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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历代文字狱

  所谓文字狱,或者叫笔祸,都是因文触祸,被论罪者,并没有相应的可以治罪的行为,不过是,或因为已著的文字,或因保留了他人的文字而已。这些依以治罪的文字,一部分,对统治者确有触忤,而相当部分,则是被当权者寻文摘句,罗织罪名。

  中国最早的文字狱,始于鲁襄公二十五年(前548年),那一年,齐庄公因与大夫崔杼的妻子棠姜私通,而被崔杼杀掉,国人大乱。齐国的太史把此事如实记录下来,书曰:“崔杼弑其君”。“弑”是春秋笔法,以下杀上曰弑。崔杼对这个记录当然不满,要求修改,太史忠实于事实,乃杀之,其弟嗣书,又杀之,另一弟又书之,崔杼才“舍之”。当时有位南史氏听说太史著者尽死,热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如果说发生于襄公二十五年(前548年)的文字狱,确有对统治者触怒的因素,那么汉宣帝时的另一次文字狱,即杨恽被杀案则有所不同。杨恽是太史公的外孙,家世贵盛,宣帝时因诛霍氏有功,封为平通,但为人苛刻,又好发人阴私,受到猜忌,免为庶人。但他不肯汲取教训,反而大治产业,招摇过市。友人安定太守孙会宗劝他,既然罢官了,就应闭门思过,勿要张扬,以免招祸。杨恽却不以为然,反而作书张扬,据说宣帝见而恶之,终以大逆罪将其腰斩。杨恽在答书里究竟有何叛逆之罪,张晏为《汉书》作注,分析道:“山高在阻,人君之象。芜秽不治,朝廷荒乱也。一顷百亩,以喻百家也。言豆者真直之物,零落在野,喻已见放弃也。萁曲而不直,言朝臣皆谄?也。”杨恽的本意是否如此,已死无对证,张晏的根据是什么,也不得而知,但这种分析方法,为后世制造文字狱提供了一个罗织成罪的极好先例。这一手法为曹魏继承光大。据《三国志?魏书?崔琰传》载:“(崔)琰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甚有威重,朝士瞻望,而太祖亦敬惮焉。琰尝荐钜鹿杨训,虽才好不足,而清贞守道,太祖即以礼群之。后太祖为魏王,训发表称赞功伐,褒述盛德。时人或笑训杀世浮伪,谓琰为失所举。琰从训取表草视之,与训曰:‘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琰本意讥论者好谴呵而不寻情理也。有白琰此书傲世怒谤者,太祖怒曰:‘谚曰:生女耳,耳非佳语。会当有变时,意指不逊?于是罚琰为奴隶,使人视之,辞色不挠。太祖令曰:‘琰虽见刑,而通宾客,门若市人,对宾客虬须直视,若有所。’遂赐琰死。”在这里,曹操把“事佳耳”(用今天的话说是“好事罢了”)同“生女耳”(即生个女儿罢了)的“耳”字等同,据这个“耳”字来定罪。崔琰说的“会有变时”不过是说杨训为人讥笑,其处境会有所变化,并不涉及军国大事,曹操却曲解为“意指不逊”,从而将崔琰杀掉,这纯粹是深入周纲,无中生有。据说对崔琰的死,毛颇为不服,有人密告曹操说:天长期不下雨,是因为崔琰和他的家人(没为官奴婢)受到冤枉。曹操大怒,将毛收入狱中,派大理钟繇审问,钟繇说:黥面和没家人为奴,乃古圣帝明王之法,曹操对崔琰一家的处置并不过分。根据天人相应的关系,刑法严酷,天气寒苦,刑法宽缓,天气才亢旱。现在气候亢旱,难道是刑法严酷了吗?并要毛交待发牢骚的时间、地点、场所、对象。毛否认,要求对质。曹操无法,然终将毛免黜。钟繇在这里审讯驳诘,步步进逼,令人汗下,作为辩论文章,可谓绝妙,故为《三国志》全文收录。可惜终为人爪牙,而为后人所鄙。

  如果说曹操杀崔琰、斥毛,大兴文字狱,主要是为了杀人立威,带有突发的偶然色彩,那么杀孔融则纯粹因二人不和而有意为之。孔融是孔子的二十世孙,初为北海令,后归附曹操,建安九年(204年),曹操攻屠邺城,曹丕私纳袁绍子袁熙之妻,孔融深为不满,给曹操写了一封信,说“武王伐纣,以妲已赐周公。”曹操以为孔融学问渊博言出有典,便问:“出于何典?”孔融对说:“以今度之,想当然耳。”曹操因此非常恼怒。但孔融却不识时务,以后又对曹操屡有触逆。如当时战争频仍,粮食匮乏,曹操下令禁酒,嗜酒的孔融对此不满,写信嘲谑说:“酒之为德久矣,您说饮酒亡国,那么桀纣以色亡国,为什么今天不禁止结婚呢?对此,曹操外虽宽容,而内则不平。御史大夫郗虑知道曹操的心事,以法免除孔融的官职,一年后又拜太中大夫。孔融虽失势居家,但常常宾客盈门,爱其才而乐其酒。孔融常叹道:“坐上客常满,杯中酒不空,吾无忧矣。”虎贲士中有貌似蔡邕者,融每每酒酣,引与同坐,说:“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曹操愈加愤怒。一次,孔融与郗虑在朝廷上争吵起来,互相攻讦。曹操知道此事后,致书孔融说:

  “孤为人臣,进不能风化海内,退不能建德和人。然抚养战士,杀身为国,破浮华交会之徒,计有余矣。”意思是说,我曹某虽不能安都治国,但杀几个浮华文人还是绰绰有余的。这分明已露出杀机。孔融这才慌了,赶忙写信检讨,但为时已晚。到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终于借口说孔融对东吴使者发牢骚而将其弃市,并株连其子。据说“时二子年八岁,融被收,端座不起,左右曰:‘而父见执,不起何也?’二子曰:‘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遂被杀害。

  因为孔融是海内名流,曹操又以爱才自诩,所以杀他,还是很费了些周折,但仍怕世人不服,乃指使军谋祭酒路粹编织罪名。第一条罪名是:“融在北海,见王室不宁,招合徒众,欲图不轨,言我大圣之后也,而灭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卯金刀为刘字的繁体,这实际是指斥孔融有谋反之意。第二条罪状是:“融为九列,不遵朝仪,秃中微行,唐秃宫掖。”即指责孔融蔑视朝廷法度。第三条罪状是:“又与白衣弥衡言论放荡,衡与融更相赞扬,衡谓融曰:‘仲尼不死也。”融答曰:‘颜渊复生。”即指责孔融有非圣之意。

  谋反、蔑视朝廷法度、非圣,哪一条罪状也足将孔融置于死地,何况三条。最为可悲的是,融以孔圣之后,竟被治以非圣之罪。由此可见深文周纳、无限上纲的治罪方法在曹魏时期有多么锋。据说‘融诛之后,人睹粹所作,无不嘉其才而畏其笔也。”曹操刚将此文布于天下,又下令说:

  “则太中大夫孔融既伏罪矣,然世人多采其虚名,少于核实。见融浮艳,好作变异,眩其狂诈,不复察其乱俗也。此州人说平原弥衡受融论,以为父母与人无情,譬若缶瓦器,寄盛其中;又言若遭饥馑,而父不肖,宁赡活余人。

