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喜欢把我叫哥,我比他大两个月又三天,他却显得相当幼稚。用赵小绵的话说,一看跟个高中生一样。
我们三个常常一起吃饭喝酒。确切点说,是我和赵小绵在喝酒、划拳、抽烟,他安静地看着我们,毕业后的他随便找了个公司做,年薪一般,那时有一帮一帮的女孩子追求他,可是他说,她们长得多难看啊。
他总是这样否定身边的女孩子,我问过他是不是喜欢赵小绵,但我说赵小绵是我媳妇啊,朋友妻不可欺啊。
那时他眼神忧伤,望着我说,哥,你真不理解我。
后来赵小绵先烦了他,别带他玩了,跟个怪物似的,不男不女的,看着就闷得慌。
有几次我们确实甩掉了他,我和赵小绵去过一次丽江,在那里住了半个月,关了手机。每天除去逛街就是吃饭喝酒泡酒吧缠绵,总之,那次丽江之行花费了我至少半年的薪水,可赵小绵说,这点小钱算什么?
那时她常常到王府、昆仑和长城什么的去吃饭,一顿饭总要一万多块,这是我后来听春天说起的,春天说,赵小绵怎么老和有钱的男人出去吃饭啊?
那是应酬。我替赵小绵解释说,她说了,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
那半个月春天找疯了我,他以为我失踪了,去机场接我时他说,吓死我了哥,你跑哪儿去了?
有事吗?我很大人似的问他,我又不是你们公司老总,干什么这么着急。
没有。就是没着没落的。
看,这个男人就这么单纯,赵小绵怀疑他看上了我,没准想搞同性恋,我吓了一跳说,你别胡说啊。
我想了想从十六岁到二十三岁这一段,春天始终没有和女人谈过恋爱,更不用说上床,他总是在给我写信,说北大这里还行那里不错,而且,他挣的第一个月工资给我买了一个诺基亚手机。
是挺奇怪的。我害起怕来,想起他看人的眼神,忽然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了解他,他写的诗我就更不了解了:我爱我的十六岁,就像爱我的十七岁那样,我爱我的十八岁以及十九岁,但我最爱我的二十岁。我说这哪是诗啊,这是街上老太太说得顺口溜啊,你别以为我真不懂诗啊,你别蒙我啊。
你是不懂。他在阳光下脸显得更加苍白,黑发那么黑,衬衣是黑色的,脸就更加白了。
我决定问一问他这个问题。
当然,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他为什么一直没有女人?
一个男人没有女人能叫男人吗?至少,不能称为一个完整的男人,这个问题搞清了,一切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