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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革命与恋爱

  马大可来到钵篮县,名义上说是拜访师友、开设讲座,其实是为了逃婚。这次从英伦回来,马老爷似乎没有放他再出去的意思。他能给儿子提供锦衣玉食的生活,他以为用这些东西就能束缚他的心。但金子打造的锁链毕竟还是锁链,儿子很快就从他的束缚中挣脱出来,他还是一心想飞到外面去。父子之间的关系就仿佛露出水面的石头,变得又冷又硬。经过通盘考虑,马老爷作出了让步,但这种让步事实上就是以退为进,他向儿子提出了这样一个条件:人可以走,但作为他的田产继承人之一,必须留下一颗马家的种子。马大可觉得老爷子突然抖出这么一手,简直就像一名强盗喝令行人留下一笔买路钱那样蛮横无理。马大可说:“种子可以留下,但目前还没有找到一块中意的田地。”谁知马老爷却这样回答:“这你就不用犯愁,田地我已给你找好了,那户人家的姑娘跟你是同龄,黄花闺女,老大不嫁,我已打听过女方的年庚,跟你还是相合的。”马大可听了这话,怔怔地立在马老爷面前,他感到父亲就是一张巨大的蛛网,而他就是一只自投罗网的青虫。在众多儿子中,马老爷最看重马大可的才华,因此对他也最严厉。尽管有时候马老爷会因为七姨太当初死于难产而迁怒于他,但内心的自责使他感到自己必须加倍地付出父爱。他一心要把儿子塑造成符合自己心目中形象的那种人,但儿子毕竟不是泥人,他是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他会作出有声或无声的反抗,他会像逃学的学童那样远远地躲在先生的目光和戒尺无法到达的地方。

  从马老爷逼婚那一天开始,马大可就产生了逃跑的念头。在马家堡的日子里,他一直感到父亲的阴影笼罩着他,他呼吸的每一口空气、迎面吹来的每一阵风似乎都是属于马老爷的。从内心来说,他不属于马家堡,他只是暂时属于马家堡;他也不属于马老爷七个儿子中的一个,他只是暂时属于马老爷七个儿子中的一个。他是要离开的,他是终究要离开马家堡的;他要远离父亲的权威所不能到达的地方。在钵篮县,他获得了短暂的可以稍稍放纵一下的时间,但这里也不是他要长久待下去的地方。他不属于这里或那里,他只是暂时属于这里或那里。他走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只是一个过客。他走在平地上就像骑在马上,内心中的那个自我一直在奔跑。

  对马大可来说,待在钵篮县这些日也够乏味的。县城里的达官贵人听说他是马家的七少爷,又是学业有成的留洋学子,都纷纷向他发出邀请,也无非是宴请、开讲座、跟县长握手、陪某位女士跳舞、参观工厂。本县的商会会长夫人还打算替他做媒,对象就是会长手下的一位文书,容貌不俗,才学也了得。可他后来打听到,这位才貌出众的女文书原来与会长本人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会长夫人的用意说穿了不过是想借他之力拆散这对野鸳鸯。了解真相之后,他不得不向她表示谢绝。他的措辞是那么委婉、得体,可她还是恨他恨得要死。

  此外,他还结识了本城几位写白话诗的诗人。他没有跟他们学会写诗,却学会了他们的懒散。闲逛成了他每天最重要的活动之一。

  在钵篮县的街头,他看到了一条跟他一样在晃荡的狗。他以英国绅士的礼节向它打招呼。狗却龇着牙,发出不太友善的声音。他掏出口袋里的饼干,抛在地上,狗没有吃掉,也没有摇尾巴表示谢意。狗看了他几眼,走掉了。那些路上的本地人看陌路人也是用这种眼光的。没走几步,他又看到了一条狗,也是乜斜着眼看他。

  一个陌生人向他迎面走来,面带微笑,却莫名其妙地道了一声:“萧郎中好。”萧郎中是谁?马大可想,他莫不是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萧郎中,你要么是认错人了,要么是叫错了名字。”

  “我没有认错人,也没有叫错名字,对,你就是萧郎中。”

  “我难道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清楚?我真的不是萧郎中。”

  “我怎么可能认错人?三个月前,我的病就是你医治好的。我跟你见面的次数跟你给换过的膏药一样多,我怎么可能认错人?”

