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记忆
记忆是人脑对过去经历过的事物的反映。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感知过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体验过的情感和练习过的动作,这些活动在人脑中保存下来的一种印迹,并且能在一定的条件影响下再现出来,作为过去的经验参加到后来的心理活动中去。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记忆。
记忆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是比感知更复杂的心理现象。感知是人脑对当前直接作用感官的事物的反映,而记忆是人脑对过去经验的反映;感知是感性认识,记忆兼有感性与理性认识的特点。
记忆是一种心理过程。人们对过去经验的反映,总是经历先“记”而后“忆”的过程。记忆过程包括识记、保持、回忆或再认三个基本环节。识记是记忆过程的开端,是对客观事物经过多次反复的感知,形成比较巩固的联系,在头脑中留下印迹的过程,即识记是获得和积累经验的过程。保持是已获得的知识经验在大脑中得到巩固的过程。回忆再认就是在不同的情况下恢复过去经验的过程。过去感知过的对象不在面前,能把它重新回想起来的过程,称之为回忆。如对熟读过的诗句的背诵就是回忆。以前感知过的事物再度出现,称之为再认。例如听别人朗诵诗句时,确认它是以前读过的,这种心理现象就是再认。识记、保持、回忆和再认是密切联系着的统一过程。没有识记,就谈不上对过去经验的保持;没有识记和保持,就不可能对经验的事物回忆或再认。因此,识记和保持是回忆和再认的前提,回忆和再认又是识记和保持的结果和表现,并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识记和保持。总之,识记、保持、回忆和再认是识忆的基本过程。
二、记忆的作用
记忆过程和其他心理过程是紧密相连的。从认识过程看,认识过程中的感觉、知觉、想象、思维等心理过程,都离不开识记、保持、回忆和再认等记忆过程。比如,没有对事物个别属性的记忆,就没有感觉的印象。不能记住事物的整体和关系就没有知觉。没有对过去经验的加工改造,就不能产生想象。不能记住事物之间的联系和规律,就不能进行思维。同样,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也要凭借以往的知识经验,没有记忆也就不能实现。所以,记忆在人心理活动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反映客观事物,获得经验,要保持下来,才能积累经验。有了记忆,人们就能在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当前的反映,也才能保证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更全面、深入,从而使人们的心理活动成为前后连续、统一、发展的过程。通过识记和保持,人们就能在实践中获得并保留经验,而通过回忆与再认,人们就能把经验运用于以后的活动中。这样就能把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先后获得的经验联系起来,达到积累经验,扩大经验,储存知识的目的。
从事任何活动都离不开记忆。如果没有记忆,人们每次都要重新去认识那些已经遇到过的事物,这样就会使人类永远处于新生儿的状态。如果没有记忆,人们将不能学习,也不能劳动,更不能认识周围的环境和事物。如果没有记忆,人的心理的发展和一切智力活动也都是不可能的。一旦记忆发生局部或暂时的障碍,就会使心理活动发生极大的困难,使日常生活的进程遭到破坏。由此可见,记忆是人类全部心理活动的基础。
记忆的作用如此之大,并不意味一个人经历过的一切都记住就是好的。没有遗忘,信息不分主次全部保持,结果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就会干扰重要的信息,尤其是环境变迁后,头脑中形成的暂时联系如不消失,新的暂时联系就无法形成,人就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所以,良好的记忆力应该是需要记住的内容能识记得快,保持得牢,不需要记住的内容则遗忘掉。要做到这些,就必须了解记忆活动的规律,按照记忆规律来组织我们的学习和工作。