  融违天反道,败伦乱理,虽肆市朝,犹恨其晚。更以此事列上,宣示诸军将校椽属,使皆闻见。

  这在孔融身上又罗织了一条罪状,即“违反天道,败伦乱理。”因此“虽肆市朝,犹恨其晚。”由此可见孔融在当时的影响和曹操的又恨又惧的心态,及深文周纳、无限上纲的罗织罪名的手法。晋代魏后,依然继承了这种手法,当时因文字遭祸的人数不胜数,其中最为典型的是魏晋之交的嵇康之祸和北魏崔浩《国书》之狱。

  曹魏之际,司马懿父子当权,大将军曹营爽被杀后,“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篡魏已成必然之情。“竹林七贤”中,山涛、王戎等六人已先后归从司马氏,接受了官职,只有嵇康不附司马氏。因此被杀。据《晋书?嵇康传》等书记载,嵇康当年贫居,以锻铁维持生计,曾与向秀共锻于柳树下。贵公子钟会盛服求见,嵇康埋头抡锤,没有理会来客。钟会难堪了半天,驾车怏怏离去。临行,嵇康却停下活计用嘲讽的口气问钟会:“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不怀好意地回答:“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已埋下了报复的种子。嵇康的朋友吕安之兄吕巽将吕安的妻子奸污,为了掩盖自己的丑行,反诬吕安不孝,吕安因此下狱。吕安为了辩白冤枉,引嵇康作证,嵇康仗义执言,结果也被诬入狱。钟会此时为司隶校尉,受司马昭宠遇,便进谗言说:“前几年毋丘俭起兵造反,嵇康曾经想响应,幸亏山涛阻止。嵇康是个危险人物,留着是个祸害。如今他和吕安言语放荡,诋毁圣人教旨,帝王所不能容忍。应该象当年太公诛华士、孔子诛少正卯那样将其杀掉,使风俗归于纯正”。司马昭早就对嵇康不满,钟会的提议正合他的心意,于是把嵇康和吕安杀掉。说嵇康想谋反,可能是诬毁,说嵇康言论放荡,可能是指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山涛(字巨源)依附司马昭,任选曹郎,升官离任时推荐嵇康接替他的原职,但嵇康不愿依附司马氏,于是作《绝交书》表示要和山涛绝交。这篇《绝交书》与其说是给山涛看,不如说是写给司马昭看的。他在信中表白自己的人生态度:

  “(康)加少孤露,母兄见骄,不涉经学,性复疏懒,筋驽肉缓,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闷痒,不能沐也。每常小便,而忍不起,令胞中略转乃起耳。又纵逸来久,情意傲散,简与礼相背,懒与慢相成,而为侪类见宽,不攻其过。又读庄、老,重增其放,故使荣进之心日颓,任实之情转笃。此犹禽鹿少见驯育,则服以教制,长而见羁,则狂顾顿缨,赴滔汤火,虽饰以金镳,饷以嘉肴,逾思长林而志在丰草也。

  阮别宗口不论人过,吾每师之,而未能及;至性过人,与物无伤,唯饮酒过差耳。至为礼法之士所绳,疾之如仇,幸赖大将军保持之耳。吾不如嗣宗之资,而有慢弛之阙,又不识人情,暗于机宜,无万石之慎,而有好尽之累。久与事接,疵衅日兴,虽欲无患,其可得乎!

  又人伦有礼,朝廷有法,自惟至熟,有必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卧喜晚起,而当关呼之不置,一不堪也;抱琴行吟,弋钓草野,而吏卒守之,不得妄动,二不堪也;危坐一时,痹不得摇,性复多虱,把搔无已,而当裹以章服,揖拜上官,三不堪也;素不便书,又不喜作书,而人间多书,堆案盈机,不相酬答,则犯教伤义,欲自勉强,则不能久,四不堪也;

  不喜吊丧,而人道以此为重,已为未见恕者所怨,至欲中伤者。虽瞿然自责,然性不可化。欲降心顺俗,则诡故不情,亦终不能获无咎无誉,如此,五不堪也;

  不喜俗人,而当与之共事,或宾客盈坐,呜声聒耳,嚣尘臭处,千变百伎,在人目前,六不堪也;

  心不耐烦,而官事鞅掌,机务缠其心,世故烦其俗,七不堪也,

  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在人间不止,此事会显,世教所不容,此甚不可一也;

  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此甚不可二也。

  以促中小心之性,统此九患,不有外难,当有内病,宁可久处人间邪!”

  这封长信痛快淋漓地陈述了自己不愿做官的原因,可谓有自知之明。可惜他只顾自己说得痛快,没有考虑到将会产生什么后果,因为在司马昭看来,无论嵇康怎么解释,无非是不与自己合作,与山涛绝交也就是与司马昭集团绝交,而且越把自己说的清高,就越显出官吏的庸俗、卑污,无异于讽刺司马昭集团。所以钟会一进谗言,司马昭便乘机将嵇康除掉。嵇康临死前,太学生三千人请求赦免他,要拜他为师。司马昭不许。嵇康善弹琴,临刑前,他望着西沉的太阳,回头看看身影,若有所恋,他要了一张琴,从容奏完只有他自己能弹的异曲《广陵散》,怅叹道:“《广陵散》从此绝传了。”时为魏元帝景元三年(262年)。

  崔浩字伯渊,北魏清河东武城人,家族显盛,自魏晋以来便代有名臣。崔浩的父亲崔宏效力于道武帝、明元帝。崔浩出身名门,熟悉典制,又通晓天文、地理,懂兵法、多智谋,深得明元帝、太武帝的赏识、倚重,官至司徒,袭爵白马公。崔浩门第高贵,才智出众、官高爵显,加上为人耿直,遇事好争,所以嫉妒、忌恨他的大有人在,经常在太武帝面前说他的坏话。

  早在道武帝时,秘书郎邓渊受命编了一部十多卷的《国纪》,到明元帝时,这项事情被中断搁置下来,没有继续进行。太武帝神二年(429年),修史之事重被提起,命司徒崔浩和他弟弟崔览以及高允、高谠、张伟、邓颖等一群文官续修,指定由崔浩负责,并要他“务从实录”。结果不费多大功夫便编成一部三十卷的编年体《国书》,其中道武帝部分仍取邓渊旧文。事情到此本该结束,可偏有两个参与修史的著作令史闵堪和谷阝标出来画蛇添足,他们为了巴结崔浩,请求朝廷把《国书》全文刻石立碑,以表彰崔浩的“直笔”,并把崔浩所注的“五经”也一同刻石立碑。当时北方人最重碑刻,把自己的著作刻在石碑上“永垂不朽”,何乐而不为,崔浩当然赞成闵、谷阝的建议。主持政务的皇太子也很赞成,事情便这么定下来。于是在都城(今山西大同)郊外大路边选了一块百步见方的地盘建立史碑、经碑,崔浩是著名书法家,碑文大概也是自己丹书,也不知刻了多少块石碑,总之用了三百万工,终于大功告成。

