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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童稚缠足

女孩在两岁时便能行走,三岁时走得渐渐稳当,四五岁时就要用布条将两足缠裹住,限制其自然生长,经过长期的束缚至成年定型后放开,足部骨骼拗折,形成畸形小脚。这是封建社会后期的一种妇女生活风俗。

关于小脚的起源,元代以后的学者饶有兴趣地作过许多考证,有源于后汉、南北朝、唐代、五代诸种说法,元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一〇认为缠足起于南唐李后主宫嫔窅娘,“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钿带、璎珞,莲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形,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这一说法的理由比较充足可信。

但是,缠足作为一种风俗文化现象,绝不可能脱离长期的观念和习惯的形成过程在某个时候突然产生,在历史的年轮中,必然有其孕育萌发的征候。

先秦时代,女子受限制较少,在朴素淳厚的古风熏陶下,女子普遍都以“硕大且俨”为美,天足给她们带来了生活上的方便,她们常常干脆打赤脚,连鞋袜也不用。两汉以后封建统治日益秩序化,男性的欲望和权力同时发展。禁锢女性是为了加强和巩固权力,享受声色是为了证明和挥霍权力。这时女性美的观念已经从重自然逐渐演变为重矫饰。虽然当时女子并不缠足,但人们所欣赏的“罗袜蹑蹀而容与”(张衡《南都赋》)、“凌波微步,罗袜生尘”(曹植《洛神赋》)、“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孔雀东南飞》的婀娜步态已显然不是天足之美,自然之趣了。

南北朝时期女子越发以艳妆冶容为美,男足和女足虽仍无甚异样,但女子之足已十分重视妆饰,就履来看,晋有凤头履、聚云履、五朵履,宋有重台履,梁有分梢履、立凤履、笏头履、五色云霞履,陈有玉花飞头履。张华《轻薄》诗云:“足下金薄履”,左思《吴都赋》云“出蹑珠履,动以千百”,这些都证明至迟在南朝,女子之足已成为人们十分注意的审美内容。随着统治阶级生活的日渐奢靡放荡,感官刺激的触角也伸向了女性的足下。齐末东昏侯为潘妃凿金以莲花贴地,令妃行其上,称之为“步步生莲花”,真是挖空心思从女子轻盈如云的步态中获取病态的心理满足。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高峰,强盛的国势,开放的社会使人们意气高昂,具有比较健康的心态,女性也普遍追求独立的人格、自然的美感。不少人喜效男子服装,鞋子大小也与男子差不多。《旧唐书·舆服志》载:“武德来,妇人著履,规制亦重,又有线靴。开元末,妇人例著线鞋,取轻妙便于事,侍儿乃著履。”可见唐代妇女对于足、履主要还是从“便于事”的实用观点出发的。但是,崇尚纤弱柔顺的传统女性美的观念在唐代并未完全淡化,从诗人们的“小头鞋履窄衣裳,天宝末年时世妆”;“履上足如霜,不著鸦头袜”;“钿尺裁量减四分,碧琉璃滑裹春云”的描写中可以看到这一消息。这种美的观念在唐末文人中更加浸淫。韩偓《屐子》诗说:

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屧红托里。

南朝天子欠风流,却重金莲轻绿齿。

整首诗所表达的是对天成小脚的艳羡,对风流生活的向往和几丝不足的缺憾。正是经过历代贵族阶级、文人士子的“千呼万唤”,缠足便在五代“始出来”了。从现有的资料看,五代女子缠足还只是宫廷中一些舞女的“时髦”,并未形成社会风俗,再经过宋代这张风情恣肆的温床的一番催生,才流行于贵族妇女中,渐而“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南村辍耕录》卷一〇)。但民间下层女子并不在“相效”之列,起码供驱使的丫头不缠足,所谓“大脚丫头”还到处可见,连明太祖朱元璋的皇后马氏,丫头出身,也是一双天足。到朱元璋当了皇帝才下令女子一律缠足。

