妒之辈,都是些不咬人就牙痒的鸱枭,没事还找你的病呢,何况你被他一口逮住,结局便注定是不幸的。

  谢比谢灵运更受王室抬爱,先是豫章王萧嶷的参军,后在随王萧子隆的东中郎府为吏,还与竟陵王萧子良谈诗论文,过往甚密,是号称“竟陵八友”的文学沙龙中的特约嘉宾。沈约评价他:“二百年内无此诗也”,可以想见他被这些王子们的倚重程度,甚至,萧子隆带着他一齐赴任,该是何等宠信。“子隆在荆州,好辞赋,尤被赏,不舍日夜”(《南史》),邀他为自己的秘书长,参与政府事务。那位长史王先生,上帝的爪牙,怎能容得下谢玄晖呢?

  小人的舌头,永远是有才华的人头顶上悬着的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进谗言,说坏话,造舆论,放空气,是投入最少,产出最多的害人手段。谢那时太年轻,乖顺,懂事,识相,离开荆州,写了一首《暂使下都夜发新林至京邑赠西府同僚》的告别诗,最后四句,“常恐鹰隼击,时菊委严霜,寄信罗者,寥廓已高翔。”其中鹰隼、严霜、罗者,就是以小人舌头功能的形象化描写。

  这说明小谢比大谢有头脑,从这首归途中写的感遇诗看,虽然他也世俗,也功名心重,但明白处境的险恶。谢灵运则不然,没有杀头之前,他尽管不得意,不开心,但想不到别人在算计他,所以,他从不收敛,继续保持着他的狂。甚至刘义真的宫廷政变中死于非命,也未使他警醒。谢灵运满肚子不快,到永嘉去当太守,上任后吊儿郎当,游山玩水,对谁也不买账。最后,被免职、被发配,在广州,被小人诬告兵变,诏下,弃市。

  谢与之相反,能够逃脱罗者所结的小人之网,额手称庆。齐明帝建武二年(495),被派到宣城任太守,他高高兴兴地赴任去了。对一个山水诗人来讲,还有比这更好的选择么?这年他三十二岁,来到美不胜收的风光佳境,又是意气风发的锦绣年华。那得到解脱的形体,那摆脱羁绊的心灵,有如鸟飞森林,鱼游大海的自由舒展。这也是三百年后,一位唐代诗人能在宣城的碧山秀水之中,一待数年,也是求得与前代诗人的精神共鸣吧!

  但是,小人如蛆,这是旧时中国文人永远的噩梦,无论你走到哪里,危机总是像阴影笼罩着你。而且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待价而沽的求售心态,鱼跃龙门的腾达理想,不甘寂寞的躁动情绪,不肯安生的难耐冷落,诗人有一点不安于位了。

  谢从宣城太守转往徐州任行事,离政治漩涡较远,安全系数也就较高,内心应当是窃喜的。但是,他也不能不看出来,离权力中心较远,获益效率自然也就较低,因此,他多少感到失落。中国文人,最后从命运途程的悬崖摔下去,都是从这最初的一点点不平衡开始的。

  永泰元年(498),南齐政坛发生了一些变化,尾大不掉的王敬则,开国元勋,谢的泰山大人,使得最高统治者不放心了。尤其,“明帝疾,屡经危殆,以张为平东将军,吴郡太守,置兵佐,密防王敬则,内外传言当有异处分。敬则闻之,窃曰:‘东今有谁?只是欲平我耳!’诸子怖惧,第五子幼隆遣正员将军徐岳以情告徐州行事谢为计,若同者,当往报敬则。”(《南齐书》)

  谢在密室中会见了小舅子派来的特使,心惊肉跳,差点休克过去。诗人的脑子转得快,马上盘算,第一,他个人写诗可以,并不具备造反的胆量,不可为。第二,老头子造反,纯系意气用事,不可信。第三,保持沉默,没有态度,既得罪老头子和小舅子,也瞒不过当局,是不可以的。

