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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注重美感教育的美育思想

  在近代中国,蔡元培是研究和介绍西方美学的重要学者之一,是推行美感教育的主要倡导者。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轫于18世纪中叶的德国,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传入我国。早在辛亥革命前,蔡元培在德国留学时,于莱比锡大学“讲堂上既常听美学、美术史、文学史的课,于环境上又常受音乐、美术的薰习,不知不觉的渐集中心力于美学方面。尤因冯德讲哲学史时,提出康德关于美学的见解,最注意于美的超越性与普遍性。就康德原书,详细研读,益见美学关系的重要”。他是我国留学生中第一个注重学习和研究美感教育的,也是国内较系统地研究和介绍西方美学的一位重要学者。1928年舒新城编的《近代中国教育思想史》一书则称他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提倡美感教育的“唯一的中坚人物”,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而“美育”一词,也是蔡元培由德sthetischeErziehung意译出的,并为教育界所认同。特别是民元之后,他把美育引入教育方针之中,形成了体、智、德、美诸育并重,培育健全之人格的重要思想。从这时起,他毕生热心推行美感教育,从而使美育成为学校教育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这是蔡元培的一大贡献。今天,美育已日益引起我国教育界的重视,因此认真研究蔡元培的美育思想是很有意义的。

  一、美育具有不可替代性

  蔡元培认为,美育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具有不可替代性。

  美育,即审美教育,蔡元培称之为“美感教育”。他说:“人人都有感情,而并非都有伟大而高尚的行为,这是由于感情推动力的薄弱。要转弱而为强,转薄而为厚,有待于陶养。陶养的工具,为美的对象;陶养的作用,叫作美育。”这就从美的对象对审美主体的作用上解释了美育。1930年他为《教育大辞书》撰写的美育条目时,对美育作了这样的定义:“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这两种提法,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美育的根本宗旨,也都突出了美育的特点是对感情的陶冶和激发。

  蔡元培认为,我国古代教育中的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也多有美育的内涵。他说,乐为纯粹美育;书以记述,亦尚美观;射、御在技术上熟练,而亦尚态度之娴雅;礼之本意在守规则,而其作用又在远鄙俗;盖自数以外,无不含有美育之成分者也。其后若汉、魏的文苑,晋的清谈,南北朝以后的书画与雕刻,唐诗,五代以后的词,元以后的小说与剧本,以及历代的建筑与各种美术工艺品,殆无不于非正式教育中,行其美育之作用。其在西洋,如希腊雅典的教育,以音乐与体操并重,而兼重文艺。音乐与文艺,纯粹美育者也。列举这些,说明美育的概念虽出现于近代,而中外教育史上却早已有美育的内容。

  蔡元培十分重视感情的作用,而人的感情要靠陶养和激发。那么,美感教育为什么能起陶养和激发人的感情的作用呢?他认为,美的对象“为两种特性:一是普遍;二是超脱”。他对美的普遍性作了这样的表述:

  一瓢之水,一人饮了,他人就不得分润;容足之地,一人占了,他人就没得并立。这种物质上不相入的成例,是助长人我的区别、自私自利的计较的。转而观美的对象,就大不相同。凡味觉、嗅觉、肤觉之含有质的关系者,均不以美论。而美的发动,乃以摄影及音波辗转传达之视觉与听觉为限,所以纯然有“天下为公”之概。名山大川,人人得而游览;夕阳明月,人人得而赏玩;公园的造像,美术馆的图画,人人得而畅观。齐宣王称“独乐乐,不若与人乐乐”,“与少乐乐,不若与众乐乐”,陶渊明称“奇文共欣赏”,这都是美的普遍性的说明。

