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形如剑,但比剑短得多。我国原始社会已有了石匕首,大约商周开始有了青铜匕首。考古发现出土匕首甚少,凡是短剑也可以起匕首的作用。
匕首主要用于扎刺,由于短小易藏,还被作为暗器。如《史记·刺客列传》:“使专诸置匕首于炙鱼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擎鱼,因以匕首刺王僚。”又有荆轲刺秦王,图穷而匕首现的故事千古流传。燕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以试人,人无不立死者。”
如果从长度上把剑与匕首加以区别的话倒是可以划定一个初步标准。传统上把20厘米以下的称为匕首类;把20厘米~50厘米左右的称为短剑类;50厘米以上者可归为长剑类。另外,剑和匕首在使用上也是不同的,剑首握持后剑锋向前,主前刺。而匕首握持后,则以锋向下,主下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