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07年施泰因—哈登堡改革启动以来,虽然维也纳会议后的封建复辟使各项改革陷于停顿,但惟有农业政革能够逾越重重障碍,得以持续进行。至1819年以后,农业立法逐渐扩大到普鲁士新得的和重新得到的省份。1821年,普鲁士政府又颁布“义务解除法”和“公有地分割法”。前者重申只有富裕农民才能赎免封建义务;后者规定将农村公社的公有土地分割,变为私人所有。虽然着眼于保护容克和富裕农民的利益,但对旧的传统土地结构仍起到了冲击和破坏作用。对农村土地关系的最后调整发生于 1848 年革命之后。通过1848年9月7日的法令和1850年3月2日的“赎免法”,普鲁土最终通过农业改革完成了从封建土地所有制向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转变从改革开始到1848年,普鲁士共有将近29万户较富裕的世袭农民以现金或租息,解除了封建义务,约7万余户不富裕农民通过割地解除了封建义务,后者称“调整农户”。两者相加达36万余户,富裕农户远超过不富裕农户。他们总计赎买了170万天人工劳役,60万天车马劳役,折合资金达1850万塔勒。1857年3月6日政府颁布(宣告丧失权利法令》,规定1858年12月31日后,农民再无权申请赎买封建义务。至此,那些长期无力赎买封建义务的小农和佃农,逐渐变为自由出卖劳动力的农业工人,农业生产者已经和他们的生产资料相分离。
历时半个世纪的改革,对普鲁士的农业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农民获得了人身自由,可以自由离开庄园,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实际上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而言,构成了一支潜在的自由劳动力大军,这是对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的最大破坏。其次,获得土地的农民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自由财产(土地)的所有者,他们中的少数人通过发展资本主义经营和扩大地产,成为农村的资产者—富农。第三,容克贵族的土地由封建领地转变为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且通过农民割让土地,地产不断扩大。在易北河以东,容克几乎无例外地把自己的地产合并成大庄园,雇佣农村“自由”的劳动力—长工和 F 工,来进行耕作。1854 年颁布的“雇农法。,规定,雇工和主人的合同一经签订,不得中途退耕或罢耕,从法律上保证了容克庄园的劳动力。此外,通过赎买封建义务,容克获得巨额赎金和现款,1815至1847年容克所获赎金已达1854.5万塔勒,1850年3月,依据“赎免法”又获得1950万塔勒。这笔巨款既可改善农业经营,也可投资工商业,无疑加速了容克的资本主义化。容克在改革中靠牺牲农民所得到的土地总计420万摩尔根,经过1848年以后的调整,他们的土地进一步连成一片,为发展资本主义大农业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随着工业革命开始后对粮食和工业原料需求的增长,容克纷纷把庄园经济改造为资本主义农场经济。到 19 世纪后期,在欧洲儿乎找不到比容克更好的农场主、比东部庄园更好的农场。他们已成为欧洲资本主义大农业的典范,被称之为资本主义农业发展的普鲁士道路。
在普鲁士进行农业改革的同时,德意志其他地区也以不尽相同的方式实行了农民赎买封建义务的改革。在德意志西南部,巴登的农奴制改革比较彻底。1818年首先从立法上废除了新获地区的农奴制;1820年取消人身赋税,并开始赎买劳役税;1831年无偿取消国家的劳役;183年允许农民赎买地主的封建劳役;1848年废除了封建束缚的最后残余。在符腾堡、汉诺威、萨克森和黑森选侯国,30年代以后均已开始进行全面改革。巴伐利亚在19世纪初已开始宣布解放农民,但只是在 1848 年革命以后才推动了赎免的全面展开。奥地利在1846年颁布救令提出改革计划,1848年9月7日通过立法宣布解放农民。总之,到 1848 年革命以后,几乎在德国所有地方都程度不同地完成了对农民的解放,这时候距离开始解放和认识到它的必要性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农业改革是在全德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场改变封建生产关系的变革,它的完成实现了土地所有权、经营权与劳动者的分离,为资本主义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资本主义化的容克贵族通过新的农业经营方式和耕作制度,并借助新的科技手段,使农业生产力进人新的重要发展时期。首先,中世纪的三圃制已被“改良的三圃制”(即在原来休耕的土地上种植三叶草、萝卜、马铃薯等)和轮种制所取代,这样既扩大了耕地面积,又增加了牲畜的饲料来源。从180年至1850年,休耕地在全部耕地面积中所占比重从3%减少至15%,增产谷物约1.2亿吨,畜牧业的条件也大为改善。休耕地的减少也与化肥的应用密切相关。科学研究的进展使人们了解到土壤的化学成分和植物生长中矿物质所起的作用,从而为提高土壤肥力制造人造化肥提供了条件。
