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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牧与豢:如何养猪

古汉语中指代驯化这一现象的词汇相当丰富,从语源学和字源学的立场去分析,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文化信息等待后人去发掘。常用的一组语词如牧、豢、养、驯,表面看起来似乎意思相近,彼此在多数场合均可互换通用。但是从根源上分辨的话,这四个词中的每一个都有其独特的语义发生背景和直观的原型表象,因而是无法混同的。简单地说,牧、豢、养、驯四个字的造字表象不用远求,就潜藏在其字形结构中。

牧字从牛,豢字从豕,养字从羊,驯字从马,这一简明的事实即使在当今的简化汉字中依然保留了下来。由此不难得出判断,它们最初分别指对牛、猪、羊、马四种主要家畜的驯化。这种情况表明,在抽象思维能力尚不发达的初民社会,本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驯化概念,只有针对具体的直观对象的驯化概念。汉字的象形指事特征为我们完整地保留着这种具体性思维的活化石材料。

进一步的辨析还可以发现,古汉语中关于驯化的词汇不仅与不同的动物对象有关,而且也隐约透露着驯化方式方法上的微妙差异。举例来说,针对牛的“牧”一词便同针对猪的“豢”一词决不相同。

西方的神话和史诗里有“牧猪奴”这样的角色,大约相当于中国人所说的牧童、羊倌儿或放牛娃一类社会职属,这显然表明在许多文化中确有将猪当做牛羊那样的放牧对象的情形。古希腊有一个纪念谷物女神珀耳塞福涅的节庆叫塞斯莫福里亚节,人们届时将猪、面饼等投入到地下洞穴里,那里被认为是女神所去之处。希腊神话中有一个相应的故事说,当初珀耳塞福涅女神被普路托带走时,一位叫做欧布路斯的牧猪人凑巧在那里放猪,他的猪群掉进普路托带走珀耳塞福涅女神的大地裂口里去了。节庆中扔猪于洞穴的做法就在于纪念欧布路斯丢掉的猪。这个神话中讲到女神与猪的关系,我们拟在下章中探讨,这里只需注意牧猪的问题:古希腊人把猪成群地放牧在野外,由专职的放牧人来看管。这位丢失了猪群的欧布路斯便是职业牧猪者。他的社会地位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从荷马史诗来看,这种牧猪工作是由奴隶来承担的。

《奥德修纪》卷十三智慧女神雅典娜对将回乡的奥德修说:“首先你要到你的牧猪奴那里去;他对你是友好的,你可以在猪群旁边找到他;那些猪正在鸦岩和阿瑞杜沙泉水那里,吃它们喜爱的橡食和使猪肥壮的黑水。”这段话可以看做西方文学中最早反映的牧猪情形。

同书卷十四还较详细地描绘了当时养猪的环境设施:

那个院子美好宽大,四面空旷,是牧猪奴为了牧养他主人的猪自己建筑的,……他用巨石筑成院墙,上面栽上刺梨,在墙外又砍下乌黑的榭木,密密层层地插上围桩;在院里他又做了一排猪栏,共十二个,给猪睡觉;每个猪栏里关着五十头睡在地上的猪,都是传种的母猪;公猪都睡在猪栏外面;公猪数目比母猪要少得多,因为那些高贵的求婚弟子把它们吃掉不少;牧猪奴总要把最好的肥猪送去;它们共有三百六十头。四条像野兽一样凶猛的狗经常睡在猪群旁边;也都是那个杰出的牧猪奴养大的。牧猪奴这时正切着光亮的牛皮,给他的脚做鞋子;另外三个奴隶都赶猪到不同地方去了。

