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可儿最后当然留在了厨房,都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么一个绝世大美女站在身边,而且还是自己崇拜了很久的偶像,能和她一起准备今天的午饭,实在是陆欢从来不敢想象的美事。
“你怎么想起来给我帮忙的?”陆欢看着唐可儿扎起围裙再床边洗西红柿,忍不住问道。
“我其实就是想问你中午到底怎么办,然后话赶话证明自己会做饭,谁知道你真的给我派任务。”
唐可儿有些郁闷的对付一大盆子西红柿,准备二十多人的饭菜还是很累的,至少这个蔬菜的用量和唐可儿只给自己和几个死党做着玩不一样,洗了一会就感觉到辛苦了。
“唐大明星给我做饭是打下手,这事情说出去绝对是让所有人都佩服的牛逼事迹啊。”陆欢掏出手机害了几张唐可儿洗菜的玉照,不愧活在镜头前超过了正常生活的人,就是洗菜这个动作都优雅自在,每一个角度都适合成为杂志封面的无可挑剔。
“可是你就是说出去,也没有人会信的,现在PS技术这么成熟。”唐可儿并不反感的陆欢的拍照行为,还配合的摆了几个造型。
“他们爱信不信,反正我信了。”陆欢从唐可儿盆里拿起一个西红柿中重重充了一口,倒也没有觉得被唐可儿精通钢琴古筝吉他小提前等七八种乐器的纤纤妙手处理过,就沾了什么仙气上去。
“喂喂,火柿子我还没洗完呢,你怎么就吃了?”唐可儿一脸担忧的道,“你还是学医的,怎么能不讲卫生!”
火柿子是渡城本地话,就是西红柿的一种叫法,因为它其红似火而得名。
陆欢一笑:“医生讲卫生可不是讲究在这里的,在以前没有农药残留的时候,我吃西红柿都是在衣服上蹭一蹭就行了,你不用这么认真的洗,吃不死人的。”
“我……我做不到!”
唐可儿承认陆欢说的有道理,可是想了半天,思想斗争了半天,最后唐可儿却是发现,他说的根本不适合自己。
不是知道对就一定去做,人这个东西,如果没有一点强迫症偏执狂,才奇怪了。
其实大锅饭嘛,处理起来肯定不能像家里一样细致,但是唐可儿天生是一个完美主义外加洁癖,洗菜工序严谨动作细腻,副作用就是工作量和需要的时间都要比陆欢多出好几位,陆欢洗完了好几样她还在和西红柿作斗争。
“对了陆欢,我差点都把正事给忘了,中午要我怎么做,你还没有说呢。”
唐可儿终于搞定了西红柿,再陆欢给自己拍下一个任务的时候,赶紧问道。
“引蛇出洞。”陆欢淡然突出四个字。
“我知道你要引蛇出洞,不过要怎么引呢?是你去当诱饵,还是我去?”唐可儿一下子就明白了陆欢的想法。想要害她的那只小鬼太厉害,就是五台山上的得到高僧看见了都避之不及,陆欢除了让唐可儿把吃到的不新鲜东西吐出来,对付这些东西也没有任何办法,毕竟他家无良老头是医生不是道士,他虽然有所理解,但是没有真正理解人家的道义。
所以陆欢换了一个思路,干脆不管那个小鬼,直接找出是谁给唐可儿下了这些恶毒的诅咒。这个人只可能是身边的人,拉开了太远的距离那些所谓的古曼童就不会有这些明显的效力,只不过那么人掩藏的实在是太好了,唐可儿按照各种方法把家里翻了几几遍,也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最后只能借助于陆欢的帮助,陆欢给她的提议就是引蛇出洞,然后就和唐可儿商定了这一次的度假之旅,摆出一个一定能吸引到拿着家伙出来的理由,只要知道是谁,就能解决很多需要头痛的问题了吧。
只不过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让那个家伙自己冒出来,陆欢把白玉观音给唐可儿,就是想要借助玉观音的效果,震慑一下可能对唐可儿不利的人,然后给他机会才能分辨到是谁到了脊灰。
“不是我,也不是你,是我要做一道菜。”陆欢神神秘秘的笑了起来,把唐可儿听得一脸莫名其妙,但陆欢却也没有想法继续说下去。
忙碌了一中午,陆欢和唐可儿精心准备的饭菜终于摆上了桌面。四荤二素两个大菜,还有十只炖鸡,早早的香气就从厨房里面传了出来,把外面等着吃的人食指大动,此时菜一上桌,立刻饿虎扑狼似的出现在桌子上。