如果说缠足的出现满足了男性的感官享受,那才说中了问题的一半。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缠足适应了礼教钳制女性的需要。当女子的双脚缠成畸形后,行走时不得不将全身的重力集中于踵部,用踵走路,颠蹶摇晃,极不方便。这就取消了女子以天足随意出游奔走的能力,更有效地将她们禁锢在闺阁之中,在规定的有限范围内进行严格的控制。当自尊和自信在生理的缺陷中泯灭后,完全控制和占有就成为可能。伊世珍在《嫏嬛记》中道出了这一颇富心智的狡计:“圣人重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缠其脚,故所居不过闺闼之中,欲出则有帷乘之载,是无事无脚也。”《女儿经》说得更透彻:“为甚事,缠了脚,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当这种“约束”已经巩固,缠足之风大盛以后,从贵族统治者到士大夫文人都狂热地对小脚进行起“精神消费”来了。他们摩挲着小脚,赏玩着畸形,将之作为宣泄情欲的精神通道。宋词中有“稳小弓鞋三寸罗”、“掌中回旋小婆娑”(赵令畤《浣溪沙》)的文人自供,《金瓶梅》中这方面的描写简直如瓶泻水。西门庆与潘金莲初次私会时,就是“故意把袖子在桌子上一拂,将那双箸拂落在地下来。一来也是缘分凑巧,那双箸正落在妇人脚边。这西门庆连忙将身下去拾箸,只见妇人尖尖癇癇刚三寸恰半扠一对小小金莲,正癇在箸边。西门庆且不拾箸,便去她绣花鞋头上只一捏”。对潘金莲“西门庆夸之不足,搂在怀里,掀起她裙来,看见她一对小脚,穿着老鸦段子鞋儿,恰刚半扠,心中甚喜”(第四回)。后来,当薛嫂儿说娶孟玉楼时,“薛嫂向前用手掀起妇人裙子来,裙边露出一对刚三寸恰半扠,一对尖尖癇癇金莲脚来,穿着大红遍地金云头白绫高底鞋儿,与西门庆瞧,西门庆满心喜欢”(第七回)。在风月场上,小脚是一个性感的标志。清人李渔曾不打自招:(小脚)“其用维何?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抚及金莲,令人不忍释手,觉倚翠偎红之乐,未有过于此者”(《闲情偶记》卷三)。方绚则以为濯洗小脚的情景最为动人,有四种不可言传之妙:一是屏里私觑,二是暗里闻香,三是水中看影,四是镜中见态,贪婪的淫欲毕现无遗。

女子缠成小脚,行走蹒跚,站立不稳,要用层层绢帛(俗称“足纨”)把脚裹着,睡觉也要穿上睡鞋,白天再套上复履下地。复履虽脏,睡鞋倒是干净的,因而腐朽无耻之徒就在睡鞋上发挥其色情的迷狂。冯梦龙《古今谭概·怪诞》记载:“杨廉夫耽好声色,每会间见歌儿足小,即脱其鞋,载盏行酒,谓之金莲杯。一日与倪(元镇)会饮,杨脱妓鞋传觞。倪怒,翻案而起,杨亦变色,席遂散。后二公竟不复面。”沈德符《万历野获篇》也记载道:“隆庆中,云间何元郎,觅得南院王赛玉红鞋,每出以觞客,座中多因之而酩酊。”《金瓶梅》中同样也有这类事情:“少顷,西门庆又脱下她(潘金莲)一只绣花鞋,擎在手内,放一小杯酒在内,吃鞋杯耍子。”(第六回)鞋有如此诱惑,清代青楼中人便特制出一种鞋子,镂空其底,在中间做一个小抽屉贮放些香料来迎合恶少。方绚作《贯月查》、《采莲船》专谈用妓鞋投壶、行酒的方法和妙趣,轻佻鄙俗,淫邪猥亵,实在令人发指!

品评小脚是从宋词中滥觞的,到明代已成为文人笔下常见的内容,“纤纤春笋香”之类的诗句不断复制在许多作品中。一首《十香词》说:“凤靴抛合缝,罗袜卸轻霜。谁将暖白玉,雕出软钩香。”意思说,女子脱掉鞋袜后,露出一双纤纤小脚,颜色白皙,如蒙轻霜,就像用白玉精雕细刻而成一只小钩子,又细又软,馨香沁人。清代无聊透顶的文人更在小脚上大做学问。方绚著《香莲品藻》根据小脚形状细列出十八种式样:四照莲、锦边莲、钗头莲、单叶莲、佛头莲、穿心莲、碧台莲、并头莲(里八字小脚)、并蒂莲(外八字小脚)、同心莲(俗称里拐)、分香莲(俗称外拐)、合影莲(俗称一顺拐)、缠枝莲、倒睡莲(俗称坐跟)、朝日莲、千叶莲、玉井莲、西番莲。同时还根据小脚的肥瘦、软硬、雅俗之不同将其分为九品:神品、妙品、仙品、珍品、清品、艳品、逸品、凡品、赝品。这一方面反映出清代女子裹脚已十分考究,另一方面反映出没落士人审美的病态已发展到了极致。正由于如此,顺治、康熙年间几禁几弛,缠足仍无法逆转。

缠足,是华夏民族特有的鄙陋风俗,女子在初裹时“痛楚号哭,往往鞭挞之,至邻里之所不忍闻者”(钱泳《履园丛话》),长大后行走困难,只能蛰居绣房,俯首为妾。一部华夏缠足史是一部女子生理和心理被摧残的历史!值得提出的是,在缠足问题上,各个阶层的要求不同,各地的风俗有异。因而,自宋以来,拒弃风雅不缠者有之,似缠实际不缠者有之,甘为偏民不缠者有之。苏、松、杭、嘉四府之地,母亲都不忍在女孩刚四五岁时就逼她缠足,往往总要拖到七八岁才去缠裹,这种为时已晚的亡羊补牢也多少渗透着一些人道主义精神。正是所谓的“良贱有别”的空隙和母爱的翼护,使下层许多劳动妇女保持和基本保持了自然天足,在生产、生活中以健康、矫健的姿态和金莲女子的弱不禁风形成鲜明的对照,最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自然的力量战胜礼教的规范,彻底淘汰了缠足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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