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天选择让我们相遇,那么,我们一定会相遇。这是我在十七岁日记上写的一句话,那天,我遇到欧阳加昆。
欧阳加昆来一中做讲演,很多年了,他是小城里唯一一个考上北大的男子,那年他北大毕业,写了一本书,来学校作宣传,他来之前,所有人的话题全是欧阳加昆。
欧阳加昆,那已经是一个传说了。
此时,我不过是一个内向羞涩的少女,甚至人多的时候都会脸红,我喜欢穿旧的棉布裙和白衬衣,晚霞时分,去离学校极近的修道院外面走走。
所有人与我提起欧阳加昆,一脸的羡慕和嫉妒,甚至于我们的老师。欧阳加昆不但要出一本书,而且马上要去美国读书了。
在传说中,欧阳加昆还是那样英俊帅气的男子,在一中期间,他曾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吹一手好口琴,弹一手好吉他,写一手好诗,他具有所有白马王子的浪漫气质,在人们的传说中,欧阳加昆已经被神化。
那天,是他来学校演讲的日子。我睡迟了起晚了,急匆匆地往学校跑,中途自行车还扎了胎,顾不得补它,咣当咣当就到了学校,穿过那一大排海棠树,我背着书包往前跑着。
突然拐弯的时候撞到了一个人,我们都跌倒了,是我跑得太快了。
你……
我们都要说话,却同时站了起来,打着身上的土,我以为是高三年级的男生。他是一个俊朗的男生,修长的身材,细细的单眼皮,黑的发,水磨蓝的牛仔裤,米色的麻质衬衣——我竟然愣住了,然后小声说,对不起。
脸突然就红了,他笑了笑,这么急,做什么?
有欧阳加昆的演讲,我说。我已经晚了,班里要排队进去的,你也要去听吧,欧阳加昆,我们的校友,现在北大读书呢,快去吧,晚了就来不急了。说着我转身走了,我转身的刹那,他叫住了我。
嗨。柳小蒙。
我疑心自己听错,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但他真的在叫,柳小蒙,你去宿舍换条裙子吧。
我的脸一下红了,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那一摔之后,我的大姨妈来了。而他喊出了我的名字,他笑着解释,你的书掉出来,恰好看到你的名字,不介意吧?
怎么会?我羞得红了脸,跑到女生宿舍,那天,我换了另一件红裙子,然后跑到学校的礼堂里。
到底是迟到了。
几乎是众目睽睽之下入的场,慌张地找到座位,刚抬起头,便是石破天惊,那台上坐着的,是我海棠树下撞到的少年。
人生总是这样难以预料,遇到他或她,那也许只是一个刹那,可是忘记,有时却需要一生的时间。
忘记他讲了什么,只觉得时光这么美这么好,刹那间,心里那朵叫缠绵的小花,一枝一蔓全开了,而春天最美好的一天,因为有了他,觉得这样地芬芳四溢,美妙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