  儒家经典和私人著作刻石立碑的以前有过,唯独没有史碑,且又立在大路旁,来往行人免不了围着看稀罕。人们看过史碑难免对其内容进行议论,《国书》所记北魏统治者的“家丑”秘事也随之传扬开来。权贵们本来就对崔浩没有好感,如今见崔浩修史立碑“暴扬国恶”,便怒不可遏,纷纷向太武帝告状,对崔浩诋毁中伤的也不仅仅限于修刻史石。太武帝平素虽极宠崔浩,但是个容易冲动的人,盛怒之下命将崔浩逮捕治罪。审理中,办案人员从崔浩所荐引的数百名秘书郎和长历生那里取得了他受贿的证词,崔浩本人也予承认。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六月,崔浩被诛,崔氏家族及与其通婚的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诸家族同时被诛灭,参与修史的官员胥吏一百二十八人也被处死。案发后崔浩在暴怒的太武帝面前吓得双腿发抖,连话都说不出来。同时得祸的高允在太武帝面前竟面不改色心不跳,勇于承担责任,太武帝要把参与修史事的一百二十八人都夷灭三族,高允据理反对,太武帝竟依了他,连他本人也被免罪。崔浩《国书》之狱从个人方面来说,他最大的失算是轻信人言,把国史刻成史碑。因此,与其说是修史之祸,不如说是立碑之祸。至于人们说他修《国书》“备而不典”;“暴扬国恶”,无非是如实记录了北魏统治集团一些不大光彩的事迹,既然敢于立碑,想必不至过分,况且太武帝先有“务从实录”的指示。事发后,崔浩被杀,所修《国书》却没有被毁,后来不断有人续修,最后由北齐魏收修成《魏书》。因此,崔浩《国书》之狱的发生,修史仅是导火线,更深层的原因是北魏统治者想借此机会打击北方的士族,这一点,从士族牵连得祸的情况也可以看出来。

  隋朝虽然短祚,但也制造了一件不大不小的文字狱。据唐朝柳公权在《小说旧闻》中记述了这样一段掌故;隋炀帝善属文,不欲人出其右,薛道衡由是得罪,后因事诛之,曰:更能作“空梁落燕泥”否?薛道衡是隋朝著名诗人,历任文、炀两帝,每有所作,南人无不吟诵。他的《人日思归》“入春才七日,离家已三年。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据说当时不胫而走,传到南方后便引起了文士们的骚动。而他因此获罪的“空梁落雁泥”更是脍炙人口的佳句,原诗题为《昔昔盐》,全诗是:“垂柳复金堤,蘼芜叶复齐。水溢芜蓉沼,花飞桃李蹊。采桑秦氏女,织绵窦家妻。关山别荡子,风月守空闺。恒敛千金矣,长垂双玉啼。盘龙随镜影,彩凤逐帷低。飞魂同夜鹊,倦寝忆晨鸡。暗牖悬蛛网,空梁落雁泥。前年过代北,今岁往辽西。一去无消息,那能惜马蹄。”炀帝也是隋代著名诗人,尤其是边塞诸作,铿然独异,但一句“空梁落雁泥”使他妒火中烧,最后竟要杀人。当然要杀薛道衡这样的人,还是得有适当的理由。大业五年(609年),年已七旬的薛道衡请求致仕,写了一篇《高祖文皇帝颂》,被炀帝指为有“渔藻之义”(《渔藻》出于《诗经?小雅》,是讽刺周厉王的一首小诗),于是将其绞死。

  中国历史上文字狱数不胜数,各种各样,但象炀帝这样,因妒才而制造事端杀人者,却不算太多。

  唐代文士的命运是开朗充盈,令人歆羡的。“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书。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有这样的经济基础,政治气候又宽松开放,使唐代文士的精神大都光明灿烂,偶然触上文网,也不会招来前辈那样的灾难。唐初四杰之一的王勃,写过一篇《檄英王鸡》,其时,流行斗鸡,宫中亦然,《檄英王鸡》便是一篇“讨伐”英王鸡的游戏之作。高宗看了很不以为然,认为这样会挑唆王子间的矛盾,但也并未深究,只是将王勃从王子们的身边逐走而已。也是唐初四杰之一的骆宾王写的《讨武檄》,直斥武则天狐眉惑主,但武则天读后只是嘻笑。埋怨大臣们没有眼光,没有将这样的人罗织在身边。高宗征高丽时,有个叫万元顷的人“放达不治,细检无儒者风“,写了一篇征讨高丽的檄文,放言大论,却提醒高丽人要固守鸭绿江天险,结果高宗的将士们无功而返。对此事,高宗也未深究,仅将其流放岭外充军,且不久又召回来,封为著作郎。德宗时代,牛李党争,李德裕的门人卫,以牛增孺的名义写了一篇传奇小说―――《周秦行纪》,伪造僧孺未举之时遇到了蒋太后、王昭君、杨贵妃等人的鬼魂,借贵妃之名,呼德宗为沈婆儿(德宗亡母称为沈婆,沈婆儿即沈婆的儿子),李德裕借机陷害说这是“无礼其君甚矣!怀异志于图谶明矣!”到了开成年间,又为宪司举覆,此时文宗已然御极,看了一笑置之,说“此必假名,僧孺是贞元中进士,岂敢呼德宗为沈婆儿也?”于是事寝。一场蓄谋已久的文字狱,便在笑声中烟消云散了。可惜,这样的笑声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过于短暂、过于稀少了。继之而起的宋,虽称文治,文字狱的魔影却愈益阴沉了。

  入宋以后,文字狱往往与禁书连带在一起,如乌台诗案、李光私史案、梅花诗公案等,这些文字狱在《禁书》一章中将作详细论述,这里仅着重介绍一下车盖亭诗案。

  王安石执政期间提携一批“新人”中,不乏投机奸邪之徒。蔡确便是其中之一。蔡确,字持正,泉州晋江人。因王安石的推荐,受到重用,元丰间位至宰相。蔡确为人阴险刻毒,善观风色,当他注意到神宗对王安石的态度时,便弹劾王安石,又曾弹劾沈括,谓其“见朝廷法令未便,不公言之而私语执政,意王安石既去,新法可摇耳。”挑起神宗怒火,将沈贬往宣州。神宗病重期间,蔡确及其同党邢恕曾经谋议让神宗的弟弟雍王赵颢或曹王赵君页嗣位。但神宗死后,继位的还是太子赵煦(即哲宗)。哲宗即位后,蔡确心不自安,为保住相位竟与邢恕、章等人散布言论,说自己有定策辅立哲宗,赞助“更化”的大功,并诬说高太后原想废赵煦,立赵颢。高太后当然也不客气,于元佑元年(1086年)罢免蔡确的相位,让他以观文殿学士的头衔出知陈州,继而改知亳州。次年,以弟蔡硕贪赃事,罢学士,改知安州,后又改知邓州。在安州期间,蔡确亻宅傺无聊,一日游览当地名胜车盖亭,乘兴写了《夏日登车盖亭诗》十首绝句,诗中似有怨谤情绪,传出后为知汉阳军吴处厚获悉。吴处厚当年曾教过蔡确作赋,蔡确拜相后吴求提拨,蔡不予理会。两人从此结怨。后蔡确知安州时,有批徒卒按规定应遣戍汉阳,蔡确却坚持不遣。吴处厚认为是藐视自己,盛怒之下,便把蔡确那十首诗笺释后呈奏朝廷。并指出其中所含怨谤之处,如蔡诗第二首:“纸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抛书午梦长。睡觉莞然成独笑,数声渔笛在沧浪。”吴处厚注第三句云:“方今朝廷清明,不知确笑何事”,第六首:“风摇熟果时闻落,雨滴余花亦自香。叶底出巢黄口闹,波问逐队小鱼忙。”吴处厚注第三、四句云“讥新进用事之人;”第八首:“矫矫名臣郝甑山,忠言直节上云间。古人不见清风在,叹息思公俯碧湾。”吴注云:“郝处俊封甑山公,唐高宗欲逊位天后,处俊上疏谏,此事正在上元三年。今皇太后垂帘,遵用章献明肃故事,确指武后以比太后”。第十首:“喧六月浩无津,行见沙州束西滨。如带溪流何足道,沉沉沦海会扬尘。”吴注第四句云:“此盖时运之大变,尤非佳语。”奏上后,左右谏议大夫梁焘、范祖禹,左右司谏吴安诗、王岩叟及左右正言刘安世等人接连上疏请求严惩蔡确,中书舍人彭汝砺、侍御史盛陶等人则上疏反对,认为如果听信吴处厚之言,将助长告讦和罗织之风。最后高太后将蔡确降官,分司南京。梁焘、刘安世等人认为处分过轻,并上密疏开具了蔡确与王安石的亲信、朋党名单,企图将元丰党人一网打尽,对蔡确则流放岭南。但遭到右仆射范纯仁、尚书左丞王存等人的反对,认为蔡确已经罢官,党羽也多失势,如果发起“清党”,将使人心不安;况岭南一路自仁宗初年丁渭贬崖州后,六十余年没有宰辅大臣走过,如果重新开辟为大臣罪谪之路,影响不好。但高太后最后还是将蔡确流往岭南,贬为英州别驾、新州安置,范纯仁、王存、盛陶、彭汝砺等人分别受到贬官处分。

