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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奇遇(1)

  我受一位青年女作家的委托,也被她一次采访中所经历的故事感染,仍以她口述的形式,整理写出了这篇原本不是属于我的作品。

  1

  ……林间的夜来得真是快!

  这不,残阳刚才还在西边的树梢上晃荡,一眨巴眼,四周都是朦朦胧胧的了。就像密林深处藏着一个恶鬼,它急于要干什么坏事,日头刚一沉西,就迫不及待地钻出来,弓着腰背,拿一只张开口的魔袋,到处施放浓烟。眼见得树林子一层层发暗、变黑。终于什么都分辨不清了。

  我浑身黏乎乎的,内衣紧贴着背,实在不大好受。真想脱光衣服痛痛快快洗个澡。我忍不住转身向南,百步以外的那片丛林间,就有大沙河底汪积的一个水潭,狭长如舟,面积在七八十亩以上。我在白天见到过,水清凌凌的,里面游动的野鱼和水草都清晰可见。在没有水草遮盖的地方,能看到坦荡的沙底。这种流沙河不同于一般的淤泥河,河底平坦得很,踩上去又光洁又松软,大城市最高级的游泳池也无法和它媲美。

  我禁不住诱惑,刚想举步,忽然哪儿旋起一股风。顿时间,万木萧萧,四周的林子发出一阵低沉的吼叫,像无数种野兽一起在发作。我悚然打个寒噤,茫然四顾,在深不可测的夜色中,隐隐有股阴森的气氛向我逼来。好像,我稍一动脚,四面八方的野兽就会向我扑来,虽然我明知这里最大的动物不过是野兔子。我被夜色镇住了。再说,那积水潭里面有水蛇。人都说我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姑娘,其实才不呢。人都有一怕,我就怕蛇,从小儿就怕。别说摸到,就是看到也两腿发软,想一想也头皮发麻。唉——算了吧!这趟来就是为了吃苦的,别想得那么美气啦。

  树林子重又安静下来。

  我原地转回身,似乎想搜寻什么。我搜寻到了。距水面七八十步左右的那片林子里,透出一点灯光,在墨黑的夜色中,显得分外明亮柔和。我的胆气又壮起来了。

  那里有一座看林人住的小木屋。傍晚,我来到这地方时,还听到了狗叫。听声音,那条狗不大,叫起来又尖又脆:“呱!呱……”活像个调皮的孩子在学鸭子叫,真有趣。不管怎么说,那木屋里有人住着,我并不是孤单的。

  神经稍一放松,我整个身心又立刻被疲倦占据了。旁边是一个坟冢样的大沙丘,我瞄了瞄,一头栽在上面就睡下了。

  人在极度疲劳时,不管随便往哪儿一躺,都会感觉到令人酥软销魂的快意。现在,我确信自己是世界上顶顶幸福的人啦。

  周围是无边无际的杂木林、刺槐、水柳、青杨,一片一片的;在林与林的缝隙间,还有一蓬蓬滑溜溜的荫柳棵,又矮又乱的灌木丛。似乎为了掩盖什么秘密,夜的颜色几乎都沉在上面了。这是一个密封的黑洞洞的世界。

  虽然,根据前六夜的经验,我估计不会发生大的危险,但一个姑娘家置身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仍免不了心头有点儿发憷,我在黑暗中骨碌骨碌转着眼珠,尽量鼓励自己,怕什么呀,你不是特意来这里体验生活的吗?你的自信和胆量哪去啦?真丢人!要叫他知道了,更会挖苦你,奚落你:“自己找的,活该!”——去你的!我不怕,什么也不怕!

  我尽力为自己壮胆,身上的寒栗渐渐消失了,心里安定了许多。说实话,我也顾不上害怕了。连日奔波,跋涉,我已经精疲力竭,大腿上的每一束肌肉都僵硬了。仅仅是僵硬了倒好,糟糕的是,疼痛又像无数个微型炸药包,在每一个细胞里连连起爆,炸得肌肉颤抖、痉挛,一会儿也不得安生。那是一种隐隐约约、持续不断的疼痛。我真想生个法子把疼痛集中起来,不论在哪里都行,使劲疼一下,然后完事,但显然不可能。我只能静静地躺在一座沙岗的斜坡上,任凭酸痛的折磨。

  这里是一片林间空地,并不平坦。一个沙岗连着一个沙岗。只有在这样的地方,才能依稀辨出黄河故道两岸当年的面貌。当然,这些沙岗如今都是“死岗”了,不像解放前那样可以随风流动了。现在到处是树林,风沙已彻底被锁住。但这些偶尔残存的地形地貌,对我来说,又显得极其珍贵。我历尽艰险前来搜寻的,正是这些东西。不然,如何能亲自感受到当年那个土匪的生活呢?

