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立国行政。
一、接受前朝的遗物。
原先用来统治只有几十万人口、数十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国家机构,竟然被用来管理一个几千万乃至上亿人口、数百万平方公里乃至上千万平方公里土地,而且还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民族传统的古老国家!
对这样一个连现代政治家们恐怕都会头痛的问题,多尔衮似乎并没有感到棘手或惶惑。
(一)父兄的遗产。
清朝的国家机构、行政制度等等原来都是从其父努尔哈赤那儿发端的。他建立的八旗最初就行使着权利组织的职能,后金汗王的各种决定都通过八旗的固山额真、甲喇额真和牛录额真贯彻下去。后来又设理政听讼大臣五人,扎尔固齐十人佐理,即所谓议政五大臣和理事十大臣,如有政事或民事需要处理,先由十理事大臣过问,然后再经五议政大臣过问,最后汇报给众贝勒,商量定以后报告给汗王。《清史稿?职官志序》,蒋良骐:《东华录》卷1,乙卯年。这样,努尔哈赤之下是由诸王子担任的贝勒,再下是由八旗内的功臣贵族担任的五大臣和十大臣,形成处理日常事务的核心。
当时,由于后金汗国处理的事情还并不太多,加上他们刚刚从部落制的道路上走出来,所以努尔哈赤一再表示,大臣不能独断专行,不能私自处理政事。百姓有事不要到大臣家中去,而要到公所去办理。这个“公所”既是处理政务的国务院,又是处理民事的乡公所、区公所,真是“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呢!只是这些公所每五天才开门一次。蒋良骐:《东华录》卷1,丙辰年。
七年以后,努尔哈赤已经占领了沈阳和辽阳,并把都城迁到了辽阳。统治地区扩大了,被统治者中又增加了许多汉人,加上继嗣问题需要解决,天命七年三月,努尔哈赤就实行了八大贝勒共治国政的制度。就是以八旗旗主或八位王子为和硕贝勒,共同组成最高领导机构,共同处理军国大政,奖惩刑罚,还有立汗罢汗的权力。第二年正月戊戌,又设大臣八人为副,观察八贝勒处事是否公正,并对于国政、军事、人才选用等方面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王先谦:《东华录》,“天命4”。实际上,他们起着监督和补充八贝勒的作用。这八个副职实际上是满、蒙、汉大臣各八人,其下又有满、蒙、汉理事官各八人。八贝勒面前,又有满、蒙、汉巴克什各八人,行使秘书之责。这种情况比起七年前来,自然要充实得多了。
但是,这样一种国家机构毕竟还简单了些,特别是那种共议国政的分权局面极其不利于后金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和强盛。天命十一年皇太极继承汗位后,一方面正式开始了八贝勒共议国政,但又每旗各设一总管旗务大臣,参与议政,每旗再设二佐管大臣,二调遣大臣协助管理本旗的刑法、军事等事务。这实际上是分散了议政贝勒的权力,对汗王的权力略有集中。
所谓八大贝勒共议国政,实际上是四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和皇太极共同秉政,因为多尔衮、多铎、岳托等年龄不大,实力不足,处理政务时难以参与意见。皇太极身为后金国汗,当然不愿意其他三人处处掣肘,因此除了找机会打击他们之外,在权利机构上也不断作出调整,逐渐改变共议国政的局面。如天聪三年设立文馆,吸收了一批满、汉文臣谋士,天聪五年仿明制设立六部,处理各类事务,六部尚书中还有三位非旗主贝勒,到天聪十年改元之后,设立了内三院、都察院等机构,并分别任以满、蒙、汉官员,不仅在实际上结束了八大贝勒共议国政的制度,而且建立起了一整套既仿照明朝制度、又有自身特色的皇权独尊的政治制度。
(二)招用叛将降臣。
到福临登基、多尔衮代天摄政的时候,一切暂仍皇太极时代之旧,因此,一切行政制度都还只是初具规模,并没有管理整个中国的能力。崇德八年十二月,多尔衮宣布除贝子博洛、公满达海之外,诸王、贝勒、贝子等不再兼管部务,也不过是崇德三年皇太极停王贝勒领部院事的重申,加强集权的措施。到顺治元年五月清军进入北京后,多尔衮所面临的便是一种全然不同的形势。
也许是皇太极时期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也许是多尔衮早就对明朝的制度有所了解,总之在他入关之后,立刻毫不迟疑地、几乎是全面地接受了明王朝留下的机构制度,接受了它的文臣武将,而他带来的满洲贵族和关外旧官也立刻登上了政治舞台,毫无障碍地开动了旧的统治机器,比接受明王朝留下的地盘要得心应手和顺利得多。
多尔衮深知,非汉人不能治理汉人。这也正是他的聪明之处,是他相似而且胜于乃兄皇太极的地方。他入关时政策策略方面的两个最主要的谋士是范文程和洪承畴。范文程在明朝只是个秀才,但他曾祖范在明嘉靖时作过兵部尚书,祖父曾是沈阳卫指挥同知,加上他从小喜欢读书,因此对明朝的事情颇为熟悉。洪承畴就更不必说了,他是万历年间的进士,曾先后担任陕西总督、五省总督、蓟辽总督等大官,对明朝典章制度、汉人习惯风俗等等自然不会陌生。就是他们首先向多尔衮建议,入关后要“官仍其职,民复其业,录其贤能,恤其无告”,从投降的官吏中选拔德行声誉历来很好的列入朝班,对政策措施提出建议,多尔衮就可以从中择善而行,一方面可以广见闻,另一方面可以使各项行动符合需要。《清世祖实录》卷4,顺治元年四月辛酉、庚午。
