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报应作为一种宗教观念,像其他神学宗教一样,其巨大危害首先在于:它教人们不去关心满足人们的生活意图和需要,它让人相信这样的鬼话;凡人啊!你们生来就是要成为不幸的,因为你们的前身或是你们的祖先曾经犯下了罪过;打击你那些以幸福为目标的叛逆的欲望,放弃那些出于你的本质要去喜爱的快乐;不要羡慕和忌妒别人的富贵和成功,因为他们的前身或是他们的祖先已积下了功德;把你们灵魂的动力摧毁,把想要使你们的痛苦告终的那种冲动压制下去;忍耐吧,受苦吧,虔心诚意地行善积德吧,这就是你们摆脱痛苦走向幸福的惟一道路!
对于来世幸福、子孙昌盛的期待和对死后刑罚的恐惧,阻止人们去追求自己在尘世的幸福,使他们忘却了自己的现世生活,而只为一个想象的未来和他们应该在死后去惧怕的种种虚构的不幸而忙忙碌碌。同时,也阻止人们去改善他们的制度、法律、道德和科学,使他们满足于幽冥赏善罚恶的自我陶醉而放弃对封建专制压迫的主动抗争。既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使暂时无报,时辰一到,也一定要报;既然行善积德,敬天畏神就可期望获得今生或来世的好运气,那么,一切积极的努力和反抗斗争又有什么必要呢?那些因奋起反抗而自讨苦吃、自寻镇压者,又有什么意义呢?于是,人们不但不去进行积极的斗争,反而谴责那些为改变自己命运而勇敢战斗的人,并且和统治阶级一样,视之为“盗”,曰之为“贼”。
唐末黄巢率众起义,打击封建官府及地主豪绅如秋风之扫落叶,“天街踏尽公卿骨”,“朱门甲第无一半”,“中原士庶,十室九空”。这对于平日饱受官府和地主恶霸欺压凌辱的贫苦百姓来说,该是何等痛快、何等惬意的事!然而,在黄巢未入京师(西安)时,城里人以黄米和黑豆蒸食,作了一条谚语:“黄贼打黑贼”。儿童们还到处诵唱这样一首童谣:“黄巢走,泰山东,死在翁家翁。”(《古谣谚》卷三二,卷一二)这是多么可悲!
北宋皇祐年间(1049-1054)侬智高起义,宋朝派狄青带军前往镇压,民间有这样一条谚语流传:“农家种,籴家收。”(《宋史·五行志》,《古谣谚》卷一二)后来侬智高果然被狄青打败。沈征《谐史》记载: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王则揭竿起义后,想聘娶民家赵氏女为妻,该女坚决不肯,说:“我虽然是女子,戴天子天,履天子地十九年了,纵不能横刀立马讨叛,也绝不做叛贼的老婆!”又说:“给叛贼做老婆,绝无好后代!”最后以自缢拒绝。《宋史·列女传》记载:有个叫马友的,起义后求娶故友向芗林之妾为妻,起义前还挺亲热的,这时,这位妇女却立誓不与马友共天地,自溺以全“贞洁”。人们对敢于反叛官府寻求改变命运的人,真可谓深恶痛绝而耻与为伍了。
在宋代,你如果“看斩人赏刽子好手”的话,就会被指为“不识羞恶”、“不知好歹”、没有同情心而遭到人们的唾弃。然未几何时,人们便逐渐乐于观赏统治阶级屠杀造反者的盛典,听刽子手钢刀斩人头的“咔嚓”声了,然后感叹造反者不走“正路”。像赵氏、阿Q口沫四溅地向人介绍城里残杀革命党的盛况,秋瑾烈士的鲜血成了痨病患者的良药——人血馒头。戊戌政变六君子殉难,《康圣人显圣记》的作者“伏魔使者”曾有这样一段评论:“只听一排枪炮声,六名犯官的头,早已个个落下,可怜富贵功名一旦化为乌有。”好一个“富贵功名”!在他们眼中,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可以“富贵功名,一旦化为乌有”。六君子的最大错误是没有得到富贵功名,没有走“正路”!
在抗日战争期间,浙江有一个地下工作者制造沦陷区通行的伪钞,用以在沦陷区采购枪枝弹药和药品打游击,不幸在抗战胜利前夕,被日本人抓住,枪决牺牲。当死讯传到他的故乡时,人们无不摇头叹息:“这个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肯正干,不肯走正路,如今落到如此下场!”一个抗敌英雄,死后得到的竟是这样的评价。保卫民族和国家的正义事业,竟被视为不是“正干”,不是“正路”。那么,投降侵略者,当汉奸卖国贼才是“正干”、“正路”吗?人们只在内心不断念咒:“小鬼子你别太猖狂了,老天爷有一天会发一声霹雳,把你们这些乌龟王八蛋全部劈死、烧光!”就行了。这怎不使人感叹:“血泪流尽反惹笑,常使英雄涕满襟。”
年复一年,代复一代,人们愈来愈变得麻木不仁,萎靡不振,愈来愈甘心于现实暴政的奴役,甘心困守错误之中,甘心在不幸之中,在死后或有朝一日能够成为比较幸福的幻想之中沉沦下去。“懦弱滋养暴政,而恐惧又使暴政绵延。一句话,只要人们的意见迫使人们自己战战兢兢,那么人们就不能快活,也不能幸福。”(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因此,满足于鬼神赏善罚恶的善恶报应观念不可避免地要对古代农民阶级反抗封建专制统治的斗争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甚至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它在本质上是有利于地主阶级的统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