  沙岗上长满了茂密的茅草。已是初秋时节,草势少了锋芒,开始枯衰。沙土中的温度要比空气的温度高一些。白天吸进的热气,正透过沙粒间的空隙慢慢地往外散发。虽然隔着双层衣服,背上仍能感觉到茅草的柔软,沙土的暖意。那种感觉像是有生命的东西,十分细微,十分通灵。我动也不敢动,仿佛一动就能把它惊走……

  如此躺了一阵,感觉越来越好。我好像在接受一次奇妙的天然治疗,疲惫变成轻松,酸痛转化为酥痒。我几乎有点乐不可支了。这种舒适感不亚于躺在高级宾馆的席梦思上,绝不亚于。这里没有令人憋闷的霉气,没有编辑记者好心的包围。我可以从容地躺着,从容地思考,从容地感受。对一个搞创作的人来说,能够摆脱因为催稿而产生的紧迫感,进入从容状态,真是太难得了。现在,我得到了。我躺在大自然母亲温软的胸脯上,把胳膊腿儿恣肆地伸开,神秘的夜的瀚海供我观赏,清新滋润的空气任我吞吐,无拘无束,通体舒泰。这儿真好。

  蓦然,我害羞了。一个女孩子,这么四仰八叉地躺在草坡上,样子一定很难看。我本能地侧转身,双腿弯起来,让睡姿文雅一点。刚把姿势摆好,我很快又意识到这是多余的。难看不难看,有什么当紧?反正不会有人看到。我一下放倒身子,面朝上,又把双腿使劲蹬出去。嘻嘻,我是自由人,这儿是我的世界。别以为女孩子都是文雅娴静的,才不呢。光是女孩子在一块时,放肆起来,一点儿也不比男孩子逊色。

  我充分地展开四肢,不时调整一下姿势,始终让感觉保持在良好状态,尽情享受着远离人类的自由。左右都有秋虫在鸣唱,沙岗背面,蝈蝈儿紧一阵慢一阵地叫着:“嘟儿——嘟儿——!”像拨动的琴声,像溅落的泉水,又清脆又悦耳,苍穹下,星星眨着孩子样的眼睛,在遥远的地方说着悄悄话儿,似乎在猜测我这个大姐姐,一个人躺在这儿干什么。小俏皮,我可不能告诉你们,说了你们也不懂。而且你们看得到,大姐姐现在累了,很累很累了。等我空闲了,给你们讲个人间的故事。故事并不是天上的才动听,人间动听的故事才多呢。怎么,高兴啦?一颗流星猛然跳起来,飞跑着给天宫报信去了……

  2

  我完全沉醉了。沉醉于眼前的在常人看来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享受中。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不无危险的享受。试想,一个女孩子睡在这样一片野气侵人的林子里,万一发生意外,连呼救也来不及的。

  有这种可能吗?这里没有人——除了对面那座看林的小木屋(那里仍亮着明亮的、柔和的光)。在无边无际的杂木林里,每隔几里路才有一个这样的小屋。这些天,我见过二三十个,看林人大多是些白胡子、黑胡子老头,很慈祥,很善良。有了什么事,他们只会给人帮助,不会给人威胁的。

  杂木林绵延几百里,都是依傍着黄河故道,林子里绝少有村社,即使有,谁也不会想到,在古黄河滩上的密林间,藏着一个漂亮的姑娘。但也说不定,万一有个夜行人路过这里呢?或者,在那些看林人中,也有一两个坏家伙呢?对面七八十步远的那个小木屋里,住着一个什么人?是不是也是那种白胡子、黑胡子老人,也是那么善良?不知道。傍晚,我只听到了狗叫,透过林子的缝隙,看到木屋前有个篱笆院,里头堆满了干树枝什么的。总之,没有看到人。但肯定住着人。会不会是个年轻人呢?而这个年轻人偏又是个坏人呢?年轻而又坏,就构成了危险。这么说,就不能不有所防范了。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身边的小口径步枪,按按腰间的匕首。那是临离开县城时,他送给我的。当时,我还嫌他婆婆妈妈的。现在看来,添一件武器并不多余。有这两件东西,我不必那么害怕了。哼,哪个野小子敢来找我的麻烦,够你受的!