  不过,两宋时期文字狱虽然频仍,但由于宋人立国精神,对士人相对优容;无论文字狱多么残酷,一般都没有杀头之祸,相对于秦皇、魏武、隋炀等帝,动辄杀人,不能说不是不幸之万幸了。

  入元以后,蒙古贵族对禁书虽极注重,但文网倒不甚太密,其间虽也有诛杀、流放的重案,但事件不多,影响不大。可以说是两宋和明清两大文字狱高峰间的低谷。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在异族统治下,广大知识分子不敢借文讥世,二是蒙古统治者对文字吹毛求疵的一套做法不熟习。

  与宋人文治政第相反,明太祖朱元璋的政策是以“猛”治国。所谓猛,就是屠杀。对功臣是这样,对赃官是这样,对读书人也是这样,其中尤以对读书人为残暴,这与太祖自身的经历有关。朱元璋自幼家贫,并曾在皇觉寺出家。参加农民起义,特别是称帝建国后,他非常注意征儒辟士,求才纳贤,即位以前便已招聚了一群士人为自己效力,即位后又连颁诏旨,征辟大批士人兴礼乐,定制度,充实各级政权机构,但由于自己的出生和经历,使他在士大夫面前不免觉得矮一截,心灵深处被无法摆脱的自卑感所压抑。据说他曾想认朱熹为祖先,无意中被人提醒而已。士大夫们对这位出生贫寒当过和尚做过“强盗”的“新贵”皇帝,有相当多的人从心底不敬服,不承认他是得天命的君主,怀疑新王朝的前途,加上对新王朝严刑峻法的恐惧,所以明初士大夫多不愿出仕。当时征辟士人如捕罪犯,由地方官监押上路,有的征而不仕,有的至而不仕。朱元璋对于这些抗征拒化的顽固士人概不客气,如大名府士人秦裕伯避乱寡居上海,两次征招不出,太祖亲笔写信说:“海滨居民好斗,裕伯身为智谋之士而坚留其地,将来恐有后悔,”秦裕伯不得已应征赴京。临海县文士陶凯获知使者将至,隐避不出,太祖对使者说:“陶凯如果不来,把他九族以内亲党的脑袋割来。”陶凯只得乖乖上路。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为了避征,各自截去左姆指,苏州文人姚润、王漠被征推托不至,结果都被斩首示众,家产籍没。为了对付这些“不召之臣”,太祖还特别在《大诰》中规定:“寰中士夫不为君用,”则“诛其身而没其家。”

  太祖与士人的这种隔阂,是明初文字狱繁兴的重要原因。其次,勋贵对士大夫的嫌忌与排斥,对当时文字狱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明初太祖锐意文治,重用士人,勋贵、武臣难免不满,而当时勋贵、武臣多系淮北人,士夫多系江浙人。乡籍观念促成了宗派集团。淮北集团的排文情绪对太祖不无影响,有人乘机在太祖面前说“文人益于讥讪,往往使人受了讥讪还不知道。张九四让身边的文人给他起个雅名,于是取名士诚。他哪里知道这个名号是从《孟子》“士,诚小人也’这句话截取来的,可笑他被人骂了一辈子还蒙在鼓里。”太祖检读《孟子》,果然不错,从此多了一个心眼,特别注意推敲臣下的各类文字,从中寻找“讥讪”字句,猜疑兴狱。

  在明初的文字狱中,死得最冤枉的是一批贺表谢笺的作者。明初定制:凡遇正旦(岁首)、冬至、万寿圣节(皇帝生日)等节日,以及为皇太后、太皇太后上尊号和册立太子等庆典,官府必须上表笺祝贺,此外,遇有恩典赏赐依例须上谢恩表。在地方官府,这两类表照例由教官执笔撰拟。这本是礼节性的官样文章,朱元璋却用异样的眼光逐字逐句认真阅读。由于他读书不多,对字音字义,文理文脉,用典藻饰等有关知识半懂不懂,本来正常的颂扬文字句被他胡嚼蛮啃,妄作附会,结果都被认为含讥带诮,作者接二连三做了屈死鬼。据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统计,当时表笺案主要有;

  浙江某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长官作《谢增俸表》,内有“作则(与“贼”音近而附会,下同)垂宪”之句而被诛。

  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万寿贺表》,内有“垂子孙而作则”之句,被诛。

  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王景为按察使作《贺冬节表》,内有“仪则天下”,被诛。

  桂林府训导蒋质为布政使、按察使作《正旦贺表》,内有“建中作则”,被诛。

  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内有“睿性生(“生”附会为“僧”)知”,被诛。

  沣州州学学正孟清为本州作《贺冬节表》,内有“圣德作则”,被诛。

  陈州州学训导周冕为本州作《万寿贺表》,内有“寿域千秋(“寿”与“兽”音近;“域”疑被误读为“或”,与“祸”音近),被诛。

  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内有“遥瞻帝扉”(“帝扉”附会为“帝非”),被诛。

  祥府县学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旦贺表》,内有“取法象魏”(“取法”与“去发”音近,附会为当和尚剃光头;“象魏”又有比况曹操之嫌),被诛。

  亳州州学训导林云为本州作《谢东宫赐宴笺》,内有“式君父以班爵禄”(“式君父”被附会为“弑君父”。朱元璋当年曾令部下将故言韩林儿沉杀于瓜步江中而心虚),被诛。

  慰氏县学教谕许元为本县作《万寿贺表》,内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法坤”与“发髡”音近,“藻饰太平”与“早失太平”音近,朱元璋可能是用方言乡音去读这类字句),被诛。

  德安府学训导吴宽为本府作《贺立太孙表》,内有“天下有道”,“望拜青门”等句(“道”被附会为“盗”,“青门”借指东宫,被附会为寺庙),被诛。

  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作贺表,内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句,被诛。