  这就是说,美育具有普遍的超功利性。蔡元培从人的味、嗅、肤、视、听五个官能与客观世界产生的感应关系上加以区分,认为前三种属于人的生理功能,与感知对象“含有质的关系”,是属于主体的、利己的,因而无普遍性可言,后两种是属于人的心理功能,是由美的形象(包括声象)而引起的心理反应,与这种感知对象“不含有质的关系”,因而具有普遍性。所以,在蔡元培看来,物质只能满足人的生理需要,会“助长人我的区别、自私自利的计较”,不能“以美论”;而只有形象才能满足人的精神生活的需要,能做到“天下为公”,这才属于美的范畴。正如他所形容的,云霞星月的自然之美,“隔千里兮共明月,我与人均不得而私之”;秀丽的山川景物,“我游之,人亦游之;我无损与人,人亦无损于我”。所以他说:“美,不是对某个人显其美,是对任何人显其美;美不是某一时期成其美,是历久而仍能不失其美。所以美是具有普遍性。”当然,蔡元培也看到这些美的对象有相当一部分是有社会属性的,为私人所收藏或垄断。他认为,美是一种精神产品,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如果人们把它当作私有财产,也就失去了美的普遍性,是不符合“美底原理”的。因此,他提倡“公共的美”,“如果能使私美都变成公美,这才是美的目的”。他赞美西方社会的都市街道及公共场所的环境美化和注重公共审美娱乐设施的建设,他沉痛地说:“我们中国人自己的衣服、宫室、园亭,知道要美观;不注意都市的美化。知道收藏古物和书画,不肯合力设博物院,这是不符合于美术进化公例的。”他期望能按照“进化公例”,由“个人的进为公共的”,相信“今者”定胜于“往者”。这当然有进步的意义,但在现实的社会里,这还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蔡元培认为美的第二个特性,是“超脱”。所谓“超脱”,就是“超于利害生死之上”,即超出现实的利害纷争、生死计较,于是美感使人进入高尚愉悦的精神境界。他对此作了生动的比喻:马牛,人所利用者,而戴嵩所画之牛,韩干所画之马,决无对之而作服乘之想者。狮虎,人之所畏者,而芦沟桥之石狮,神虎桥之石虎,决无对之而生搏噬之恐者。植物之花,所以成实也,而吾人赏花,决非作果实可食之想。善歌之鸟,恒非食品。灿烂之蛇,多含毒液。而以审美之观念对之,其价值自若。美色,人之所好也,对希腊之裸象,决不敢作龙阳之想。对拉飞尔、若鲁滨司之裸体画,决不敢有周肪秘戏图之想。美之超绝实际也如是。

  我们知道,美的“普遍性”和“超越性”,是康德思辨美学的核心命题,而蔡元培的阐释,则把它同中国传统审美观念相融合,并加以理论上的提升,这就比较容易为中国人所接受和认同。在蔡元培看来,美的普遍与超脱两种特性是密切联系、互为因果的。正是由于美的这种特性,就使美育具有独立的价值,它既不同于物质的实用性,又不同于同属精神性的德育,因为道德是同利害观念相关联的。他说:“既有普遍性以打破人我的成见,又有超脱性以透出利害的关系;所以当着重要关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甚且有‘杀身以成仁’而不‘求生以害人’的勇敢;这种是完全不由于知识的计较,而由于感情的陶养,就是不源于智育,而源于美育。”他用这种“超功利”的美学观点,说明通过美育,能够使人们达到这样一种超脱现实的精神境界:“提起一种超越利害的兴趣,融合一种划分人我的僻见,保持一种永久平和的心境”。在阶级社会的现实中,这自然只是一种梦幻,但如果脱去这种唯心主义的神秘外衣,那么具有潜移默化作用的美感教育,确实能够培养人们高尚的情操,如蔡元培所说不因“见小利,急近功”而“失节堕行”,不因几次挫折而颓废以至厌世,使人具有远大的抱负和进取精神。他为此叙述了他倡导美育的动因:

  我提倡美育,便是使人类能在音乐、雕刻、图画、文学里又找到他们遗失了的情感。我们每每在听了一支歌,看了一张画、一件雕刻,或者读了一首诗、一篇文章以后,常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四周的空气会变得更温柔,眼前的对象会变得更甜蜜,似乎觉到自身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伟大的使命。这种使命不仅仅是要使人人有饭吃,有衣裳穿,有房子住,他同时还要使人人能在保持生存以外,还能去享受人生。知道了享受人生的乐趣,同时也便知道了人生的可爱,人与人的感情便不期然而然地更加浓厚起来。那么,虽然不能说战争可以完全消失,至少可以毁除不少起衅的秧苗了。

