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的说得更离奇。说多尔衮大权在握,太后知道如不设法“羁縻”他,就无法保证她母子安全。而多尔衮又正垂涎其嫂的美色,常借陈奏机密大事为名,出入宫禁,用言语挑逗其嫂。有一天,博尔济锦氏正在午睡,面色桃红,云髻半松,多尔衮禁不住就想动手。博尔济锦氏惊觉而起,大声斥责,多尔衮连忙诉说相思之苦。博尔济锦氏说:你我如此地位,不能苟且从事。你若真诚相爱,必须为国赤心驰驱,卫我母子,天下统一之日,即我二人姻缘成就之时。说罢,二人相互盟誓,各写血书互换,以为凭证。后来多尔衮要求践约,博尔济锦氏又认为碍于礼制。最后想出一个计谋。不久后,宫中传旨太后驾崩,过了几天,又降旨以福临的奶妈嫁摄政王,礼仪十分隆重。但天下臣民都知其中内情。《多尔衮轶事》这段传说颇为生动,但与信史相证,显然破绽百出。
可是,后世不少史学家都用严肃的态度对待此事。他们认为,“太后下嫁”一事并非毫无可能。首先,以北方少数民族的旧俗,兄娶弟媳、嫂嫁小叔,都是很自然的事。就满族来说,皇太极的女儿就先嫁了林丹汗之子额哲,额哲死后她又嫁其弟,这就是摄政期间事,因此有“下嫁”的习俗条件。其次,张煌言《张苍水诗集》中有“建夷宫词”,其中有这样几句:
上寿筋为合卺樽,慈宁宫里烂盈门。
春宫昨进新仪注,大礼躬逢太后婚。
据说就是咏此事的。张煌言是当时人,他的诗总该有所依据。第三,从顺治五年以后,多尔衮始称“皇父摄政王”,这是明确见于官方记载的,如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顺治间档案的封皮上,就多有“皇父摄政王旨”的批红字样。“皇父”的含义是什么?多尔衮既从“叔父”变为“父”,是否因为与母有关?第四,蒋良骐《东华录》卷六记载,顺治八年二月己亥,福临颁诏揭露多尔衮罪状,其中有一条是:“又亲到皇宫内院”。这是何意?随便乱闯宫禁,传统礼制是严禁的。关键是《清世祖实录》卷五十三同条此处,却删去了这一句,大有为尊者讳之感。现存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削夺睿王母,妻封号诏”原件已是半残,也给人留下一个很大的问号。第五,孝庄太后于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晏驾之后,未把梓宫移往关外,与清太宗合葬,被玄烨把灵柩暂时停放在河北遵化之东陵,直到三十六年后(雍正二年)才正式葬入东陵地宫,即昭西陵。这一异常举动被怀疑是康熙皇帝汉化较深,对祖母下嫁小叔感到汗颜的缘故。基于这几条理由,一些学者以为,民间流传甚广的“太后下嫁”之事并非捕风捉影。
对此,著名清史前辈孟心史森先生提出了驳难。他的著名的《清初三大疑案考实》之一“太后下嫁考实”中说,多尔衮称“皇父”乃古代国君尊臣之“尚父”“仲父”之遗意,不能为太后下嫁确据。张苍水身为清朝的敌人,所作诗句不无挟私仇骂之嫌,更可能是捕风捉影。至于“亲到皇宫内院”一句,可以怀疑为多尔衮曾渎乱宫廷,但并非指太后大婚之事,而渎乱宫廷又不必然就是与太后有染。另外昭西陵葬地的问题也不足以服人,因为太宗之昭陵已有孝端皇后合葬,而第二后不合葬者后代也有,如世祖之孝惠后葬孝东陵,世宗之孝圣后葬泰东陵,仁宗孝和后葬昌西陵等等。最后,孟森先生举出一有力证据,即清朝后代皇帝为尊者讳而可能篡改这段历史,但朝鲜史书中却不必隐灭此事。如果确有下嫁,必定颁诏于朝鲜,朝鲜也必定派庆贺使节前去。可《李朝实录》中曾有一段君臣对话,对多尔衮改称皇父不大理解,可见其不知有下嫁一事。由此,孟先生确信下嫁一事纯属子虚乌有,这事之所以传述不已,是由于多尔衮确娶其侄豪格之福晋为妻,明遗民对此乱伦之事嗤之以鼻,则附会于太后博尔济锦氏身上,而豪格之妻恰恰也姓博尔济锦氏,原易以讹传讹。