  以上仅仅是有明确记载的、比较明显的十三例。当时因表笺祸而死的不知有多少,幸免于难的据说只有蒲州学正张某一人。张依例作贺表,内有“天下有道,”“万寿无疆”等句,朱元璋把“道”读作“盗,”“无疆”则认为是咒他亡国,不由大怒,传命送到京师,亲自审问,张正面申辩说:“陛下有旨:表文不许杜撰,务必出自经典。‘天下有道;是孔子说的’,‘万寿无疆’出自《诗经》,说巨谤证,不过如此。”朱元璋只好把他释放。朱元璋的这种做法,使臣僚们十分恐惧,

  叩请朝廷颁发先经拟定的表笺成式,使臣民有所遵守,朱元璋便命翰林学士刘三吾等人制定一份《庆贺、谢恩表笺成式》,于洪武二十九颁行天下。

  表笺有了模式,教官们有章可循,或者可以幸免,而以其他文字形式,无心中触发了朱元璋忌讳而被诛杀的,也还不少。有个和尚写了一首谢恩诗,呈献给朱元璋,其中吟道:“金盘苏合来殊城,玉碗醍醐出上方。稠叠滥承天下赐,自惭无德颂陶唐。”本意是拍马感恩,谁知朱元璋读后却勃然大怒,谓“汝用‘殊’字,是谓我‘歹朱’也,又言‘无德颂陶唐’,是谓我无德,

  虽欲以陶唐颂我而不能也,”遂斩之。还有一位叫止庵的和尚写了一首夏日西园诗:“新筑西园小草堂,热时无处可乘凉。池溏六月由来浅,林木三年得未长。欲净身心频扫地,爱开窗户不杀香。晚风只有溪南柳,又畏蝉声闹夕阳。”朱元璋读后大为愤怒,咆哮道:“汝诗热时无处乘凉,

  以我刑法太严耶?频扫地,不杀香,是言我恐人议而肆杀,却不肯为善耶?”这位和尚最后不得善终。

  明初最为引人注目的文字狱是高启之狱。高启字香迪,号槎轩,长明(今江苏苏州)人。博学善吟,诗与杨基、张羽、徐贲齐名,有“吴中四杰”之誉。张士诚据吴称王时,广召士人,高启不受笼络,避居吴淞江边的青丘,号青丘子。洪武初,高启应荐与修《元史》,授翰林编修,

  高启在朝时写过宫体诗,即《题宫女图》;“女奴扶醉踏苍苔,明月西园侍宴回。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梦有谁来。”因是讽刺宫禁私情,太祖在当时忍而未发。洪武三年(1370年)拟擢高为户部右侍郎,高却以年少不堪重任为由,坚辞不就,回青丘教书度日。这种不合作态度,朱元璋也均记在心中。洪武五年(1372年),高启友人魏观出任苏州知府,把高启接进府里朝夕聚谈欢酌。张士城当年在苏州称王,改府治为王宫,而把府治迁到地势低洼、面积狭小的都水行司衙门内,朱元璋平吴后平毁张氏王宫,苏州府治却未动,魏观上任后便自作主张在旧址重建府衙,

  按照风俗举行上梁仪式,特请高启写了一篇《上梁文》,文内有“虎踞龙蟠”等套话。魏观仇家得知,便诬称魏观有做张士诚第二的野心。朱元璋命御史张度查明题参,魏观因此被诛,高启坐罪腰斩,尸体大卸八块,时年仅三十九岁。同时被杀的还有王彝。

  明初因宫体诗得祸的还有监察御史张尚礼。他作了一首《宫怨》诗:“庭院沉沉尽漏清,闭门春草共愁生。梦中正得君王宠,却被黄鹂叫一声。”诗意不含讽刺,但因描写宫禁而激怒朱元璋,终被下蚕室死。礼部侍郎朱同则因给某宫女题诗,后来这宫女非正常死亡,查出朱同题诗事,赐朱同自杀,凡与这宫女有文字瓜葛的都被处死。

  明初的诗文之狱,并不限于讥讪诗和宫体诗,有些人简直是莫名其妙的被处死了。当时有位佥事陈养浩感于战乱,作诗吊时,内有“城南有妇,夜夜哭征夫”之句。朱元璋得知把陈养浩拘到湖广,投在水中淹死。洪武九年(1376年),“吴中四杰”之一的徐贲奉使山西、河北,廉访官风民情。朱元璋料想他此行一定诗兴大发,真情表露,待徐贲回家后派人检查其行李,见只有几首平平淡淡的纪行诗,这才放心,授于给事中之职。徐贲固然很聪明,逃过了这一劫,但未能善终。洪武二十九年(1393年),凉国公蓝玉坐谋反罪被诛,案件株连甚广,凡有片言只语关联者都不得逃脱干系,徐贲因曾为蓝玉的一幅画题过诗,因此被处死,临刑口诵五代短诗一首:

  “鼍鼓之声急,西山日又叙。黄泉无客舍,当夜宿谁家。”事后朱元璋问监刑官,徐贲死时有何话说,监刑官如实汇报,朱元璋误认为诗是徐贲作的,发怒道:“他有这样的好诗,你为什么不及时报告把他杀了?”恼怒之中便杀了监刑官。这位监刑官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作了冤死鬼。甚至连皇子的老师们也难以幸免。洪武末年,翰林修撰张信奉命教朱松(朱元璋第二十子)读书,取杜甫《绝句六首》中的一首为习字的字式。其诗云:“舍下笋穿壁,庭中藤刺檐,地晴丝冉冉,江白草纤纤。”朱元璋知道后,认为张信是有意取荒败景象讽刺当今盛世,于是找了个机会将张信处死。老臣宋濂曾为王子们的老师,因他的孙子宋慎被告发是胡党,宋濂也受到株连要处以死刑。马皇后知道后替宋濂求情,说民间百姓为子弟请老师,宁肯自己饿着肚子,也要好好款待,何况皇家师傅。朱元璋不听,马皇后不吃肉,不喝酒,朱元璋感到奇怪,马皇后说:为宋先生修福。这才免掉一死,安置茂州。

  在这样胡搅蛮缠式的文字狱面前,读书人大都不愿做官。浙江人杨维贞,以诗名坛,被朱元璋征召,维贞到南京不久,便请求还乡。庐陵张昱也被强迫为官,昱婉辞,朱元璋看他年事已高,没什么用,便让其还乡,说“可闲矣”。从此,张昱自号可闲老人,小心谨慎,绝口不谈时事。他做的一首诗,极好地描绘了他的心态:“洪武初年自日许还家老贫贱。池馆尽会当时人,惟有笔砚伴闲身。刘伶斗内葡萄酒,西子湖头扬柳春。见人昔斤轮只袖手,听人谈天只箝口。”反映了那时读书人的普遍心曲。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去世,皇太孙朱允火文嗣位,次年改元建文。建文四年(1402年),朱元璋第四子,燕王朱棣以“靖难”为名称兵起事。攻入南京,建文自焚而死(或云出亡),朱棣篡位,并对建文帝的辅佐大臣进行了血腥的屠杀。其中最为悲壮的是方孝孺之死。方孝孺,字希直,浙江宁海人,洪武间应征出仕,建文时任侍读学士,是建文帝的心腹谋臣之一。他是名儒宋濂的弟子,博学、端方,文章极佳,醇深雄迈。据说朱棣南下时,其谋士姚广孝曾对他说:城下之日,孝孺必不降,幸勿杀之,杀孝孺,天下读书种子绝矣。朱棣到南京后,孝孺果真不降。朱棣投之于狱,并让他起草即位诏书,孝孺只是放声痛哭,朱棣劝尉他:“先生毋自苦,予人欲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孺质问:“成王安在?”朱棣说:“彼自焚死”,又问:“何不立成王之子?”朱棣答曰:“国赖长君。”又问:“何不立成王之弟?”朱棣又说:“此朕家事”,即命授以笔札,孝孺投笔于地,且笑且骂道:“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朱棣大恼,以诛九族相威胁,孝孺毫无惧色,厉声道:“十族又能奈我何!”将孝孺磔杀于市,又将其九族,加上门生故旧,以凑足十族之数,株连处死。因孝孺而被杀的达八百七十三人。族诛之刑自商周以来便有,秦汉时一般诛三族(如李斯、韩信),而有诛七族的(如荆轲)成祖竟有十族之诛。

