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阿房宫考古工作队
秦阿房宫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宏大的建筑之一。遗址位于今陕西省西安市以西13公里处的古�河西岸,渭河以南,与秦都咸阳城隔水相望。遗址主要分布于龙首原向西南延伸的台地上。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阿房宫建于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西汉时,阿房宫遗址被划在上林苑内,汉室因其基址进行宫苑建筑,因其形势高阜,历代多作屯兵之处,宋以后逐渐夷为农田。1961年阿房宫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经历了两千年的风雨侵蚀,又受到现代村庄、坟墓的蚕食以及农田基建和人为取土等等的破坏,保护形势日益严峻。为了给阿房宫遗址的保护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组建了阿房宫考古工作队,对该遗址进行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从2002年10月起考古队首先在阿房宫“前殿”遗址进行勘探、试掘和发掘,经过了两年的努力,勘探面积约40万平方米,试掘、发掘面积约2000平方米。本文一方面简要介绍一下考古工作的几点收获,另一方面从我们调查了解的一些情况来分析探讨一下该遗址的保护问题,提出几点设想,以期抛砖引玉,能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群策群力,共同做好遗址的保护工作。
一、考古收获
两年来的考古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几点收获:
1.基本搞清了阿房宫前殿遗址夯土台基的大小范围。
前殿遗址现存地面之上的夯土台基东西长1119米,南北宽400米。通过钻探和试掘我们找出了埋藏于地下的那部分夯土基址,这样就搞清了前殿夯土台基原来的大小范围,即东西长1270米,南北宽426米,从秦代地面算起,现存夯土台基最大高度为12米。夯层厚5~15厘米。夯窝径5~8厘米。夯土台基的东、西两端被现代村庄所覆压,其中东部长约400米、宽426米被赵家堡和聚驾庄所覆压;西部长约70米、宽426米,被大、小古城村所覆压。根据勘探和试掘的资料,前殿遗址夯土台基的面积达541020平方米,这是迄今所知中国乃至世界古代历史上规模最宏大的宫殿建筑夯土基址。
2.本次勘探与试掘基本搞清了前殿遗址北部边缘的结构:即由北向南为带有收分的台面结构,最上一层台面筑有夯土墙,墙的一侧或两侧有倒塌的瓦片等建筑堆积。
夯土台基北边缘比较高大,现存高度在7~12米。通过详细的勘探和局部的试掘,我们发现夯土台基北边缘由三段组成。中段长323米,其西端位于前殿夯土台基西边沿以东286米,东端位于夯土台基东边沿以西661米。由两层收分台面构成,北起(即从秦代地面算起)第一台面宽7.85~11.8米、高4.5~4.8米;第二台面宽9.4米、高4.3~4.4米。第二台面南侧有夯筑土墙遗迹,墙宽15米,现存最大高度2.3米,该墙南侧有大量的建筑倒塌堆积,以板瓦、筒瓦残片为主。东段长661米,西段长286米,皆由三个收分台面构成:北起第一台面宽8.3米、高3.22米;第二台面宽9.05米、高2.94米;第三台面宽11.5米、高0.7米。东、西段的第三台面南侧亦有夯筑土墙遗迹,墙宽6.5米,现存最大高度2.38米。在夯墙的南北两侧均有大量建筑倒塌的瓦片堆积。
夯土台基北边缘上夯墙侧面倒塌的瓦片堆积中以板瓦、筒瓦残片为主。板瓦表面多数为中粗绳纹、抹绳纹(瓦一端绳纹有一段被刮抹),内面为素面,有的板瓦内面还残留少量麻点纹。个别板瓦表面有戳印陶文,为阴文,有“左司”、“左宫”、“大匠”等。筒瓦多数表面为细绳纹、内面为麻点纹,泥条盘筑制法痕迹明显。少数筒瓦表面饰中粗绳纹、内面为布纹。该堆积物应为墙顶建筑倒塌堆积。
3.对前殿遗址夯土台基南部边缘的结构及夯土台基以南的遗迹也有了初步的认识。