但这以后,仍然不断有文章肯定太后下嫁说。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中央日报》的《文史周刊》上,有署名“厂”的一篇文章,题为“清初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起居注跋”,实为一位叫刘文兴的人将家藏原本《皇父摄政王起居注》(即后来刊刻之《多尔衮摄政日记》)出卖之前所写的回忆文章。文中说:“清季,宣统改元,内阁库垣圮。时家君方任阁读,奉朝命检库藏。既得顺治时太后下嫁皇父摄政王诏,摄取王致史可法,唐通、马科书稿等,遂以闻于朝,迄今犹藏诸故宫博物院。”从记述者的情况和文中所叙事实来看,此事的真实性是存在的。且多尔衮致唐通和马科书稿现仍存在,发表在《清代档案史料丛编》上,民国初年《东方杂志》上还附有多尔衮给唐通书稿的照片,致史可法书的内容今亦可知,唯有“太后下嫁诏”未见发表。
已故商鸿逵教授虽然认为“自称皇父摄政王”“亲到皇宫内院”等条款还不能作为下嫁的确证,但认为如果有此事,也应将其当做一种政治手段来看待,即博尔济锦氏笼络多尔衮,让他放弃争位,扶立其幼子,稳定政治纷扰局面的一种策略,显然并未根本否定此事存在的可能。见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历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编《清史论丛》第2辑,商鸿逵:“清孝庄文皇后小记”,第275―277页。
另有人对孟森先生否定张煌言诗提出附议,认为其“建夷宫词”中还有这样一首:
掖庭犹说册阏氏,妙选孀闺作母仪。
椒寝梦回云雨散,错将虾子作龙儿。
这是说清初某皇帝曾娶一个怀有遗腹子的寡妇作皇后,这事是完全没有的,因此,张苍水诗中的水分很大,不可尽信。但作者也认为,顺治七年多尔衮娶了豪格的寡妻博尔济锦氏,恰好“建夷宫词”又正写于顺治七年,这首诗也许就指的此事。由此看来,“建夷宫词”虽然往往言之不确,但也诗出有因,特别是“错将虾子作龙儿”一事,后面还要有一段有趣的揣测。由此推之,“大礼躬逢太后婚”一首,也不可一笔抹杀其中的真实因素。见《紫禁城》第18期,老齐“孝庄皇太后”。
年前又有牟小东同志撰文举出“太后下嫁”之佐证。他认为后妃死在皇帝之前,或是死于皇帝已故但尚未安葬之时,则可葬于黄帝陵内;若死于皇帝安葬之后,那就断无之可能。但是从东陵的实际情况看,孟森所举孝惠、孝圣、孝和、孝静、孝贞、孝钦诸后之别葬,都是葬于“风水墙”之内,唯孝庄后却葬在“风水墙”之外。二者显然不同。另从孝庄后死后三日传其遗诏中看,她遗命将其心爱之慈宁宫东王殿拆迁于“孝陵近地”,作为“暂安奉殿”;又据东陵附近古老相传,当年浮厝孝庄灵柩的宫中,曾刻满了太后下嫁时百官的贺词,琳琅满壁,这些都露出蛛丝马迹,说明康熙将这刻满不体面事件证据的宫殿拆迁,实在是事出有因。另朝鲜《李朝实录》中描述孝庄死时情景说:“太极挞子叛逆,域中不安,故太后之死,秘不发丧。而太极挞子虽叛,不至于两军交锋,则似不必以此秘丧。”可见孝庄死后并未大张旗鼓地全国举哀,拿出噶尔丹的事作借口,连朝鲜人都表示怀疑。此外太后灵枢停放三十多年,说明朝廷对下葬何处犹豫不决,到雍正时虽作出决断,但他自己都未亲临祭奠,颇有些轻慢。作者由此断定:“太后下嫁这件事可以相信确有其事。”《故宫博物院编学林漫录》第9集,中华书局1984年。
那么,太后下嫁之事究竟有没有呢?从现有证据来看,还很难最后解决这个疑案。关键的一点是,如果刘文兴所记其父曾见太后下嫁诏书一事的确属实,而且民国年间尚在故宫博物院,那么一旦诏书被发现,任何疑问都将雪融冰释。如果仅从现在的材料分析来看,太后下嫁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至少多尔衮与孝庄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密切关系,不然他罪状中“亲到皇宫内院”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就得不到任何合理的解释。另外,孟森先生“考实”一文中的解释也不尽完善,《李朝实录》中没有记载此事就成为他否定太后下嫁的唯一有力证据。而牟小东同志关于孝庄后崩事及葬地的考证则颇有新意,可以成为“太后下嫁说”的一个佐证。