  同时被屠杀的大臣中,练子、胡闰、高翔和景清也死得极为惨烈。子宁,名安,以字行,江西亲淦人,建文时为副都御史,朱棣攻入南京后,被绑见成祖,大骂不屈,舌头被割下后又以舌血大书“成王安在”四字,最后被凌迟处死。宗族一百五十一人也都被处死。胡闰,字松友,江西鄱阳人,时任大理少卿,被召见时不仅不降,且大骂不止,成祖命凿去牙齿,后连其子一同缢杀,尸体剥皮,缝为人形,充入干草,悬挂武功坊,家族诛灭,二百一十七人被杀。高翔,陕西朝邑人,时任监察御史,被成祖召见时身穿丧服,成祖要其归顺,高出言不逊,最后遇害族诛,亲戚戍边,祖坟被刨毁。成祖还下令给资助过高翔的人家增加永久性赋税,说要让高翔世世受人唾骂。景清,陕西真宁人,时为御史大夫。初伪降,上朝时身藏尖刀,拟为故主复仇,被成祖察觉,家族诛灭,乡邻也被抄杀,村里为墟,谓之“瓜蔓抄”。

  方、练等人死后,其文字著作也遭到严厉禁止,私藏者罪至于死,这项政策终永乐、宣德之世不变。

  成祖以后,文字狱的恐怖气象,略为宽松一些,但朱元璋与朱棣所制造的名种形式的文字狱还是被其子孙们赓续下来,而且随着时代的变化又有所发展。表现在表笺方面,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六科给事中张思静,因元旦贺表失抬万寿字被杖责四十。表现在诗文方面,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年)御史张楷因作除夕诗为礼科给事中王诏弹劾,坐罪免职;嘉靖时河南巡抚胡缵绪以迎驾诗有“穆王八骏空飞电,湘竹英皇泪不磨”句被视为不恭,几兴大狱,寻将其革职,杖四十。南京工部尚书吴廷举,称疾乞休,帝慰留,在复辞中因引白居易、张咏诗句触帝怒,以怨望无人臣礼勒致仕。在思想意识方面,嘉靖、万历时颜钧、何心隐、李贽的文字狱,其中以后者在晚明影响最大。

  李贽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福建泉州人,举人出身。做过几任小官,期满后告别官场,流寓湖广黄安、麻城等地,专力著书讲学。李贽深受王学影响,对佛教、道家乃至西方某些哲学观点也有沾濡,与程朱理学和诸多传统意识、世俗观念格格不入,所著《焚书》、《藏书》有许多离经叛道、惊世骇俗的言论。万历十二年(1584年),他在黄安寄居的契友耿定理去世,李贽携家离开黄安。他派人把家眷送回福建老家,自己独身住进麻城龙湖芝佛院,后索性落发为僧,在佛院著书讲学,附近男男女女都慕名前来听讲。当地守节女士梅澹然常与他谈道论法,为此招致许多流言蜚语。由于他攻击假道学的许多言论是为耿定理之兄耿定向而发的,身为刑部尚书的耿定向寻隙报复。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耿定向的门生某御史巡抚麻城,将以“大坏风化”的罪名加罪李贽,李贽被迫离开麻城,先后漂泊两京,最后又回到湖广,住在邻近麻城的黄檗山。麻城官府以“宣淫”的罪名,煽动人们将其赶出黄檗山,捣毁其住房和预造的藏骨塔。李贽不得已北赴京师,滞居通州。万历三十年(1602年)闰二月,礼科给事中张向达根据传闻上疏参劾七十五岁高龄的李贽,谓其所著诸书荒诞不经,蛊惑人心。诬蔑李贽在麻城与浪游子弟同游庵院,

  挟带妓女白天同室洗澡,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有的甚至携带被枕与李贽同住庵中,结果把麻城闹得“一境如狂。”疏中最后建议把李贽解回原籍治罪,所著书全部烧毁。神宗当即准奏,通州官府奉命逮捕李贽。同年三月十五日,李贽在狱中乘理发之机用剃刀自刎,以死作了最后一次抗争。李贽死后,其著作屡遭禁毁,但越禁越流行,甚至传到了朝鲜、日本,所以顾炎武曾哀叹道:“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然虽奉严旨,而其书之行于人间自若也。”

  随着满洲的铁骑进入山海关,更大的灾难降临到知识分子头上。满洲贵族进入中原,遇到了汉民族、特别是汉族知识分子的顽强抵抗。为了镇压这些反抗斗争,清朝统治者一方面使用武力,不惜杀人盈城,一方面大兴文字狱,残酷杀害知识分子。据有人统计,在清王朝统治的二百六十八年中,共发生一百六十余起文字狱,几乎一年半一次。这些文字狱,主要集中在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其中又以乾隆朝最多。在乾隆在位的六十三年中,文字狱竟达一百三十多起,一年两次还要多。乾隆以后,嘉庆、道光朝的文字狱较为少见,到光绪末年,文字狱又有抬头之势,但由于清王朝的迅速灭亡而作罢。

  具体来说,清代的文字狱始于顺治四年(1647年)的释函可私史案。函可字祖心,号剩人,

  俗姓韩,名宗马来,广东博马人,其父韩日缵明末任礼部尚书,父死后家道中落,宗马来遂出家。明亡后,函可不忘故国之思,在江宁著《变纪》一书,载录了抗清死难烈士的事迹和清军的暴行。

  顺治四年出城时为满洲士兵查获,遂投入狱。次年以犯忌讳罪流放沈阳。顺治十六年(1659年)