  我从小爱和男孩子打架。我和他隔一条街。有人向我吹嘘,他如何厉害。我不服气,找上门去和他打了一架。那小子牛犊似的,我比他轻捷,不让他抓住,围着他蹦蹦跳跳的,趁机给他一拳。他老是掉裤子,不时提一把。这时我就攻上去,在他P股上踹一脚。裤子成了他的负担。我可开心了!围着看的一群男孩子、女孩子叽呱叽呱乱笑。他急了,向我要求暂停,说脱掉裤子再打。我不同意,骂他是流氓。他红了脸,果然没脱,只是重新把裤子挽紧了,一下子猛扑上来抓住我,我搂住他的脖子不放手,任他怎么摔也摔不脱。要把我摔到地上,他也非倒下不可。这家伙真有力气,抱住我转了十几圈,我死不松手。他累得气喘吁吁,我两脚悬空,他甩又甩不开,放又放不下,最后站在原地,抱着我不知怎么办才好了。我嘻嘻哈哈地笑起来,直拍他的后脑勺。他把头直往下缩,过了一会儿,他瓮声瓮气地说:“这一次算平局,行不行?——哎哟,甭打啦!”我答应了,跳到地上。两人面对面站着,他脸憋得通红,我也累得够呛。看得出,他很佩服我。我也很佩服他。若不是他那条倒霉的裤子,我决不是他的对手。那年我十二岁,他十三岁。从此我们相识了,并成了好朋友。

  又过了些年,知青下放时,我们在一个村。七二年回城,他分到县纺织厂保卫科。我分到县屠宰场,杀猪宰羊,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一开始,我还害怕,后来越干越大胆。二百斤重的猪,一棒打蒙,一手抓耳朵,一手抓尾巴,只一甩,就甩到案子上,“噗!”一刀下去,血顺刀缝哗的一下便流出来。很多人说我是假小子,我倒希望自己是个真小子。女孩子有很多不方便。

  我崇尚男子汉的勇武和粗犷,连文学作品也有偏爱。我喜欢读《荷马史诗》那样的英雄篇章,喜爱梅里美、雨果、海明威的作品,带有野味和悲壮色彩。我对中国当代文学作品很有意见,小花小草太多,脂粉气太重。后来,我坚持业余创作,居然成功了,而且接连在省里和全国获奖。去年,我调到省作家协会青年创作组去了。这趟回来,是为了完成一部长篇小说。主人公是个土匪,写他解放前后四十年的人生历程,带有悲剧色彩。本来,人物、故事都有了,好像万事俱备。但我感到心里还不踏实,缺乏一种真实的生活体验。人物的原型,当年就是在古黄河滩上生活的。于是,我就一头扎到这地方来了。

  黄河故道已经不是解放前那种空旷、荒凉的样子了。一解放,人民政府就领导植树造林。但只是零零星星,而且因为没有专业队伍,缺乏保护和管理,成活率极低。到五七年,才真正形成声势。当时,从省里下放来一百零四个右派,不是大干部,就是教授、专家。他们本来是被流放到这个偏僻地方的,但来到后一看有大片荒地,就向上级提议植树造林。于是,这一百零四个右派就成了第一个造林专业队。当地群众和他们一同苦干,经过数年经营,梨园、苹果园、核桃园、葡萄园、杂木林一片一片的。在二三百里内,黄河故道两岸整个儿都被林木覆盖了,风沙再也不能肆虐。我中学时一个同学的爸爸,就是那一百零四个右派中的一个。他是位林业专家,后来积劳成疾死在这里了。

