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辛未,公元71年)
[1]春,三月,甲戌,延自杀。以太常周泽行司徒事;顷之,复为太常。夏,四月,丁巳,以钜鹿太守南阳邢穆为司徒。
[1]春季,三月甲戌(初三),虞延自杀。明帝命令太常周泽代理司徒职务。不久,周泽又为太常。夏季,四月丁巳(十六日),将钜鹿太守南阳人邢穆任命为司徒。
[2]楚王英至丹阳,自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
[2]楚王刘英抵达丹阳郡后自杀。明帝下诏,命令以诸侯之礼将他葬在泾县。将燕广封为折奸侯。
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杰及考按吏,阿附坐死、徒者以千数,而系狱者尚数千人。
当时,朝廷极力追究楚王之案,以至连年不止。案中的供词互相牵连,从京城皇亲国戚、诸侯、州郡豪杰,直到审案官吏,因附从反逆而被处死、流放的数以千计,而关在狱中的还有几千人。
初,樊弟鲔。为其子赏求楚王英女,闻而止之曰:“建武中,吾家并受荣宠,一宗五侯。时特进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但以贵宠过盛,即为祸患,故不为也。且尔一也,奈何弃之于楚乎1鲔不从。及楚事觉,已卒,上追念谨恪,故其诸子皆得不坐。
当初,樊的弟弟樊鲔曾为儿子樊赏求娶楚王刘英的女儿为妻。樊听到消息后制止他说:“建武年间,咱们全家同受恩宠,一门之内,曾出了五个侯爵。当时只要当特进的父亲一句话,女可以配亲王,男可以娶公主。但父亲认为尊贵恩宠过度就成为祸患,所以不作这种事。况且你只有一个儿子,为什么把他丢给楚国呢?”樊鲔不听劝告。及至楚王谋反事发,樊已经去世。明帝追念樊为人严谨恭敬,所以他的儿子们都没有连坐。
英阴疏天下名士,上得其录,有吴郡太守尹兴名,乃徵兴及掾史五百余人诣廷尉就考。诣吏不胜掠治,死者大半;惟门下掾陆续、主簿梁宏、功曹史驷勋,备受五毒,肌肉消烂,终无异辞。续母自吴来雒阳,作食以馈续。续虽见考,辞色未尝变,而对食悲泣不自胜。治狱使者问其故,续曰:“母来不得见。,故悲耳。”问:“何以知之?”续曰:“母截肉未尝不方,断葱以寸为度,故知之。”使者以状闻,上乃赦兴等,禁锢终身。
刘英曾暗中将天下名人记录在册。明帝得到这个名单,见上面有吴郡太守尹兴的名字,便召尹兴及其属官五百多人到廷尉受审。属官们经受不住苦刑拷打,大部分人死去。唯有门下掾陆续、主簿梁宏、功曹吏驷勋,虽受尽五种毒刑,肌肉溃烂,但到底也不改口供。陆续的母亲从吴郡来到洛阳,作了食物送给陆续。陆续以往虽遭拷打,言辞神色从不改变,但面对饭菜却痛哭流涕,不能自制。审案官问是何缘故,陆续说:“母亲来了,而我们不能相见,所以悲伤。”审案官问:“你怎么知道她来了?”陆续说:“我母亲切肉无不方方正正,切葱也总是一寸长短。我见到这食物,所以知道她来了。”审案官将此情况上报后,明帝便赦免尹兴等人,但限制他们终生不准作官。
颜忠、王平辞引隧乡侯耿建、朗陵侯臧信、泽侯邓鲤、曲成侯刘建。建等辞未尝与忠、平相见。是时,上怒甚,吏皆惶恐,诸所连及,率一切陷入,无敢以情恕者。侍御史朗心伤其冤,试以建等物色,独问忠、平,而二人错不能对。朗知其诈,乃上言:“建等无奸,专为忠、平所诬;疑天下无辜,类多如此。”帝曰:“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对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虚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何不早奏?”对曰:“臣恐海内别有发其奸者。”帝怒曰:“吏持两端1促提下捶之。左右方引去,朗曰:“愿一言而死。”帝曰:“谁与共为章?”对曰:“臣独作之。”上曰:“何以不与三府议?”对曰:“臣自知当必族灭,不敢多污染人。”上曰:“何故族灭?”对曰:“臣考事一年,不能穷尽奸状,反为罪人讼冤,故知当族灭。然臣所以言者,诚冀陛下一觉悟而已。臣见考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恶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无后责。是以考一连十,考十连百。又公卿朝会,陛下问以得失,皆长跪言:‘旧制,大罪祸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于身,天下幸甚/及其归舍,口虽不言而仰屋窃叹,莫不知其多冤,无敢牾陛下言者。臣今所陈,诚死无悔1帝意解,诏遣朗出。
