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帝不知恤民,对老百姓不断加征,大肆搜刮,致使民不聊生,社会矛盾激化。明代的加征不始于崇祯时,但以崇祯时为最烈。嘉靖时因倭寇问题而始行加征,时称“提编”。万历时因辽东战事紧急,开始加征“辽饷”。崇祯帝不仅保留了辽饷原额,而且在原额520余万两的基础上又加征140余万两。除辽饷外,崇祯帝又陆续向老百姓加征“剿饷”和“练饷”。崇祯十年,为了镇压李自成等农民起义军,又加征银200万两,在原赋额上均摊,称作“剿饷”。按照崇祯帝的说法,这次加征是“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即原定只征一年。但饷银很快用完,农民起义军却愈剿愈多。于是,崇祯帝也不管是不是失信于民了,将这次加征也变成了定额。崇祯十二年,因上年清兵内犯,再加上农民起义此起彼伏,为练兵而加征“练饷”,数额达730万两之巨。至此,除加征辽饷外,复增剿饷、练饷,民不聊生,纷纷揭竿而起。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种敲骨吸髓式的加征不是一年而止,而且一开征就没有止息,并且加征的数额越来越大。不少大臣屡次上疏切谏,指出这种加征是剜肉补疮,不仅不能平息内忧外患,而是为渊驱鱼,逼迫老百姓去造反。但崇祯帝却执迷不悟,一边说着同情老百姓的话,一边严令各级官员追缴。催征饷银成为考核官员的重要依据,许多官员因催征不力而被治罪。
除了加征,还有私派。这种私派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各级贪官污吏趁加征之机额外加派,以中饱私囊。这种私派最为人熟知的就是“火耗”,指铸钱时的损耗。因这种火耗的数额由地方官员自定,故为害特别严重。另一种是流动作战的将领随意向地方私派。明末战事频繁,军队到某地后,立命地方送上粮草多少多少,急如星火,且分文不付。更可恨者,车队所需的是粮草,但有的将领却不要粮草,而是要银两若干。这些负担最终都要落在农民头上。崇祯帝似乎也知道加征之外私派的祸害,所以他在崇祯末年也说过“痛禁耗羡”的话,但三饷加征还是要征,各种私派也越来越多。直到他吊死煤山的前一个月,他还颁了一道催征的诏令。因此,他那“痛禁耗羡”的话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以前,人们大都知道崇祯年间连年大旱,造成大饥荒,认为这是导致李自成等农民起义的原因。其实,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几乎年年都有。如果政治清明,自然灾害造成的饥荒就会减轻许多,不会酿成大的社会动乱。如果政治腐败,小灾害也会造成大饥荒,甚至本来没有自然灾害也会出现人为的饥荒。仔细考察一下明末的历史就会发现,崇祯年间的大饥荒实际上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无休止的加征和私派逼迫农民大规模逃亡。地方官迫于严令,为征足数额,各种手段无所不用,一户逃则由其余九户补足,九户逃则由那未逃的一户补足。如此一来,就使整村整村的农民逃散一空,大片良田变成了荒地。因此,本不应出现饥荒的年头也出现了大饥荒。地方官实在征不足数额,又不敢指责皇帝,就只好说成大旱所致。因此,史籍中关于明末连年大旱的记载连篇累牍。但科学知识告诉人们,大的自然灾害大体上是有规律的,不会故意与崇祯帝过不去。大旱可以是一年、两年、三年,而不会一连十余年。如果盲目地相信这类记载,我们就会被这类有意的误记所欺骗。
崇祯帝在位的17年间,从未有过官府组织群众兴修水利的记载。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社会,兴修水利对发展农业生产至关重要,而崇祯帝对此却漠不关心。有一次,崇祯帝当着众大臣的面感叹民生艰难,给事中黄承吴误以为时机到了,便建议兴修水利。但崇祯帝一听说“需要钱粮”,便顾左右而言他,将此事轻轻放下。水利不修,小灾也就可能成大灾了。
打开有关明末的史籍,一幅幅农民凄惨生活的图景令人欲哭无泪。老百姓吃草根树皮、观音土、青叶石,吃大雁粪,甚至人吃人,公开在集市上卖人肉,还有大量夫食妇、母食子的记载。在中国历史上,明末农民所遭受苦难之深重,大概只有秦末可与之相比。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崇祯帝向农民加征再加征,而他的后宫却储存着大量的“内帑”,也就是皇帝的私家银两。自万历以后,朝廷不断对全国进行各种名目的大搜刮,将搜刮来的钱财送入内宫,成为“内帑”,其数量之大,十分惊人。当特别紧急时,有些大臣就请求拿出些“内帑”,崇祯帝也确实不情愿地拿出过一些,但毕竟是九牛之一毛。当李自成进入北京后,这些内帑金银全归了李自成农民军。如果崇祯帝肯捐出这些“内帑”,则完全不必对老百姓一再加征。身为一国之君,崇祯帝如果重视抚恤天下黎民,社会矛盾就不会空前激化,农民起义就会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明朝也就不会灭亡得如此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