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同各种制度化的高级宗教一样,是围绕着对超自然力的信仰而形成的观念、态度和行为体系。由于它一般缺乏统一的神系、固定的组织和统一的教义,因而与高级宗教有所区别,属于一种以多神信仰及多灵信仰为特征的民间宗教或普化宗教。在中国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民间信仰的观念与活动,存在极为普遍,影响也颇为深远。其中所包含的崇拜对象,既有天地日月、雷电星辰、动物、植物等各种自然存在,又有神灵、精灵、巫术等各种超自然存在,十分庞杂繁多。在不同的地区或民族,人们所崇拜的对象通常有所不同,甚至有时某个地区或民族的崇拜对象,在该地区或民族之外,往往连名称也不为人所知。有的事象,可能在比较广大的范围内受到信奉,但人们赋予它的神力以及对它的崇拜方式,常常又有着较多的地区差异。也就是说,在文化、地理等因素各有特征的不同地区,即使是同一种事象,也会被人们根据不同的需要、从不同的侧面来加以理解和膜拜,从而使得它具有不同的超自然能力。崇拜对象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及其影响范围的限定性(或地区性),正是中国民间信仰的一个重要的特征,也是导致其崇拜对象庞杂繁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猴是一种在较大范围受到崇拜的动物,但对其神力作用的认识及对它的崇拜行为,在不同地区或民族却有不少差别。从其性质看,各地对于猴的信仰,包括了始祖崇拜、生殖崇拜、作为辟邪物和作为一般神灵等多方面的内容。
第一,猴始祖崇拜。这是把猴看做创造或孕育了人类的祖先来加以崇拜的观念和行为。前文所谈的有关猴孕育或变成人类的神话,其中便反映了猴始祖崇拜的观念。而在一些地区的民俗活动当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始祖崇拜的一些活生生的事象。
前文引到羌族神话《木姐珠与冉必娃》,讲天女木姐珠与猴子冉必娃婚配孕育了人类,其中的猴子被看成人的祖先。这种观念,也体现在羌民的实际生活中,形成了各种把木姐珠和猴视为自己的共同始祖加以崇拜的仪式活动。据一些学者的调查,羌族村寨每逢岁时祭祀或婚丧大事,全寨男女老幼都会聚集一堂,倾听巫师吟唱本民族的历史,其所唱内容中,必有一段《木姐珠与冉必娃》。而那且歌且舞的巫师,身披豹皮,下着本色麻布裙,头上则戴着金丝猴毛帽。有些地区的羌民,认为天女木姐珠是与猴毛人斗安珠成婚孕育了人类,并把木姐珠和斗安珠同时当做自己的祖先来崇拜。每年阴历十月初一,是羌族人民欢庆丰收的节日。这一天,羌民以一个或几个村寨为单位,举行庆祝活动,祭祀祖先,祷告天神,还要由巫师吟唱包括关于木姐珠与斗安珠事迹内容的《喜庆歌》。
河南淮阳地区的太昊陵,每年二月初二至三月初三,都要举行盛大的庙会。庙会期间,总会有许多出售泥泥狗的人。泥泥狗又称“陵狗”,是庙会上各种玩具的总称。它由淤泥捏成,通常于头一年初夏就做好泥坯,在阳光下晒干后存放起来,到第二年春天再取出上彩。其全身均以黑色为底,再以红、黄、白、绿、蓝五色绘出点线结构的图案。泥泥狗的造型有人面猴、双面猴、猴头燕、虎驮猴、猴驮猴、草帽老虎、两头狗等等。泥泥狗的由来,据当地艺人介绍,是与伏羲、女娲捏土造人的神话有关,其最古老的造型,是猴子的形象,过去还被认为具有祛病除邪的功效。现在它已经基本成为玩具和工艺品,其他各种动物造型,都是为了增强它的趣味性才逐渐出现的。泥泥狗的捏制,大约有着纪念始祖神(伏羲女娲)造人事迹的意义,其造型以猴为主,则使我们联想到了前文所提河南西华地区流传的伏羲女娲据猿猴形象造人的神话,它讲到最初造出的人,都像猴子一样长着尾巴。因此,可以说,泥泥狗的最早产生,很可能就是猴始祖崇拜观念在物质文化领域发生影响的结果。
