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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猪肉禁忌的所以然

考查世界各地的饮食习惯之差异,长期以来令人们困惑的一个难题是:猪尽管具有低耗高效的产肉机器之美称,在一些民族中成为最主要的肉类食物,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文化中都是得到推崇的肉食来源。甚至在某些地区还出现了严格的猪肉禁忌:或者是将猪视为不洁净的、不吉利的动物,禁止人们饲养和食用;或者把猪看成魔鬼的化身,罪恶的源头,不仅不能食用,连看和想都会导致极度的厌恶。

最有代表性的例子出自犹太教的经典《旧约圣经》。该书《利未记》第11章记载着世上最早成文的禁食猪肉的戒律之一:

神对摩西和亚伦说:“你们要告诉以色列人:地上的动物,你们只可以吃分蹄和反刍的:别的都不可以吃,例如:虽然反刍,却不分蹄的骆驼、沙蕃和兔子;虽然分蹄,却不反刍的猪。这些动物,你们都不可以吃,也不可以摸它们的尸体,因为它们是不洁的。”

《圣经》不但规定了禁食的对象,还说出了禁食的理由是“不洁”。同书下文中又补充说道:

分蹄而无趾,或是不反刍的动物,也不洁净。谁触摸了它们,都会成为不洁。所有用掌行走的四足动物,也不可以吃。谁触摸了它们的尸体,都会成为不洁,到日落后才算洁净。他们必须立刻洗净衣服。

今天的读者也许会发问:动物的洁净与否怎能根据分蹄或反刍这样的生理特征来做判断呢?牛和羊既分蹄又反刍,便是洁净的。猪只分蹄却不反刍,就是不洁的。这从逻辑上说得通吗?

据说历史上率先对拒食猪肉作出自然解释的人,应该是12世纪在埃及宫廷做御医的摩西?麦蒙奈兹。他宣称,上帝为保障公众健康,有意全面禁食猪肉。因为猪肉对人体有很大危害。至于究竟是何种危害,怎样发生危害,麦蒙奈兹均语焉不详。只因他既是御医又兼犹太教教士的双重身份,一般老百姓对他所说确信不疑。

然而,医学的进展并不能证明猪对人体有害的说法。有一些看起来并不比猪干净的动物也没有危害食其肉者的健康。在当今时代,《圣经》中的古老戒律已不再同往昔一样具有充足的说服力。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就此质疑道:“人们惯常把猪视为肮脏的动物,其厌恶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动物。因为猪平时专好在自己的尿水里翻来滚去,而且常常吞食粪便。然而,将躯体外表的肮脏与宗教上的厌恶联系起来,却是毫无道理的。那些圈养的母牛,亦常在自己的尿水和粪便上践踏徘徊。一头饥饿难忍的母牛,也会津津有味地吞食人类粪便,狗犬与鸡禽亦是如此,但却从未有人提出非议。”应当说,这一反驳是相当有力的。既然禁食猪肉的原因并不在于洁净与否,那就一定还有另外的不为人知的原因吧。

考查世界各地现存的原始民族的食物禁忌,人类学家还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某些民族禁食某种动物的肉,是怕该种动物的不良习性转移到吃肉的人身上来。例如婆罗洲西北部的达雅克人中,青年男子和武士都不吃鹿肉,他们担心鹿肉会使他们像鹿一样怯懦;但是妇女和老人则不受此限制。纳马夸人不吃兔肉,也是害怕变得像兔子一样胆小。“厄瓜多尔的扎巴罗印第安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决不吃笨重的貘和野猪的肉,只吃鸡、猴、鹿、鱼等等,他们辩解说主要是因为吃了笨肉,他们会像供给他们肉食的动物一样,变得笨手笨脚,妨碍他们的灵敏,使他们不适于打猎。同样,巴西的一些印第安人不吃跑得慢、飞得慢或游得慢的兽、鸟或鱼类,唯恐吃了它们的肉,就失去敏捷能力,到紧要时候不能逃脱他们的敌人。加勒比人不吃猪肉,怕吃了猪肉会使他们长出猪一样的小眼睛。”这类食肉禁忌显然起源于原始人的巫术思维,认为人与动物之间具有感应关系。中国民间讲的吃肝补肝,吃脑补脑一类食补理论,大致与此同类。唯其如此,在西方人的食谱中根本找不到踪影的猪肝、猪脑乃至狗宝、牛鞭一类,才会在中国人的餐桌上大行其道,被公认是有大补效果的营养品。原来同样的交感巫术信念,在某些原始民族中从坏的方面理解,导致食肉禁忌;而在中国却从好的方面去理解,派生出食疗食补的文化奇观。

