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毒食物中毒是神经型食物中毒, 是由于进食含有肉毒杆菌外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性疾病。这是一种严重的中毒, 而不是感染, 临床表现特点主要与神经系统有关。如抢救不及时, 病死率较高。
肉毒杆菌属革兰氏阳性的厌氧梭状芽胞杆菌。芽胞耐热极强, 加热至100°C 还能存活30 分钟至22 小时, 高压灭攻在120°C 需20 分钟才能杀灭。5% 苯酚、20 % 甲醛溶液需经24 小时才能使芽胞死亡。
在人类大多数中毒暴发的肉毒梭状芽胞杆菌是由A 、B 、E 或F 型所引起,E 型暴发通常与海产品有关。肉毒杆菌各型均能产生外毒素, 是一种嗜神经毒素, 毒力极强, 对人的致死量为0. 01mg 左右, 毒素对胃酸有低抗力, 对热敏感,A 型毒素加热80°C 经5 ~6 分钟即可破坏;B 型毒素加热88°C 经16 分钟可破坏。毒素在干燥密封和阴暗的条件下, 可保存多年。由于此毒素毒性强, 无色、无臭、无味, 不易查觉, 必须注意防范。
肉毒杆菌是怎样使人致病的呢?
( 1) 肉毒杆菌外毒素进入消化道后, 经肠道吸收进入血流, 毒素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颅脑神经核、肌肉神经连接处及植物神经末梢。其作用原理为抑制神经末梢乙酰胆碱的释放, 使肌肉收缩运动产生障碍, 引起软瘫。
( 2) 颅脑神经核及脊髓前角产生退行性变, 而使其所支配的相应肌群产生瘫痪, 脑干神经核亦可受损, 脑及脑膜显著充血、水肿、形成广泛点状出血及血栓。
肉毒中毒的流行病学有哪些特点呢?
( 1) 肉毒杆菌来自各种动物, 杆菌从动物肠道排出后, 杆菌的芽胞在土壤中能保持相当长时期。在缺氧的情况下可大量繁殖, 则成了主要的传染条件。肉毒杆菌食物中毒病人对周围人群无传染性。因为此型中毒是毒素型, 而不是感染型。
( 2) 传染途径: 主要通过食物传播, 尤其是有肉毒杆菌毒素的肉、罐头食品经食用侵入人体, 亦有报道因进食发醇罐头、面酱、臭腐乳而得病者, 偶可由伤口感染而致病。
肉毒中毒临床有哪些表现?
发病特别急, 以中枢神经系统为主, 胃肠道症状轻或无, 不发热, 早期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 继而出现眼部症状, 眼睑下垂、视力模糊、复视、瞳孔两侧大小不等, 对光反应减弱。常有咀嚼困难, 吞咽困难, 语言困难, 呼吸困难等颅神经麻痹症状。肢体瘫痪则较少, 体温正常, 意识无障碍。
病程长短不一, 轻者6 ~10 日恢复, 个别亦有迁延一个月。重症患者病情危险, 并继续发展, 若抢救不及时, 预后不良, 可在2 ~3 日内死亡。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呼吸中枢麻痹所致的呼吸衰竭。病死率多在30 ~50 % , 早期使用抗毒血清, 病死率可降至10 ~15 % 以下。
治疗:
( 1) 本病重危急, 必须用抗毒素治疗: 用多价抗毒素A 、B 与E 型, 对本病有效, 但必须早期应用。在发病后24 小时内, 或发生肌肉瘫痪前,1 次足量注射5 ~10 万u, 静脉及肌肉各半量注射, 必要时6 小时重复使用1 次。注射抗毒血清前须作皮内过敏试验。近年发现单用抗毒素血清治疗, 效果亦好。
( 2) 一般治疗: 早期发现本病可用2% 碳酸氢钠或1:
4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因肉毒杆菌外毒素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 在氧化剂作用下抵抗力减弱。洗胃后注入50 % 硫酸镁或25 % 硫酸钠60ml 导泻。
( 3) 抗菌素治疗: 有人主张应用青霉素治疗可减少肠道内肉毒杆菌的菌量, 防止外毒素继续产生和吸收。
( 4) 对症治疗: 吞咽困难时, 用鼻饲法或在静脉内补充营养及液体。呼吸困难时可吸氧,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或气管插管。有肺炎继发感染时, 选用适当抗生素治疗, 对神经麻痹患者, 可试用针刺疗法。
预防:
( 1) 确保对罐头食品与腌渍食品加工制造程序的有效管理。
( 2) 提醒家庭主妇或其他人员制作家制罐头或进行其他食品加工过程中破坏芽胞所需的适宜时间、压力和温度, 食用任何可疑的家制蔬菜罐头前, 至少要认真的煮沸3 分钟并且不时搅动。
( 3) 肉毒梭状芽胞杆菌可使容器出现( 或不出现) 鼓胀, 罐内肉食产生臭气。其他污染物也可引起罐头或瓶盖鼓胀。不要吃及尝试有臭味的食品。市场所售胀气的罐头, 不要打开, 原罐送检验所或退回出售者。
( 4) 随时消毒: 污染的食品在丢弃前必须煮沸灭菌, 对破裂的罐装食品也应深埋, 污染的用具要煮沸或氯消毒, 以杀灭任何残留的毒素。
婴儿肉毒中毒: 婴儿肉毒中毒是一种由于感染肉毒杆菌所致的疾病。
1976年首次确认为一种独特存在的临床疾病, 到目前为止仅在1 岁以下的婴儿中发病。典型病例自便秘开始, 随后出现嗜睡、倦怠、食欲不振, 眼睑下垂、吞咽困难、头部失去控制、张力减退及全身软弱无力或呼吸停止。婴儿肉毒中毒临床表现差别较大, 自轻型到突然死亡, 在婴儿猝死综合症中本病至少占5% 。住院病例的病死率低于3%, 未能到设有儿科特救治医院的病死率更高。
本病与典型食物肉毒中毒相反, 食物型肉毒中毒是由于摄食肉毒杆菌早已产生的毒素引起的中毒, 婴儿肉毒中毒是由于肉毒杆菌侵入肠道, 随后在体内产生毒素的结果。可以理解为感染型。诊断是通过自病人粪便或尸剖标本证明有肉毒梭芽胞杆菌和毒素而确定。例外的是不能在病人血清中检出毒素。肌电描记法在确定临床诊断上是有效的。
病原体: 一种形成芽胞的专性厌氧肉毒梭状芽胞杆菌。有7 个抗原型(A, B, C, D, E, F, G) 。至1980 年11 月止, 所有报告的婴儿肉毒中毒病例均为A 、B 或F 抗原型引起。肉毒梭状芽胞杆菌的天然生存场所是土壤, 因此常来自农产品, 特别是在蜂蜜中发现。
分布: 由于世界各大洲均存在着肉毒梭状芽胞杆菌的芽胞, 故本病遍及全球。至1980 年止, 在美国已载150 多例住院病例。在英国, 捷克斯洛伐克、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均有报告。其传播方式是摄食肉毒梭状芽胞杆菌而感染。就婴儿来说, 芽胞的来源可能是多方面的, 包括食物、尘土和蜂蜜等。
传染期: 患者发病后在数周到数月的时间内, 在粪便中排出的肉毒杆菌及毒素维持在较高水平, 但尚未有续发人―――人传播事例的报告。
治疗: 以细致的支持疗法为主。曾在少数病例中使用肉毒杆菌抗毒素, 有治疗作用。但婴儿肉毒中毒属感染型, 故对抗生素的选用仍是重要的和必须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