从这些生动的记述中,读者好像能够看到那三千年以前的宽大猪栏的总体布局和细部结构,甚至对其畜养方式、用途及数量规模都有了清楚的认识。我们了解到,当时古希腊的养猪业已经高度发达,成为社会生产的一个重要领域。像主人公奥德修这样一个贵族家庭,专门从事牧猪的奴隶已达四人之多,还用四条狗作为辅助,仅睡在十二个栏内的母猪数量就可达六百头。其规模效益恐怕不会亚于后代的专业养猪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古希腊人的养猪方式为放牧:四位牧猪奴中一位在家照管猪栏和处理杂务,另外三位“都赶猪到不同地方去了”。同书卷十六开篇写道:“在清晨奥德修和那个杰出的牧猪奴在茅舍里生了火,开始准备早饭,把牧人和猪群都打发走了。”这个细节似可表明当时的放牧猪群采取的是早出晚归的方法,让每一位牧人赶着各自的猪群到不同的地方。这样做也许因为猪的总数太多,如果大家都聚在一起恐怕找不到足够充足的食物。假设睡在栏外的公猪数量是母猪数量的一半,那么就是三百头,合起来共有约九百头猪,三个外出的牧猪奴每人平均要放牧三百头猪左右,难怪他们要起早贪黑地“到不同地方去”呢。除了野生的橡实和天然的矿泉水之外,如此庞大的畜群是否还有更多的野生和人工食物来填饱肚子,我们已无从得知了。仅靠食草很难增加体重的猪究竟是如何通过漫游式的放牧而长肥的,这乃是荷马留给后人的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疑问。

这种集群性的、早出晚归式的放牧养猪法自然容易使人联想起游牧民族放牧牛羊的常见景象,反过来才好更加真切地体会华夏先民在猪的驯化方面所作出的特殊贡献――豢养。

现代养猪学把家猪划分为若干种类,我国的猪种与外国相比特点突出。如早熟、易肥、耐粗饲、肉质好、繁殖力强等,很早就被国外所看中。西汉以来,当时罗马帝国大量从中国引入猪种,使其本土猪种生长慢、肉质差的缺陷得以弥补,改良后育成罗马猪,奠定西方主要良种猪。18世纪以来,中国猪种又对英国和美国的猪种改良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都已传为养猪界尽人皆知的佳话。然而,从家猪起源上看,中西之猪却有着同源异流的关系。专家指出:“我国考古发掘材料表明,在更新世洞穴中出土的野猪骨骼化石,大部分属于更新世中期和晚期。据鉴定,有欧洲野猪(Sus scrofa L.)和李氏野猪(Sus lydekkeri)两种。对这两种野猪化石的分布状况,根据现有资料,作了不完全的统计,发现欧洲野猪分布很广,共有15个省、市、自治区,几乎东、西、南、北、中都有,李氏野猪则分布于北京、河南、山东和陕西等4个省市,范围狭小得多,材料表明,两种野猪在距今60万到1万年间,已在我国广阔的原野上生息、繁衍。进入新石器时代出土的野猪骨骼材料如在陕西西安半坡、江西万年仙人洞、河南安阳殷圩、浙江嘉兴马家滨等遗址,经鉴定均属于欧洲野猪,而李氏野猪尚未发现,可能已经绝灭。”这些考古资料说明,在我国境内的新石器时代先民开始将野猪驯养为家猪时,可供选取的几乎唯有欧洲野猪。这也就是说,从野猪种的来源上看,中外的驯化者是站在同样的起点之上的。是什么原因使我国先民饲养的家猪后来居上,成为举世瞩目的优良品种呢?

