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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档案柜破例打开!“四人帮”法庭受审(4)

  法庭单刀直入,问江青:“1967年5月,‘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成立后,这个专案组由你江青主管,由你直接控制,并且还伙同康生、谢富治两个主犯,由江青指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制造伪证,诬陷刘少奇、王光美是‘叛徒’‘特务’‘反革命’,这是不是事实?”

  审判长的审问像一把利剑直刺江青心窝,她定了定神,用手按住耳机,骄狂地抬头看着台上,说:“我参加了专案组的工作,但我是受中央委托参加的……而且,而且……我当时是助手。”

  这时,她狡辩说:“现在中央委员会里大多数成员和我们绝大多数领导人,那时都争先恐后地批判刘少奇,如果我有罪,那你们所有人呢?”

  几位法官异口同声高喊道:“住口,江青!”

  后来,她竟神经质似地反复喊道:“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法庭当众展示证据,播放江青录音讲话,出示江青亲笔信,大量的材料证明江青为了制造伪证,逼取诬陷刘少奇、王光美的假口供,从1967年5月至10月,江青直接决定逮捕、拘留、关押的受害者就达11人。这是一串罪恶的历史:

  1967年5月30日逮捕曹亮、梁濑德夫妇;

  6月8日逮捕刘少奇的厨师郝苗;

  6月29日逮捕上海市文化局文艺处长冯少白;

  7月21日关押审讯1929年曾任中共满洲省委组织部长的丁群;

  7月27日逮捕关押河北省副省长杨一辰;

  8月30日逮捕重庆医学院讲师马国钧;

  10月3日拘留审讯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主任苏士文;

  这些她犹觉不够。为了逼供刘少奇是“叛徒”,王光美是“特务”,江青决定在全国大批逮捕人,仅北京一地,被捕受审的就达到64人。

  铁证如山,江青死气白赖。坐在旁听席上的人愤慨了。人们低声议论:“真是无耻透顶!要算起来,受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诬陷迫害的,何止这些!”

  有人开始掰手指计算:“中共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受迫害占76.7%,中央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受迫害占82.4%,中央军委副主席占85.7%;三届人大委员长、副委员长受迫害占70%;国务院副总理受迫害占86.7%;中共各中央局第一书记受迫害占80%;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受迫害占75%……”

  若是算上一般干部群众,那就数以万计了,人们用心灵在审判:“江青,这笔血债,你永远赖不掉!”

  法庭对江青的审问前后共进行了6次,12月24日,转入第二阶段,就指控被告人江青的反革命罪行进行法庭辩论。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检察员江文举手:“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公诉人请求发言。”

  审判长说:“公诉人可以发言。”

  江文念着长长的起诉书,又一次控告江青:“被告人江青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所犯的篡党篡国、推翻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罪行,经过6次法庭调查,对被告人进行审问,出示和宣读了证据、证言,听取证人出庭作证,播放了江青的讲话录音,完全证实了特别检察厅对江青反革命罪行的控告是确凿无疑的,江青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是‘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头子。现在,经过调查可以确定她的主要罪行是:第一,她伙同康生、谢富治等人诬陷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制造了全国最大的冤案;第二,江青肆意点名诬陷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和群众;第三,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江青勾结林彪进行大量的反革命活动……”

  江文的控告继续进行:“文化大革命”中,江青勾结林彪,害死了贺龙、彭德怀、张闻天、王稼祥、刘少奇等一大批党和国家领导人。任弼时建国初期逝世,罗荣桓元帅“文革”前去世,他们躲过了劫难,可他们的家属仍未躲过江青一伙的魔爪。实际上,周恩来,陈毅也是被江青迫害死的。

  江青的迫害欲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甚至害到毛泽东头上。

  毛岸英在朝鲜战场牺牲后,毛泽东把未过门的儿媳刘思齐认作女儿。因感情笃深,刘思齐十年不嫁,毛泽东一再劝她改嫁,并亲自托人为刘思齐物色对象。

  当时,空军学院强击机教研室教员杨茂之被推荐给毛泽东。毛泽东派人了解后,对杨茂之很满意,就介绍给刘思齐。刘思齐对杨茂之也有好感,也就同意了。1962年2月,两人正式结婚,婚后杨茂之常陪刘思齐去看毛泽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江青居然指使人把杨茂之、刘松林(刘思齐改名)关进监狱。毛泽东知道后大发雷霆,责令江青:“立即放人!”