  病死于戍地,遗诗被弟子编为《千山诗集》,乾隆时曾被列为禁书。函可一案开启了清人对汉族知识分子反清意识的敏感与防范。随后发生的黄毓祺案、冯舒以案及庄廷钅龙私史案都是这一指导思想的产物。其中以庄廷钅龙私史案持续时间最长,牵及的人也最多。早在明天启年间,告病回乡的内阁首辅朱国桢曾编写一部《皇明史概》一书刊行、《列朝诸臣传》则专刊。明亡后,朱家家道中落,后人将《列朝诸臣传》稿本卖给镇上富户庄廷钅龙。业已失明的廷钅龙有意编一部史书传世,便请当地名士茅元铭、吴之铭等十余人把买来的稿本润色,加上天启、崇祯两朝史科,辑成一部《明史辑略》,署上自己的名字。为提高知名度,廷钅龙请前礼部侍郎李令皙写了序言,并在书前开列了一大串“参订”名氏,其实有些人并未参与其事。廷钅龙死后,由其父雇工刻印,于顺治十年冬(1660年)印装完毕,开始发卖。列名“参订”的查继佐、范骧、陆圻三人与庄氏父子素昧平生,根本未参与其事。为避免麻烦,三人于同年出具呈文,申请备案,但地方官不予受理。由于庄家有财,许多人便企图借此来敲诈,其中有成功者,有不成功者,最后遭到碰壁的前归安县令竟于康熙元年(1662年)冬赴京师,到刑部控告庄家撰造“逆书”,清廷立即派人到湖州调取书板,捉拿人犯,到康熙二年定狱。其中除已死的庄氏父子被戮尸外,其他重辟者七十余人,牵连被捕入狱者达三千余人。康熙年间,文字狱不仅不见少,反有日趋加多之势,如康熙三年(1664年)便发生了孙奇峰、吴宗潜案,六年(1667年)发生沈天甫伪造诗集诬陷案,七年发生黄天培诗案,十三年(1674年)发生邹漪案,二十一年(1682年)发生朱方旦案,二十二年发生何之杰案,三十三年(1694年)发后熊赐瓒案,五十一年发生陈鹏年案,五十二年发后戴名世案,五十三年发生徐转案。在这些文字狱中,以戴名世《南山集》案影响最大。戴名世,字田有,号药身,出身桐城名宦家庭。名世不仅擅长古文,而且重史,曾立誓修一部明史,为此,多方搜集有关资料。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其门人尤云鄂、方正玉出资为他刻印一部《南山集偶抄》,系汇集尤云鄂平时收藏的近百余篇文章,其中有的涉及到南明政权和清朝历史,如其中的《与余生书》则讨论了修史体例,他认为清朝大一统的历史应从康熙元年算起,因世祖虽入关,而南明政权未平,比照三国之例,顺治一朝不能算正统。此外,集中文章还直书南明各朝年号、帝号,为殉明的忠臣义士作传,并记录了清初强迫汉人剃发和杀害假太子的经过。这些文字都是致命的祸根,但作者及作序者竟无察觉。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年近花甲的戴名世突然文星发旺,取中会试第一名(俗称会元),殿试一甲第二名(俗称榜眼),授翰林院编修。两年后,左都御史赵申乔据《南山集偶抄》中的《与余生书》等篇参劾戴名世“狂妄不谨”。所刻文集“倒置是非,语多狂悖。”一些平时忌恨戴名世的人乘机落井下石,戴名世被捕入狱。镌刻《南山集偶抄》及为书作序的人,《滇黔纪闻》作者方孝标及戴名世两家亲族等一并捕去。刑官依“谋逆”律拟将戴名世凌迟处死,已死的方孝标开棺戮尸;两家祖父以内的亲族男性年纪在十六以上者处斩,十六岁以下男性及所有妇女配给功臣之家为奴;刻书、作序的尤云鹗、方玉正、方苞、汪灏等人拟绞。与戴名世讲学论文关系密切的朝官三十余人予以贬谪,以上共拟处罪三百余人。后康熙因拟刑过重,株连太广,几次颁旨减刑,仅将戴名世处斩,家属(包括方孝标家属)流入黑龙江,尤云鹗、方苞等人编入旗籍,其余朝官免议。继康熙的雍正一朝,历时虽短,文字狱却非常繁烦,重大案件前后相接。雍正以其特有的敏感和刻意的用心,几乎对每一宗案件都极尽发踪指示、别出心裁之能事,使得雍正一朝的文字狱别具特色。终雍正一朝,比较重大的文字狱有雍正三年(1725年)的汪景祺《读书堂西征随笔》案,四年的钱名世案,查嗣庭案,谢济世、陆生楠案,六年的曾静、吕留良案,八年的徐骏诗文案,十一年的吴茂育著书案,十二年的沈伦诗案等。其中以汪景祺《读书堂西征随笔》案、钱名世案、查嗣庭案和曾静、吕留良案最为引人注目。汪景祺,字无已,号星堂,浙江钱塘(今杭州)人。他潦倒文场近四十年,虽然也是个举人,总与富贵无缘。雍正初年,汪前往陕西探访故友、时任陕西布政使的胡期恒,并乘机投书干谒川陕总督年羹尧,做了年的临时幕僚。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收藏。雍正三年,年羹尧获罪,被雍正抄家,于其处得《随笔》一书。雍正帝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查该书除对年羹尧的?颂之辞外,并没有多少触讳文字,但雍正为了处理年羹尧,故意吹求。最后将汪景祺斩首示重,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州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戚凡在官者均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人多,汪氏侨居的平湖县传出“屠城”谣言,居民惊慌逃窜,后经地方官晓谕才安定下来。

  钱名世字亮工,号庵,江苏武进人。康熙四十二年进士,殿试一甲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升侍读。因与年羹尧同年,当权势赫赫的年羹尧于雍正二年进京觐见时,钱名世曾赠诗?颂。年羹尧受诛后,雍正帝给钱名世加以“曲尽陷媚,颂扬奸恶”,“诗语悖逆”的罪名,将其革职逐回原籍。同时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以使钱氏无脸做人,而且使其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雍正帝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两日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如未悬挂则呈报督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帝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辑,集名就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给全国的学校,

  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好的予以表扬,不够味的予以处分。据说钱名世品行不端,参与修《明史》时曾将万斯同写的几篇传稿据为已有,身为翰林清望官,作诗讨好跋扈的边将也确有失身份,但雍正帝的作法,毕竟太过份了,他在谕旨中说:“伊既以文词谄媚奸恶,为名教所不容,朕即以文词为国法,示人臣之炯戒。”

  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学士,后授礼部侍郎。雍正四年(1726年),查嗣庭派充江西乡试正考官,被人告发试题“怨望、讥刺”。九月,查氏刚返抵京师即被投入狱中,寻病死狱中。所谓试题“怨望、讥刺”,指《论语》题:“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孟子》题:“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今茅塞子之心矣。”但猜忌的雍正帝进一步怀疑查所出《易经》第二题:“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第三题:“其旨远,其辞文”及《诗经》第四题:“百室盈止,妇子宁止”包含更隐秘的讽刺。照他的理解,题中“正”、“止”二字是咒骂雍正年号的,“其旨远,其辞文”二句则暗示两道题目中的“正”、“止”二字有呼应关系。这纯系附会。案发后,查氏赴赣行李、在京寓所和浙江老家均被彻底搜查,雍正帝从搜得的日记中找出许多“极意谤讪”康熙政治的言论。此外,据说查氏所著《维止录》首页有灾异出现和雍正即位的记载。有人认为这是其得祸的真正原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儿子或定斩监候、或外流,其兄流放陕西,家产抄没,折银充浙江海塘工程费用。其他有关人员或革职或降职调用。

  吕留良,字用晦,号晚村,浙江石门人。服膺程朱理学,是明末清初评点时文的大家,倡明夷夏之辨,有多种著作遗世。殁后四十年,因曾静而被戮尸。曾静,湖南永县人,号蒲潭先生。

  据他自己供称,因读吕留良的著作而深慕其人,乃派弟子到留良家中访求遗书,得以结识其子吕葆中,门生严鸿逵、沈在宽,过从甚密而赋诗酬答。雍正六年(1728年),曾静派弟子张熙化名张倬,去川陕总督岳钟祺处,谓其为宋岳飞后,又握重兵,应为宋明两朝复仇,游说岳抗清,却为其所卖。案发后,雍正极其震怒,对吕氏家族及其牵连在内的儿子进行了抄斩或流放,其中吕留良、吕葆中、严鸿逵虽已亡故,也不予放过,予以戮尸枭首。吕毅中、沈在宽斩立决,桐城人孙学颜因曾为吕留良书作过序而被弃市。留良的孙辈,则流放到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而对主犯曾静却给予“出奇料理”。即不予杀害,而由雍正与他辩论,双方辩词汇为《大义觉迷录》,颁行海内。

