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森
出生在美国肯萨斯州的安·邓纳姆是一个性格开朗、善于交友、自信而又很有见地的漂亮姑娘。她的父亲是一个活跃的商品推销员,她继承父亲达观而不安分的潜质;她的母亲是一个普通教师,又是个坚定的女权主义者,她用自己的勤奋和实力登上了夏威夷银行副总裁的位置,安·邓纳姆在母亲那儿遗传了实干而自强的基因。
她高中时爱上了哲学,经常与同学们在咖啡馆谈论社会民生,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有一番普度众生的宏愿。
她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夏威夷大学,在一次上俄语课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来自非洲的同学,他那黝黑的皮肤、满头的卷发、壮硕的身板以及富有感染力的发言吸引了她,很快的交往,他们便坠入爱河。当这对新人踏上婚姻殿堂的时候,她才刚满18岁,却已有三个月的身孕。然而这些幸福并没有给邓纳姆带来欢乐,他们的婚宴仅来了寥寥几个知己的朋友。
她的所有亲人都没有参加,因为在那个时代,一个白人女子要下嫁黑人,完全是一种有伤风化,羞辱家门的不幸。
这种不幸似乎是一个兆头,当她的新生儿子才两岁的时候,离开夏威夷赴哈佛读书的丈夫却另有新欢,抛弃了她和那个同爸爸一样肤色的可爱的孩子。为了这个生命的阳光,她只得放弃学业,全心照料孩子。四年后,她带着儿子随从第二任丈夫来到印尼雅加达的郊区生活。
通货膨胀的社会,世态炎凉。当学校发现新来了一个黑皮肤的壮小子的时候,仿佛是发现了一个动物,都追着他搞笑、戏弄,还不停地向他喊着:“黑鬼!黑鬼!”那一次,他实在受不了这种侮辱,他凭借他的勇气将围观者掀倒一地。可更多的白人孩子又一涌而上,最后将他扔进了池塘。
他穿着水淋淋的衣服跑回家,含着泪水对妈妈说,“能不能将皮肤的黑色洗掉?”
妈妈说,“孩子,那是上帝给你的颜色,为什么要洗掉呢?”
“他们不喜欢我。”
“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你是一个多么好多么聪明的孩子。”
“你还喜欢爸爸吗?”
“当然,他是最帅最聪明的黑人,今后你可要代替他、超越他。”
儿子默默揩干眼泪,记住了母亲的话。
为了让儿子接受更好的教育,10岁时,她将儿子送回了夏威夷。为了让儿子读上全美最好的普纳后私立学校,他们母子三人蜗居在一个简陋的小公寓,由微薄的奖学金来维持全家的生活。她清晨四点钟便叫醒儿子,替他补习三个小时的英文。儿子说,妈妈我很累。她回答说,儿子,做妈妈的也很难。
有一天,儿子从学校回来,心事重重,当母亲同儿子交流后,才知道他今天在学校遇到了一件尴尬事。教导主任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巴利”,主任轻蔑地盯着他的脸说,“你怎么能叫巴利?就叫你们肯尼亚的巴拉克吧。”他见这倔强的黑小子好像不服气,于是又说道,“除非你是王室的后裔。”
孩子不假思索地说,“我就是!”
“妈妈,我能这样说吗?”儿子惶惑地问。
“当然。你不仅可以这样说,还可以这样去做。去实现这个梦。”妈妈的眼光里闪烁出憧憬。
于是在普纳后这所充满显赫家族背景的学校里,便多了一个非洲的王子。
这个非洲王子让他的同窗们另眼相看。可是,当他的青春叛逆期到来,当他的母亲为了考取博士学位而远去印尼进行人类学工作的时候,王子便开始玩世不恭了,他逃学、吸毒、“泡妞”,成了一个“坏小子”。
可是,当知道母亲要返回家园的时候,他忐忑不安了。
他知道将会面临一场暴风雨。然而,他没有想到,归来的母亲却是一个饱尝艰辛、面含慈爱的老师,她满载而归的是她三年来写下的1000页关于印尼农民调查的论文和带给他的礼物——黑人歌手玛哈丽亚·杰克逊的磁带及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孩子的心震惊了!
“妈妈,您为什么还要这么累?”儿子问。
“我们活着就得想到更多的人,当然也包括你。”妈妈拍着儿子的肩头说。
“妈妈,谢谢您带给我的礼物!”儿子在心里明白了母亲心中的梦。
从此,这个孩子变成了另一个人,他刻苦学习,以母亲为榜样,考取了哥伦比亚大学,同时还仿效母亲,在社区里做义工。大学毕业后,他又义无反顾地去了芝加哥黑人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凭此良好的记录,他考上了哈佛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并于2008年竞选为美国总统,也是美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位黑人总统,他实现了母亲寄托在他身上的一个伟大的梦。他就是巴拉克·奥巴马。
当奥巴马满含热泪,迎接着响彻美利坚的“总统”称呼的时候,他说,我要感谢母亲,她是我一生中影响最大的人,她是我所知道的最仁慈、拥有最高尚灵魂的人,我身上最好的东西都要归功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