  江青的脸色煞白,两手发抖,她猛地从坐位上站起,指着江文谩骂:“你这个讼棍,你们是法西斯……”

  江文轻蔑地扫了江青一眼,继续控告。

  江青知道宣判自己末日的时刻到了,她能用来挣扎的最后一招就是:泼妇骂街的手法,撒泼耍赖,无理取闹。

  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她一会儿说:法庭指控她的那些罪行“都是小事”,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一会又说:“逮捕我,审判我,就是丑化毛泽东主席。我是执行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一会儿把自己妆扮成反林彪的英雄,宣扬自己如何一直同林彪反革命集团作斗争;一会儿又叫道:审判我就是丑化亿万人民,丑化亿万人民参加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一会儿又大言不惭地说她30年在上海的“历史是光荣的”。总之,东拉西扯,乱说一气。

  检察员江文高声指控:“江青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四条,构成了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情节特别恶劣,应当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从重判刑。”

  讲到这里,江文清了一下嗓子,特别提醒法庭:“在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江青在法庭调查时拒不认罪,公然多次继续诬蔑国家领导人,攻击诬蔑法庭和法庭工作人员,肆意扰法庭秩序,已构成继续犯罪行为。请法庭在量刑时从严判处。”

  检察员发言完毕,审判长曾汉周宣布:“被告人江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你有陈述和辩护的权利,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江青一听,顿时咆哮起来:“我不要什么陈述,就按你的那个根据去定罪吧!我听候你们的审判。有本事你们把我弄到天安门广场公审、枪毙!”

  曾汉周严肃地说:“是不是枪毙你,法庭将根据你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律判决!”

  江青撇撇嘴,嘲弄地说:“你不要装腔作势演戏了,没有我这个道具,你这场戏演不成啊!你要有胆量就把你的后台导演请出来。我要和他当面对质。”

  “我警告你!不许你谩骂法庭。”曾汉周大声严厉地申诉。

  江青越发放肆起来,尖叫道:“我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我不怕你呀!刘少奇、林彪我都没怕过,我能怕你吗?”

  曾汉周再一次警告她:“法庭调查了大量事实,给了你充分的辩护时间,你反而利用法庭进行反革命宣传。”

  江青非但不听警告,反而进一步大叫大嚷,侮辱法庭。曾汉周不得不按铃警告她:“你再扰乱法庭,就取消你的辩护权利。”

  这时,江青站起来,把一张纸扬了扬,说:“我写了一点看法,念一念行吗?”

  法庭允许了。

  江青把嗓门提高了八度,尖声尖气地念了起来:“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投降叛变,授人以柄……”

  这是一篇狗屁不通十分可笑的文字,标题叫《我的一点看法》,读完,她阴阳怪气地说:

  “打狗看主人,就是说啊,打狗要看主人……”

  此时,曾汉周不得不以江青不服从法庭指挥、违反法庭规则而宣布辩论结束。

  听到“退庭”两个字,江青双手死死抓住铁栏杆,不肯离开,并且大声呼叫:“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最后,她几乎是被两名女法警拖出法庭的。

  华国锋与邓小平产生分歧

  辩论全部结束。法庭量刑宣判举世瞩目。

  中国法律有别于外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调查、辩论结束后,由法庭合议给予被告量刑,而不是由法官根据调查、辩论结束直接做出裁决。

