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5月3日中午,景予飞早早地来到他上次与许小彗、陈建设见面的护城河边上,等待着许小彗的到来。
尽管老大的不情愿,尽管后来又在电话中争执过多次,生活费的问题最终还是以景予飞的妥协收场。也就是说,他已给许小彗的两千七百元不算预付生活费,而是一次性补偿。从本月起,他将开始给付孩子每月四十五元的生活费。
因为每月1号大多是法定假日,他和许小彗商定,原则上每月3号为他付费的日子。景予飞还主动提出两个月一付的办法,即每过两个月的3号那天中午,他们在护城河边的老地方,交付给许小彗下两个月的(一年多后又按照他的要求,每隔一季度交付)生活费。
景予飞这样做的理由是这样双方方便些,实际的想法则是希望尽量少见到许小彗,以减少烦扰,延长相对的清静期。
对此,许小彗并无异议,虽然她心里很清楚景予飞的想法,还曾尖锐地说过一句:你就这么讨厌见我吗?但她还是爽快地同意了。
毕竟,对于她而言,钱早一天到手并不是坏事。而且,后来的实际也证明,取钱时间的约定对于她不过是一种形式,任何时候只要她想见到景予飞或是提什么新要求,有的是理由和成功率。
事实上,景予飞自己也更加明白,尽管他徒劳地挣扎或抗辩过无数次,但自己的咽喉从一开始就已牢牢地扼在了许小彗纤柔却有力的手指间。
从正式支付第一笔生活费开始,景予飞就踏上了他命运的一个全新的起点。
直到时间进入21世纪的2005年,尽管中间仍出现了几乎无穷无尽的反复与波折(此一时段波折的中心问题仍然是钱,但也有许多令景予飞痛不欲生、度日如年的其他麻烦,尤其是与儿子相关的种种问题),每隔两个月至一个季度,景予飞都雷打不动地恪守着自己的承诺,准时出现在那个相对固定的地点,把随着时代和他收入变动而重新议定、逐渐递增(大多还是他主动增加)的下一季度的生活费,交到许小彗手中。
正如宇宙运行的基本规律:平衡是相对的,变化和运动是绝对的。他们间的相处规律当然也决非一成不变的。比如逢年过节,比如儿子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参加重大活动、生大病等情况下,景予飞无论情愿不情愿,最终必然会额外给付一定的费用。
但总体而言,有了一开始形成的这个规律,对心力交瘁的景予飞来说,心理感觉和承受能力就是一个相当大的缓冲。许多时候(尤其到了这一大时段的中后期),他为许小彗尚能大致遵从这一规律而庆幸,甚至有时还会心生感激。因为如果她始终出尔反尔,反复加码或过于无赖(事实上这种现象在早期非常频繁),他除了哭天吁地,勉从其命,实在没有更好的应对良策。
事实反复而无情地证明了,在与许小彗(她手中还有一个基本不出场的有力武器--儿子)的博弈中,他早就悟到并不得不乖乖遵从一个越来越颠扑不破的真理:他永远也休想拗得过她。无论你如何抵抗,最终只有顺从这一条路。原因不仅在于她的性格之强悍、意志之刚强、手段与谋略乃至心理尺度的把握越臻成熟与丰富,更在于他本人,几乎先天就存在着一个根本的软肋--他害怕事情闹大,担心名誉扫地,更害怕儿子的生活质量或精神、利益受到损害,而许小彗也非常准确地把握住了他的这一弱点。
说白了,他心中有鬼,也有愧。因此尽管他也无数次地对许小彗显现出表面上的强硬,如嗓门比许小彗高,怒极时抓头发、掐大腿、捶桌子、砸东西,并无数次威胁自己要破罐子破摔、以死相拼,骨子里他却永远也强硬不起来。
钱是身外之物,精力也是割不尽的韭菜,多花点就多花点吧,只要她不把我逼得走投无路,实在无法承受;只要苟且、顺从能换得相对的平安;只要我的钱是用在儿子身上了,就是值了--这是支撑着景予飞的最基本的心理逻辑。
而他几乎从来没有考虑过或者说怀疑过许小彗是如何支配这些钱的。因为,即使是在最愤怒最无理性的时候,他也从来不会怀疑儿子在许小彗心目中的地位与意义,即使在三年后,许小彗又和她的丈夫生了一个儿子。不仅许小彗本人反复向他表述或暗示过,自己对小儿子的感情与对他们俩的孩子言真的感情不可同日而语,在后来长期的相处接触及其潜意识中,景予飞乃至喻佳都始终感觉到并深信着一点:自己这个儿子言真,在许小彗的生命中,是高于一切的,包括她自己的生命。
景予飞深感遗憾却也不无“庆幸”的是,在这长达二十多年的时光里,不论是儿子十六岁那年,据许小彗说他本人已知悉了自己的身世后,还是他大学毕业、就业、结婚,景予飞从没见到过儿子一面!