全面而客观地解答这一疑问并非本书所能胜任。不过由汉字“豢”所提供的潜在信息至少可从一个方面帮助我们思考。

《说文解字》对豢字有经典性的定义:“豢,以谷圈养豕也。”作为解释的五个字言简意赅地表达了两重意思:一是养猪所用的饲料性质;二是养猪的方式。两者之间又有内在的关联。以谷饲猪是针对单纯的草食而言的。古人很早就有按照食物类别来划分家畜的明确意识:牛羊皆草食,故可视为同类;猪狗都要吃粮食,也被划为一类。前者叫刍,后者叫豢。合称则为刍豢。《礼记?月令》云:“共寝庙之刍豢。”注:“刍豢尤牺牲。”说的是同时用食草之畜和食谷之畜供奉宗庙祭献之用。《国语?楚语下》注:“草养曰刍,谷养曰豢。”《孟子正义》引《说文》云(今本《说文》无此):“牛马曰刍,犬豕曰豢。”《月令》疏引王肃曰:“食草曰刍,食谷曰豢。”《孟子》赵歧注:“草生曰刍,谷养曰豢。”《左传?昭公十三年》释文:“饲牲曰刍。”《文选?长杨赋》注:“刍,马草也。”可见与“豢”相对言的“刍”,既可指草,又可指以草养畜的方式,还可指代以草为食的牛羊一类家禽。“豢”当然也有如此多重的意义。《说文》所云“圈养”,就是专指与放牧相对的饲猪方式,这一层含义已包括在“豢”字中。《荀子?荣辱》注:“豢,圈也。以谷食于圈中。”把牲畜关进圈中,失去了放牧时随处可食的草料,当然免不了要用谷物来喂养。这便是饲料性质与养猪方式之间的对应关系。这层关系就这样统合于“豢”的两重意义之中了。

不过,圈养虽在我国的养猪史上发挥了培育优种的重要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先人们绝对排斥放牧方法。在不同时期均可看到牧猪的记载,有些地方还因地制宜地将圈养与放牧结合起来,收到良好的效果。畜牧学专家张仲葛在《中国古代人民怎样驯化野猪成为家猪》一文指出:

在野猪的驯化过程中,对于它们的培养条件,特别是饲养和管理,是改变野猪生物学特性的决定性因素。中国人民在这一方面积累着极为丰富的经验。正如英国生物学者达尔文所指出的:“中国人民在猪的饲养和管理上费了很多苦心,甚至不允许它们从一个地点走到另一个地点。因此,这些猪显著地呈现了高度培养族所具有的那些性状;所以,无可怀疑地,它们对改进我们欧洲品种是具有高度价值的。”由于中国人民在猪的驯化和改良过程中的成就,对于达尔文学说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材料和有力的证据。因此达尔文在他的许多不朽的著作中,一再强调中国人民对人工选择及变异理论的卓越贡献。

由此不难看出圈养作为限制猪的活动空间的有效手段,如何在我国文化中受到特殊的重视并因此而形成传统。圈养开始于何时?没有确切的文字记载,这个问题只能借助于考古材料加以推测。山东大汶口新石器遗址出土的家猪牙齿,经鉴定认为有系绳的迹象。这种系绳和圈栏一样,旨在人为限制猪的行动。西安半坡原始村落遗址发现两个圈栏,学者们推测为猪栏的可能性最大。如此说,我国先民发明圈养的时间当在六千年前,比荷马记述的牧猪场景要早三千多年。

关于限制猪行动方面,北魏著名的科学书籍《齐民要术》中有这样的记述:“圈不厌小,圈小则肥疾。”以后历代各农书均有类似的记载。

猪多,总设一大圈,细分为小圈,每小圈止容一猪,使不得闹转,则易长也。

若广豢者,当造一大圈,上为蓬蔽,下用板衬,中分小圈,止容一猪一槽,难于转换易肥。

由此可见历代先民用限制猪行动的方法来改变野猪的习性,已经积累了多么丰富的经验。难怪欧洲野猪经过吾先民数千年的驯养实践,距离其欧洲祖先已相去甚远,发生了令人惊叹的变异。