不管是太后的确下嫁,还是多尔衮仅与她存在过难以明言的关系,追逐女色是多尔衮私生活中一项重要内容则毋庸置疑。于是,有人就说他年仅三十八岁就死去,和纵欲虚淘了身体有关;也有人说他正是因为纵欲无度,使其最终无子嗣,只得将多铎之子过继为嗣。
四、多妻少嗣。
关于多尔衮家庭的情况,实在知之不详。他的母亲乌拉纳喇氏,是乌拉贝勒满泰女,十二岁嫁给努尔哈赤,“饶风姿”,“有机变”,为努尔哈赤所宠爱。后来努尔哈赤死后,她被迫殉葬,成为诸王争位的牺牲品,时三十七岁。直到顺治七年八月多尔衮声名显赫之时,她才被追尊为孝烈恭敏献哲仁和赞天俪圣武皇后,太庙。这位大妃生有三子,即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
天命九年多尔衮快十二岁的时候,努尔哈赤为他聘下的媳妇、蒙古科尔沁台吉吉桑阿尔寨的女儿(一说是索诺木台吉之女)被送来完婚,即后来睿亲王的元妃博尔济锦氏。此人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却以玉册、玉宝追封,为敬孝忠恭正宫元妃。多尔衮死后,她又同被追封为敬孝忠恭静简慈惠助德佐道义皇后,此是后话不题。除此之外,他还先后娶了继福晋佟佳氏(孟噶图之女)、扎尔莽博尔济吉特氏(根杜尔台吉之女)、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拉布希西台吉之女),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索诺布台吉之女,即前豪格福晋)、朝鲜李氏(金林郡公李开音之女,即义顺公主),还有妾察哈尔公齐特氏(延布图台吉之女)、博尔济吉特氏(杜思噶尔卓农台吉之女)、济尔莫特氏(邦式图之女)、李氏(李什诸之女)、前后共有六妻四妾。金乔等编《爱新觉罗宗谱》,爱新觉罗的谱处,1938年。第5848―5852页。
但是,多尔衮膝前并无子息,只得抱了多铎的儿子多尔博为养子继嗣。除此之外,他还有一女东莪。野史上说,东莪是多尔衮第六妃瓜尔佳氏所生(多尔衮妻妾中并无瓜尔佳氏,且第六妃乃是朝鲜李氏),既漂亮又聪慧。后来在护国寺上香时,偶遇一陈姓秀才,“丰度娴雅,书法秀整”,便把他叫到王府中为记室。日复一日,双方情感渐浓,但多尔衮却令东莪与一蒙古台吉订婚。后多尔衮事败,东莪给信王为奴,那台吉就解除了婚约。这时陈秀才也设法投入信王府为奴,东莪却劝他速离。后陈生考中进士,正好东莪亦被信王释出,二人才成百年之好。《多尔衮秩事》这个传说,当是后来文人附会,真实性不大,但东莪与多尔博在多尔衮事败后都给了信王多尼,则是毫无疑问的。蒋良骐《东华录》卷6记。其养子多尔博,女东莪给信王”。但却不会象野史上所说那样受苦,因为信王多尼乃是多铎的长子,多尔博是其五弟,后归宗封为贝勒,东莪为多尼之叔伯姐妹,想来也不会沦为奴婢,只是不知后来的命运如何。
另有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多尔衮死后,其兄阿济格强迫正白、正蓝二旗大臣依附于他,这些大臣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夫摄政王拥立之君,今固在也。我等当抱王幼子,依皇上以为生。”《清世祖实录》卷52,顺治八年正月甲寅。这似乎是说多尔衮死之前后生了一个儿子,此时年纪尚幼。其母是谁呢?从时间上推断,不会是多尔衮早年的妻妾,很有可能是顺治七年初续娶的豪格福晋博尔济锦氏。联系到前面提到过的张苍水诗中有“错将虾子作龙儿”一句,曾怀疑其结婚之时已有前夫之遗腹子在身,就很有可能与此“幼子”同指一事。是否可以这样推测:多尔衮在正式续娶豪格福晋之前,早已与她发生关系,并使其怀孕(豪格顺治五年后即幽禁至死,不可能与其妻同房,并在顺治七年生下一子),从而成为多尔衮与其结婚的原因之一。所以此子并非豪格之遗腹子,而乃多尔衮自己亲生之子,到顺治八年这个时候也不过只有几个月而已。但此子后来的命运也不得而知。