  这段话会使人强烈地感受到,只有一个有美好心灵的人,才会有这样美好的愿望,也才会有这样美好的感受。“所以吾人急应提倡美育,使人生美化,使人的性灵寄托于美,而将忧患忘却。”蔡元培始终不渝地提倡美育,就是希望能使人脱离低级趣味而具有高尚的精神境界。因此,美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确实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美育的教育功效

  如前所述,蔡元培在民初出任教育总长后,就在批判封建主义的教育思想和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地把新教育方针归纳为体、智、德、美四个方面。他说:“所谓健全的人格,内分四育,即:(一)体育,(二)智育,(三)德育,(四)美育。这四项是一样重要,不可放松一项的。”由于美育刚传入中国不久,对中国社会和教育界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但这时把美育列入新教育方针,特别是经过蔡元培的热心介绍并在理论上加以阐述,很快得到教育界和社会的认同。他在1922年回顾这一历程时说:“我国初办新式教育的时候,止提出体育智育德育三条件,称为三育。十年来渐渐的提到美育,现在教育界已经公认了。”

  蔡元培十分重视美育独特的教育功效,认为美感教育不仅可以陶冶人的感情,培育良好的道德心,有助于移风易俗、改造社会,而且美的陶冶可以成为促进科学发展的动力。他还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进步主张。

  首先,陶冶高尚的感情,有助养成良好的道德心。蔡元培在对美育下定义时特别指出:“人生不外乎意志,人与人相互关系,莫大乎行为。故教育之目的,在使人人有适当之行为,即以德育为中心是也,故欲求行为之适当,必有两方面之准备:一方面,计较利害,考察因果,以冷静之头脑判定之,凡保身卫国之德,属于此类,赖智育之助也。又一方面,不顾祸福,不计生死,以热烈感情奔赴之;凡与人同乐,舍己为人之德,属于此类,赖美育之助者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他曾形象地说:“故世之重道德者,无不有赖乎美术及科学,如车之有两轮,鸟之有两翼也。”所以美育的根本宗旨,在于提高道德,完善人格。他曾以中国古代礼与乐的密切联系,来说明美育与道德的关系。他在阐述荀子思想时说:“有礼则不可无乐。礼者,以人定之法,节制其身心,消极者也。乐者,以自然之美,化感其性灵,积极者也。礼之德方而智,乐之德圆而神。无礼之乐,或流于纵恣而无纪,无乐之礼,又涉于枯寂而无趣。”这种礼与乐的有机结合,相辅相成,而“寓教于乐”的特点,使美育达到臻进道德、健全人格的目的。

  蔡元培还以美之对象的内在特点,说明美感对陶冶人的感情、意志、提升人的道德境界的作用,他写道:

  美感本有两种:一为优雅之美,一为崇高之美。优雅之美,从容恬淡,超利害之计较,泯人我之界限,例如游名胜者,决不作伐木利器之想;赏音乐者,恒以与众同乐为快;把这样的超越而普遍的心境涵养惯了,还有什么卑劣的诱惑,可以扰乱他么?崇高之美,又可分为伟大与坚强之二类;存想恒星世界,比较地质年代,不能不惊小己的微渺;描写火山爆发,记述洪水横流,不能不叹人力之脆薄;但一经美感的诱导,不知不觉,神游于对象之中,于是乎对象之伟大,就是我的伟大;对象的坚强,就是我的坚强,在这种心境上锻炼惯了,还有什么世间的威武,可以胁迫他么?

  所以,蔡元培认为,美育在陶冶人的感情之中,也有助于养成人的道德心。他说:“凡虚荣心所由起,在局促于目前之利害得失,而没其高尚洁白之志趣,唯美感足以药之。”他又说:“意志不能离知识与情感而单独进行。凡道德之关系功利者,伴乎知识,恃有科学之作用;而道德超越功利者,伴乎感情,恃有美术之作用。”

