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上下几千年。其间经济的发展有缓有速,政治的延续有治有乱,民族的关系有战有和,而善恶报应观念和习俗,却始终未绝。特别是在佛教传入中国后,应之以中国社会的动荡不宁,人民生活的饥寒交迫,报应观念和习俗更加洪水般泛滥起来。上起威威赫赫的天子诸侯,下迄浑浑噩噩的娼妓乞丐,中则满腹经纶的封建士大夫、一肚子糠糠菜菜的黎民百姓,无一不笃信善恶报应,遵行其习。
平民百姓的喜怒好恶,往往喜欢发而为歌,诵而为谚。因此,采摘其俗谚,则历代百姓笃信善恶报应的情形就可知道个大概了。
《古谣谚》卷一六记载:东汉陈临任苍梧太守,有个遗腹子因报父仇,被捕入狱,陈太守可怜他尚无子嗣,令其妻入狱作陪,一产得男。当时人作歌谣道:“苍梧陈君恩广大,令死罪囚有后代,德参古贤天报施。”
王嘉《拾遗记》卷六载晋时俗谚:“积善降福,神明报焉。”颜之推《颜氏家训·归心》说:南朝时,人们若贫贱疾苦,莫不怨尤前世不修功德。俞成《萤雪丛说》卷二引古语古诗云:“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此古语也。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速与来迟。此古诗也。”作者是宋人而言“古”,应当出于两晋或南北朝时。
吴自牧《梦粱录》卷一八有一段宋代俗语:“作善者降百祥,天神佑之;作恶者降千灾,鬼神祸之。天之报善罚恶,捷于影响。”《野客丛书》卷一也有两则俗谚:“举头三尺有神明”;“善恶之报,不在其身,则在其子孙。”在宋代,凡家有不肖子弟,酗酒好色,赌博游逛,亲近小人,以至于破荡家产、沦为乞丐或盗贼的,当时人就会说:这是他家门厄数如此,或是他父祖积恶至此,是天报应他,没有因为谏诲而能改正解救的。《西湖志余》载有这样一件事:南宋嘉泰元年(1201),临安发生大火灾,烈焰满城,惟独吴山下一老翁家幸存。这位老翁平日诵经乐施,火起之时,年老不能走,要儿子媳妇赶快离开,二人不忍离去,同处烈火之中,全家皆睡。院子里有个葡萄架,架子也完好无损。于是,世人凡因积德而免祸得福,临安人必称“葡萄架”。
明代有一条谚语极别致,载《拍案惊奇》卷一四。“阳世与阴间,似隔一层纸。若还显报时,连纸都彻起。”清代的报应俗谚也不少。如“忤逆弗天,打一代,还一代。”(《履园丛话》二十四)以及江浙地区的俗谚:“被里头做事终晓得”;“不图人身,当真狗品。”(王有光《吴下谚联》卷四)等等。前者是说,人之所居,至深至密莫过于被窝里头了,依然是上有苍天,旁有鬼神,无法瞒过;后者是说,人们在生时做有善事,“培得善根”,死后其魂即可持久,转一世培厚一层,最后转复人身,并且还将是“伟人名士”。若生时作了恶,“丧其本有天良”,死后其魂不但不能继长增高(古人认为魂是轮回转生的本体),即转复本来人身也不可得。此即所谓“不图人身”。而且不论碌碌庸人,贵官硕儒,乃至星辰神道,亦递减递削,其魂也要随风漂泊,最后归于消灭,失去轮回的可能。可真够吓人的!