  于是,一跺脚,将岳父推上断头台。应该说,谢这样做,有其一贯胆小怯懦,畏罪惧祸的成分,但也不可否认,诗人存有相当程度的投机侥幸,冀获重赏的心理。当时从荆州脱身出来,他手里没有什么本钱,现在,押着五花大绑的徐岳,亲赴南京大义灭亲,将王敬则贡献出来,那可是一大笔政治资本。

  文人,染指权力的欲望,不亚于别行别业。我就亲眼目睹,一些同行们为失去的位置而失魂落魄,有如宝玉丢玉;为获得的职务的欣喜若狂,有如范进中举。求权之热烈,甚于作文之认真者,大有人在。虽然一个个嘴上挂着清高,脸上挂着不屑,但是进了名利场,君不见排排坐,吃果果,那开胃通气,消食化痰的快活,权力的诱惑,大概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

  所以,谢的诗写得棒,人却不怎么样,这种出卖岳父的行径,十分卑鄙,不但为当时人所不齿,后来人也觉得他为文和为人,背道而驰到如此程度,不可理解。据《南史》载:“初,告王敬则反,敬则女为妻,常怀刀欲报,不敢相见。及当拜吏郎,谦挹尤甚。尚书郎范缜嘲之曰:‘卿人才无惭小选,但恨不可刑于寡妻。’有愧色。”

  我认为,李白能够理解谢,他在政治上也因颠三倒四而失败得很惨过的。

  《资治通鉴》载:“上赏谢之功,迁尚书吏部郎,上表三让,上不许。”揭发岳父,卖父求荣,捞一个官做,人皆以为耻,诗人的良心也使他不得安生。所以,以怯懦而搪塞罪责的他,也终于承认:“我虽不杀王公,王公因我而死。”(《南史》)

  毛泽东曾经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句成语,来形容知识分子的依附性,谢肯定算过细账,将这位狗屠出身的岳丈出卖,没准荣华富贵也就随之而来。所以,他老婆要杀他,不仅仅为报父仇,而是觉得这种人不值得活在世界上吧?一天到晚躲着老婆的他,哀叹不已:“天道其不可昧乎?”他知道快走到他人生的尽头了。

  结果,没等王敬则女儿动手,永元元年(499),谢又一次卷进宫廷政变之中,故伎重演,又因为“告密”,到底把自己的脑袋,乖乖地送到刽子手的刀下。所以说,上帝不但能在有才华的人周围,还能在这个人的灵魂深处,安排下你的敌人,掘好坟墓,等着你往里跳。

  《资治通鉴》对此事的始末由来,交待得比较明晰:“东昏帝失德浸彰,江议废帝,立江夏王萧宝玄,刘暄尝为宝玄行事,忌宝玄,不同议,更欲立建安王萧宝寅,密谋于始安王萧遥光,遥光自以年长,欲自取,以微旨动。弟祀亦以少主难保,劝立遥光。”

  “祀密谓吏部郎谢曰:‘江夏年少,脱不堪负荷,岂可复行废立。始安年长,入篡不乖物望。非以此要富贵,政是求安国安耳。’遥光又遣所亲丹阳丞南阳刘密致意于,欲引以为党,不答。顷之。遥光以兼知卫尉事,惧,即以谋告太子右卫军左兴盛,兴盛不敢发。又说刘暄曰:‘始安一旦南面,则刘、刘晏居卿今地,但以卿为反覆人耳。’暄阳惊,驰告遥光及,常轻,固清除之。遥光乃收付廷尉,遂死狱中。”

  胡三省评注《资治通鉴》,至此,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谢以告王敬则超擢而死遥光之手,行险以侥幸,一之为甚,其可再乎!”一个为自己着想得太多的人,一个以为别人都是傻子而只有他聪明绝顶的人,那上帝可就省事了,用不着别人打倒,自己就能把自己搞死的。

  谢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但像谢这样有才华的文人,遭遇到一比一百或一比一百五十的“特别关注”者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所以,以史为鉴,经常提醒自己,实有必要。

  自爱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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