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汉书·五行志一》记述了汉桓帝时京城民间流传的童谣:
桓帝之初,京都童谣曰:“城上乌,尾毕逋。公为吏,子为徒。一徒死,百乘车。车班班,入河间。河间姹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石上慊慊舂黄粱。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
对于“河间姹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以及以下几句的解释是:
河间姹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者,灵帝既立,其母永乐太后好聚金以为堂也。石上慊慊舂黄粱者,言永乐虽积金钱,慊慊常苦不足,使人舂黄粱而食之也。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者,言永乐主教灵帝,使卖官受钱,所禄非其人,天下忠笃之士怨望,欲击悬鼓以求见,丞卿主鼓者,亦复谄顺,怒而止我也。
据刘昭注补,“姹女”“一本作‘妖女’。”
《续汉书》刘昭注补对于“数钱”,其实没有作实质性的解释。
“数”,在这里是指通常归于“数术”之学的筮法,即占卜之术。“数”本来与“筮”音近。《左传·僖公十五年》:“龟,象也。筮,数也。”《史记·日者列传》:“试之卜数中以观采。”司马贞《索隐》:“卜数犹术数也。音所具反。刘氏云‘数,筮也’,亦通。筮必用《易》大衍之数者也。”可见,“数钱”,其实也就是“筮钱”、“卜钱”。
客舍酒家又有以女乐酬客的传统,行旅之人于是可以畅饮狂歌,暂时斩断思乡的愁绪,忘却旅途的艰辛。如唐代诗人岑参《冀州客舍酒酣贻王绮寄题南楼》诗写道:“客舍梨花繁,深花隐鸣鸠。南邻新酒热,有女弹箜篌。醉后或狂歌,酒醒满离忧。”此外,又如明人袁凯《浦口饮酒》诗所谓“浦上荷花生紫烟,吴姬酒肆近人船”等,也大体反映了类似的情形。
岑参在《邯郸客舍歌》中描述这一现象时,还说到这种从事特殊行旅服务业的女子,又有“数钱”技艺取悦于客人:
客中长安来,驱马邯郸道。
伤心丛台下,一旦生蔓草。
客舍门临漳水边,垂杨下系钓鱼船。
邯郸女儿夜沽酒,对客挑灯夸数钱。
酩酊醉时月正午,一曲狂歌垆上眠。
“邯郸女儿夜沽酒,对客挑灯夸数钱”句中所谓“邯郸女儿”“数钱”,一如“河间姹女”、“数钱”,都是指女子熟习的以“钱”为道具的巫术。而“姹女”、“妖女”的称谓,都表现出女巫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