这样,乾隆年间多尔衮被恢复名誉,承袭睿亲王爵的乃是多尔博的后裔,并非亲生后代。
第三节声威日震。
一、叔父摄政王。
多尔衮私生活的日益荒唐腐朽,是随着他地位的日益提高、权力日益增大而来的。顺治元年十月,福临在北京登基颁诏时,多尔衮乘机大大自我宣传了一番。丁巳,以福临的名义下令礼部尚书郎球、侍郎蓝拜、启心郎渥赫为他建碑记功;甲子,在颁即位诏时,又以多尔衮功多,加封为叔父摄政王,赐册宝,并赐嵌十三颗珠顶黑狐帽一、黑狐裘一、金万两、银十万两、缎一万疋、鞍马十、马九十、骆驼十。《清世祖实录》卷9,顺治元年十月丁巳、甲子。在册文中有这样的话:“……此皆周公所未有,而叔父过之,硕德丰功,实宜昭揭于天下。……有此殊勋,尤宜褒显,特令建碑纪绩,用垂功名于万世。”
按郑天挺先生所考,叔父摄政王在级别上不同于叔王,此叔父不像汉语中那样等同于“叔”,而是叔加上父的意思,满文中写作,即“叔父父王”,而叔王只是或,比叔父王低一级。的确,从此以后,多尔衮的一切待遇都与其他诸王有别。如同月辛未,定诸王等俸禄,他为三万两,叔王济尔哈朗一万五千两,亲王一万两等。几日后,又专门为多尔衮制定冠服宫室之制,所谓“帽顶用东珠十三颗,金佛前嵌东珠七颗,后金花嵌东珠六颗。带,每板嵌东珠六颗,猫睛石一颗,带用浅黄,服用八团龙。坐褥,冬用貂皮,夏用绣龙,房基高十四尺,楼三层,覆以绿瓦,脊及四边俱用金黄瓦”。《清世祖实录》卷10,顺治元年十月戊寅。而四五天后关于其他诸王宫室冠服制度的规定中,一切级别都要比多尔衮的低。
据说,多尔衮的府第“飞鸟革,虎踞龙蟠,不惟凌空挂斗,与帝座相同,而金碧辉煌,雕镂奇异,尤有过之者”。《皇清奏议》,江西道监察御史杨义题本。顺治八年。所以后来民间传说中更为夸张,说他的宅第圈占民地四百余亩,规模体制全仿皇宫,“有大殿四,雕梁画栋,覆以琉璃,其余曲室阿房,崇楼杰阁,殆以千计,入者皆迷惘不能出。”还说所需木石材料皆派专员采自闽赣,共用各种彩画颜料九千六百余桶,油漆各十万斤,铜、铰链、钉头七万余,加上其他东西,共用内帑不下千万。日夜督造,三年后建成。《多尔衮秩事》这些细节可能夸张,但时人都知“墨勒根王所造府第与皇上宫殿无异”,或说“摄政在日,府第之制高广比于皇居”,《明清史料》丙编第4本,第308页,“宁夏巡抚李鉴揭帖”。既然可与皇宫相比,所费人力物力绝不会少。这座可与皇宫媲美的宅第原是明代在南内所建的洪庆宫,后为多尔衮扩建。多尔衮罪废之后,王府被改为寺院,即康熙时的吗噶喇庙,乾隆时的普度寺。从今天的北京南池子小学,还可依稀识得当初的规模,但早已破败不堪了。
顺治二年五月,济尔哈朗和内大臣们认为,多尔衮“虽赏罚等于朝廷,而体统尚未崇隆。夫为皇上抚国立政,所关至重,一切仪制,亦应加礼”。多尔衮半推半就:“我在皇帝面前未敢违礼,其他就按你们说的办好了。”
次日,多尔衮乘轿上朝,满洲大臣都跪下迎接,多尔衮一见就返身回去了。他对刚林、祁充格说:我没有表示意见,为什么诸臣皆跪?我今天上的是皇帝之朝,你们要行礼,也该在别处行,在朝门行礼,我哪有受礼之理?如果我一直往前走,诸王也照此行礼,我心何安?所以返轿而回。”
大家听了,都称多尔衮是“贤明之王”。《清世祖实录》卷16,顺治二年五月丙戊。
显然,多尔衮并不是对诸王大臣的尊敬之意表示不满,因为他一再表示除去必须尊重皇帝之外,对他怎么样都没关系,在别处下跪行礼也乐于接受。这只不过是因为他此刻还必须继续巩固他的地位,不能对福临有不尊重之处,否则他的政敌便会以此为借口,向他大举反攻。不管怎么说,多尔衮地位的不断提高,开始要求名义上的肯定,但是,诸臣对他又不能像对皇帝的礼节完全一样,这就造成了一个难以解决的矛盾。
二、皇叔父摄政王。