  这里有一条大沙河,是清朝咸丰年间黄河决口时冲成的一条季节河,向东北蜿蜒通向微山湖。旺水时,水面宽可达十里,很浅,也很清,树木都泡在水里,影影绰绰的。枯水季节,只剩下河心一线清流,在两岸的树木中隐现。从这里看似乎断流了,再走几步,又看到水从那里流出来了。在全长一百一十华里的河道上,每隔十里八里就有一个积水潭,面积都有几十亩,被那一线清流连接着,就像一串晶莹的珍珠。

  在大沙河和黄河故道夹角地带,是个横向五六十里不见人烟的地方,到处是铺天盖地的树木和茅草,成群的鸟儿在里头飞翔、欢叫。脚下时不时会有野兔蹿出来。在林间空地上,还有一些起伏的沙岗,这正是当年的残迹。我要写的那个土匪的人物原型,曾经在这一带活动。虽然时过境迁,但仅从这些残迹中,依然可以体味到当时的凄凉景象,感受到一股逼人的野气。一个姑娘家独自闯进来,是要有点勇气的。

  但我还是决意来了,而且整整在这里度过了七天七夜。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女扮男装,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穿帆布工作服。看上去,完全像个来此打鸟消闲的城里小伙子。来时,在县体委借了一杆小口径步枪,提在手里穿林蹚草,爬岗涉河,好不神气!

  我每天都可以碰上几个猎人。但我尽量避免和他们接触,唯恐露了馅。昨天下午,在一片林子里碰上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样子有些凶,一脸络腮胡。他老是盯住我看,也许是羡慕我的小口径枪。后来,他凑上来说话,还扔给我一支烟。我又扔回去,摆摆手,表示不会吸。这时,刚好一只麻雀飞到头顶的树枝上,我举手一枪,打个正着。麻雀一下掉落地上。我这么做,一来是掩饰,二来是逞威:“当心,别碰我!”果然,他咂咂嘴赞叹:“好枪法!”我弯腰拾起麻雀,冲他一笑,算作一种礼貌,然后转身走了。我有些自豪,当然好枪法!我插队三年,当了三年基干民兵,县里打靶射击比赛,哪一次没有我?哼!

  走出几十步,我避在一棵大树后头回头看看,他仍在那里盯住我,样子愣愣的。糟了!说不定那一笑,不自觉又露出女性的甜味儿来。我心慌地低下头——这胸脯也不对,尽管我在乳罩外面又勒了一条绸带,都有些疼了,还是有些凸出。唉,女人就是女人,不管怎么装扮,也不管性格怎么野,总有些和男人不同的地方。这是天性。还好,他好像没有追上来的意思。

  这些天是够苦的。饿了就烧野兔子吃,渴了就去看林的小木屋讨点水喝,我不怕护林老人们看出我是个姑娘,反正一天换一个地方。有时渴得狠了,就捧几捧河水喝下去。好在我身体结实,水也干净,没有生病。当年那个土匪穴居古墓,出入于沙丘之中,连这种水也喝不上的。晚上,我坚持住在林子里,为的是体验一下风餐露宿的苦头。当然,这并没有绝对必要。完全可以到看林的小屋里借宿。但女性的本能,使我有足够的警惕,还是离男人远一点好。不过,也不能太远。我选择露宿的地点,大多离看林的小屋百步左右。我提防着他们,还依靠他们。万一有事,总还有点指望。

  现在,我就躺在这样一个地方。北边杂木林的小木屋里,依然透着明亮的、柔和的光。那里的人是陌生的,那灯光却叫人感到亲切、温馨。

  这一刻,我脑子里静极了,完全摆脱了那种职业性的没完没了的思考,一点事情的颗粒也没有,似乎连我自己也不存在了。脑海里只是朦朦胧胧一团清雾。仿佛,我又回到了宇宙的混沌时期,那是一个空空荡荡、渺渺茫茫的世界……怎么,好像有什么念头闯进脑海,企图使我的思想明晰起来。我轻轻挥挥手,把鸭舌帽往下拉了拉,盖住脸,于是,一切又归于迷茫。

