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中央集权,加强统治,李世民不得不为提高自己及其家族的社会地位而动脑筋,煞费苦心地去修了一部《氏族志》!
李唐王朝的建立依靠关陇贵族为骨干力量,同时也得到了山东士族、江南士族和部分庶族地主力量的支持。贞观初年,随着对各地大规模军事征服的结束,国家统一局面的形成以及政治统治逐步走上正轨,为了巩固中央集权,稳定统治秩序,调整统治阶级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太宗采取修订《氏族志》的措施来加强其统治力度及提高朝中新贵的社会地位。《氏族志》的修订方针不拘泥于以往历朝的贵族特权,而是“崇重今朝冠冕”。这样一来,原有士族地主作为贵族在政治上受到了打击,而庶族出身位及高官的人,则可以谱中有名,并能够与过去的高门著姓在谱中平起平坐,由此,带来了士、庶阶层力量对比的新变化。这种政治上的重大变革,引起了门第观念的变化。唐律规定五品之家,可以终身免除徭役,五品以上官员才享有政治、经济上的特权,所以原有的门阀贵族要想取得种种特权,都要通过科举制度入仕这条道路。
氏族就是士族,即通常意义上的贵族。唐朝初年,社会上所认定的士族都是南北朝时期遗留下来的旧士族。东汉时期豪强大地主随着经济势力的发展,他们在政治上的地位也逐渐加强,被称作士族。东汉后期,门第成为做官的先决条件,出现了公门有公、卿门有卿,累世公卿的局面。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更是从国家法律上确立了士族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世袭特权,这标志着门阀制度的形成和巩固。随着这个集团的形成,地主阶级内部的财产及权力的再次分配,都是以门第为主要标准。门阀士族地主以外的地主称为庶族、寒门,士族与寒门之间不仅政治地位不同,社会地位也是非常悬殊的。他们之间不仅不通婚,生活习俗也有严格限制。士族为了保护自己的特权,防止门第混淆,特别重视谱学。这样一来,谱学便成为一定历史时期政治的附属品和反光镜。
东晋政权是以北方大族为主体,联合南方大族共同执政的政权。在东晋政权的保护之下,门阀势力达到鼎盛,门阀制度则更为巩固。南朝时期士族地主衰败,庶族地主在政治上的地位却逐渐上升。在中央政权中,寒族地主充当中书省的通事舍人,参与机密,出纳王命,权势更为显赫。北朝时期,北魏孝文帝推行汉化政策,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一项便是重订士族门阀,目的是让鲜卑贵族门阀化,使他们和汉族士族处于同等地位。北魏末年,汉化的鲜卑士族也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隋政权建立之后,最高统治权掌握在关陇贵族手中,隋文帝杨坚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地方佐官由中央任免的制度,取消了士族地主世袭做官、世代控制地方行政的特权。
隋朝以科举制取替了九品中正制,这标志着士族特权制度化的终结,但是士族门阀制度的崩溃并不等于士族的彻底消失。及至唐朝初年,士族虽已失去优势地位,却仍然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望,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在唐朝初年的实际政务处理中,山东士族和江南贵族还起着重要的作用。唐朝建国之后,入主关中,所面临的东部形势是复杂的。那里不仅是山东士族的根据地,而且也是农民起义的中心地区。要想对山东地区进行有效的控制,必须任用山东士族去解决山东问题。因此,山东士族在高祖朝中央政府中便占据一定的地位。之后,山东庶族地主迅速崛起,并逐渐成为一种对政局具有重大影响的力量。太宗即位后,在重用的大臣中,山东庶族出身的人占有很大的比例。太宗朝任用的28位宰相中,除高祖时的旧相外,太宗自己任用了22人,其中山东人占了一半,他们是:高士廉、房玄龄、魏征、温彦博、戴胄、李绩、张亮、马周、高季辅、张行成、崔仁师等等,其中绝大多数出身于庶族。处于政治核心地位的关陇贵族,包括李唐皇室在内,虽然在政治上有着绝对的优势,但就其社会地位而论,还不足以与山东旧贵族相抗衡。