乙未,陕西道监察御史赵开心为跪迎多尔衮一事上疏。其中说:
“夫以皇叔之亲而兼摄政之尊,原与诸王有异,即臣民宁肯自外于拜舞,帝王之恩,皆皇上之恩,中外莫不倾戴,岂区区在此跪拜之间?故群臣谒见王时,正当限以礼数,辨其衣冠,与朝见皇上之礼不同,庶诸臣不失尊王之意,亦全王所以尊皇上之心,此仪制宜定者也。”
在此原则之下,他提出,“称号必须正名”,叔父是皇上的叔父,只有皇上可以这么叫,如臣庶都这么叫,则尊卑无别了。因此应在“叔父”之上加一“皇”字。在满文中就是(汗的叔父父王)。这样,礼部就开始对各项仪注进行详细的研究。
不到十天,礼部就规定了摄政王的称号和仪注。凡文件皆称“皇叔父摄政王”,一切大礼,如围猎、出师、操验兵马时,王公贵族都要聚集一处,等候传旨,看多尔衮走时,王公贵族们“列班跪送”。待他回府,贵族们要送到王府大门才退。如遇元旦、庆贺礼时,满汉文武诸臣朝贺完皇上以后,即去朝贺皇叔父王。如诸王侍坐于皇叔父王前,亲王、饶余郡王不叩头而坐,承泽郡王、衍禧郡王以下叩头而坐。如果皇叔父王赠礼物给礼亲王,则令人接受,不叩头;如赠给其他亲王和饶余郡王财畜,俱立受;然后晋见时,先令人禀报,谢与不谢由皇叔父王决定。傥有事差遣和赍赏之人,遇诸王于路中,或过诸王门时,俱不下马;若赍食于诸亲王及饶余郡王、俱立受,不叩头;承泽郡王、衍禧郡王以下跪受、叩头。若是升赏官员,到皇上前谢恩,在皇叔父王前不谢。自外入和自内出各官见皇上之后,即去见皇叔父王。若赐茶饭,饶余郡王以上不叩头,承泽郡王、衍禧郡王以下照常叩头,皇叔父王于午门内从便下轿,诸亲王、郡王于午门外下轿。
仪注的各项都规定得具体、很详细,表明多尔衮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崇高地位,甚至在拜跪叩头这些礼节上,多尔衮的待遇几等于皇帝。另外各亲王和饶余郡王阿巴泰都是太祖之子、多尔衮的兄弟,因此仍然与他保持一定的平等。因为皇太极时期对诸王都还比较客气,这时也不可能一下让他们在赫赫威权之下低头,还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维持昔日的遗风,否则将引起诸王的不满。而阿巴泰之下各王公大臣对多尔衮的礼节就相似或说仅次于对皇帝的礼节,显示出他与众不同的地位。这一番调整,既突出了他的地位,又照顾了诸王的面子,还保证了福临名义上的至高无上,较好地解决了福临登极以来多尔衮对上对下礼仪方面的难题,为此,赵开心“于应升京堂职衔一级”。《清世祖实录》卷16,顺治二年五月乙未、甲辰、戊戌。
可以说,此时多尔衮虽大权在握,但对福临的君臣之礼却还未敢有忽,这说明他谨小慎微,生怕有人以此为借口来动摇他的统治,因为他很清楚“小不忍则乱大谋”的道理。顺治二年十月的一天,福临赐给他、济尔哈朗和豪格马各一匹,他们跪受,到武英殿叩头谢恩而出。福临派冷僧机和巴哈对多尔衮说:“凡遇朝贺大典,我受你的跪拜,像这样的小事,可不必行此大礼。”多尔衮说:“皇上年纪还小,我不敢违礼,等皇上春秋鼎盛,再有宠恩,自然从命。”《清世祖实录》卷21,顺治二年戊子。同年十二月,多尔衮又把王公大臣们召集到一处,派人传话说:“如今见诸王、贝勒、大臣只知谄媚于我,未见有尊崇皇上的,我怎么能容忍呢?”然后表示对不尽忠皇上,不敬事皇上的人不予宽恕。《清世祖实录》卷22,顺治二年十二月癸卯。
对皇上不敢过分违礼,对几个做亲王的兄弟也还不能太居高临下。顺治三年四月,多尔衮把英俄尔岱、吴达海、刚林、祁充格、宁完我等召来说:“我恭摄大政,而诸王昆弟也是太祖、太宗之子,也应该优养安荣,那些坐立跪拜的礼节可以省去。一次出师的时候,我曾把金鞍良马送给肃亲王,他则屈体而受,我看了于心不忍,至今还念念不忘此事。所以我想禁止这礼节。但我要当面对诸王说,他们又必然会谦让,所以你们代我好好向他们解释。”《清世祖实录》卷25,顺治三年四月戊子。对这些礼节规定,多尔衮似乎觉得可以做些让步,这不仅可以表示对皇上的尊敬、对兄弟子侄的关怀、表示出自己的谦恭,而且可以掩盖他逐渐掌握大权的野心。