  我什么也没有想,什么也懒得想,我倦慵慵地躺着,渐渐失去了思想,这真是太美妙了,真的,太美妙了……

  3

  我正在大街上行走,急急忙忙地要去办什么事情,忽然听到背后有“呱呱”的叫声。我扭转头,是一只鸭子,正一摇一摆地走来,车辆行人都给它让路。我有点奇怪,鸭子怎么跑到大街上来了呢?管它去,我有我的事情。于是扭转头继续赶路。可是没走几步,那只鸭子追上来了,“呱呱”地大叫着,呷住了我的裤管,使劲往后拉,居然使我不能迈步。讨厌!猛地一伸腿,想把鸭子踢开。“呱呱呱!……”一阵急叫,把我从梦中惊醒。我微微睁开眼,依然睡在林子里,并没有在大街上。那么,刚才只是幻觉。我正想重新闭上眼,忽然觉得鞋子被什么咬住了,正使劲往外拖,还有一种轻轻的鸣叫声,是一条狗!但我并没有感到脚上疼痛,那畜生似乎只是为了弄醒我。

  我激灵地睁大眼,正要翻身跃起,忽又意识到,如果是遇上了歹徒,这么匆忙行动是要吃亏的!我努力控制住紧跳的心,把眼微微眯起来,不动声色地左右瞄视。不知什么时候,月亮已经升起来了,皎洁的光穿过杂木林的梢头,把这一片林间空地整个儿照得清清楚楚。我被月光出卖了!

  我很快就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细长的人。他就站在我东边,约有两三步远,正低头注视着我,偶尔向左右环顾一下,一副心神不安、鬼鬼祟祟的样子。月光从他背后照来,黑影恰好遮住了我的脸,使我能够比较从容地观察他。因为背光,他的脸也不容易看清。但从那身材上可以断定,此人至多不过三十几岁,也许只有二十多岁。反正不是白胡子老头,他的身材相当挺拔。就是说,我已经处在一个强有力的男人控制之中了。

  我心里慌得厉害,也激动得厉害。来之前,我曾经幻想经历一次凶险和搏斗。当年那个土匪不就常有拼杀搏斗吗?自己真能体验一次倒有趣。但我又从心里害怕,希望那样的险境不要出现,因为结果是毫无把握的。现在凶险真的来了,心情的复杂是可想而知的。……既然胆怯没有用处,那么,就只有拼一场了!一旦下了决心,心里反倒安定了许多。拼吧,拼就拼了!阿Q教导我们:妈妈的!

  那条狗仍在“呜呜”地叫着,一扑一扑地跳跃着咬我的鞋子。我把脚腕放松了一下,任它把鞋子咬下来。它发出一声欢叫,又去咬另一只鞋,小东西,它在开我的玩笑!身边的那个人一会儿看看狗,一会儿看看我,似乎在猜测,这人咋睡得这样死?……这是个什么人呢?偶然经过的夜行人?歹徒?还是北面杂木林那个小木屋的主人?看来,很可能是后者。这条狗不也像鸭子一样叫唤吗?很像傍晚听到的狗叫,“呱呱”的。他要干什么?黄昏那阵,他是不是在暗中发现了我?或者,已经看出我是个姑娘,故意藏起来,以便稳住我呢?看来是。这么说,他早就在打我的主意了,而且是怀着不可告人的心理。不然,咋会到这时才露面?狡猾的家伙!管他呢,反正不能让他捉住!看样子,他仍在犹豫,并没有马上扑过来的意思,我还有一点时间。

  我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怎么采取步骤。我很快就盘算好了。他在我东面,我应当猛地往西打个滚,滚到沙丘底下。在滚动的同时,一手抓住右边的小口径步枪,一手从腰间拔出匕首。这三个动作要在一秒钟之内完成。假使他在这时扑过来,就先给他一刀子,再赢得一秒的时间就够了。这时,我可以滚到四五步远的地方,翻身跃起,把枪端起来。子弹是上了膛的。他只要敢动一动,我就朝他腿上开一枪。我不能打死他。我还没有打死过人。起码现在,我还没有这种打算。打死人是需要仇恨的,而目前还谈不上仇恨。但如果他继续向我扑来,以为我是个姑娘而可以任意欺负,就不能客气了。

