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冬麦在上海受到了冷遇。他的叔叔、婶婶、姨妈们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热情地欢迎他,他们说着地道的上海话,阿拉长阿拉短,一直把他当乡下瘪三。他长相一般,戴着极厚底的眼镜,说着当地的土话,他们对有这样的乡下亲戚感觉到耻辱,虽然他考上了大学,上海人,可不拿上大学当回事的。
他们住着从前的老房子,有着非常得意的优越感。陈冬麦每次去任何一家都吃不饱,只有一小碗米饭,几乎是一粒一粒地吃着。小镇上的大瓷碗在这里是要被笑话死的,每次吃后都饥肠辘辘,于是只能回宿舍再吃两袋方便面,呼噜呼噜的响声,让同宿舍的人骂他乡下阿三。
于是陈冬麦上大学后第一件事就是改掉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冬麦啊,难听死了。那时诗人写诗都写麦子,也有个诗人叫麦子,索性他也改名叫麦子了,这下,显得洋气了许多。
但他还是锉,顶多一米六七,瘦、干,好像没有发育全。性格沉默,不多说话,遇到女生脸红,这时,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给林爱红写情书,林爱红高大丰满的形象让他蠢蠢欲动,并且在床上遗了精,次数越来越多时,他学会了手淫。
我们野心勃勃的陈小麦终于找到一件快意的事情,这比给林爱红写情书快意得多,他几乎每天热衷于这件事,以至于身体日渐消瘦,脸色也像蒙上了一层灰尘一样。十七岁这年夏天回家时,他依然和离开时一样高,但走进小镇的刹那间他却是洋洋自得,毕竟,他是小镇上唯一的大学生。
陈宽已经老了,这个给儿子起名陈冬麦的下乡知青,手上开始出现了老年斑,不到五十岁的他已经呈现出一种颓败之势。陈玉米学习不好,早恋,跟男孩儿私奔到广州,十六岁就做了第一次流产,陈宽颤抖着声音说,家门不幸啊。但那时陈小麦觉得没有什么不好,有的时候,循规蹈矩的生活是无聊的。
他找到了林爱红。
林爱红已经在小镇上开了一个发廊,那些情书她一直留着,证明有一个同济的男生在追求她,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作用。至于在山坡上去跑着送他,那完全是想让他惦记着而已,反正,她是不爱他的,她高他五个厘米,站在一起时,林爱红往往感觉十足的压抑。
陈小麦的到来让她吃了一惊,她挑逗着他说,来做个按摩吧?
按摩,那在1991年已经是色情味道很浓的话,陈小麦张了张嘴,看着林爱红露出的深深的乳沟,转身走了。
他觉得自己的梦破灭了,当天他写了日记,说这个世界太不纯洁了,太可怕了,这种可怕程度超出了他的想象。
回学校后他变得更加沉默,常常在电子游戏厅混到半夜,他个子小,坐在那里好像一个初中生。只有在游戏里,他才是自己的国王,他才做得了自己的主。
二十岁他大学毕业,1996年的上海已经是一片纸醉金迷,他迷恋这纸醉金迷,却又无能为力。他找到一家证券公司,月薪两千,无疑,这于他而言已经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不久,他买了一部手机,并且给家里装了一个电话,那是小镇上第三部电话,第一部是镇长的,第二部是武装部部长的,他家是第三部。
陈宽很是得意,仍然在做中学教师的他不过一百多块,儿子陈冬麦已经挣到了两千块,他总是在纳凉时似乎不经意地说出来,冬麦挣两千块还说不够花啊。
陈小麦真的不够花。
因为他有了女人。
说是有了女人,是因为他和这个女人睡过了。
当然,这是一件转折性的事件,至少,在陈小麦的一生中,这样的事情应该是被叫做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