  早在12月中旬,法庭尚在辩论阶段,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就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议,有人专门翻阅《刑法》有关款项,逐条对照,提出量刑意见:黄永胜、吴法宪判17年有期徒刑,邱会作、李作鹏应判15年有期徒刑……

  遭受林彪、“四人帮”迫害,复出后的总后勤部副政委李耀文建议:江青、张春桥应判死刑,王洪文判15年,姚文元和陈伯达判处无期徒刑。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应判13年到20年有期徒刑……

  尤其是军队,长期以来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干扰、破坏较深,遭受迫害的同志也多,所以,对“两案”主犯的量刑更为关心,在京西宾馆,88名全军指战员代表正在为10名主犯量刑进行投票表决,其结果,形成近10种意见:

  江青:死刑立即执行33人,死缓48人;

  张春桥:死刑立即执行36人,死缓46人;

  姚文元:无期徒刑65人,20年徒刑11人;

  王洪文:无期徒刑17人,24年徒刑49人;

  陈伯达:无期徒刑32人,20年徒刑27人,死缓15人;

  黄永胜:无期徒刑43人,20年徒刑22人,死缓11人;

  吴法宪:无期徒刑15人,20年徒刑35人,15年徒刑24人;

  李作鹏:无期徒刑10人,有期徒刑11人,20年徒刑38人,15年徒刑11人,7年徒刑1人;

  邱会作:死缓13人,无期徒刑11人,有期徒刑12人,20年徒刑28人,15年徒刑21人;

  江腾蛟:死缓25人,20年徒刑39人,15年徒刑13人。

  许多亲身经历或亲眼目睹林彪、“四人帮”在“文化大革命”中给党和国家带来灾难的群众,也直接写信给特别法庭庭长、审判长、审判员和法庭。

  广东省紫金县的一位中学教师在信中说:“这些人罪恶滔天,不杀岂能平民愤、伸张正义!如果谋杀前国家主席和副总理等多人的罪犯都不处死,那么,我国就应宣布免除死刑……”

  普通职工、国际友人、法学专家、在校学生等等,绝大多数人都主张“杀”,一时间,全国一片“杀”声。当然,这无数的“杀”声里,有法制的观念,更有感情的成分。

  “必须依法量刑!”法庭庭长江华、伍修权,审判长曾汉周、黄玉昆已经达成了共识。调查事实定罪占据了法官们的大量时间,哪些是罪?哪些是非罪?哪些证据不确凿?法官必须根据法庭调查、公诉人的发言、辩护人的辩护、被告的申辩和最后陈述来认定。法官们对44场法庭调查进行了重新审核、认定,认定的罪行从起诉书上减少了16条,另外新增加7条。

  罪行认定后,就是量刑。法官的“尺度”也受到全国上下情绪的影响,一种主张轻一些,将这些人养起来算了;一种主张从严从重,一定要判死刑;还有人主张不轻不重的判法,即分别判处不同时限的徒刑。

  1980年12月5日,吃完午饭,邓小平正准备躺下休息一会儿,秘书接到电话,关于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在量刑问题上遇到难题,已提请中央政治局讨论。

  同时接到通知的还有包括华国锋在内的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邓小平、华国锋等人都在不同场合发表各自的意见,而且分歧很大,邓小平主张,对10名主犯罪大恶极的该判死刑就判死刑;华国锋的主张,不判死刑。很显然,中南海里的中共核心人物已开始关注此事了。

  中国共产党的章程清清楚楚写着: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所以,党中央政治局参与法庭决策是历史的选择。但是,党中央的态度是谨慎的,经过表决,依据法律,只判10名主犯中首犯死刑,其他则为无期和有期徒刑。

  1981年1月23日,在30余名审判员对10名被告人的处罚按照会议意见逐个表决后,进行了神圣而庄严的签字仪式。

  下午4时整,修整得干干净净的法官们依次开始签名:江华、伍修权、曾汉周、黄玉昆……

  判决书一式三份。签名毕,用特制卷宗封存。

  庄严的时刻终于到了。

  1月25日,北京城还在严冬的包裹中,最低气温为零下摄氏15度。

  多月前已打探到宣判日期的人们,一大早便从天安门广场、历史博物馆涌向公安部机关礼堂,围观特别法庭宣布对10名主犯的审判。8时许,800多名持有“旁听证”的观众提前入座。9时整,特别法庭庭长江华用他那洪钟般的声音宣布:“现在开庭!”