  由上可知,雍正在处理文字狱中,不仅心毒手辣,而且每每别出心裁,令人不寒而栗。

  乾隆朝的文字狱,达一百三十余例,并主要集中在乾隆中期,即乾隆十六年(175年)到四十八年(1783年)间。这三十年间又出现两个高峰,且一峰高过一峰。第一个高峰始于孙嘉淦伪稿案。嘉淦,山西太原人,字锡公,号懿斋,康熙时进士,官至吏部、刑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也做过直隶、湖广总督,以敢言直谏恭行为本而极有声望。乾隆十五年(1750年)江西千总卢鲁生、守备刘时达合谋以孙嘉淦为名编选奏稿,指摘乾隆,试图阻止乾隆南巡,于是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追查伪奏稿的活动。这件事对乾隆触动很大,由此决心对思想领域整肃。从此时到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二十五年中见于记载的文字狱就达七十起上下,从而形成乾隆朝第一个文字狱高峰。其间较大的文字狱有:乾隆十六年(1751年)王肇基案,十七年杨烟昭案,十八年丁文彬案,世臣案、李冠春案,二十年胡中藻案、刘震宇案、刘裕后案、程案、杨淮震案,二十一年朱思藻案、刘德照案、刘朝干案、左必臣案、施尔信案,二十二年彭家屏案、段昌绪案、陈邦彦案、周瑞案、陈安兆案,二十四年沈大章案、鲍体权案,二十六年(1761年)林志功案、闫大镛案、余滕蛟案、李雍和案、王献璧案、章知邺案,二十八年林时元案、杨锦案、刘三元案、郭良肱案、王宗训案,二十九年邓文亮案、朱文呈案,三十年胡作梅案、张明炫案、周煌案、文韬案、徐献朝案,三十二年蔡显案、张廷用案、齐周华案,三十三年柴世进、李绂、徐鼎、张延瑞、李浩、席守业、王道定案,三十四年李坚仁案、李超海案、安能敬案、丁元甲案,三十六年游光辉、戎英案,三十九徐万九、王王旬、屈大均案,四十年陆显仁、王作粱、秦功德、释澹归案,四十一年严讠曾、张毅、梁晓善、沈德潜案。这一时期的文字狱的主要对象与内容是时人时事,但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彭家屏私藏明末野史,段昌绪私藏吴三桂伪檄案爆发后,又呈现了某种程度潮流的转变。乾隆朝文字狱的第二个高峰出现在四十二年(1777年)至四十八年。在这短短的七年中,见于记载的文字狱即达五十几起。这是清代文字狱、乃至中国古代文字狱的空前高峰,也是最后一个高峰。这一高峰出现的直接原因是当时在全国雷厉风行开展的查办禁书运动。这一时期以查缴禁书为主旋律的文字狱,较为显著的有:乾隆四十二年王锡候《字贯》案,四十三年的王促智案、王尔杨案、刘翱案、黎大本案、袁继咸案、徐述夔案、殷宝山案、金从善案、韦玉振案、范起风案、刘峨案、龙风祥案、陶煊、张灿案,四十四年黎元宽、李马、陈希圣、黄检、冯王孙、智天豹、沈大绶、程树榴、王大藩、俞益谟、石卓槐、祝庭诤案、四十五年王铁山、魏塾、戴移孝、艾家鉴、吴英、刘遴案,四十六年梁三川案、尹嘉铨案、王仲孺案、焦禄案、释明学案、吴碧峰案、周铿声案、程明湮案、张士杰案,四十七年卓长龄案、萧万载案、高治清案、方国泰案、海富润案、赵文言案、毛奇龄案,四十八年乔廷英案、冯起炎案、胡元杰案、楼绳案,四十九又发生了吴文世案,五十年孔继汾案、刘愚奇案、郭大至案、释元采案,五十一年骆愉案,五十三年贺世盛案,五十四年马晏清案、五十五年(1788年)仲绳案,总共九起,作为乾隆朝文字狱的余声。综观乾隆朝第二时期的文字狱,主要是为了禁书,亦即从根本上殄灭汉民族思想深处的种族意识。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乾隆不惜翻百数十年以前的历史旧账,追穷其反清思想,甚至罪及枯骨,而一些搞得声势浩大的文字狱,所谓罪证,如徐述夔《一柱楼诗》案,只不过从《咏鹤》诗中摘引“明朝期振鹤、一举去清都”而已。基于这一主导观念,乾隆朝的文字狱,突破了旧时的文士阶层,而扩展到民间细民,从而成为一种震荡全国的全民性的运动了。乾隆时期一百三十余起较大的文字狱中,主要案犯:官员三十人,举人二人,贡生三人,监生八人,禀生一人,又生员三十一人,武举一人。共七十三人。民间细民;裱褙老板、酒店老板、经铺老板三人、童生四人、教书先生四人、江湖郎中一人、菜农一人、邦工两人、轿夫一人、算命先生三人、裁缝一人、无业游民一人、和尚五人、职业不清者二十二人,又名种职业的疯汉十八人、总计六十五人,约占全部案犯的百分之四十七,这在乾隆以前任何一个朝代的文字狱所未发生过的。不仅如此,乾隆还将文字狱由正常的精神范畴扩大到精神病患者非正常的领域内,如乾隆十八年(1753年),浙江上虞县民人丁文彬忽至山东曲阜衍圣公府,口称亲戚,由是案发,搜出所作《文武记》一书,极其荒诞。署山东巡抚杨应琚经过审判,明知是个精神病人,但仍不肯放过,而且要赶在毙命之前凌迟处死。王肇基、冯起炎等案与此相似。乾隆朝文字狱的残酷性不仅表现在这些方面,而且表现在对犯者家属的牵连上。乾隆朝文字狱的主要案犯,被处以大逆律论拟的便有四十七例,这样的律法对生者是凌迟,对死者是戮尸,对亲属是缘坐。凡缘坐者。男性十五岁以上斩决,十五岁以下者及女性亲属发给功臣为奴。据《文献丛编》公布的一份比照大逆律论拟的缘坐人犯名单,共有文字狱正犯亲属一百五十人,除江景祺一案的犯属三人外,一百四十七人都是被文字狱株连的无辜者。当然这仅仅是不完全的统计。但由此足可看到乾隆文字狱的残酷性。

  乾隆朝以后的一百多年间,由于腐朽的清王朝已没有多少精力在思想专制方面做文章,即使偶而发生一些文字狱也不被世人注意,没有产生多大影响。当时影响最大的文字狱,是光绪二十年(1903年)的《苏报》案。《苏报》创刊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原为一家商业性的小报,后来逐渐有排满倾向。二十九年,担任主笔的章士钊刊登了章太炎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和为《革命军》一书所写的序言。清廷极为震惊,密电严拿章太炎及《革命军》的作者邹容。但《苏报》馆设在租界,章、邹也住在上海租界,租界当局为了维护其治外法权,不允许清政府到租界抓人。清廷无奈只得令上海道委托律师向租界会审公署递状纸,控告章太炎、邹容和《苏报》馆,“心怀叵测,谋为不轨,”

  “欲使国民仇视今朝,痛恨政府。”此案结果虽然将章炳麟与邹容分别判处三年、二年的监禁,却未能禁止《革命军》的传播,反而扩大了《革命军》的影响。不过八年,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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