但是,他对实际权力是牢牢地抓在手里的。顺治三年五月,他认为信符收贮在皇宫之中,每次调遣人马都要奏请,很不方便,就将其取到自己的王府去收藏。《清世祖实录》卷26,颅治三年五月庚申。
与此同时,在礼仪制度上也开始逐渐地突出多尔衮的特别地位。请看顺治三年五月末对仪仗的规定:
御前卤簿摄政王仪仗。
马五对马四对。
纛二十杆纛十杆。
旗二十执旗十执。
枪十杆枪四杆。
撒袋五对撒袋二对。
大刀十口大刀四口。
黄曲柄伞四红方伞二。
直柄黄伞八红销金龙伞二。
红伞二红瑞草伞二。
蓝伞二红宝花伞二。
青伞二曲柄伞一。
白伞二星二对。
绣龙黄扇六青孔雀扇二。
金黄素扇四青龙扇二。
绣龙红扇六红孔雀扇二。
彩凤红扇四红龙扇二。
吾仗二对吾仗二对。
豹尾枪四杆豹尾枪四杆。
卧瓜二对卧瓜二对。
立瓜二对立瓜二对。
两者相较,都是二十种,当然皇帝仪仗的数量和等级都要高一些,但其中有六个种类的数量是相同的。而辅政王的仪仗只有十五种,亲王也是十五种,每种数量少一些,郡王则只有十一种,贝勒、贝子、公等则更少。《清世祖实录》卷26,顺治三年五月壬申。
是年十月,规定了皇帝行幸迎送礼仪和摄政王出都及诸王出征迎送礼仪。内容大致是:所经过地方的文官知县以上、武官游击以上,于境内道右百步外跪迎送皇帝,六十步外跪迎送摄政王,四十步外跪迎送亲王,三十步外跪迎送郡王,二十步外跪迎送贝勒等等,其他还有一些规定。《清世祖实录》卷28,顺治三年十月壬辰。
顺治四年正月,又颁布了摄政王福晋仪仗的规定,计有大旗二杆、吾仗二对,立瓜二对、卧瓜二对、骨朵二对、绣孔雀青扇一对、绣花青扇一对、绣孔雀红扇一对、方红伞二柄、绣瑞草红伞二柄、绣宝花红伞二柄、曲柄伞一柄,共十二种,庶福晋仪仗与此同。而亲王福晋仪仗只有九种,其庶福晋与郡王福晋、和硕格格等同有六种,数量也少些。《清世祖实录》卷30,顺治四年正月戊午。
以上礼仪制度都充分说明多尔衮的地位显然高于其他诸王,与皇帝十分接近。特别是到顺治四年以后,多尔衮的威权日益增长,容不得任何忽视其地位的事情。这年四月,廖攀龙的奏疏中将“皇叔父摄政王”称为“九王爷”,遭革职拟罪;张尚则因题本内写了“皇叔父”,却落了“摄政王”三字而革职。《清世祖实录》卷31,顺治四年四月庚辰、丁酉。六月,又以李春元本内称“九王爷”,将其革职。《清世祖实录》卷32,顺治四年六月乙亥。十二月,多铎、济尔哈朗、博洛、拜尹图、锡翰、巩阿岱,何洛会、韩岱、多尔济等王公派索尼、冷僧机、范文程、刚林、祁充格去见多尔衮,对他说:“如今国家已经安定,共享升平,都是皇叔父王的福泽所致。元旦节时,皇叔父王在皇上面前行礼,以及百官行礼时起立等待,进酒时入班行跪礼等等,俱应停止。我们之所以请求如此,是因为了解皇叔父王患有风疾,不胜跪拜。跪拜只是小事,如果勉强行礼,使身体过劳,以致国政有误。”
多尔衮这次不再推辞了,说道:“只今年率众行礼毕,就坐位;进酒时不入班行跪礼,以后凡行礼处,跪拜永远停止。”
又对礼部说:“元旦在皇上前行礼毕,初二日郡王以下及各官免到我处行礼。”《清世祖实录》卷35,顺治四年十二月丙申。
这时,多尔衮又该向前进一步了。
三、皇父摄政王。
顺治五年十一月戊辰,奉太祖配天,四祖入庙,祭告天地,并追尊四祖考妣帝后尊号,并为此广施恩泽,大赦天下。其中第一条就是:
“皇叔父摄政王治安天下,有大勋劳,宜增加殊礼,以崇功德。及妃、世子应得封号,院部诸大臣集议具奏。”诏书原件藏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诏敕诰表》第l号)。
经过商议,最后决定:“加皇叔父摄政王为皇父摄政王,凡进呈本章旨意,俱书皇父摄政王。”蒋良骐:《东华录》卷6,第93―94页。如今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顺治六、七年间题本、启本封面上的批红,大都有“皇父摄政王旨”数字在前。当时朝鲜君臣有一段对话涉及此事,其国王说:
“清国咨文中,有‘皇父’摄政王之语,此何举措?”