既然只有一味的付出,而看不到任何回馈,又谈何“庆幸”?
当然算不得庆幸,所以景予飞内心里也时常将此视为遗憾而悬念不已。但事物都有其复杂性与特殊性在,恰恰因为景予飞的某种特殊心理和这个孩子与生俱来的特殊状况,景予飞对他的存在和感情,始终是矛盾而无奈的。如果许小彗是通情达理的,如果这个孩子也是通情达理或明白而宽容的,那么客观条件再怎么不便,再怎么有障碍,彼此保持谅解、默契和适度的交往,也应该是可能的。
若是如此,自然是再理想不过的。但问题是,许小彗何许人也?她怎么可能与景予飞保持默契?而儿子言真的具体想法或性格,景予飞因无从接触也就无从知悉。在这种情形下,与之见面就不仅不是件好事,还可能是充满了变数甚至是危机四伏的新的烦恼源。比如,这必然增加了暴露事实本身的可能性,也增加了景予飞应对的难度,更可能因为言真这孩子的不合作或不理解反而成了景予飞的一个对立面--他也时常向自己提出这样那样更难以承受的物质或情感要求怎么办?甚至,万一他要求获得正式的名分或干脆打上门来或打上泽溪去的话,我又怎么办?
凡此种种绝非不可能的顾忌始终隐隐地压在景予飞心头,他的感觉反而是:与其那样,不如不见为妙。
但是,儿子毕竟是儿子,除非丧尽天良的冷酷之人,血缘亲情的纽带和心理悬念,毕竟是轻易割舍不了的。尤其是在自己获得相对平静的喘息之余,以及自己的生活与时俱进不断改善、优化的时候,景予飞对儿子的的愧疚和悬念心理反而会加剧起来。
儿子好吗?他对自身畸形、扭曲的身世及多舛的命运会作何感想?
尤其是,万一他得悉我的真实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和他现在的父母之间日益深刻而鲜明的反差后,他又会作何感想?他的心理会因此而更加沮丧吗?他的性格会因此而越趋阴郁、乖戾甚而变态吗?他会更加痛恨我吗?他会因此而破罐子破摔吗?他会企图以自以为得计、其实是非理性的从而只会加剧自己悲剧命运的手段来扭转自己的命运吗?甚至,他会因怨生恨而设法来报复我吗?
由于顾虑到这一点,景予飞早已形成一个条件反射式的习惯,即他尽一切可能向许小彗及日渐长大的儿子隐瞒自己真实的生活、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等变化,以尽量减少对他们的心理刺激。尽管这实际上仍然是徒劳,后来的事实总在证明着,许小彗始终有办法掌握关于他的基本信息,如他的职务变化、家庭住址及电话、单位的电话乃至他后来的手机号。
按照许小彗的描述,儿子向来对自己是充满了怨艾甚至是仇恨的。这很自然,从明白真相那一天起,或者更早,他对自己的身世乃至对我的印象,得到的永远是许小彗的一面之词。在她可想而知是充满了偏见甚至妖魔化的言说中,言真怎么可能不仇视、不怪怨我呢?