  10名法警把10名主犯押解入庭,一字排开在审判台前,他们的排列顺序是:自右至左为张春桥、陈伯达、王洪文、姚文元、江青、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10名主犯个个缩着脖子弓着背,等待着对自己命运的判决。

  庭长江华站起来庄严宣读判决书:“判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江青死刑……”

  曾自诩自己有“五不怕”的江青脸色苍白,浑身颤抖,开始咆哮,一副可怜巴巴的怕死相。

  江华接着念道:“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江青听了,顿时面露喜色。

  接着,“咔嚓”一声,江青被戴上了手铐。

  “判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又是“咔嚓”一声,法警给张春桥戴上手铐。

  特别法庭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姚文元有期徒刑20年,陈伯达18年,黄永胜18年,吴法宪17年,李作鹏17年,邱会作16年,江腾蛟18年,这7名主犯均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

  宣判快结束时,江青正要举手拢拢头发,可是双手被铐住了,她从惊恐中转醒过来,扯开喉咙,攒足了劲尖叫起来。法庭早有准备,立即命令法警把江青押出法庭。

  不久,北京和上海的法院开庭,公开宣判毛远新、聂元梓、蒯大富、韩爱晶、王大宾、王秀珍、徐景贤等人。江青、张春桥等10名主犯被押到秦城监狱服刑。

  江青被关在秦城监狱一所三层楼的底层,这里只关着她一个人。虽被判极刑,生活还不差,也没有人来揪斗她。楼下一大块空地,江青每天放风时就在这里走来走去。

  判刑之后的江青,开始有了读书的嗜好,女儿李讷每次去探监时,都按江青开的书单,捆上一包,供她阅读。此外,李讷每次还给江青带来大量可口的食品。

  1983年1月25日,即对10名主犯宣判整整两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对江青、张春桥由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随着时间的推移,江青的老年病症越来越明显,头发照样乌黑,脸貌照样白皙,但行动越来越迟缓,监狱当局根据中央决定,由李讷担保,接江青出秦城监狱,保外就医。

  90年代初,江青的身体每况愈下,除了乳腺癌以外,还患有多种疾病。疾病的折磨并没有磨灭她的幻想,她念念不忘中南海的那栋房子,给中央写了许多封信,一再要求回到那里去住。

  1991年6月,江青的癌症发作得很厉害,在病痛和绝望之中,她用一条带子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王洪文在服刑期间患了肝癌,死于狱中。

  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也于1983年保外就医,并允许他们同爱人并带1名子女在指定城市安置。

  黄永胜保外就医,安置在青岛,不久病逝。

  吴法宪随妻子住在济南,每天写回忆录,陪妻子买菜做饭。周围群众对他还比较客气,菜场营业员还经常让“吴老头”不要排队,提前上来买菜。

  李作鹏住在太原,每月有200元生活费。他一人独住省委两套新修宿舍,因与邻居发生口角,差点儿被邻居扫地出楼,后经省委和省公安厅作工作才平息风波。

  邱会作安置在西安,每天写回忆录,每月有200元生活费。她的妻子胡敏是个大夫,精心照顾他的起居,邱会作经常对邻居说:“我举双手赞成改革,改革就是革命,只有改革,中国才能前进。”

  江腾蛟安置到太原,山西省体委给了他一套单元房。

  黄、吴、李、邱刑满释放后,都拿着释放证到居住地派出所报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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