云南纳西族的人类起源神话,也是一种猴始祖神话。它讲道:远古时期洪水滔天,所有的动物和人类都被淹死了,只有一个叫曹治鲁衣若的男子幸免于难。他受天神的指点,找到了三个来人间洗澡的仙女,并选中其中最小的日米年照美,经过多种考验,娶她做了妻子。日米年照美的大姐日米吉增咪因曹治鲁衣若没有选中自己而心怀嫉恨,想要破坏他们的幸福。她设法引曹治鲁衣若离开日米年照美并把他灌醉,自己则变成一只公猴,来见日米年照美,骗她说曹治鲁衣若已经死去,并哄骗她做了自己的妻子。后来他们生下一对儿女,一半像人一半像猴。日米吉增咪见自己的诡计已经实现,便又变回天女,做法术唤醒了已变得衰老的曹治鲁衣若。曹治鲁衣若赶回家中,见到妻子很高兴,又为两个已经长大但全身长满猴毛的孩子而感到痛苦。他不忍伤害孩子的性命,却嫌他们过于丑陋,于是烧开一锅水把他们的猴毛烫掉。孩子由于怕烫,双手抱头缩成一团,因此,他们的头发和腋毛没有被烫掉。这兄妹二人后来配成夫妻,繁衍人类。这一神话反映的以猴为祖先的观念,在该族的民俗当中也有比较普遍的体现。丽江的纳西族,称自己的祖先为“余”,直译即“猴”;称岳父、公公为“余胚”,直译即为“公猴”;称岳母、婆婆为“余美”,直译即为“母猴”。此外,当地还流行着这样的习俗:每当小孩出生,便在婴儿帽子上缝一条猴尾,据说可以祈吉避邪。中甸白地的纳西族,举行丧葬仪式时,要在棺材头部画一只白猴,意思是让猴子把死者领回祖先的故地。丽江和永宁两地的纳西族,都把人的汗毛称为“余夫”,意即“猴毛”,就是指上述神话中所谓人类祖先身上没有被烫掉的那些毛。这些民俗现象中,都反映了远古时期产生并传承下来的猴始祖崇拜意识。
第二,生殖崇拜。这是猴崇拜中较为突出的一种形式。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谈到,猴(猕猴)是具有较旺盛的生殖力和繁殖力的动物。对这种能力,人们在同它长期的接触中必然有较多的观察和了解,并因对性和生殖的神秘感而通过想象加以了夸张和神化,变得日益神奇和突出,从而成为重视人口繁衍的原始先民所崇拜的一种力量——它也是导致猴受人崇拜的一个主要原因。这种崇拜的行为方式,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在现代的民俗生活中,大都已经逐渐发生变异甚至消亡了,然而在某些地区的一些习俗或物质事象中,仍然可以看到它的印迹。
在陕西宝鸡一带,每逢姑娘出嫁,其嫂都要为她做一个突出雄性生殖器的布猴,藏在陪嫁的衣箱中,抬到婆家,并一直羞不示人。有人认为,这个布猴,就是作为新娘丈夫之象征的繁衍之神。上文谈到的淮阳太昊陵庙会上的泥泥狗,其中有一种人面猴,身躯粗犷,胸部中央用红、绿、白等彩线绘成图案,学者们认为这是女阴形象。陕西一些地区的贺生礼品中,有一种名为“双猴吃桃”的布玩具,表现为公猴母猴并坐吃桃的造型,公猴的阴部则被处理为阴茎勃起的状态。这种玩具,常引观者发笑。
这些物品,均以夸张的手法突出了猴的生殖器官,它们被用在新婚或贺生的习俗中,明显具有祈愿多子多孙、人口兴旺的意义。而在淮阳太昊陵庙会上,求子是常见的一种活动,泥泥狗突出女阴形象的“人面猴”,最初很可能就是被当做求子的吉祥物来使用的。可见,这些物品本身以及它们的用途中所体现的生殖崇拜意义,是十分明显的。
第三,以猴为辟邪物的习俗。这种习俗所体现的也是认为猴具有神圣性的观念,不过与上述把它作为始祖神或生殖神来崇拜的观念不同,这里所强调的是猴祛除邪祟的神奇力量。