在过去的几千年文明史上,由于我族中心的思维定向和唯我独尊的民族偏见,人们对与自己民族不同的异族饮食习惯总难免抱有歧视或蔑视的态度。不吃猪肉的民族认为吃猪肉的人是不洁的,其人格也难免低下。大吃猪肉的民族反过来也会对奉行猪肉禁忌的信徒们有所不满,认为他们机械、古板,有口福不会享。还要炮制出“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一类的理论口号,鼓励放弃食物戒律的尝试。至于禁食猪肉的所以然,则依然不甚明了。

美国人类学家哈里斯和拉帕波特一样,沿着环境与文化的作用关系去寻找宗教禁条背后的生态方面的因素,果然对问题有了新的认识。

哈里斯发现,猪肉禁忌的产生,大多是在游牧民族之中,尤其是亚洲西部的某些游牧民族,农业民族中则较为少见。他认为这一现象不能从宗教方面去解释,比宗教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文化生态方面。哈里斯引用另一位名叫埃里克?罗斯的人类学家对印第安人食肉禁忌的解说原则:

某一家畜的生态地位和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动态过程的一部分。当养某种家畜对社会已弊大于利时,文化就会用宗教迷信方式禁止食用这种家畜的肉。如果某种动物又多又容易养,吃它们的肉也不会危害其他的谋生方式,那么这种动物就很少成为迷信禁忌的目标。当某一具有营养价值的动物不仅饲养成本日益昂贵,而且继续饲养下去会危及既存的谋生方式,那么就会用最严格的手段来限制其存在。猪就是这样的动物。

哈里斯对产生了《旧约圣经》的古代犹太民族的生存状况进行考查,确认那是一个种植与放牧混杂一体的生活模式。由于当地资源的有限和人口的激增,禁食猪肉的教规无疑成为一个合乎情理的对付生态环境的战略。猪的存在本身变成了对该地区人的存在的一种威胁。

何以见得呢?

哈里斯举出的第一个理由直接涉及《圣经》中的动物分类原则:游牧民族的生活地区都是些没有森林的平原和山地。这些地区干旱缺雨,土地也不易灌溉。适合于这一地区饲养的动物仅限于反刍动物,如牛、绵羊和山羊等。反刍动物的胃的前部附有囊袋,因此它们可以比其他动物更适应于消化那些主要由纤维质构成的食物,如草类和树叶等。而猪却主要依赖于树林与绿草成茵的河畔。尽管猪以吃杂物为主,但是要想增加猪的体重,就必须喂以纤维质含量低的饲料――如坚果、果实、块茎植物,特别是粮食。这样一来,猪就成了人类的直接竞争者。猪单纯依靠草类是无法存活的。事实上世界上真正的游牧民族很少饲养生猪。猪还有其不利之处,滴奶不产而且难以进行远距离的放牧。

第二个主要理由是,从热力学的角度看,猪完全不适于约旦盆地的内盖夫地区,以及《圣经》中所提到的地区的炎热干旱气候。猪体内温度调节系统远比牛、山羊和绵羊逊色。人们常说,“像猪一样,大汗淋漓”,然而最近的科学实验表明,猪根本就不会出汗。人类是哺乳动物中最易出汗的生物。一般来说,人类平均每小时从身体表面每平方米的地方要蒸发1000克体液,借此达到降温的目的。而猪每平方米最多只能蒸发30克,甚至绵羊的蒸发量都是猪的两倍。绵羊还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厚实雪白的羊毛既可反射太阳光线,又可以在体外温度超过体内温度时,起到隔热的作用。根据英国剑桥动物生理研究所的L?E?蒙特先生的研究表明,成年的生猪在烈日下,气温超过华氏98度时就会死亡。在约旦盆地,每年夏季的温度都在华氏110度,并且那里一年四季,阳光炽烈。猪为了弥补没有保护性体毛和无法出汗的缺陷,不得不借助于外界的潮湿物质。猪一般喜欢在干净清新的水坑打滚戏耍,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它只得在自己的尿水和粪便里翻来滚去。在华氏84度以下时,生活在圈内的猪通常会把自己的尿水和粪便排泄在其睡觉和吃食之外的地方,但一旦温度升至华氏84度以上,它们便会在自己的圈内胡来蛮干了。于是乎,温度越高,它们就变得越发“肮脏”。所以说,宗教上认为猪是肮脏牲畜的观念,主要是因为其外在习性给人留下了不爱干净的强烈印象。但是,哈理斯辩解说,我们不该忘记,猪的本性并非真的就肮脏不堪,正是由于中东炎热干旱的气候,迫使猪尽可能地利用自己的排泄物来达到降温的效果。换句话说,猪为了在艰苦的条件下活命不得不牺牲其外表上的整洁。浑身污脏的表象背后是求生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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