多尔衮的一个优点是比较谦虚,比较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在治理国家方面知识比较贫乏,因此对汉官的建议很容易听信。进入北京之后,他马上下令,各地投降官员各升一级,为首的把钱粮册籍、兵马数目亲自送到京城朝见;并且下令,各衙门官员一律照旧录用,可迅速将职务、姓名开报上来,那些因避农民军而隐居山林的,也以原官录用。两天后,多尔衮再下令,令在京的内阁、六部、都察院等衙门的官员均以原官同满洲官员一同处理政务。《清世祖实录》卷5,顺治元年五月庚寅、癸巳。
这三条命令一下,地方官前来投顺的,京官前来报名的,纷至沓来,络绎不绝。比如明朝大学士、阉党分子冯铨“闻命即至”,立刻成了多尔衮的心腹。宣府巡抚李鉴、恭顺侯吴惟华、真定知府邱茂华、井陉道方大猷、关门总兵高第、左都督骆养性、三边总督李化熙等数不清的明官投降以后,多尔衮或是让他们继续原任,或是另做任命,加以提升,成为清王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第一批得力干将。按《明清史料》丙编中所收一份在京官吏职名残册所记,其中报名归诚的各级官员中就有兵部左侍郎刘余、右侍郎金之俊、职方司员外郎赵开心等三百多名,而这只不过是按日编造的名册中两天报名的官员。《明清史料》丙编第3本,第201页,“衣后所等衙门职名残册”。如果说成千上万的明朝官吏都被任以原职,成为新朝的官吏,那就等于是多尔衮用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继承了前朝遗留下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器。
(三)中央机构――新时期的三院八衙门。
所谓“三院八衙门”是皇太极一手创建的。三院就是内三院,八衙门则是六部加上都察院和理藩院,这就构成了清朝初年行政机构的核心。
内三院是皇太极仿照明朝内阁建立起来的,内国史院设大学士一人,学士二人,负责记注皇帝起居、诏令,记录政事,编纂史书等。内秘书院设大学士二人,学士一人,负责撰写对外书信、敕谕,记录各衙门奏疏等。内弘文院设大学士一人,学士二人,负责侍讲、颁行制度等。从工作范围看,它们是远远比不上内阁的,大学士的权力也比内阁大学士小得多。当时,内三院的地位比六部要低,后者为一品衙门,前者为二品衙门,这和六部尚书大多为满洲贵族有关。
多尔衮进入北京后,一切按明朝留下的规矩办。这年六月初一日,多尔衮令洪承畴仍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和内院官员一同处理军国大事。第二天,洪承畴就和冯铨一起向多尔衮建议,说:“国家最紧要的事情莫过于用人行政。我们身为内院官员,任何事都应该参与处理。但如今各部的题本奏章我们都不怎么知道,所票拟的不过官民奏闻的事情而已。如果内院都不参与处理,更何况六科呢?如果有错误的地方,我们凭什么指出来?六科凭什么参奏?按明朝时的旧例,内外文武官民的奏疏和各部院覆奏的本章,全部发下内阁去票拟,批了红的仍由内阁发到六科去抄发各部院,这些都是为了防微杜渐呢。希望今后一切要紧事务都要送到内院去票拟,然后请旨裁定。”《清世祖实录》卷5,顺治元年六月戊午。多尔衮听了,连连点头称是。洪、冯二人按照明朝内阁的样式改造清的内三院,企图使内院也成为皇帝之下的最高权力机构。
然而此时此刻,内院大学士的地位仍然很低。大学士希福听范文程说某人一天吃了二十次宴会,便对范抱怨说,我们这些儒臣哪里比得上六部大臣和那些开疆辟土的功臣呵!能这样丰盛?于是就和范文程、刚林一起到多尔衮那儿去诉苦。多尔衮则认为他们抱怨得不错,承认这是自己的失误。但希福又把这事向别人说,被谭泰揭发出去,还被迫否认多尔衮有过承认错误的话。最后希福这个多年效力的老臣被革职为民,还算是对他宽大处理。《清世祖实录》卷7,顺治元年八月辛酉。
到顺治二年三月,多尔衮似乎觉得洪承畴他们的建议不妥,以为如按明制,一切本章都通过内院,会耽误事情。因此下令各部院一切疏章可直接上奉候旨。属某部的衙门有事,可通过该部转奏,省级地方官有事与某部有关,则必须先送到该部,由部臣请旨定夺,如果部臣处理不当,或有参劾部臣的本章,可通过都察院上奏,只有“与各部无涉,或条陈政事、或外国机密、或奇特谋略,此等本章,俱赴内院转奏”。《清世祖实录》卷15,顺治二年三月戊戌。
但过了二十几天,四月十一日,多尔衮又发出令旨,说一切题奏本章都照旧例,也就是明例从内院请旨下部,覆奏施行。各省地方官民的本章该通过通政司的,仍从该司封进。可见他在故明臣僚的包围下,难以对习惯势力加以变更。但这样变来变去,下面也要跟着左摇右晃,各部在三月十五日到四月十一日之间收到的本章,又要移送到内院去,还要请旨才行。顺治二年四月二十日刑部为遵奉令旨事。原件藏第一历史档案馆。多尔衮希望对明制有所损益改革,维持一些清朝入关前的好东西,但毕竟难以行得通。当然,既是换上别人的躯壳,行为做事能不按照别人的么?