  其次,美育也是促进科学发展的一种原动力。蔡元培认为:“教育的方面虽也很多,他的内容不外乎科学与美术。”“文化进步的国民,既然实施科学教育,尤要普及美术教育。”他主张科学与美术并重,认为两者同为新教育之纲要,这就是说智育和美育应是相互渗透、相互补充和相互推进的。他曾以“要透彻复杂的真相,应研究科学;要鼓励实行的兴会,应利用美术”,“美术家得科学家的助力,技术愈能进步;科学家得美术的助力,研究愈增兴趣”来说明科学与美术之间的关系。他以为人们具备了上述高尚的思想情操,即健全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就能够有探求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意志。这正如他所说的“有了美术的兴趣,不但觉得人生很有意义,很有价值;就是治科学的时候,也一定添了勇敢活泼的精神”。同时,他还认为美育可以革除人们的不良习俗,给人以正当有益的娱乐,以提起治学的兴趣。他说:“常常看见专治科学,不兼涉美术的人,难免有萧索无聊的状态。”这使有些人借低劣的娱乐作消遣,有些人甚至产生厌世的思想,这是因为专治科学,太偏于概念,太偏于机械的作用了。如果抱着这种机械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们“不但对于自己毫无生趣,对于社会毫无爱情;就是对于所治的科学,也不过‘依样画葫芦’,决没有创造精神。防这种流弊,就要求知识以外兼养感情,治科学以外,兼治美术”。总之,蔡元培热切希望国家富强,使中国“参加于世界学术之林”,因而他要通过美术培养学生具有创业的志向、冒险的精神和始终如一的事业心。

  再次,美育具有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功效。蔡元培认为:“美术与社会的关系,在无论何等时代,都是显著的了。从柏拉图提出美育主义后,多少教育家都认为美术是改进社会的工具。”他对美术的倡导,一贯持积极处世的态度,反对把文艺和审美当作无聊的消遣,反对“不正当的娱乐”。他一再批评社会上和青年学生中存在的低俗的审美情趣和不正当娱乐,倡导有积极人生意义的审美观,正当的娱乐也要寓有教育的内涵。蔡元培反对精神萎靡空虚,奢侈淫逸,无聊消遣,这是同他的爱国强国的理想相联系的。他说:“救国者,艰苦之业也。墨翟生勤而死薄,勾践卧薪而尝胆,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断未溺情于耳目之娱,侈靡之习,而可以言救国者。”

  1919年五四运动后,蔡元培提出了“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的重要思想。他说:“现在的文化运动,已经由欧美各国传到中国来了。解放呵!创造呵!新思潮呵!新生活呵!在各种周报日刊上,已经数见不鲜了。但文化不是简单,是复杂的。运动不是空谈,是要实行的。要透彻复杂的真相,应研究科学;要鼓励实行的兴会,应利用美术。科学的教育,在中国可算有萌芽了;美术的教育,除了小学校中机械性的音乐图画之外,简捷可说是没有。”他从爱护的角度出发,既针对当时文化运动中对美育的严重忽视和文化工作中不务实而尚空谈的恶劣倾向作了批评,同时也表示了他对当时社会上低级庸俗的审美观念习惯和丑恶的社会现象的忧虑与批评。他写道:

  我们现在除文字界,稍有点新机外,别的还有什么?书画是我们的国粹,都是模仿古人的。古人的书画,是有钱的收藏了。作为奢侈品,不是给人人共见的。建筑雕刻,没有人研究。在嚣杂的剧院中,演那简单的音乐,卑鄙的戏曲。在市街上散步,止见了飞扬的尘土,横冲直撞的马车,商铺上贴着无聊的春联,地摊上出售那恶俗的花纸。在这种环境中讨生活,怎么能引起活泼高尚的感情呢?

  面对这种污秽的现实,他大声疾呼:“我很望致力文化运动诸君,不要忘了美育。”由此可见,蔡元培十分重视美感教育对移风易俗、转换社会风气的作用。这虽非治本之道,但对于改造社会、改造落后的国民性来说,是有积极的、进步的意义。

  三、以美育代宗教的提出与实践

  蔡元培对美育的重视,也是在贯彻他的“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以美育代宗教,是蔡元培美育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他针对封建迷信观念和帝国主义利用宗教进行侵略活动而提出的一项进步主张。

