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初见黎明朗的那一个刹那,他如一道闪电刺亮了我,这个手指细长、身材颀长的男生,有一种迷离而颓废的味道,一瞬间,让我痴迷。
彼时,我是A大二年级女生,我的男友是殷生,他带来了黎明朗,然后介绍给我说,这是我的好朋友,南京大学的高才生,我们曾经同桌三年。他又指着我,我的女友宝蓝。
我伸出手,这是第一次,我向男人先伸出手。
但他没有伸手,静静看着我,我很尴尬,手停在半空中,姿势僵硬,殷生打破了我的尴尬:走了走了,我们去喝酒。
那是第一次,我卑微地向他伸出手,他没有接,这让我懊恼万分。一路上,他和殷生说笑着,我在后面沉默着,我们要去海边吃海鲜,这是个热闹的沿海城市,一到夏天,整个夜晚夜夜笙歌。
我们坐在海边喝啤酒,我喝了很多,和殷生划着拳,一点也不像个淑女,这和我平时的表现大相径庭。其实,我一直很内向、很自卑,直到遇到殷生,他把我当成掌上明珠,一直,我以为自己是一只丑小鸭,除去文字,一无是处。而他多才多艺,长相英俊,在别的女生看来,我是中了头奖的幸运者。
也许是为了证明自己吧,我和殷生在一起了,没有多少心跳和悸动,如所有大学恋人一样,我们一起吃饭自习,一起去看通宵电影,周末到市里去买衣服,那些廉价的衣服,是他做家教买给我的。
我应该很知足,但是我遇到了黎明朗。
从第一眼看到他,我便知,我和这个男人会有故事。
后来我看一个喜欢的女作家书中有一句:和一个男人有没有故事,我只要十分钟就可以了。
是的,我只要十分钟,所以,我伸出了手。
那天,我们一直没有再看对方,我们一直喝酒,我和殷生喝,他也和殷生喝,我和黎明朗之间,没有喝过半杯酒。
我们都喝多了,殷生喝得最多,他尽了地主之谊,那些烧烤的海鲜剩了一大堆,海水向上涨着,月亮起来了,我趴在桌子上,动弹不得。
是黎明朗把我背回去的,我伏在他肩上,闻着他夹杂着汗水和海腥味的后背,还有头发散发出的薄荷香,那是第一次,我与他的肌肤之亲。
我怀疑自己是轻薄女子,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但事隔多年证明我不是。因为对待黎明朗,我一意孤行坚持到底,甚至有一种决绝。那样的恋与爱,如藤与树之间的纠缠,没完没了,一生相随,即使黄花遍地凉,我依然认定,这样的男子,是我的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