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表达的艺术,兼谈博文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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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群里谈到文字表达的有效性,因为同济美国牛人校友挑战了我的一篇博文,他认为博文的《丘成桐说轻了中国数学和科学的差距》这个题目不好。

他自然是自视很高的牛人,所以他也有这些建议:“这个题目如何:丘成桐说小了中西在数学和科学的差距。差距有大小、无轻重”。

我的有些延伸的回复:

“差距“是名词,但是真正的名词是“距”离,“差”在里面就有形容词的意思,所以“差距”可以用轻与重修饰。我认为他修改的题目里将“说小了”放句子中间很不恰当,作为比较的结果放句末似乎好些。

为了让同济牛人提高文字交流的有效性,我请他先回答这两个问题:

1。英语句子中最重要的词汇是什么?或者说最难掌握的是什么?A. 名词,B. 动词,C. 形容词,D. 副词;

2。考虑点击和传递信息,博文题目最重要的词汇是什么?A. 名词,B. 动词,C. 形容词,D. 副词。

弄懂了就知道雅美之途为什么是个不错的信息传递者,必须声明这是雅美之途的原创。

同济美国牛人没有弄懂我问题的重要性,或者他拒绝回答。我只好自己回答这两个问题,也兼谈文字表达的有效性,文章会同时涉及英文和中文的内容。

在英文的慢长演进中,比较庆幸的是主谓宾的结构是与中文相似的。除了倒装句,英语的主语在前面,谓语驱动后面的宾语。如果不是从句或动名词引导的短语,主语和宾语都应该是名词。

但是与汉语的最大区别是英语的谓词或动词,它们拥有动词原形,视主语单复数不同的动词变换,动词的过去时与被动语态,动词的完成时,完成进行时等等。

这些严格的规范说明英国人是严谨的,动词的被动语态立即告知所处的状态,中文则需要额外的说明。

如果学好了英文动词的使用,那你几乎学好了绝大多数的英文语法,所以对我的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动词。

对英语词汇的理解与应用则是一辈子的积累,几乎对英语为母语或非母语的人都是如此。因为英语是拼音文字,26个字母拥有几何级别的组合能力去创建新词,像Microsoft、Facebook、OpenAI或ChatGPT。英语比汉语的词汇要多很多,可能是8万汉字对应100万的英文单词。

我在带学生阅读理解时,往往要求学生挑出整个句子的动词是什么。因为弄对谓语,向前找是主语,向后便是宾语。我告诉学生,如果你找出了具有动感的词汇,那么它们可能就是句子的谓语。

首先应该确认英语的句子,两个句号之间的内容就是英文的句子,可以是两个单词,也可能是长到一段的长句。长句在古英语里很常见,像美国的独立宣言。

整句的核心谓语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它们是驱动句子的力量,英语里面有很多被动语态的动词是用于修饰前后的名词的。

有个很好玩的现象,往往英语是母语的学生,他们还更不容易找对答案,非母语的中国学生很多能弄对。因为我们是死扣语法训练出来的,ABC们则是凭感觉的sounds right。这是免疫学家的英语教学,十几年下来,收到的好评不少。

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我似乎比较有资格,毕竟是文学城的热门博主。文学城现在改了些,因为题目带上了博主的名字,所以阅读量多少受到作者名声的影响,以前只有题目。

博文题目仍然是最为重要的,如果题目不好,几乎会导致没有人阅读的难堪,再好的文章也沒有用。

我悟出了一些写博文题目的原则,首先应该是通俗易懂的,你想表达的东西应该很明确。应该避免在题目中使用生词或难懂的概念,充满哲理的或诗歌浪漫的东西应该远离题目,也不应该取每期更新或连续性的相同题目。

这样我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就是题目里面名词最为重要,因为名词承载着作者想让读者知道的信息。

博文题目通常是短语,也可能是短句,读得通畅比死扣语法更为重要。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超过三个名词,我可以将那些名词称为核心信息。

现代人的时间比较零散,写出的东西自然没有古人那么讲究,尤其对我这种拥有ADHD的人。

我对写作的理解是,首先观点应该鲜明,传递的信息应该清楚。表达的方式应该尽可能地简单,文章的流畅性(Flow)也是追求的目标,Flow是作者尊重读者的态度,因为作者所创造的是读者的快乐阅读时光。

博文作为现代的交流载体,可以突破以往作文的两大约束,首先是内容可能分散,所以在是否离题的问题上可以宽容些。另外就是意识流的写法,不在意所有内容的连贯性,更关注独立段落的品质,以达到在一篇文章中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

同济芝加哥医生校友风城黑鹰写博文传递了这个消息:首位猪肾到人体的异体移植患者不幸去世,风城黑鹰本身是免疫学家出身的神经内科医生。

真是可惜了,我们仍然需要向这位勇敢的病人脱帽致敬,虽然他只活了七周。

MGH发布的声明说,患者的去世原因与他的移植肾所带来的并发症没有关系,这个我不敢苟同,当然我们需要等应该会发表在New England的临床报告。

这个预后也符合我在前期博文中的预测:“现代基因编辑和转移技术直接导致了这个异种移植的里程碑时刻,但是这位病人的长久存活仍然充满挑战,这也是当时我对马里兰已经去世的猪心移植患者的预测。因为整个器官拥有海量的外源抗原,人体的免疫系统会以各种途径打击异己。人类对免疫耐受的机理仍然知之甚少,免疫学家仍需努力”。

患者只有七周的存活期,这也太短了,远低于以前猴子的试验,说明我们仍然任重道远。患者躲过了补体等介导的超急性和急性介导的免疫排斥反应,但是仍然死于T细胞或巨噬细胞介导的相对晚点的排斥反应,突然死亡也有可能是因为免疫反应诱发了急性血栓形成。上苍造人时所设计的缜密程序,始终让人们无解。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博文标题已经快要成为文章的魅力了(*^_^*)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首先观点应该鲜明,传递的信息应该清楚。表达的方式应该尽可能地简单” 谢谢分享,学习了!
扭曲时代 发表评论于
城里最好文采的,在我眼中,是一个写过“龙骨”小说,极善于写电影观感,和美食博主,他的名字与纽约有关,而且是个生物学家。对电影人生和美食悟性极高,文字生动如神。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他与那个什么润涛的功力,就如云泥之别。我最不喜欢润涛的村语俗识。
雅美之途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硅谷居士' 的评论 : 谢谢居士到访,也从你文章学到不少投资知识。
硅谷居士 发表评论于
“博文题目通常是短语,也可能是短句,读得通畅比死扣语法更为重要。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超过三个名词,我可以将那些名词称为核心信息。”

总结得很好!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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