  不管怎么说,我现在还掌握着主动,只要能赢得两个一秒。而这是没问题的。我已看清楚,他手里没什么东西(真是个自信的男人)!我却有一长一短两件武器。我感到我的心脏在突突蹦跳,血在周身旋流,每一个细胞都进入了一级战备。我已由最初的惊慌、害怕,转而有点按捺不住的兴奋了。那是厮杀前的冲动!也许,只是一种孩子样的行将冒险时的喜悦。谁知道呢?反正我不害怕了,只是心里有点紧张。

  我一秒钟也不敢停了,必须尽快采取行动。说不定他随时会扑到我身上。

  我瞄了他一眼,他仍在那里站着,只是身子有点前倾。好!他转过脸去了,正向那条狗挥手,示意它停下来。大概,他要下手了。也许,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热血沸腾,突然一个翻身,准确地抓住了小口径步枪,同时间,匕首也从腰间抽了出来,第一轮动作完成了!他并没有扑上来。我又一个翻滚,滚到沙丘底下,然后腾地跃起来,用枪一指,猛然一声变了嗓子的断喝:“不许动!”

  哈!我完全成功了。知青下放时,几年的民兵没有白当。四五步远的地方,那人往前趔趄了一下,那不是扑跃的姿势,而是没有反应过来的那种失措的一栽,又立即收回脚,捂住头发出一声恐怖的锐叫:“啊——呀——!”那是一声怎样的叫哟,把我也吓坏了!随着那一声叫,我浑身爆起一层鸡皮疙瘩——活见鬼,怎么像个女人!我退后一步,抖抖枪又一声喝问:“你、你是谁?……谁!”我听得出,自己的声音也走了调。

  “我……我……你别,别,别开枪。我是……哎!黑小子,回来!”

  谁是黑小子,是说我?——噢,是那条小黑狗。它见我威胁主人,正要向我扑来。听到主人呵斥,立即站住了,就在我们两人中间。看看我,又看看主人,它也糊涂了。

  月光下,两个人,一条狗,在七步之内,都愣住了。

  我站在沙岗底下,端着枪指住上边,像个行刑的刽子手,一副虚张声势的样子。那人居高临下,站在沙岗半坎上,像个要被枪决的犯人。月光还是那般皎洁,流水一样泛动着粼粼的清辉,显出她颀长的身材,像一幅墨色的剪影。现在,我完全看清了,这是个女人!看体态,听声音,年龄比我大不了多少。

  她被我吓坏了。两肩抖抖地颤动,双手护在胸前,膝盖摇晃着,眼看要瘫倒地上。她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人被吓成这模样,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我立刻可怜起她来了。于是放下枪,好奇地问:“你究竟是干什么的?”

  那女人看我收了枪,声音也不那么恶声恶气了,似乎缓过一口气来,急促地解释说:“我是看林子的,就住在那边。”她侧身一指北面的杂木林,那里依旧亮着明亮的、柔和的光。“我睡不着,出来……走走的,没想到……有人在这里睡着。我以为……是过路人病倒了。我想……叫醒你,又有点……害怕……真对不起。大哥,我不是坏人,真的不是坏人。”

  大哥?——嘻嘻,真有趣。她真的把我当成男人了。

  “你屋里还有什么人吗?”

  “没有。没有人。就我自己。”

  “怎么,就你一个人?”我有点不大相信,“你不害怕?”

  “不……不怕。我看林子好多年了。原先有俺男人,后来……死了。就剩我一个人了。”

  噢——是这样。我一时找不到话说。她以为我不信,又补充道:“不骗你,就我一个人,还有黑小子。喏,就是它。”她指了指站在我们中间的小黑狗。

  黑小子?真有趣,像个小孩的名字。小黑狗好像听懂了在说它,“吱吱”地叫了几声,跑到主人身边去了,在她腿裆下钻来钻去,撒娇。我默默地看着,有点走神,只觉心头荡漾着一股温情。

