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遗址的功能和价值,不仅体现在对具体遗址的研究、保护和开发、说明个别方面的个别问题上,而且要把微观研究的成果综合起来,在宏观上研究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及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社会关系,从不同侧面探索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通过大遗址所反映的历史上人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状况,探索和揭示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演变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自觉地、能动地协调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大遗址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价值,是研究分析大遗址功能和价值研究的最终目的。
大遗址价值构成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价值之间的相互关系又错综复杂,为了能够客观的分析评价大遗址所拥有的价值,对其采用综合评价模型进行分析评价是比较客观。通过对其综合评价,划分等级,判断其符合的保护利用模式。由于其各个评价项目都是代表体现其特色的一方面,根据多项研究总结,各个项目都采用相同的分值,评价因子赋值则采用了特尔菲法,根据专家的打分,反馈2次最终确定分值。
4.2.1 评价系统构建
评价项目为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和附加值。其中:
1.历史价值项目中包含知名度和影响力、奇特度、完好度、年代度等四项评价因子;
2.科学价值项目中包含科技水平、历史考证和修补、研究度、规格度等四项评价因子;
3.艺术价值项目中包含艺术度、丰富度、珍稀度等三项评价因子;
4.社会价值项目中包含宣传教育、旅游、文化传承、精神价值等四项评价因子;
5.附加值包含遗址规模一项评价因子。
4.2.2 计分标准
4.2.3 等级划分
依据大遗址评价总分,将其分为三级,从高级到低级为:
一级,得分值域≥85分。
二级,得分值域:大于60小于85分。
三级,得分值域≤60分。
级别越高,说明其综合价值越大。根据大遗址保护利用模式的优缺点分析,遗址公园是目前大遗址保护利用最理想的模式,森林公园相对次之,旅游景区和遗址展示区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通过综合评价的分值,判断大遗址所在的等级,一级的大遗址应偏重于遗址的保护,从整体保护模式来看,可采用遗址公园的模式,二级的大遗址可采用森林公园和遗址公园的模式,三级的大遗址可采用四种模式的任何一种。当然模式的选取也不是绝对的,上述的方法只是在模式的选取过程中提供参考,具体的某一大遗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