“好东西,好味道,陆神医你的饭店什么时候营业,我一定给你捧场喝彩。”唐可儿的御用词人兴奋的一个劲高喊,也不管自己其实已经吃了很多,就好像一个饿了很多年的囚犯终于看见了食物,把自己面前一方向的吃完了,目光瞄到了别人的桌子上,伺机抢劫的节奏。
“陆神医,炖鸡可以吃了吗?”御用词人犹豫问道,他已经食指大动按按不住了。
“大家先别动,其实这些炖鸡不吃也罢。”陆欢笑了一下,“这个鸡其实是辅料,里面的好吃的,才是我这到的真谛。”
“这个菜其实就是一个成语,叫做杀鸡取卵,不过我们的卵,却不是他本身的卵了,而是我用糯米、鲜肉还有一些药材,特别调配的小食品,味道很鲜,而且营养丰富,最适合小孩子食用,可以帮助儿童脑部发育,并且有一个没有得到验证的猜想,这种食物可以间接小孩子和家长之间的默契程度。我给他取名叫做不死鸟蛋,就是说他非常适合小孩子,新的一代将从中涅槃而出。”
陆欢有些神神秘秘的讲解道,对于自己取名的各种奇葩想法,他也只能表示其实是一些恶趣味,但是这不死鸟蛋取出来后,诱人的香气已经让在做的吃货们都感觉按捺不住了。
他身旁放着十只炖鸡的锅,听到他这么一说,才觉得有些奢侈,这一道不死鸟蛋恐怕才是今天真正的主菜。
不死鸟,就是凤凰,是一种浑身火焰的巨鸟,相穿当它的寿命将尽的时候,就会涅槃重生,获得新一轮的生命。所以这里的十只鸡都是辅料,最后的食物就是再死了的鸡中涅槃重生,重新获得生活趣味的人。
陆欢调配的不死鸟蛋得自杀鸡取卵,这其实是很有一个意思的命题,陆欢捉摸了一会就没有兴趣再想下去了,只是把这一点点的韵味留给了别人自己去慢慢品味。
再简单的介绍之后,陆欢亲自操刀进行杀鸡取卵,把掏空鸡腹中的不死鸟蛋取了出来。
这其实就是一种肉饭混合的小点心,不过在野生散养的芦花鸡腹中,鸡肉的味道和糯米团中本身就要的药材清香混合,是一种很勾人十指大动的味道。
唐可儿夹了几粒不死鸟蛋,放在嘴里慢慢品味其中的味道缓缓释放,但是目光却一直在在场吃饭的所有人身上徘徊。她蕙质兰心,在听陆欢说这东西特别适合小孩子吃之后,立刻就感觉到了他可能是在忽悠人,引诱那位养小鬼的家伙自己跳出来。
增加思维能力,可以增加默契程度,还有均衡的营养可口的味道,这些优点加起来实在是太吸引小孩子和养小孩的家长了。
尤其是增加默契程度这一条,实在是太过吸引养古曼童的人。他们养着一个不知是木头还是什么材质做在牌子,不就是希望里面住着一个小家伙和自己度过无聊的日子,至于是真是假,陆欢只能抱着一个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总希望和自己家有所互动,偶尔生生气,也不细想离这些人。
唐可儿明白陆欢的意图后,就一直在桌子上,谁最紧张最期待,很可能就是那么养小鬼的真凶。
只不过一直到最后,她也没有发现,很是失望,不知道是自己太笨还是陆欢的计策失效了。她想和陆欢商量一下,可是陆欢搞定大家的食物之后就在闷头狂吃,看起来很欣赏自己烹饪的食物。
在场的虽然都是吃货,但是真正能放开了吃的人只有那些幕后的工作者,其他人作为台前闪亮的人物,其实并不能放肆的吃,控制体重保持身材是一个演员经常面对的问题,当然也有需要增重的时候,导演的一个需要,就可能需要演员为了人物形象,改变自己的体型以满足剧中人物的形象。
所以虽然很爱吃,但是陆欢基本每道菜都没有吃完,包括大受欢迎的不死鸟蛋。
“老板,冰箱在哪里?”
陆欢帮着收拾桌子,手里托着几桌凑起来的一小碗不死鸟蛋,扬声问也在跟着一起收拾的老板。
“在北房一楼。”老板高喊了句,陆欢施施然的把不少剩菜都收了起来,这才有空和唐可儿道:“我们找一个能看到北房一楼的房间。”
唐可儿没精打采的应了一声,随着陆欢在南边客房找了一个视野开阔,正好可以看到对面北房一楼冰箱的房间。
“在这里做什么?”这些天各种不顺的事情折磨得她休息都不好,现在这种诱惑无比的情况都没有看出破绽,可见那个家伙隐藏的实在是够深,郁闷的她只想睡觉。
“找镯子,引蛇出洞啊!”
陆欢理所当然的道,“我铺垫这么半天,就是等那个家伙跳出来呢!”
“什么,你的计策才刚刚开始?”唐可儿讶异的道,暗道难道刚刚自己理解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