  “大哥,你……你……”她想说什么,又吞吞吐吐地停住了,局促地低下头去。

  我收回神思,不知道她要说什么,只是顿然感到身上软得厉害。这是高度紧张之后的精神疲劳。我紧绷的心完全松弛下来了。失去了一次搏斗的机会,我并没有感到扫兴。在这样一个荒僻的地方,又是晚上,真的和一个歹徒拼斗,毕竟不是好耍的。现在我才发现,我从心底是并不希望有什么凶险出现,而且对七天七夜的近乎野人样的生活,深深地后怕起来。当初那个土匪却在比这险恶得多的环境里,独自生活了十几年!十几年哪,不得了!现在可以说,我知道怎么把握和描写他当时的心理了。甚至也为他解放后为什么那么虔诚地赎罪,那么害怕孤独,找到了思想依据。真的,我体验了那种完全陌生的感情:一个人长期独居是受不了的。人就是人。人不仅要活着,而且需要感情的排遣和交流。仅仅七天七夜,我就有一种隔世之感,仿佛离开人类已经很久了。只是被事业心支撑着,才咬牙坚持下来。

  面前这个女人的出现,使我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也打乱了我的思想。本来,我可以再坚持两天的。现在,我一天也坚持不下去了!我那么渴望温情。我真想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想他——我的那位老实而痴情的傻瓜!如果这时他在面前,我一定会跳上去搂住他的脖子,狠狠地亲上几口,说不定还要躺在他怀里莫名其妙地大哭一场。这么想着,我的眼泪已经流出来了。我没想到,我也有脆弱的时候。

  4

  沙岗半坎上站着的那个女人,一直呆呆地望着我,似乎在等待什么,样子还是有点怯怯的。但看得出,在我这个“小伙子”面前,她没有要逃走的意思。

  我顾不上更多地猜想了。我急切想找个床铺——哪怕简陋的床铺也好——睡一个晚上。准确地说,我想立即恢复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我试探着问:“大嫂,我想……去你那里借个宿,行吗?”

  “啊——行!行、行。咱们走吧!黑小子,咱回家喽。”她只有片刻的慌乱,立即就爽快地答应了。好像,她站立那么久,盼望的就是这句话。

  黑小子跳了一下,就蹿下沙岗去了。她也抬脚下岗,准备前头带路了。我忙说:“等等,我穿上鞋子。”弓腰爬上沙岗,借着月光,我很快在草丛里找到鞋,坐下穿着。黑小子刚跑下去,看我们没走,又呼地蹿上来,坐在我旁边歪头看我穿鞋:“呱!呱!”又叫了两声。我笑了,在它头上拍了一巴掌:“调皮!”女主人收脚回转头,也忍不住笑了,抱歉地说:“你不知道,黑小子淘气得很!”那口气不是埋怨,倒像一个女人用这种方式夸奖自己的儿子。我猜想,这一定是个温柔的女人,她会很疼爱孩子的。可惜她没有。

  我们一前一后,穿过一座座沙岗的空隙,脚下是没膝深的茅草,两旁是带刺的灌木,稍不留神,就会划破人的脸。她热情地在前头带路,不时用双手拨开灌木的枝条,回头招呼一声:“别碰着脸!”“走这边!”有时候,她伸出纤长柔软的手臂牵住灌木枝条,侧身让我先过,然后再紧走几步赶到前头去。

  她想得真周到,带着女性特有的细心。虽然步子有点急促,声音有点慌乱,不过看得出,她对我这个“小伙子”一点儿也没有戒备。她不怕我,不怕一个陌生的男人会起歹心。那么,先前她只是怕我的枪了。我在心里想,这女人长期生活在林子里,看来,对外面人世的复杂还不甚了解。她就不怕我突然从背后抱住她吗?她就不怕我到住处会威胁她吗?这女人真是太善良,太纯净了!她把人心都看得这样美好。

  也难怪,因为这里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溶溶的月光,幽幽的树林,在林间汩汩流淌的清溪,明镜一般的积水潭,水潭里无拘无束的野鱼,岸边丰美的芦草……哦,这里远离人尘,是大自然母亲陶冶了她的性情,她才真正是大自然的女儿!一只夜莺在什么地方叫起来,清脆圆润,又戛然而止,但那余音似乎还在朦胧的夜色中缭绕、扩散,愈益使整座林子显得那么空寂、恬静,像一位沉睡的少女。我忽然想到文学创作中的移情。前不久,我还把这里看做恐怖的地狱,而此刻,这里的一切都叫我感到舒心、愉悦了。人的情绪也真是怪,我是不是把这里又看得过于美好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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