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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军

臣尝观太公练士,必因其能否聚为十一等级,未尝有废弃

不用之卒。吴起练锐,各因其材别为五等,故决围屠城无施不

可。夫天之降材,不可以一律拘。故君之用材,不可以一概论。

将限之以等量邪?长者或懦而无能,短者反勇而有用。将律之

以肥瘠邪?肥者或拙于驱驰,瘠者反俊而骁勇。将齐之以老少

邪?少者或钝于教阅,老者反精于鞍马。将取之以善恶邪?善

者或嫌于姑息,恶者反雄于战斗。将责之以门望邪?尺籍伍符

之子或骄堕于不学,破落游手之人反亡命于不顾。何者?攻城

掘地,惟穿窬之盗斯能成钻斡之功,长枪大剑之材无用也。漂

流破堰,惟泛海掠潮之寇斯能成溃决之功,揭竿斩木之材无取

也。沈舟漏舰,则过淮盗马、越汉运盐之子斯能成出没渊源之

功,弯弓牧马之材无能也。袭营垒,警保寨,则昼伏夜动、神

出鬼没、伺人之墙壁、觇人之财宝者斯能密其出入之踪,畏刑

惧法之徒无所施其巧也。探贼营之虚实、窃贼军之旗号,视死

如归、饮毒如蜜者斯能舍其性命之重,顾惜之士无所用其力也。

夫有一技则生一材,有一材则济一用,因技以求材,因材

以制用。其说有六。一曰合格,谓身及等仗,体无残疾。二曰

亡命,谓漂泛淮海,鼓诱溪洞。三曰逋逃,谓惧罪逃窜,思得

自效。四曰破格,谓等仗虽悭,而骁勇过人;肢体虽残,而武

艺无敌。五曰盗贼,谓累犯刑法,无生可谋;甘为盗贼,无术

可禁。六曰私贩,谓私贩商榷,偷瞒商税。广行招致,随材任

用。其有犯法,必杀无赦,仍令选择材技,分为十等,各置将

队。有善穿窟穴可以攻城者,聚为一卒,名曰窟穴将,以备攻

城之用。有善弄潮泛水可以浮液者,聚为一卒,名曰波涛将,

以备锥凿贼船之用。有善攀缘上屋缘梁走柱可以登陟者,聚为

一卒,名曰楼阁将,以备登城越险之用。有善飞烟射火流光走

爆可以通放者,聚为一卒,名曰烟火将,以备烧毁城邑之用。

有善夜行不以灯烛可以暗袭者,聚为一卒,名曰潜身将,以备

惊劫贼营之用。有善捕兽获禽笼槛教使可以驯熟者,聚为一卒,

名曰飞走将,以备充神出怪,疑兵惑敌之用。有善上竿立索可

以超望者,聚为一卒,名曰轻捷将,以备登高望远,窥伺空便

之用。有善知海道蹊径黄黑洋岛者聚为一卒,名曰洋海将,以

备浮江泛海,潜兵密渡之用。有善撑驾船舰验风辨云者,聚为

一卒,名曰风云将,以备移风易雹,闪误舟船之用。有善雕镌

陶铸机织销画者,聚为一卒,名曰机巧将,以备不测,设为怪

服异旗误敌之用。其余搭材工匠,悉如常法,则兼收并蓄,悉

无所遗。苟以为长而及等仗者为弓手枪手,短而插指板者为弩

手斧手,不知弓枪弩斧之外,犹有余用也。无籍之子弟为马军,

新刺之百姓为步人,不知步人马军之外,犹有余材也。不曾犯

徒、不曾刺环、无残疾者,可以充招,而不知犯徒、刺、环、

欠指、眇目之中,其果勇有大过人者。

今我国家诸军驻札之兵,并已差出,而守营垒者皆老弱队

外无用之卒。诸州禁卒及寄招三分之兵,并已拣发,而留家基

者皆残疾废弃之士。去岁,他郡未知丰歉,而福建一路,禾苗

白死,收不及半,泥足方干,而民已告饥;刈钅至方解,而籴

已告涌。若不尽行招致凶恶无赖亡命之子归为国家大用,臣恐

奸雄不出而无籍亡命,反为吾境之内忧;妖祥乌合无归而啸聚,

反为我山林之怪异。平居无事犹可诿者,今方兴举恢复大事,

可不预为之计哉!此招军之法,臣所以拳拳于论事之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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