问题是,他会永远这么仇视我、误会我下去吗?他真的会永远不与我见面吗?如果有这个可能,他究竟会在哪一天、以何种方式与我见面呢?这一希望或日期盼甚或是隐忧,在景予飞的潜意识中也始终存在着,并且成为他的某种心理支撑。他也因此始终在心底里做好了某一天突然见到言真的思想准备。
无数问号就这么阴霾般长期盘踞在景予飞心头,如先天性心脏病,如永远除不去的芒刺,甚至就是一把刀子,深深地刺入景予飞的灵魂深处--这也是无论许小彗有什么要求或表现,他最终总是会妥协的深层原因之一。
所谓“庆幸”,则是一个更为复杂而深奥的心理秘结,自然也与景予飞的心理平衡需要或曰自我安慰有关。不见也好,万一见了,两人处不好,甚至他和母亲联起手来纠缠、报复或折磨我,那不更糟吗?见了面又处得好的话,却因名不正言不顺、难以为社会和亲友理解接受等先天困境而无法与之正常交往,我对他或他对我的感情就无疑会因此而被激活、升华,那时候,对我们双方岂不都是一种更加惨烈的痛苦吗?
更棘手的是,即使许小彗和儿子言真都愿意和我正常相处,社会又如何容纳或评价我们的关系?换句话说,我如何对社会交代,又如何能向每一个公众解释得清我们的关系和个中衷曲?哪怕是在喻佳的家人面前,我也无法交代或让他们理解、接受这一现实啊!社会上就更不用说了,仅仅一个私生子的名头,就会让我们父子俩都喘不过气来,更别说由此而来的完全无法想象的种种对双方名誉、地位和实际利益的损害了……
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或许是最理想的结局了。
哪怕我们至死都不能相见或正常来往,但能相安无事,彼此理解与体谅,我则尽可能地帮助他有一个理想些的物质生活,那也未尝不是一种福分了。不是说“平安是福吗”?
缘于这个基本原因,也缘于当时的实际境遇和安抚许小彗的考虑,景予飞在三年后,也即许小彗又一次挺着大肚子告诉他怀上了她自己的婚生子之际,签署了一纸特殊协议给许小彗。当然,是根据许小彗的要求。
当时,她拿出一张纸和笔来,要求景予飞给她一纸承诺,保证自己在任何情形下,永远不会要求她交出言真的抚养权。也就是说,他要在确保正常承担言真抚养费的前提下,彻底放弃对言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即永远不和她争孩子。今后与孩子见不见面,孩子承认不承认他,则要待言真长大成人后,由其本人作出决定。景予飞必须遵从言真的选择。
表面上,景予飞强烈反对并迟迟不肯写这个承诺。实际上,他并不很在意这个东西,甚至在当时的情势下,他还乐意签这么一个东西,以减轻当下的某种心理压力:就算许小彗真的肯把孩子给他,他也难以承担由此而来的种种新的困扰。因而,不如且维持着现状再说吧--何况这现状是你许小彗逼出来的。
不仅因为前述之原因,他心中始终存有一个信念,即相信儿子成人后,如能在合适的机缘下和自己见面,他终究会理解自己的种种苦衷而愿意悦纳自己的(这是许小彗阻挡不了的)。而由于没有带过言真,他当时对孩子的感情更多地体现在责任和血缘层面上,并且始终存有一种朝不保夕的自危感,最大的愿望就是自保,就是太平,就是少麻烦。
同时,他心里也非常清楚,即使自己不情愿,最终也决不可能不服从许小彗的意志。所以他还是同意并与许小彗签订了这么一份不平等条约。
但是,出于某种考虑,他又必须在许小彗面前显示出自己对言真并非缺乏感情或不在意。直觉告诉他,轻易允诺放弃对言真的监护权,只会加倍激起她对自己的不满……
经过又一轮唇枪舌剑后,景予飞又一次很是“无奈”地满足了许小彗的要求,在纸上写下:我保证永远承担自己对言真应尽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永远不与许小彗争夺儿子言真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将来与儿子的关系如何相处,由其成人后决定,并保证遵从言真的任何选择。
接过纸条的许小彗,脸上又一次闪过那种抑制不住的、微妙的而让景予飞特别不舒服的一笑。那里有欣慰和庆幸,分明也有自得和嘲讽。
那一刻景予飞的心猛烈悸动着,生出了尖锐的懊悔。
也许正是这种随着时日的演进而逐渐如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的懊悔和自责,促成了景予飞后来的无尽烦恼与突然爆发的心理疾患。
这乃至上述的种种都是后话了,且容后文慢慢细表吧。
现在的问题是,早已过了约定的时间,许小彗仍然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