大臣金自点答道:“臣问于来使,则答曰:‘今则去叔字,朝贺之事,与皇帝一体云。’”
大臣郑太和接着说:“敕中虽无此语,似是已为太上矣。”
国王道:“然则二帝矣。”转引自孟森:《清初三大疑案考实太后下嫁考实》成都,巴蜀书社,2002年。
从顺治六年初开始,多尔衮把自己的地位大大提高了一步,不仅实权在握,而且一切礼仪制度也跟了上来,名实相符。即如后来他的政敌所说:“其所用仪仗、音乐、及卫从之人,俱僭拟至尊。”《清世祖实录》卷53,顺治八年二月己亥。这年九月,又增设了多尔衮手下的汉二品銮仪使一员、三品冠军使、四品云麾使、五品治仪正各二员,六品整仪尉三员。《清世祖实录》卷46,顺治六年九月丙寅。礼仪官员的增加,说明他在努力向皇帝的排场看齐,而不是只掌握实权就够了。
从这个时候起,多尔衮“凡一切政事及批票本章,不奉上命,概称诏旨。擅作威福,任意黜陟。凡伊喜悦之人,不应官者滥升,不合伊者滥降,以至佞妄悖理之处,不可枚举。不令诸王、贝勒、贝子、公等入朝办事,竟以朝廷自居,令其日候府前。”《清世祖实录》卷53,顺治八年二月己亥。以致后来野史相传,说其府中设有六堂,均派专员办事,与国家六部相颉颃。一言既出,即为法令,不必等待上谕。大小臣工章奏,均须另备副本呈摄政王,由他任意批答,恐怕离事实也不会很远。《多尔衮轶事》需要提出来的是,多尔衮威权的增长并非朝夕即成,大致从顺治元年到四年为一个阶段,顺治四年到五年底为第二阶段,顺治六年后则登峰造极,就差登上皇位了。因此,他死后反对派的那些指责,多指顺治六七年之事,摄政前期是没有那么跋扈的。
随着权力的增长,多尔衮的贪欲也日益增大,为满足这些欲望,他不顾百姓的死活、社会的安危。顺治七年七月,多尔衮发布谕旨,说京城建都年久,地污水咸,春、秋、冬三季还可以居住,夏天湿热难当。只是京城为历代都会所在,营建不易,不可迁移。考虑辽、金、元都曾在边外修建避暑之城,我虽想仿照前代修建大城,但怕靡费钱粮,重累百姓,所以拟建一小城,以便往来避暑。为此,他下令:“所需钱粮,官民人等宜协心并力,以襄厥事。”除每年固定赋税之外,于直隶、山西、浙江、山东、江南、河南、湖广、江西、陕西九省内,加派银二百五十万两,从见在当差人丁、额征地亩内增派。并且下令:“该管督、抚、司、道、府、州、县官宜协力催征,作速起解。”还鼓励官民人等自愿捐助。《清世祖实录》卷49,顺治七年七月乙卯。
这时正值战乱叠起,灾荒频仍,政府财政入不敷出,百姓难以休养生息,多尔衮为一人之安逸,加派赋税,一反入关初免除明朝旧弊之初衷,当然会引起普遍不满。他还亲临所选城址所在地喀喇城(即今承德市郊),名为出猎,实为实地勘察,不想竟死在彼处,工程才告停顿。福临亲政后,把已征来的二百五十万两白银归入正赋,才使百姓略略松了口气。后来宁夏巡抚李鉴曾谈及此事,他说:“皇城之建,曰避暑也。摄政在日,府第之制高广比于皇居,尚有暑气之侵乎?如曰未也,汤泉北窗,尽有羲皇上人之乐矣,而内残喘之脂,委于大荒沙碛之地,罢士卒精锐之筋力,而事畚插于虎豹荆榛之区,圣谕所谓甚属无用者,真属无用也。”《明清史料》丙编第4本,第308页,“宁夏巡抚李鉴揭帖”。可见为修避暑之城,还准备征发八旗军士参加到工程中去。另李鉴将其称为“皇”,亦可见多尔衮在人们心目中亦同皇上一般。