  1916年12月11日,蔡元培在江苏省教育会的演说中,就针对当时甚嚣一时的“以孔教为国教”的谬说,提出“宗教为野蛮民族所有,今日科学发达,宗教亦无所施其技,而美术实可代宗教”的看法。1917年8月1日,他在神州学会发表的讲演中,正式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他在讲演中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角度,指出宗教是人类蒙昧时代的产物。他指出:“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作用而构成。人之精神可分为知识、意志和感情三种。人类未开化之时,既不知人、自然为何物,亦不知如何对待自身的欲念,于是便富丽宗教之中。”“迨后社会文化日渐进步,科学发达,学者遂举古人所谓不可思议者,皆一一解释之以科学。”这就使“知识、意志的作用,既皆脱离宗教以外,于是宗教所最有密切关系者,惟有情感作用”。他认为“无论何等宗教,无不有扩张己教,攻击异教之条件”。他特别指出一些宗教家“甚至为护法起见,不惜于共和时代附和帝制”,即以“宗教为之累”的明显例证。他反复强调美育的重要功能就是陶养人的高尚情感,如果美育和人的情感都依附于宗教,就会受到它的毒害。他说,“美育之富丽宗教者,常受宗教所系,失之陶养之作用,而转以激刺感情”,“产生偏狭性,误人深矣”。他指出:“鉴激刺感情之弊,而专尚陶养感情之术,则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蔡元培除了为反对宗教愚昧和发扬科学而提倡美育外,还特别针对当时复古派要组织孔教的企图,明确表示反对以任何宗教形式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这些都反映了蔡元培要求解放思想、发展个性的民主精神。

  1922年前后,在上海由一些教会学校出身的人发起了一个所谓的“基督教学生运动”,并在北京设立临时全国总部。这个运动的发起,按他们自己的说法,是因为“五四以后一般天真的莘莘学子多被卷入了战争的旋涡,有的更中了马列邪说之毒,时闹学潮,走入歧途”。他们表示要“以基督化品格的青年”,“去改造社会风气”。其反动政治目的是十分显然的。他们和国际帝国主义文化侵略势力相勾结,决定于1922年在北京清华大学召开世界基督教学生同盟第十三次大会。蔡元培对宗教势力插足学校深不以为然,他曾就此事提出:“今年忽然有一个世界基督教学生同盟,要在中国的清华学校开会。为什么这些学生,愿意带上一个基督教的头衔?为什么清华学校愿给一个宗教同盟作会场?真是大不可解。”这首先引起上海进步青年的反对,组织了“非基督教学生同盟”。接着,北大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也决定以会员个人名义发起非宗教运动,于是北大等一些学校学生和各界人士联合组织了“非宗教同盟”。这次非宗教运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蔡元培等一些社会名流也加入了这个组织,并与汪精卫等三十余人被推举为同盟干事。

  这时,蔡元培仍积极贯彻他的以美育代宗教主张。1922年3月,在他发表的《教育独立议》一文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一)大学中不必设神学科,但在哲学科中设宗教史,比较宗教学等;(二)各学校中,均不得有宣传教义的课程,不得举行祈祷式;(三)以传教为业的人,不必参与教育事业。”大学不设神学科,学校不得宣传教义与教士不得参与教育,是他反对宗教干涉教育的三项重要原则,并作为争取教育独立的一个方面的重要内容。这一时期,北大校内是没有基督教团契一类活动的。4月9日,非宗教同盟在北大召开第一次大会,蔡元培应邀出席并发表了题为“非宗教运动”的演说。他指出:“现今各种宗教,都是拘泥着陈腐主义,用诡诞的仪式,夸张的宣传,引起无知识人盲从的信仰,来维持传教人的生活。这完全是用外力侵入个人的精神界,可算是侵犯人权的。”他还说:“我所尤反对的,是那些教会的学校同青年会,用种种暗示,来引诱未成年的学生,去信仰他们的基督教。”他在演说中重申在《教育独立议》中提出的反对教会干涉教育的三项主张,强调:“我的意思,是绝对的不愿以宗教渗入教育的。”他驳斥了那种把非宗教同盟运动看作是妨害“信仰自由”的错误看法,认为信教是自由,不信教也是自由,他幽默地作了比喻:“凡事都是相对待的,有了引人喝酒的铺子与广告,就可以引出戒酒会;有了引人吸烟的公司与广告,就可以引出不吸纸烟会;有了宗教同盟的运动,一定要引出非宗教同盟的运动,这是自然而然的。”他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既然有这‘非宗教’的信仰,又遇着有这种‘非宗教’运动的必要,我们就自由作我们的运动。用不着什么顾忌呵!”1923年5月,非宗教同盟还出版了一本《非宗教论》,其中还收入了马克思肖像插页和他的“宗教是人群的鸦片”(按:今译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名言,并收集了蔡元培、陈独秀、李大钊等人的文章。这次非宗教运动打击了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活动,宣传了唯物主义的无神论思想。从这里也可以看到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在当时的进步意义。

