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在古代还经常被用作贡品。翻阅史书,频频可见“贡马”、“献马”、“进马”之类的字眼。贡物与中国文化有密切的关系,从历代贡品中可以捕捉到许多文化的信息。
贡献制度起源甚早,大概在夏禹时代就开始了。从有关材料来看,尧舜禹时尚未见有以马为贡物之事。但到了夏商周三代,马已成了重要的贡物之一。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周文王的属下“闳夭之徒”就曾向殷纣王进贡文马、美女等以确保被拘于?里的西伯侯的安全。书载:“帝纣乃囚西伯于?里,闳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骊戎之文马,有熊九驷,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费仲而献之纣。”西伯侯属下的“闳夭之徒”担心西伯侯的安危,急忙去莘国(今陕西韩城附近,以出美女名世)求来美女,去骊戎求得文马,去有熊之地求得九驷,通过费仲献给纣王。他们献给纣王的礼物,除了美女外,另外两件重要的礼物就是马――骊戎之文马和有熊九驷。《史记正义》:“骊戎故城在雍州新丰县东南十六里,殷周时骊戎国城也。”骊戎之文马为骏马,赤鬣缟身,目如黄金。有熊之地在今郑州境内,《括地志》:“郑州新郑县,本有熊氏之墟也。”一驷为四匹马,九驷即为三十六匹马。殷纣王大概觉得这是十分珍贵而厚重的礼物,所以就把西伯侯给放了。
周谬王时,造父曾献良马给周。《史记?赵世家》:“造父幸于周谬王,造父取骥之乘匹,与桃林盗骊、骅骝、绿耳,献之谬王。”造父所献之骥之乘匹,据《史记索隐》:“言造父取八骏,品其色,齐其力,使驯调也,并四日乘,并两为匹。”盗骊、骅骝、绿耳,都是良马的名字,产于桃林之地。《括地志》云:“桃林在陕州桃林县,西至潼关,皆为桃林塞地。”《山海经》云:“夸父之山,北有林焉,名曰桃林,广阔三百里,中多马,造父于此得骅骝、绿耳之乘献周谬王也。”这些良马能日行千里,使周谬王见到了西王母,而且还帮助谬王建立了奇功。《史记?赵世家》:“谬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乐之忘归。而徐偃王反,谬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造父因为献马有功,周谬王赐以赵城,由此为赵氏,成为战国时期赵国的先祖。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献马之记载在《左传》、《史记》等史书中经常见到。《左传》:鲁桓公十五年(前697)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这里的车服,就是指车与戎服。前658年(周惠王十九年),晋国献乘。《左传?鲁僖公二年》:“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屈产为地名,《太平寰宇记》认为在山西石楼县。“屈产之乘”即屈产之地所出之骏马。虞在晋和虢之间,晋欲伐虢,必经虞地,所以晋才不惜以良马等贵重物品为代价献给虞国。晋文公还曾向周天子献“驷介百乘”。《史记?晋世家》载,晋文公五年(前632),“五月丁未,献楚俘于周,驷介百乘”。《史记集解》:“驷介,司马被甲也。”晋文公不但将“楚俘”交给了周天子,而且还进献了400匹披甲之战马。榆中地区的胡王还曾向赵武灵王献马。前306年(赵武灵王二十年),“王略中山地,至宁葭;西略胡地,至榆中,林胡王献马”。
秦汉以后,马贡习俗最为普遍。汉武帝时,国力强盛,周边各地广为进贡。据《汉书?西域传》载:
遭值文景玄默,养民五世,天下殷富,财力有余,士马强盛。故能睹犀布、玳瑁则建珠崖七郡,感枸酱、竹杖则开?柯、越?,闻天马、葡萄,则通大宛、安息。自是之后,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于后宫,蒲梢、龙文、鱼目、汗血之马充于黄门,钜象、狮子、猛犬、大雀之群,食于外囿。殊方异物,四面而至。