颜忠、王平的供词牵连到隧乡侯耿建、朗陵侯臧信、泽侯邓鲤、曲成侯刘建。耿建等人声称从未同颜忠和王平见过面。当时,明帝十分愤怒,审案官员全都惶恐不安,凡被牵连者,几乎一律判罪定案,无人敢根据实情予以宽耍侍御史朗怜悯耿建等人冤枉,便以耿建等人的形貌特征,单独讯问颜忠和王平。颜、王二人仓皇惊愕不能应对。朗知道其中有诈,便上书说:“耿建等人没有罪过,只是被颜忠和王平诬陷了。我怀疑天下的无辜罪人,遭遇多与此相似。”明帝问:“如果是这样,那么颜忠、王平为什么要牵连他们?”朗回答道:“颜忠、王平自己知道犯了大逆不道之罪,所以虚招了许多人,企图以此来表白自己。”明帝问:“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不早报告?”朗回答说:“我担心国内另有人真能揭发出耿建等人的奸谋。”明帝生气地说:“你这审案官,骑墙滑头1便催人把朗拉下去责打。左右侍卫刚要拉走朗,朗说:“我想说一句话再死。”明帝问:“谁和你一起写的奏章?”回答说:“是我一个人写的。”明帝问:“为什么不和三府商议?”回答说:“我自己知道一定会有灭族之罪,不敢多连累他人。”明帝问:“为什么是灭族之罪?”回答说:“我审案一年,不能彻底清查奸谋的实情,反而为罪人辩冤,所以知道该当灭族之罪。然而我所以上奏,实在是盼望陛下能一下子觉悟罢了。我见审问囚犯的官员,众口一词地说臣子对叛逆大罪应同仇敌忾,如今判人无罪不如判人有罪,可以以后免受追究。因此,官员审讯一人便牵连十人,审讯十人便牵连百人。还有,公卿上朝的时候,当陛下询问案情处理是否得当,他们全都直身跪着回答:‘依照以往制度,大罪要诛杀九族,而陛下大恩,只处决当事者,天下人太幸运了/而等他们回到家里,口中虽无怨言,却仰望屋顶暗自叹息。没有人不知道这里多有冤枉,但不敢忤逆陛下而直言。我今天说出这番话,真是死而不悔1明帝怒气消解,便下令将郎放走。
后二日,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理出千余人。时天旱,即大雨。马后亦以楚狱多滥,乘间为帝言之,帝恻然感悟,夜起彷徨,由是多所降宥。
两天以后,明帝亲临洛阳监狱甄别囚犯,释放了一千多人。当时正值天旱,立刻降下了大雨。马皇后也认为楚王之案多有滥捕滥杀,便乘机向明帝进言。明帝醒悟过来,恻然而悲,夜间起床徘徊。从此对罪犯多所宽赦。
任城令汝南袁安迁楚郡太守,到郡不入府,先往按楚王英狱事,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任城县令汝南人袁安被擢升为楚郡太守。到达楚郡之后,他不进太守府,而先去处理楚王之案,查出缺少确凿证据的囚犯,登记上报而准备释放。郡府的大小官员全都叩头力争,认为“附从反逆,依法同罪,万万不可”。袁安说:“如果违背了朝廷,太守自当承担罪责,不因此牵连你们。”于是便与其他官员分别奏报。此时明帝已经醒悟,便批准了袁安的奏书。有四百多家因此获得了释放。
[3]夏,五月,对故广陵王荆子元寿为广陵侯,食六县。又封窦融孙嘉为安丰侯。
[3]夏季,五月,将已故广陵王刘荆的儿子刘元寿封为广陵侯,享有六县食邑。又将窦融的孙子窦嘉封为安丰侯。
[4]初作寿陵,制:“令流水而已,无得起坟。万年之后,扫地而祭,杆水脯而已。过百日,唯四时设奠。置吏卒数人,供给洒扫。敢有所兴作者,以擅议宗庙法从事。”
[4]开始预建皇陵。明帝下令:“修建陵墓,只要使水能够流淌出去而已,不许堆高坟丘。我去世以后,清扫地面设祭,有一碗水和干肉干粮即可。一百天以后,只在每年四季设祭。安排官兵数人,负责洒扫之事。若有人胆敢重修扩建陵墓,将以擅自篡改非议宗庙法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