  蔡元培力主以美育代宗教,还和他要求发展科学民主、争取社会进步的立场相一致。在他看来,任何宗教无不“扩张己教,攻击异教”,“宗教家对于人群之规则,以为神之所定,以永远不变”。即宗教所宣扬的这种愚昧、盲从和专制,是科学民主的极大障碍。而“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盖以美为普遍性,决无人我差别之见能渗入其中”。他认为,美育所达到的境界,有利于社会的进化,矫正宗教的弊害,因而美育是代替宗教的最好的方法。蔡元培晚年为萧瑜(子升)编著的《居友学说评论》一书作序时,叙述了这时提出的“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余在二十年前,发表过‘以美育代宗教’一种主张,本欲专著一书,证成此议;所预拟的条目有五:(一)推寻宗教所自出的神话;(二)论宗教全盛时期,包办智育、德育与美育;(三)论哲学、科学发展以后,宗教对于智育、德育两方面逐渐减缩,以至于全无势力,而其所把持所利用的惟有美育;(四)论附宗教的美育渐受哲学、科学的影响,而演进为独立的美育;(五)论独立的美育,宜取宗教而代之。次五条目,时往来于余心,而大事牵制,历二十年之久而尚未成书,真是憾事。”虽未成书,但从这个大纲可以看到他对宗教所持的战斗的、批判的精神。

  蔡元培出任北大校长,使他的美感教育思想和“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有可能在大学教育中得到贯彻。他重视通过音乐、美术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认为这是新教育的一个重要表现。他谈到音乐时曾说:“盖乐者,所谓美的教育也。古人每称乐以和众,今学校唱歌,全班学生合和,亲爱和乐之意,油然而生。此亦发扬公德之一作用也。若偏重于礼,则人人拘束,而不相亲近矣。此皆新教育之胜于旧教育者也。”

  在蔡元培的倡导下,北大文科开设了美学和美术史课程。例如1918年文科的国文门和英国文学门二年级,哲学门三年级等,都开设有美学课。1912年10月,因没有教员讲授美学课,他亲自担任讲授,并开始编著《美学通论》一书。美学是蔡元培主持北大期间亲自讲授的唯一的一门课。他注意教授法,教学效果很好。“他讲起课来,极其活泼有趣,大家上他的课都觉得乐此不疲。”当年听过他讲授的一位学生回忆道:

  他教的是美学,声浪不很高,可是很清晰。讲到外国美术的时候,还带图画给我们看,所以我们听的很有味,把第一院的第二教室完全挤满了。第一院只有第二教室大,可坐一二百人,因为那个时候北大讲课,除了选这课的人上课之外,任何人都可以去听,校外去听的人就不少,真同巴黎大学一样。第二教室挤的连讲台上都站满了人,于是没有法子,搬到第二院的大讲堂。这是从前公主府的银安殿,在第二院不专为理学院用的时候,做合班上课用的。

  蔡元培讲了约两个月,因足疾住院而中辍。他曾请青年画家刘海粟代讲了一段时间。刘海粟在绘画艺术的道路上,曾得到过蔡元培的大力支持。这时他为上好美学课,曾向蔡元培请教,蔡说了一段颇有启发的话:“要大胆,镇定自若,我读过你办的《美术杂志》的文章,有一定水准;再者你的画笔会说话的。我不会画,都在讲美学,你遇到说不清楚的时候,可以用笔来说,画给他们看也很好。不过,不能以导师自居,以平民的身份对待学子,他们一定会拥护你。真正遇到在课堂上不好回答的难题,可以跟学生们一起商量,这样很快就建立感情,有什么不足之处他们会告诉你加以改进的。青年们极为可爱,不为他们奋斗,我们治学做事有什么意思。”他照蔡元培的要求上了几节课,效果很好。除开设美学课外,蔡元培还在学生中提倡注重音乐、书法、绘画的修养,以培养对美育的兴趣,丰富学生课外文化艺术生活。他认为通过音乐、美术等的教育,有助于养成学生间团结和谐、彼此亲爱的品德。