猴可以辟邪的观念,在民间流传已久。早在公元4世纪北魏时期贾思勰所著的《齐民要术》中,就记载说:“常系猕猴于马坊,令马不畏避恶,消百病也。”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有孙悟空被封为弼马温的故事,它也正是源自民间所谓猴可避除马之瘟疫的观念。
除了“避马瘟”的功能,猴子还被认为具有辟除各种邪祟、震慑妖异并带来祥瑞的作用。陕西渭北农村地区,过去不少人家的门口都立有青石打制而成的拴马桩,用以拴系骡、马、驴等牲畜。拴马桩的顶部,一般都雕刻着各种立体造像和浮雕,包括人物及各种动物、植物等。动物造型中,常见的有狮子、猴和大象等。当地人认为,拴马桩不仅有拴牲畜的实用功能,同时还是富裕、吉祥的象征。显然,猴在这里是被视为吉祥的标志,并与中国人心目中普遍认同的祥瑞象征狮子等同看待的。河南灵宝地区的黄河古渡茅津渡和太阳渡一带的渡船,则通常都在桅杆头上刻着一个猴子。据老船工讲,它具有镇妖辟邪的作用,能够使渡船在波浪凶险的黄河中免于翻船、顺利吉祥。而当地的冯佐村,在过去还有家家户户每年春季在门上贴剪纸猴的习俗,目的即是驱瘟避邪。
以猴辟邪观念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在一些宗教仪式中把活的猴子作为祭品,宰杀后加以使用。这种习俗,主要流行于台湾高山族当中。该族每逢久雨不晴的天气,常常要举行求晴的仪式。届时一社全体人员均要登上山顶,燃烧一棵树木,同时杀一只猴子,洒了猴血之后,再由女巫祈祷,众人一齐向天高呼求晴。高山族卑南人的少年男子,在十二三岁时,都要举行称做“第一次入会所仪式”的成年礼。仪式通常在每年11月间早稻收成后举行,为期十天,其中第三天的杀猴活动,是仪式的主要部分,因此,该仪礼又被称为“猴祭”。祭前,少年们清扫道路及杀猴圣地。黄昏时他们身缠芭蕉叶,面涂锅灰,持棒逐家搅扰以示驱邪。第三天清晨,捉一只山猴装在木笼中,由祭司率众少年围绕木笼,用竹竿刺死山猴,抛掷猴尸,以示弃旧图新、禳灾纳吉。然后为猴举行安葬仪式,齐唱猴祭歌。猴祭歌的内容包括“祭猴”和“葬猴”两部分,前一部分在杀猴仪式上吟唱,后一部分在葬猴仪式上吟唱。其内容主要围绕祭奠猴之亡灵,并反复咏诵禳灾祛邪、求福纳吉的主题。猴祭完毕之后,少年们在手持木棒的青年监督下轮番登会竹台挽手歌舞,直至仪式结束,获准入会受训。可以看出,在这些仪式中,人们都是把猴看做具有祛邪除灾功能的神物,而杀死猴的做法,则是希冀借助猴的灵魂来沟通人间与超人间的世界,并更好地达到祛除同样被认为具有灵力的各种邪祟的目的。
第四,猴作为普通神灵,是指猴被人格化为万神殿中的一般神灵。例如,在陕西合阳一带,许多村子都有猴王庙,其中供奉猴王爷。据说它起着镇守一方水土、保佑人民的作用。每逢天旱之际,人们往往要向猴王爷求雨,届时要把它的塑像从庙中抬出,放在烈日下暴晒。当地人认为,这样可以“威胁”猴王爷,迫使它去天宫“要雨”。前文所提四川旺苍一些庙宇供奉孙悟空神像的情形,也与此相似。这里的猴王爷和孙悟空。显然都具有地方保护神的性质。此外,在北京妙峰山的香会组织中,有一类是以棍棒表演为主的花会,他们大都把“斗战胜佛”孙悟空看做自己的祖师爷。据说在进香活动中,表演棍的花会如果遇到其他花会中有扮演孙悟空形象的,常常会与之发生争斗,因为他们认为对方是在藐视甚至亵渎自己这一行的祖师爷。在这里,猴子又具有了行业神的性质。
总的看来,猴被当做人格化神灵加以崇拜的现象并不多见。事实上,当它作为普通神灵时,就已经在形象和职能上同其他各路神仙没有什么区别,猴子的特点,则很不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