是月戊申,刚林奏请定各部院品级。是时,六部已由原来的一品衙门变为二品,内三院亦仍旧为二品,二者平起平坐。但是,到本年闰六月壬辰定文武官员品级的时候,御前内大臣、固山额真、六部尚书、都察院和理藩院承政等均为一品,而内院大学士却与六部侍郎、都察院和理藩院参政这类副职一样,都是二品官,地位再度低于六部等部门。总的来说,多尔衮尽管对内三院非常重视,一些有能力、有影响的官员如范文程、洪承畴、刚林、冯铨等也颇得他的信任,几乎天天见面,讨论军国大事,参见《多尔衮摄政日记》。但他毕竟只是把它当做一个咨询机构、顾问班子,没有赋予什么实权。后来到顺治六年正月重定内三院官制,每院只设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各一人,加上满汉大学士,每院不过十来个人,比以前以后都要少得多。直到福临亲政后,内院大学士的品级才提高到与六部尚书相同,甚至把内院之名改为内阁。由此可知,多尔衮摄政时期对于全面汉化的趋势还是有所遏制的。
和内阁或内三院有关的是翰林院。顺治元年十一月初一日冯铨上疏,认为明朝因职务繁杂,又为储存有才之士,将来可以备内阁宗伯、少宰之选,所以设立翰林院,而且用人多至三、四十员,现仍请多尔衮考虑设立。多尔衮同意设立,按明制为正三品衙门,同时裁撤了詹事府和尚宝司。《清世祖实录》卷11,顺治元年十一月乙酉朔。其实清政府机构中本来没有这两个机构,哪儿谈得上什么裁撤?由此更知,多尔衮操纵的原是明朝的政府机器,应裁应设,都是针对这一套而言。过了四个月,给事中朱徽提出詹事府、太仆寺和尚宝司这些衙门还是应该恢复,多尔衮又表示同意,《清世祖实录》卷14,顺治二年二月丁巳。可见他对于这类可有可无的机构(明制詹事府为辅导东宫之官,太仆寺负责牧马等)是不太在乎的。他重视的是六部这些掌管具体事务和权力的衙门。
六部等机构虽然是仿明制而来的,但在皇太极时期,其主要负责人全都是清一色的满人,副手则由满、蒙、汉人参差充任,汉人数量较少。清兵入关后,六部尚书等职仍由满人担任,但由于多尔衮下令故明官员都以原官就任,就势必引起职务、分工上的混乱。顺治元年五月己亥,都察院参政祖可法和张存仁认为,治理国家关键在于得人,但吏、兵二部恐怕任事不实,仍旧是明朝时的陋习,遇事推诿,用人不当。而今天国家大,事情多,一两个人是无法胜任的。因此建议让内院一些有能力的官员来管理吏、兵二部的事务。多尔衮认为他们说得不错,但内院需要处理的事情也很多,因此不便让他们兼管部务。其实根本原因在于吏、兵二部是六部中最重要的两个部门,多尔衮并不愿意文臣特别是汉人身居其位。《清世祖实录》卷5,顺治元年五月己亥。所以像明朝一些级别较高的降官,如陈名夏、谢启光、王公弼、孙之獬、刘余、金之俊、提桥、党崇雅、赵京仕、李化熙等也只得分任六部侍郎之衔。就是这样,他们还整天里胆战心惊,生怕做错了事情,遇到重要大事,往往推到满官身上去决定。[清]金之俊:《金文通公集》卷2,“同升录序”,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五六册,第65页,齐鲁书社,2001年。
对这种情况,汉官是不满的,因为一方面汉官无法人尽其才,另一方面满官水平较低,处理事情不甚妥当。于是,顺治三年,吏科都给事中向玉轩实在忍不住,说如今汉官只有侍郎,没有尚书,所以使日常事务有很多没有处理。况且随着全国统一,政事益繁,尚书就是满洲一人,左右侍郎限于分工和地位,有事也不敢说,希望改变这种情况。[清]金之俊《皇清奏议》卷2,“向玉轩题为人才收拾宜先大僚,协理当设,谨陈末议以资采择事”。当时多尔衮没有理睬此事,后来还找了个茬子,说向玉轩结党营私,将他革职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