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和朋友聊到一个案件, 聊着聊着, 我说,是否有可能,那受害者是自愿的? 他说,哪会?!是那加害者故意,他应受到法律制裁。 我说,是吗? 法律真的能做到公平正义吗? 他在我耳边巴拉巴拉地解释不停, 可,我还是觉得,不呢。 坐牢坐多久?罚款罚多少? 这些法规是如何制定?标准是啥? 会否,假设? 每一个案件的性质都不同,这些法规是如何衡量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间的冲突? 如果无法达到平衡,只是大概大概, 那,哪能说公平呢? 律师在这儿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他们的诉讼策略,他们的辩论口才, 都能大大影响到判决。 厉害的律师,尤其是能扭转乾坤的, 收费都是特贵。 穷人哪请得起? 法庭也是。 如果想要保释外出,就得支付保释金, 那数额也不低。 都在说钱,穷人可怎么办啊? 这不平等的机会,还有公平吗? 我朋友说,证据才是最重要! 对,证据很重要。 但,问题是, 所有的证据都收齐了吗? 提交上去的是全部,还是选择性? 又有哪些证据很重要却拿不到? 在这种情况下下的判决,是否能说正确? 还有,判决是主观的, 里头掺杂了自己的看法。 别说不哦, 即使看同一篇文章,你我他的解读都会不一样。 同样的,也会发生在解释证据,作出判决上。 是谁给法官审判的权力? 是谁? 往回退,退到那个赋予他权力的人。 是谁给那人赋予的权力? 自己? 那与捏造文件有啥不同? 为啥前者没罪,后者有罪? 原来是选择性的。 最重要的一点, 我们哪知道哪个案件是‘因’,故意发生? 哪个是‘果’,自然发生? 如前所述,宇宙的运作是依据这规律, 这里解释为 1(因)-1(果)= 0。 我们分辨不了,我们做不到。 如果那案件的发生是‘果’, 本来只是两人的事,也可以 close file 了, 但,经这一折腾, 介入的人变多,事情搞得更复杂,没完没了。 我们常说你情我愿什么的, 会不会那案件的发生也是如此? 我朋友说,哪可能? 我说,我们不知道的事实在太多了,别太笃定。 如果是‘因’, 那就交给老天爷去判吧。 在宇宙里, 不仅人和人是平等, 也是人和动物,植物,等是平等。 因此, 没人有权力去下判任何人, 老天爷没给任何人任何权力。 法律… 违规了。 法官,律师,等, 干涉了宇宙自然界的运作,介入了他人的因果(因 +1), 不可避免, 得面对随后因此而来的事(果 -1), 至于是什么,不知道。 唯有老天爷才能作出公平正义的判决, 他不会冤枉无辜者,也不会落下任何违规者。 额,其实也无需劳烦老天爷, 因为这规律已设置好了,会自动操作如下: 伤害有多大(+1),惩罚就多大(-1),不多也不少(0)。 我朋友大喊,国家没法律会大乱! 我看了看他,说,现在有法律,难道不乱吗? 我朋友说,没人为受害者声讨,很无情,人间没爱。 我说,有啊,老天爷会为他主持公道,或许马上,或许迟些。 无情?人间没爱? 别说其它, 人间最基本的爱是尊重。 无论那人做了什么,我们定义的好或坏, 都别去指指点点,作出判断, 因为我们真的真的不知道事情真相的全部, 只是,自以为知道罢了。 我们可做的是, 从事件中, 吸取教训,告诫自己 别做违规的事,别故意造‘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