  1918年经蔡元培发起成立了音乐研究会,他亲自为研究会代拟了章程,以敦重乐教,提倡美育为宗旨,从事音乐学、音乐史、乐器和戏曲等方面的研究。研究会分中乐、西乐两部。中乐部有古琴、琵琶、昆曲、丝竹等组;西乐部有提琴、钢琴等组。规定校内外人士凡有音乐兴趣者俱可入会。音乐研究会定期开同乐会,每年春节举办一次音乐演奏会。1919年11月召开同乐会时,蔡元培到会发表演说,指出,音乐为美术之一种,与文化演进,有密切之关系。他希望会员“知音乐为一种助进文化之利器,共同研究至高尚之乐理,而养成创造新谱之人才。采西乐之特长,以补中乐之缺点,而使之以时进步,庶不负建设此会之初意”。1920年,蔡元培聘请名乐师萧友梅(1884-1940)为北大讲师,担任音乐研究会导师,教授音乐史和声乐课程。在萧友梅的指导下,音乐研究会在我国首次演奏了贝多芬的交响曲。从这一年3月起,音乐研究会以它举办的音乐演奏会收入所得,出版了《音乐》月刊。蔡元培为创刊号写了发刊词。1922年8月,学校评议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将音乐研究会改为正式的教学机构,作为附设在北大的音乐传习所,对外招收学生。蔡元培鉴于此时北京没有一所艺术学校,全国也没有一所音乐学校,对此十分重视,自己兼任所长,萧友梅为教务主任。这个传习所于这一年的10月2日开学,其宗旨是培养乐学人才,一面传习西洋音乐,包括音乐理论与技术,一面整理和发扬中国的古乐。国乐师刘天华就是这时传习所的导师之一。音乐传习所分三科:本科培养专门人才,不定年限,修完所定课程即可毕业;师范科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分甲种四年制和乙种二年制两种;另有选科是专为音乐爱好者开设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选习各种课程,不定年限,修毕选习课程即可结业。传习所师生还在校内多次举办演唱音乐会。1926年夏,师范科第一期学生毕业者12人。到1927年7月,奉系军阀合并国立专科以上八校成立京师大学校时,音乐传习所被取消。

  1918年2月,蔡元培发起成立画法研究会,得到教员李祖鸿、钱稻孙、冯祖荀等人的赞同,报名入会者达70余人。他还为画法研究会撰写“旨趣书”,要求“会员注意者:画有雅俗之别,所谓雅者,谓志趣高尚,胸襟潇洒,则落笔自殊凡俗,非谓不循规矩,随意涂抹,即足以标异于庸俗也”。并说研究会虽为课业之作,然既有志研究,“不可不以研究科学之精神贯注之”。当时他曾对人说:“我希望这个研究会对中国画坛的除旧布新能起一点启蒙作用,才强调从事美术的人要终身不舍,兴到即来,时过情过,不持之以恒,断无成就。”画法研究会以研究画法、发展美育为宗旨。研究会分国画和西洋画两门。前者分山水、花卉、人物、翎毛等类;后者分铅笔画、钢笔画、炭画、水墨画、水彩画、油画、漆画、图案画等类。蔡元培还聘请校外名家陈衡恪、贺履之、汤定之、徐悲鸿等为研究会导师,并尽量为研究会活动创造条件。1920年春节,学校举办为期两天的学生游艺大会,就是专门为画法研究会募捐经费的。这一年6月起,研究会出版了《绘学杂志》。1922年8月,学校决定将画法和书法两个研究会合并组成造型美术研究会,由蔡元培兼任会长。胡佩衡、盛伯宣、刘子泉、陈半丁等为造型美术研究会导师,定期到会指导。会员有校内和校外两种。

  蔡元培在北大实行美育教育,对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学术研究的兴趣、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都发生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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