除此之外,像前面讲到的不修王府及赴朝鲜选美女等,都是多尔衮为满足私欲,使民不聊生之举。他还为多铎及阿济格子劳亲营造府第,“糜帑数百万,致兵饷空虚,以他物抵充”,③《清史歹列传》卷2,“多尔衮”。又在海子内建避痘处所,“私动内帑,擅差部员,苦累官工。夫皇上一切营建,止用内府工匠,而彼竟私役官工!”③。
多尔衮的荣誉在他死后十七天达到了最高峰!他被追尊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下令“中外丧仪,合依帝礼”,蒋良骐:《东华录》卷6,第102页。此是后话。
但是,在多尔衮赫赫声名的背后,早已隐藏着身败名裂的危机。许多受打击压抑的王公贵族虽然在他生前敢怒不敢言,但却可以在他身后卷土重来。
我们想起了前朝的元老和权相、曾经显赫一时、叱咤风云的张居正。他生前令行则止,人人在他的手腕下发抖。但万历十年他一死,立刻就遭到抄家、撤封的噩运,全家老少无不受到牵连。
多尔衮亦正步张江陵的后尘。
第四节身后风云变幻。
一、病魔无情。
顺治七年十二月初九日戌时,一代枭雄多尔衮病死在边外他选择来修夏宫的喀喇城,享年三十八岁。
他年纪不大,身体却一直不好。他身材细瘦,体质较弱,据他自己说,他在松山之役中“颇劳心焦思,亲自披坚执锐”,自己“体弱精疲”就是那时种下的病根。②《多尔衮摄政日记》
入关之初,是“国家多事之时”,多尔衮自己也说“机务日繁,疲于裁应,头昏目胀,体中时复不快”。还说由于年龄增大,一遇到冗杂事务,心中就燥懑起来。进北京之后,“水土不调,为疾颇剧,今差健胜,然亦未尽愈也”。因此他下令,以后奏章要选择一些简明扼要的拿来才看。②这样看来,他壮年而死与他过分操劳军国大事有关系。清初许多人都不得长寿,如多铎、岳托、罗洛浑、萨哈廉、图赖等多人,是否与长年鞍马劳顿有关系?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是,仅此一端尚不能致多尔衮于死地。
多尔衮显然有病魔缠身。据他自己说,“素婴风疾,劳瘁弗胜”。《清世祖实录》卷24,顺治三年二月乙酉。政敌豪格也早就说过,多尔衮是有病无福之人,甚至无法坚持到摄政结束。什么是“风疾”呢?一即指“狂疾”,疯疯癫癫,神经有些不正常;二是指中风。三国时孙权即患风疾,《唐书?武后纪》也记载:“高宗自显庆后,多苦风疾。百司奏事,时令后决之,帝称旨。”想来多尔衮不会是恍恍惚惚的半疯,肯定患有中风一类的脑血管病,这和他摄政前后脑力劳动过多,日夜操心有直接关系,他觉得自己精力不够,头昏目胀也都是脑血管病的症状。到顺治四年,王公大臣们也因他“体有风疾,不胜跪拜”,请求免去他的跪拜之礼。《清世祖实录》卷35,顺治四年十二月丙申。如果是脑血管硬化一类,跪拜之时必然头晕目眩,很可能发生中风,所以才会提出这样的请求。另外,此病不能经常受刺激,以致发怒或着急,否则会加重病情。多尔衮福晋死后,他就因过分操劳而卧床不起,想来也是因此而致。后来有些外国传教士记载说,他“八成是因打猎跌伤致死的”。魏特:《汤若望传》商州书馆,1949年。想多尔衮自小就开始了戎马生涯,鞍上功夫一定不浅,不至于无缘无故从马上摔下来,很有可能是脑血管病发作,头晕目眩,这才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