三、记忆与表象
感知事物不在面前而在脑中再现出来的形象,叫记忆表象。过去感知过的事物在回忆时多数是以表象的形式出现的。表象在记忆中占重要地位。
表象具有两个重要特征。特征之一是形象性。感知过的事物再现时,多以直观、形象的形式出现。例如浏览某名胜古迹之后,那里的湖光山色、亭台楼阁都会在头脑中留下清晰而深刻的印迹,回忆时,这种印迹就会表现为历历在目的鲜明表象。回忆曾经上过的那一节课堂教学的情景时,老师讲课的形象,大致的教学内容以及同学们在课堂上的活动都会浮现在我们脑中,如在眼前。这说明表象具有形象性特征。特征之二是概括性。表象反映某一事物或某类事物所经常表现出来的一般特征,至于事物的个别特点或独特的特点都消失了。例如树木,它在人们头脑中的表象往往不是那棵具体的树木,而是有树干、树叶、树根等一般的概括形象。
表象来自感知觉,又不同于感知觉。感知是人们对眼前存在着的客观事物的直接反映;而表象所代表的却是过去感知过而眼前并不存在的事物。表象与知觉对象的区别有:第一,表象不如知觉那样完整。在表象中出现的只能是客观事物的某些突出特征,而不能反映客观的一切特征或属性,这叫做表象的片断性;表象也不如知觉对象稳定。表象通常只能保持极短的时间,并且再次出现时其反映的事物会有所改变。当然,这些并不意味着表象仅仅是知觉的一种贫乏的、模糊的副本。表象反映的是对事物的概括化的形象,这一形象所反映的是事物经常的、共同的特征或属性。就这一点而论,表象较知觉更恰当、更有效地代表了客观事物。
表象在人的心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都很重要。它是认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有了表象,人们才能再现过去的事物;有了表象,就能把当前感知的事物与过去认识的事物进行比较,才能把对事物从形象的直观发展到抽象的思维。表象是从感知过渡到思维,从感性认识过渡到理性认识的中间阶段和必经桥梁。
四、记忆的分类
(一)根据记忆的内容,可以把记忆分为下列四种类型
1.形象记忆。是以感知过的事物形象为内容的记忆。这种形象可以是视觉形象,也可是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形象。例如,关于人物的音容笑貌、自然景物、音乐旋律等都是形象记忆。
2.逻辑记忆。是以概念、公式、定理、规律等为内容的记忆。它是通过词语表现出来的对事物的意义、性质、关系等方面的内容的记忆。
3.情绪记忆。是以体验过的某种情绪或情感为内容的记忆。例如,我们对第一次乘坐飞机时的紧张、兴奋心情的记忆。
4.动作记忆。是以过去做过的运动或动作为内容的记忆。例如,对骑自行车时各个动作的记忆。
在生活实践中,上述各类记忆都是互相联系的,要记住某一个事物,往往需要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记忆类型参加。
(二)根据记忆保持时间的长短,可把记忆分为瞬时记忆、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
1.瞬时记忆。是指对事物的感觉停止后,在很短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印象。这种瞬间的印象为瞬时记忆。其特点是有鲜明的形象性,保持时间约一两秒钟。
2.短时记忆。一次经验后能保持一两秒至一两分钟的记忆,称为短时记忆。我们从电话簿上查到一个号码,立刻就能根据记忆拨出这个号码,事过之后,再问这个号码是什么,往往却记不住了。这种常见的现象是短时记忆的一个最好证明,保持时间一分钟左右。
3.长时记忆。保持时间为一分钟以上,直到许多年,甚至终身的记忆称为长时记忆。长时记忆是对短时记忆的加工复演而成,它的信息可以非常大。
根据记忆过程中以信息输入到提取所经过的时间间隔不同,可把瞬时、短时、长时记忆分为三个阶段,或称为三种记忆系统,可用记忆分级储存理论模式予以说明,从而可以较为直观地理解不同形式的记忆,保持时间是持久的。该模式是由阿特金森和希夫林在和诺曼分级储存理论基础上提出的。
外界刺激引起感觉,它所留下的痕迹就是瞬时记忆(或感觉记忆)。如不加注意,痕迹便瞬息消失;如加以识别、注意,就进入第二阶段,即短时记忆。对短时记忆的信息,如果不及时加工复述,痕迹就会消失或被新信息取代;如果加以复述,经过编码,就进入第三阶段,即长时记忆。信息在长时记忆中被编码、储存起来,通过回忆或再认,信息从长时记忆中回收到短时记忆,为人所意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