封建士大夫是汉民族的知识阶层,他们明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该不会人云亦云,像普通老百姓一样相信善恶报应吧?殊不知他们不但相信,而且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附和佛教神学的说教,把个千疮百孔的报应破罐修缮得几乎滴水不漏。
封建士大夫相信善恶报应的实在太多了,我们择举一朝,以窥其全豹。
以宋为例。范仲淹说:“自祖宗以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刘清之《戒子通录》卷六)司马光在其《家范》中说:舜之子孙享国百世,周承统八百年,都是他们的父祖“积德累功”所致。在《文集》中又说:“僭天之分,必有天灾;失人之分,必有人殃。”程朱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也在他的《治家格言》中说:“刻薄成家,理无久享,伦常乖舛,立见消亡。”“见色起淫心,报在妻女。匿怨用暗箭,祸延子孙。”剑州某男子因病化虎,苏轼认为必有隐恶而天报之,因作《渔樵闲话》,寓渔人樵夫之口大发宏论,赞美释氏阴骘报应之说。郑刚中《北山集》卷二《王倅生辰》诗云:“吾闻天地间,祸福靡虚授。阴功满东吴,冥报岂容谬。当能寿我公,炯炯如列宿。”
善恶报应观念的一个重要缺陷是无法解释祸福与善恶之间的矛盾现象。为什么行善者贫病困窘,仕途穷蹙,家运日衰?为什么肆恶者反而仕途通达,享尽荣华耆寿,子孙昌盛?对此,南朝佛学大师慧远作《三报论》以释其疑,说是今生不报则来生报,来生不报则二生三生,百生千生,反正总要报。宋儒则以积善积恶和“命分”之辨解其难。如《袁氏世范》就说:某人作恶遭惩罚后,而其子孙又繁荣昌盛的话,那就是他家还有“积德”,而且是“德多恶少”,所以后人还能得其庇荫。如果作恶多端而享寿富安乐,肯定是他家祖先的“遗泽”已消耗得差不多了,老天爷故意让他再作些恶,耗尽“遗泽”,然后收拾他。刘祁《归潜志》则以“命分之辨”来解释。说为善而遇灾厄困窘,这是你的命不好,而不是善的“分”;作恶而得富贵亨达,那是他的命好,而不是恶的“分”。胡石观《大藏经》云:“善若无报,其善未熟,其善熟时,必受其福。恶若无报,其恶未熟,其恶熟时,必受其苦。”宋儒又踪其说,认为善人不得奖赏,恶人不受惩罚,不是不报,是还没报。所谓没报,是因为所作善恶还没熟。等熟了啊,“则其报之也,其效如捷。”(《萤雪丛说》卷二)那时候,你连躲都来不及,或是你不想要还不行呢。
士大夫中还有一类人,开始不信,因受环境的影响,或亲眼看见一些报应“显例”而不能脱俗。有的则是因为有罪戾,畏惧神谴而乐施求佛,匍伏于报应阴影之下。也有个别人是不相信的,但这些人往往又非常欣赏善恶报应“讽世警时,寓意劝惩”的功效,乐于传诵记载。这也是儒家寓神道以设教之意吧。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之骄子,民之主宰,五湖珍宝,可罗而至于前;四海美女,可招而拥于怀。呼风唤雨,何不可为!他也相信善恶报应吗?是的。“人主之情,上通于天。”(《淮南子·天文训》)天子的行为也要受天帝的监督并被施以相应的赏罚。
在古人的思想意识中,天是宇宙间的最高主宰,是自然现象的最高主宰,也是社会生活的最高主宰。人世间的一切都与天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自然的各种灾异或祥瑞,都是天对世人喜怒赏惩的表示。这就是“天人感应”。特别是王者,他是天的儿子,一言一行都影响天气。《春秋繁露·五行五事》说:“王者与臣无礼貌,不肃敬,则木不曲直,而夏多风暴”;“言不从,则金不从革,而秋多霹雳”;“视不明,则火不炎上,而秋多电”;“听不聪,则水不润下,而春夏多暴雨”;“心不能容,则稼穑不成,而秋多雷”。儿子做事不对了,做父亲的天就会用灾异来谴告,谴告而不改,就要给以惩罚。《春秋繁露·必仁且智》说:“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