圈养在我国是南北方普遍采纳的养猪模式,唯有个别高原山地例外,在那里可以看到类似于荷马史诗中描述的终年放牧式的饲养方式。属于我国六大地方猪型之一高原猪类型的藏猪、甘肃的合作猪和云南的迪庆藏猪均可划入此类。以合作猪为例,其中心产区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一带,地处高山丘陵,海拔约3000米,为半农半牧地区。气候寒冷,缺乏饲料,且与外界猪种较少杂交,常年以放牧为主。合作猪的特点是生存适应性强,采食能力突出,身躯矮小,体质健壮,四肢和心肺功能发达。但生长速度和繁殖力却无法同圈养型猪相比了。

牧作为动词指放牧、牧养,转为名词又指放牧之人和其职司。《左传?昭公七年》:“马有圉,牛有牧。”便是用不同的专名区分养马与养牛者的职业。杜预注谓“养马曰圉,养牛曰牧”,使意思更为明确。从事此类职业的人在上古奴隶时代往往是寄人篱下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所以有人认为圉指养马的奴隶,牧指牧牛的奴隶。《周礼?天官?大宰》注:“男曰圉,女曰妾。”疏曰:“《左氏传?僖十七年》:男为人臣,女为人妾,乃生男曰圉,女曰妾。注:养马曰圉,不聘曰妾。”可知养马之奴又可推广其义,泛指男性家奴,与地位低下的女性之妾相对而言。《尚书?费誓》“臣妾逋逃”句孔传:“男曰臣,女曰妾。”《孝经》郑注:“臣、妾,男女贫贱之称。”贫贱则无以自立,需依附于富贵者为奴为仆,养马牧牛饲猪砍柴烧饭之类粗活便成了这一类人的职司,细分各有讲究,粗言则“养”、“牧”、“圉”与“厮”、“役”、“扈”、“臣”、“仆”等皆为近义词。《礼记,礼运》云:“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臣仆之称由此而起。《文选?子虚赋》注引《广雅》:“仆谓附著于人。”《说文》:“仆,给事者。”是则凡附着于人的做事者皆可称仆。《猗觉寮杂记》卷下:“男曰人臣,女曰人妾。臣妾,对君上之称,男女之别也。……男曰奴,女曰婢。故耕当问奴,织当问婢。今则奴为妇人之美称,贵近之家,其女其妇,则又自称奴。自汉以前,妇人皆称妾。”《方言》卷三又谓:“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楚辞?哀时命》注:“臧,为人所贱;获,为人所系得。”奴隶身分低贱,社会地位之卑微,于此可略知也。《公羊传?宣公十二年》:“厮役扈养死者数百人。”何休注:“艾草为随者曰厮,汲水浆者曰役。养马者曰扈,烦烹者曰养。”养马既称圉,又称扈,后者又引申为扈从,随从。养羊本称养,后引申为指给养、养人,故烧火煮饭的家奴或下人亦称养。《盐铁论》注:“析薪为厮,炊烹为养。”又是把做饭的同劈柴的对言。《史记?儒林列传》谓儿宽“常为弟子都养”,司马贞索隐:“都养,为弟子造食也。”造食即炊烹,今语称做饭。

由以上训诂学材料可以看出,造字之初专指动物驯化的字汇如何在后代衍化为某些依附性的下等职司的通名。这里面明显可以看出阶级社会产生以来对下层劳动者的职业性歧视和上层人的等级偏见。

不过,原来指代动物驯化的字词也可因换喻关系而施用于对人的教化管理。“牧”这个词除了指养牛的奴隶,又可指治民施政的官员。《管子》一书中有篇名为《牧民》,是专门讨论治民之道的。“牧民”这个合成词表明牧的对象已由牛转到人。此种换喻用法由来甚古。《尚书?立政》:“宅乃牧。”孔疏引郑玄注:“殷之州牧曰伯,虞、夏及周曰牧。”据此可知早自华夏文明伊始,就有了将地方统治者比作驯养牲畜的牧者这一语言现象。《汉书?朱博传》:“居牧伯之位,秉一州之统。”这里所说的牧伯同专为人放牛的牧奴已相去万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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