1840 年,德国化学家尤斯图斯·冯·李比希(18031873 年)发表《化学及其在农业和生理学上的应用》,创立了农业化学,并直接推动了化学肥料的研制生产。
185年德国建成第一座过磷酸肥料工厂。1860年,由于在施塔斯富特发现丰富的磷矿,磷肥开始进人批量生产。整个 19 世纪,德国成为化肥生产潜力最大的国家。
化肥的广泛应用导致了休耕地的不断减少,并大大提高了单位面积土地的生产能力。德国的农业开始由粗放型逐步转向集约型。
农业生产力变革的另一表现,是农具的改进和逐步走向机械化。1819年,在霍恩海姆建立了德国第一个农具厂,开始仿制英国的犁和农具。此后,在柏林(1847年)、在莱比锡(1851年)、在乌尔姆(1854年),都出现类似的农业机具厂。1861年马·艾特设计了第一具可供使用的蒸汽犁,以后又出现了模仿英美式样的播种机、收割机、打谷机、分离机、污水泵和离心泵。到19世纪末,中等规模的农场使用农业机械已十分普遍。
新作物品种的引进和推广也是农业技术变革的重要内容。在德国,由马铃薯和甜菜的引进种植,对农业中的轮作制,对解决人口增长所需的粮食问题,以及发展加工工业均产生了巨大影响。马铃薯种植在弗里德里希二世时期已经开始。至1815年已推广到德意志全境19世纪中期其种植量已达各种作物的24%。由于产量高,它既是一般居民的食粮,也是酒精工业、淀粉工业的原料来源。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马铃薯的产量在19世纪增加了近5倍,成为劳动者和中下级官员最一般、最便宜的食品。甜菜种植兴起于大陆封锁时期,是甘蔗的代用品。30年代以后,随着制糖工业的发展进人第二次种植高峰。易北河两岸、马格德堡以南直至萨克森是甜菜制糖业的栽培加工中心,以波森为首的东部各省居于领先地位。1850至1867年,甜菜糖厂从150家增至300家,186至1870年,年加工产量平均达250万吨。以后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成为现代农业和食品加工工业的重要支柱。
畜牧业随着农业的发展也有了重要进步。由于城市居民对肉、奶、奶制品需求量的不断扩大,牛、猪、羊和蛋禽类的饲养量在逐年增加。其中羊的饲养还因毛纺工业的兴起得到迅速发展。1816至1849年,德国羊的饲养量从830多万头骤增至170万头,开始取代西班牙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优质羊毛生产国。马匹由于军事需要以及犁耕和部分交通运输的需要,一直保持着扩大饲养的势头。从1816年至1849年,仅普鲁士境内的牲畜增长量分别为:牛342%,猪6.%,羊9.%,。5 5172山羊307%,马26.6%畜牧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德国林业资源丰富,与其他国家相比,德意志各邦森1木面积所占比例很大。180年普鲁士在总面积50万公顷中占160万公顷,1820年为240万公顷;奥地利在总面积60万公顷中占20万公顷;巴伐利亚为80万公顷,黑森选侯国、汉诺威、符腾堡各有20万公顷,萨克森约15万公顷。由于教产还俗和农民森林收益权的改革,在普鲁士有将近15%的国家森林被出售和瓜分,致使农民的森林占有量迅速增加。到 1858 年私人森林已占到普鲁士森林总面积的59%。加上以勃兰登堡和西里西亚为主的城市森林30万公顷,农村乡镇森林 60 万公顷,国家控制的 180 万公顷,普鲁士成为中欧最大的森林占有国。由于木材丰富,使用木炭冶铁的时间在工业较发达的地区,如西里西亚,比其他地区更长。到1840年,德意志有1/3的鼓风炉仍然以木炭为燃料。除了冶铁,建筑业、矿山、铁道枕木、家具制造仍依赖于林业资源。林业在 60 年代以后逐渐失去提供能源的重要作用,但仍然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并且是国家重要的收益来源。随着木材价格的上涨,普鲁士国家林业管理局的收益在1850年以后的20年间增加了50%至70%。林业被纳人国民经济计划。成为最重要的产业。普鲁士和巴伐利亚的国家林业局分别拥有350名和1500名专职工业工人,成为可与克虏伯公司一比高下的大型企业。
随着农、林、牧各业现代化的发展,在德意志还出现了许多官方的、半官方的或纯属民间的农业组织,它们对发展农业教育、推广和传播农业科学技术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1809年在巴伐利亚、181年在普鲁士、1817年在符腾堡,先后都出现了国家和私人创办的农业协会、模范农场、试验站等组织,通过举行展览会、建立“冬学”和咨询活动来促进农业生产技术的传播和发展。1842 年在普鲁士,1848 年在萨克森、黑森一达姆施塔特,还专门成立了“国家农业经济委员会”或“国家农业中心”,指导和促进各省农业协会对农业技术的研究推广。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它在土地制度和生产技术方面的巨大变化,已经引起社会各阶层的普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