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陕政发[1992]35号文件精神,以及杜陵的格局、遗址分布和独特的地域环境,遵循面状保护与点状保护相结合的区划原则,把杜陵保护区划分成遗址保护范围(重点和一般)和建设控制地带。见保护区划图。
7.3.1 重点保护范围
重点保护范围是确保重要遗址本体安全的基本区域,包括区内的主要现存遗址,以及保证遗址安全、维护遗址历史风貌的相关附属区域,旨在保护杜陵遗址、杜陵陵园的历史真实性和整体性。重点保护区总面积517.5ha。
7.3.2 一般保护范围
遗址保护范围以内,重点保护范围西侧的区域均为一般保护范围,该范围旨在保护陵园与陪葬墓的历史环境风貌。一般保护范围总面积184.4ha。
7.3.3 建设控制地带
考虑到遗址保护范围的完整性,结合实际地形和地势,在一般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建设控制地带的边界与自然河流、地势、道路相结合,以利于管理。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283.2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