张骞通西域,使大量西域物品如葡萄、苜蓿、胡麻、良马、橐驼等动植物以及名贵毛织品等,源源进入中原。这些物品的进入,也往往是以贡品的形式出现的。
汉代“贡马”,比较著名的历史事件有匈奴贡马、乌孙贡马和大宛贡马。匈奴与汉虽屡有战争,但也长期存在贡使关系。文帝前元二年(前178),匈奴单于献马。《史记?匈奴列传》:“使郎中系雩浅奉书请,献橐驼一匹,骑马二匹,驾二驷。”文帝后元二年(前162),匈奴“使当户且居雕渠难、郎中韩辽”送给文帝二匹马。直到王莽和东汉时期,史书中还有匈奴贡马的记载。
乌孙和大宛也多次向汉贡马。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乌孙贡马。“(乌孙王)昆莫年老国分,不能专制,乃发使送骞,因献马数十匹报谢。匈奴闻其与汉通,怒欲击之。又汉使乌孙,乃出其南,抵大宛、月氏,相属不绝。乌孙于是恐,使使献马,愿得尚汉公主,为昆帝”。武帝元狩四年(前119),“乌孙发导译送骞还,骞与乌孙遣使数十人,马数十匹报谢,因令窥汉,知其广大”。武帝元鼎三年(前114),乌孙贡西极马。
大宛是古代良马的主要产地。前124年(汉武帝元朔五年),大宛献天马。“宛王蝉封与汉约,岁献天马二匹”。前114年(汉武帝元鼎三年)大宛贡天马。前104年(汉武帝太初元年),大宛贡善马。《史记?大宛列传》:“宛乃出其善马,令汉自择之,而多出食食给汉军。汉军取其善马数十匹,中马以下牡牝三千余匹。”
乌孙和大宛的良马,深受汉朝皇帝的喜爱,被称做“天马”、“西极马”等。《史记?大宛列传》:“(汉武帝)得乌孙马好,名曰天马。及得大宛汗血马,益壮,更名乌孙马曰‘西极’,名大宛马曰‘天马’云。”
除匈奴、乌孙、大宛外,汉代向汉朝天子贡马的还有乐浪、乌桓、羌、土燮、曰南等。汉以后,一直到清代,以马为贡物在史书中的记载更是频频可见,如三国时期有钟繇献马、鲜卑献马、于阗献马等,两晋时期有康居献马、大宛献马、高丽献马等,南北朝有慕容超献马、蠕蠕献马、拓拔焘贡马、吐谷浑献善舞马、高昌国献马等,隋代有突厥献马等,唐代有回纥献马、于阗献马、大食献马、吐火罗献马、龟兹国献马等,宋代有女真国献马、契丹献马、回鹘献马、党项献马、高丽献马等,元代有西域诸国献马、金竹贡马、佛郎国贡异马等,明代有日本贡马、朝鲜贡马、琉球贡马、交趾贡马、天方贡马等,清代有朝鲜贡马、琉球贡马等。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史书中关于“贡马”、“献马”的记载至少有三四百次,涉及中国境内和周边的许多民族和国家,最远的有阿拉伯和欧洲的一些国家。这些以马为主角的交往活动,一概被汉文史籍称为“贡马”或“献马”,这是古代中国人特别是统治者自我中心意识的产物。古代封建帝王总是视中国为“泱泱大国”,以为自己是天下的中心。实际上,把中国放在世界历史中去考察,并不是每一时期都是泱泱大国,更不是每一时期都是令八方臣服的世界中心。史书记载的“贡马”、“献马”(和其他贡物)之类,多流露出这样一种意识,似乎进贡就是表示臣服,今人治史也多有此论。将进贡与臣服等同,也是这种自我中心意识的产物。实际上,所谓“贡马”、“献马”之类,主要是古代各地区、各民族、各国家与中原王朝往来赠答的一种“礼物”,不都是表示“臣服”之意,更多是作为友好往来的象征。进贡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这里的马匹实际上是充当了各民族(国家、地区)与中原王朝间的经济文化交流的友好使者这一角色。
马匹在古代常常作为厚重之礼以“贡品”的方式出现,说明马在人们心目中具有极高的地位。“声色犬马”一词虽为贬义,但说明马在古时是贵族阶层的重要宠物。中原地区缺少马匹,更缺少良马,惟其稀少,方显得更加珍贵。中原天子酷爱良马的故事在史书中多有记载,如前文已举之汉武帝和唐太宗。上有好者下必效之。统治者的爱马之举势必会引起社会上的爱马之风,也激起了许多作家的创作灵感。传统小说中有许多宝马良驹的故事,如三国故事中关羽的赤兔马和张飞的乌稚马、西游故事中的白龙马、说唐故事有《秦琼卖马》,说岳故事有《泥马渡康王》等,唐诗中也多有关于骏马的描写(详后)。文学中屡屡出现的宝马良驹形象,定与古人爱马之情以及历代贡马之事有着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