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也有一定的时效性,随着统治地位的不断改善,制度也应随之改变,否则会导致不良影响,对于一个明君来说,只有控制家族势力的发展,家族的利益才能得以巩固。
刘秀定都洛阳后,效仿前朝,对宗室也进行了分封,严格遵守以刘氏同姓为王的祖制。在分封诸侯王时,以刘秀自己家庭的长辈及其子弟为主;兼顾同宗族的宗子和联系密切的族人。
广阳王刘良,是刘秀的叔父。刘秀早年丧父,是在刘良抚育下成长起来的。太原王刘章,为刘秀兄刘纟寅之子;刘秀对兄长刘纟寅非常尊重。为纪念刘纟寅,因此刘秀封刘章为王,而且,对刘章恩爱甚加。鲁王刘兴,是刘纟寅的二子,刘秀在舂陵乡起义同王莽军交战失败,二哥刘仲死于乱军中,刘秀封刘兴为鲁王,意思是要他继承刘仲。泅水王刘歙,是刘秀族父,更始政权建立后,他随同刘玄入关,被封为元氏王,更始政权灭亡后,刘歙“东奔洛阳”,又被刘秀封为诸侯王。
分封诸王时,刘秀的占领区还很小,大部分受封的宗室都没有前往自己的封地。当然,这些受封的宗室不能到封国,固然有刘秀统治区狭小的因素,但重要的是,刘秀害怕他们利用诸侯王的封号,扩展势力,从而威胁到自己的统治。除此之外,刘秀还把西汉时期的十三个诸侯国做了合并,刘秀省并这些诸侯国,显然是不想使这些诸侯国再重新分封。
刘秀所实行的这些措施,是他对汉朝建国初年的分封制度的大规模的改革。实行这种改革,刘秀可以使他的专制集权统治地位稳固,避免了来自受封为诸侯王的宗室方面的威胁。
刘秀在改革分封诸侯王的制度后,接着又面临分封他的亲子的问题。他“封皇子辅为右翊公,阳为东海公,英为楚公,康为济南公,延为淮阳公,苍为东平公,荆为山阳公,焉为左翊公,衡为临淮公,京为琅邪公”。后来,刘秀又将这“公”都改成“王”。
伴随着刘秀恢复王的称号,原来被贬为“公”的一些诸侯王,也恢复了王的爵位。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诸侯王都恢复了王的称号,只是那些在血缘上与刘秀关系近的叔侄。
刘秀虽然分封了皇子,恢复了一些叔侄的王的称号,但是,他对受封者还是注意加以限制。首先,他限制受封诸侯王的封地。大多数诸侯王的封地都是不大的,只有个别除外。如皇子刘强原来曾是皇太子,因其母郭后被废,而失去皇太子地位。刘秀“以强废不以过,去就有礼,故优以大封,兼食鲁郡,合二十九县”,这是刘秀封皇子最多土地者。而楚王刘英,因其母许氏无宠,故而封地最小,尚不足一郡。但这些情东汉执锸俑况,都只是特例,与诸皇子在家族中所处的地位有关。其次,限制诸侯王制民,只让他们享有衣食租税而不让他们参与政事。为了更有效地贯彻这一措施,刘秀加强了诸侯王国中相的权力。再次,刘秀限制受封皇子的就国时间。表面上看,刘秀是出于对皇子们的关心。事实上,他是要把这些受封的皇子们集中在京城洛阳,利于对他们进行控制。最后,打击诸侯王同宾客结交。由于刘秀限制受封诸侯王的“就国”时间,这些在京城的诸侯王往往广交宾客,而所交的宾客多是一些有权势者。因此,刘秀对诸侯王结交宾客是极为反感的。他知道,如果诸侯王大量结交宾客,必然造成他们个人势力的扩大,会危及到他的统治。
综上可见,刘秀建国后,在延续西汉的分封制度的基础上又对此作了些改革,对受封者的限制是大大加强了。在他统治期间,诸侯王叛乱的事件很少发生,从这一点看,刘秀对诸侯王的限制政策是成功的,既巩固了刘氏的天下,又使自己的统治更加稳定,可谓是一举两得。因而,这些政策对刘秀加强专制集权统治,使国家保持稳定政局,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