前殿遗址台基南边缘较低,而且略呈由北向南倾斜的坡状。现存高度为2.8~6米。为了弄清其结构,在此进行了试掘。我们发现,南边缘的夯土台基下面秦代原始地面距现地表1~3.5米。在夯土台基以南,秦代原始地面之上,为未夯过的五花土,五花土中间和表层有二或三层路土,均向北伸入了夯土台基之中。路土层分别距现地表0.25米、0.6米、1米。通过勘探了解到路土层在夯土台基中普遍存在。所以我们认为现存的这几层路土当为前殿遗址夯土台基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踩踏面。
从现存台基表面来看,夯土台基呈北高南低的斜坡状,台基西南部边缘结构与南部边缘结构不同。这主要是因为遗址位于龙首原向西南延伸的台地上面(台地海拔394.2~401.4米,群众称之为�坞岭),故整个台基并非全部是人工夯筑而成,而是利用龙首原高高低低的自然地势,在四周及上面加工夯筑而成。台基西南部下面原来地势较高,越往北地势越低,故人工夯筑部分由南向北逐渐增高至台基北部全部为自秦代地面向上由人工夯筑而成。
4.在前殿夯土台基之南,距夯土台基南壁3米处发现一处铺瓦的屋顶遗迹。该处遗迹为一座房屋屋顶的一部分。残留的铺瓦及瓦片范围东西长3.06米、南北宽3米,距地表1.04米。屋顶铺瓦遗迹现存筒瓦6行、板瓦5行。筒瓦通长为46~54厘米,厚1.2~2厘米。瓦表面饰细绳纹或稍斜中粗绳纹,内面为麻点纹,泥条盘筑痕迹明显。这是秦代筒瓦的显著特征。板瓦通长为58~62厘米,宽44~51厘米,瓦厚1~1.8厘米。瓦表面饰交错细绳纹,内面为素面。均为秦代板瓦。
从屋顶倒塌堆积的碎瓦片中还发现有少量的汉代筒瓦(瓦表面饰中粗绳纹,内面为布纹)。可见屋顶所用板瓦和筒瓦以秦瓦为主,也有少量汉瓦。即该房屋建筑应为秦代,汉代沿用,并曾修葺。
5.在前殿夯土台基的南边沿还发现有一条沿夯土台基南壁东西走向的壕沟,现长285米,宽1.85~2.2米。
壕沟北壁即为夯土台基的南壁,局部地方破坏了台基南壁。壕沟内出土了大量汉代板瓦和筒瓦残片,还出土了唐代开元通宝等遗物。可以看出,该沟应为后代所挖。据宋敏求《长安志》:“《十六国春秋》:‘苻坚建元二十年(公元384年),慕容冲据阿城。’”以及《旧唐书・高祖本纪》:“乙亥,命太宗自渭�屯兵阿城,陇西公建成自新丰趣霸上”等的记载,前秦和唐都曾在阿房宫前殿遗址上驻扎过军队。推测夯土台基南侧壕沟应是防御设施。
从这次试掘、发掘所出土的遗物看主要是板瓦、筒瓦等建筑材料,另出土了两枚铜镞。瓦片上有的戳印陶文“左司”、“左宫”等。出土的筒瓦和板瓦,时代应为秦和西汉,说明遗址的始建年代应为秦代,汉代作为上林苑的一部分继续使用,与史载相符。
这次发现前殿夯土台基北部边缘最高处有夯筑土墙,前殿东、西部因村庄所压已无法搞清其结构,但根据宋敏求《长安志》“秦阿房宫一名阿城,在长安县西二十里。西、北、东三面有墙,南面无墙”的记载,推测夯土台基东部边缘、西部边缘均与北部边缘结构相同,即夯土台基向内有收分台面,其上亦应有夯筑土墙。
这次发现的屋顶遗迹,上面的铺瓦结构保存完好,再现了两千多年前秦代屋顶建筑的原貌,是阿房宫遗址考古工作的一个重大发现,也应是秦代考古的重要发现之一,在中国古代建筑史上亦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此外,就目前勘探和发掘的情况看,阿房宫前殿遗址没有发现红烧土的遗迹,即没有被大火烧的痕迹。
这次发掘是有史以来对秦阿房宫遗址进行的首次科学发掘,目前的考古工作还只是一个开始,阿房宫考古队将继续对前殿、“上天台”、“烽火台”等处遗址进行考古工作,最后搞清整个阿房宫遗址的范围、布局、结构等,为该遗址的保护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保护设想
据初步的勘探和调查,阿房宫遗址分布区总面积约11平方公里,遗址区内共有18个自然村,居住着2万多人口。遗址区内还有9个造纸厂,1个砖厂和几十个村镇小厂。在西部大开发的热潮中,遗址区内的人们要生存也要开发,经济建设与遗址保护的矛盾尤为突出。缓解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是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确保重点、妥善处理。为此,我们提出了几点设想:
(1)完善法规,尽快制定出阿房宫遗址整体的保护规划。只有这样,才能才可使遗址的保护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从根本上解决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期利益与短期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科学的调查、勘探与发掘及其成果是编制遗址保护规划的基础。对阿房宫这样面积达十余平方公里的遗址,全部进行同样的保护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依据考古成果将遗址划分成重点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进行有区别的保护,这样才是有效可行的。可以说,一个遗址的保护规划就是它的法规性文件,是直接指导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具有指令性的“操作手册”。
(2)借鉴成功的经验,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可以说,目前阿房宫遗址面临的真正危险是人为的,如在遗址上兴建工厂、新建房舍、取土建坟等。该遗址横跨未央和长安两个区,在管理上文物部门一直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在遗址保护中,当地政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当地政府没有积极性,保护工作肯定做不好。目前,地方政府主要考虑如何发展经济,在遗址保护方面的职责很小。如能成立一个核心职责是保护遗址的专门机构,同时它和政府又结合在一起,这样就是一个整体的管理。浙江杭州市良渚遗址的保护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为了解决良渚遗址保护范围内的人口问题、经济问题、环境问题、区域发展的问题等,杭州市成立了良渚遗址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着一个特殊的行政区域,其面积是良渚遗址保护区的八倍,用7/8的土地来缓解1/8的保护压力,享受经济开发区的待遇。保护区的建设被冻结,农民盖房子要到保护区以外,都由管委会统一筹划等等。如果西安也成立一个阿房宫遗址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区域比实际需要保护的区域大好几倍,这样也可以避免现在多级政府、多头管理的局面,能够统一规划现住于遗址保护区内的百姓的住房,逐渐把保护区内的村庄、工厂等都搬出去,再划一块公墓区,将遗址区内的现代坟墓也迁出去。这样对保护区内的不同遗址、遗迹、地段应该怎样保护、怎样绿化、派什么用场,包括保护区内的富民政策、遗址公园的建设等,能够有一个比较一致、科学和长远的规划。
(3)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群众保护网络,使遗址区的人们有自觉保护文物的意识。借鉴河南渑池仰韶遗址的保护经验,文物管理部门联合当地政府,切实为当地百姓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如安装喷灌设施,优惠供给化肥、农药等,统一安排住房用地、安排其倒垃圾的场所、划定墓地等,这样与遗址区内的农民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责任田的主人便是地下文物保护的责任人,制定出不起坟、不打井、不挖沟、不违章盖房、不乱倒垃圾等公约。政府为遗址区的百姓着想,老百姓也会理解国家的政策,从而自觉的保护遗址。
(4)利用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或采取土地置换的办法由政府出面彻底将覆压在阿房宫前殿遗址上的四个村庄搬走,使目前阿房宫遗址中最大的这处夯土基址不再继续受到村庄和坟墓的蚕食。对其他重点保护区域也可采取此种办法。对一般保护区内的村民,则可限制其盖房、埋坟的行为,限制其种植根深的果树等苗木,引导他们种植浅根的花卉草木或农作物,同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保护大遗址不仅仅是现存的遗址本身,重要的是要从环境和生态着手,从而才能保护好遗址的历史文化风貌,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才提出了上述的设想。
参与阿房宫遗址发掘与资料整理的有李毓芳、刘庆柱、孙福喜、王自力、张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