哪朝天子不希望国泰民安,不期望自己长享富贵,其一姓之天下一世、二世以至万世?每当天降甘露、庭生朱草、土献灵芝、地涌醴泉、河清星聚、祥云绕日、风雨时、嘉禾兴、凤凰麒麟游于郊,以及世有百岁寿民寿妇,百官必作表庆贺,皇帝亦欣欣然以为是自己德行修、政事美、刑缓兵强,故天父显示嘉祐。反之,若山崩地震、日食月食、星陨彗见、天旱不雨、淫雨成灾、蝗蝻示虐,天子则惶惶然以为是他政有厥失、民有冤狱,故天父怒示儆戒,忙不迭下诏求直言、匡补过失,除祸祈福。由秦汉至清末,几无一帝例外。元代仁孝皇后还专门搜集朝野报应事例,编成《劝善录》一书。
皇帝与乞丐,相去何啻千万里,而其相信善恶有报,则是一致的。正其如此,使我国古代史籍中载及善恶报应者,目不暇接。举凡经史子集、笔记小说、戏曲诗词、家训族谱,几乎无书不谈,无处不有。尤以笔记小说为大观。笔记小说中又推宋洪迈《夷坚志》、明蒲松龄《聊斋志异》、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为冠。
洪迈所著《夷坚志》,洋洋四百二十卷,言因果者几半(今标点出版者,仅二百零六卷,就这一部分看,大多谈报应。其他篇卷亦当如此)。而此书所取内容,就时间范围看,远不限于洪迈生活的那几十年。从材料来源看,少数是洪迈自己所见所闻,绝大多数是人们知悉洪迈编著此书时,从各地向他提供的,范围必然有限,本书所未收录者当然更多。每一篇成,人们辄争相抄录、传阅,遂使洪迈不厌其烦。他穷老朽之余力成此巨帙,以劝导世人弃恶向善,安分守己,笃守封建统治秩序和纲常伦理,使“暴殄弥,世仇解,并吞者惕,逾墙相从者恧,人伦笃厚。”(《夷坚志·田汝成序》)无独有偶,《阅微草堂笔记》也是纪昀年迈致仕,“追录旧闻,姑以消遣岁月”之作。全书二十四卷,载事一千一百九十六则,“而大旨悉归劝惩”。每每“属草未定,遽为书肆所窃刊”,亲朋好友竞相传抄,翻刻者尤众,在社会广泛流传,虽“博雅君子”,也不以为纰缪。一时间,竟享有同《红楼梦》、《聊斋志异》并行海内的盛誉。观此,则封建时代人们之笃好报应,其热忱、其迷信,可见一斑了。
到近代社会,许多著名的欧洲人士,例如吉奥达诺·布鲁诺、瑞登博格、歌德、莱辛、拉伐特、赫德尔、叔本华、易卜生、冯·赫尔蒙特、里奇坦柏格,以及英国的一些特殊人物如休谟和华兹华斯等,都曾经玩弄过轮回、前世和业报的观念。十八世纪末,这些观念仿佛也流行于欧洲大陆一些文学界人士之中,麦克塔格特教授就曾以极明晰具有说服力的议论赞成这一学说。赫胥黎也不认为它是荒谬的。中国近代,民间对报应的迷信,也不让于古。
经第三次浪潮数十年的猛烈冲击,善恶报应之论阴魂不散,至今仍广泛流行于民间。翻阅现在出版的小说、戏剧和电影,“报应”之语时有发现。和中年以上的人谈话,“报应”之叹常会脱口而出。“阴功”一语,则已经作为报应心理的语言因素,牢牢积淀在各地民间的日常用语当中。每当看到小孩落水,老人摔倒,或是常人不慎受了较重的伤等,人们首先脱口而出的感叹语每每是:“阴功……”其横行霸道、杀人抢劫、奸淫妇女、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而终不免绳之以法者,民间往往以“报应”、“罪有应得”等评叹。一些饱受冤屈而最后获得平反昭雪一展宏图者,则谓之“老天有眼”、“苍天不负”、“善恶到头终有报”。今天违法乱纪者而暂时未受法律惩处,许多人义愤填膺,警告他们,肯定他们绝不能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一定要报!”
现代人仍如此相信善恶报应,以致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西方心理学“第三思潮”的奠定者亚伯拉罕·马斯洛认为:“最理想的社会就是善有善报的社会。”(弗兰克·戈布尔《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一个曾是罪犯的心理学者威廉·桑兹根据马斯洛的原则设计了使顽固罪犯改邪归正的“七个步骤”。这些步骤的基础是这样一个原则。即认为,不负责任不会有好报,而且犯罪行为并不能满足罪犯与他人来往的需要。经实践检验,证明这些步骤对顽固罪犯的改造还甚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