山东与江南士族的文化底蕴较之李唐家族要高出很多,那时看重的是文化传统。关陇集团的贵门,包括李唐皇室在内,都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他们仍是不被文化显族所重视(这种情形直到唐末也没有改变过来)。在门阀制度下,社会地位是以婚配来体现的。婚姻问题,在封建社会里历来受到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在士族制度的鼎盛时期,婚姻与官宦不仅是高门士族的大事,也是区别士族与庶族、高门与寒门的重要标志。山东旧族就是以“尚婚娅”而著名,这种婚姻主要是在旧族之间相互进行。他们以自己的旧门第而自觉高人一等,甚至在通婚上并不把李唐皇室放在眼中山东士族靠着自己的社会影响,吸引了李唐王朝的“新官之辈”与之通婚。太宗对山东士族的这种做法非常不满,太宗不仅对山东旧士族崔、卢、李、郑大加贬斥,对唐朝的新官之辈出高价向山东旧族买婚姻的做法也感到异常气愤。李唐新贵们虽然位居高官,有很大的政治权势,但他们的社会地位却如此之低,在婚姻问题上还要向旧士族屈膝低头,这无疑是对李氏家族的极大讽刺。这种状况是太宗李世民所不能容忍的。贞观六年(632年),太宗便下令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人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莱等,撰写《氏族志》。
太宗对修订《氏族志》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刊正姓氏。即“普责天下谱牒,兼据凭史、传,剪其浮华,定其真伪”。唐初,旧士族及新官之辈在政治上已发生了升降、浮沉的变化,使谱牒交错纷杂,因而,“刊正姓氏”、“普责天下谱牒”就成为修订《氏族志》的起始工作。“剪其浮华,定其真伪”是“刊正姓氏”的内容之一。太宗责令全国各地的士族要进献谱牒。为抬高自己家的地位,难免有冒牌士族乘机伪造假谱牒。为了剔除这些假冒货,就要普遍搜集全国谱牒,真的留存下来,假的将其废黜。这样做,实际上是对魏晋以来的士族地主的门阀地位给予了承认,剔除其伪,就是为了防止混淆士、庶,保持士族之间的婚姻及其血统的纯正,也充分反映了太宗本人也有着森严的士、庶等级观念。第二,“忠贤者褒进,悖逆者贬黜”。所谓“忠贤”、“悖逆”是一条政治标准,主要是看其对李氏政权的态度来断定。如果说“刊正姓氏”是从历史的角度考辨氏族,那么“褒忠黜逆”则是着眼于现实。综合这两条,贞观氏族志的编定,其基本目的就是重新编定封建等级,建立起一个忠于李唐政权的新的统治集团。
修订《氏族志》的真实目的是“欲崇树今朝冠冕”,而“不论数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级”则是修订氏族志的基本原则。贞观十二年(638年)修成《氏族志》一百卷,“皇族为首,外戚次之,降崔氏干为第三”共293姓,1651家,颁于天下,并藏为永久性文件。太宗朝修撰的《氏族志》的最大特点是,只承认和保护当朝权贵。这同北魏孝文帝定族姓有所不同,北魏既承认当时的权贵,也承认过去的“膏粱”、“华腴”,只要父祖曾为高官即可列入士族。还有一点不同,北魏以来,只要列入士族者,就可以享有一定的政治、经济特权,可以因门第之高而得到高贵的官职;而唐却不能够依门第而入仕,虽然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弟可以因门荫入仕,但却不能世袭,这就取消了旧族世代享有高官厚禄的特权。同时,唐代的政治、经济特权以官品为本,各级品官都可以享有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特权,但官品的高低不同,所享有的特权也不同。由此可见,没有官职,仅靠门第是不会获得政治、经济特权的。
太宗定族姓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抑制山东旧士族,倒不如说是为了抬高当朝特权阶层的社会地位。他扩大了士族的范围,有些非士族出身的新贵也由此而进入士流,更进一步地使山东旧士族贬值。《氏族志》把崔干列为第三等,这实际上是对旧士族的一种妥协。太宗抑制山东旧士族的目的并没有完全达到。太宗意欲修订氏族志来改变山东旧士族的卖婚陋习,这种通过政权手段来干预几百年来由旧士族延续下来的社会传统,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在人们的普遍观念中,山东旧士族仍然是高贵的,有些新官之辈,虽已名列《氏族志》之中,却依然羡慕旧士族的社会地位,而且把能与旧族联姻当成一种荣耀。如房玄龄、魏征、李绩等都与旧族取得了婚姻上的联系。这些旧族也就“故望不减”,甚至在高宗之后,山东旧士族仍然有较深的社会影响。不过,李唐家族的地位通过修志这一举措而有了极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