  “你把我说得都不知道姓甚名谁了,好吧,就算我是萧郎中。以后你遇见了那个什么郎中就对他说,他的名字应该叫马大可。”

  那人嘟嘟囔囔说了几句什么,就走过去了。没走多远,又缓缓回过头,投来疑惑的眼神。马大可忽然觉得这一天似乎有些异样,人与狗都有些异样。

  一路上,他又看到了几十条色泽相同、块头相仿的狗。这么多狗,竟像放大的跳蚤,一下子就出现了。他们是从哪儿跑出来的?它们要到哪儿去?它们的主人是谁?它们何以会显出一副目光阴冷、心事重重的模样来?从它们行走的姿态来看,这些狗很有可能是一群训练有素的狼狗,它们似乎正在街头执行一项命令。马大可很快就从这些狗身上看到了马老爷手下那些人的影子。他回过头来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人跟踪他。

  他拐过一座走马转角楼,向报馆走去。但报馆那条路和县府路的交叉口早已堵满了人,那里正在沸沸扬扬地闹游行。发动这次游行的,据说是一些青年共产党,也就是报章上说的“西歪”。参加游行的大都是青年学生。男学生穿着对襟、五纽、四个口袋的中山装;女学生穿着黑色裙子,蓝色短袖衣裳,露出一段雪白的胳膊和小腿来。街上的闲人们看着看着就来了兴致,开始评头品足。游行队伍沿途散发着传单,上面大都是一些从《共产党宣言》中摘录的警句。一个大胡子走在前头,他像朗诵诗歌那样用粗嗓门宣读着:“一个幽灵,一个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为了对这个幽灵进行神圣的围剿,旧欧洲的一切势力,教皇和沙皇,梅特涅和基佐,法国的激进派和德国警察,都联合起来了……”而马大可所看到的是,那些游荡在欧洲的共产主义幽灵已经在中国的土地上到处游荡了。就在昨晚,他看见,一个幽灵,一个穿学生装的幽灵,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吹着口哨,大大咧咧地走上街头。经过他身边时,把一张宣传单塞到了他的手中。然后,这个幽灵就在黑暗中消失了。这个幽灵今天可能就在游行队伍中,而他并不知道他是谁。

  在马家堡是断断不会出现这种事的。年轻人若是胆敢上街游行,马老爷就会招来他们的娘老子,给每个人分发一根藤条,告诉他们怎样去狠狠地教训那些造反的娃儿们。若是还有人不肯就范,就把他们带到祠堂,在列祖列宗的神像前罚跪,让族长过来掌嘴或打手。游行队伍穿过大街时,声势愈来愈浩大,那些穿长衫、穿马褂、穿短衫的闲人也都加入了他们的队伍,打起了三角旗。对闲人们来说,看热闹和被看热闹的感觉毕竟是有所不同的,他们并不知道此次游行的真正目的,只是觉得这个过程十分有趣。由于闲人们的加入,游行的队伍拉得越来越长。游行者摩肩接踵,行进的速度也越来越缓慢了。这样,闲人们就有机会跟那些露胳膊小腿的女学生们走在一起了。假如他们前进时手指不小心碰到了女学生的臀部,或者后退时不小心碰到了女学生的胸部,那也是难免的事。闲人们当然也不是闲着,他们很快就学会了用青年学生的腔调喊口号,用青年学生的姿态挥拳头;有些人只是掌握了几个新名词,就可以自称为“青年共产党”了,就可以称那些女学生为“同志”了;值得一提的是,在游行途中,他们还可以喝到一份免费供应的酸梅汁汤。因此,在闲人们眼中,革命无非就是喝酸梅汁汤、用粗嗓门说话、挥拳头、打三角旗、在大街上走一个过场。

  马大可也钻到了游行队伍中间,他想寻找那个小脚女记者的身影。他从一间关闭的杂货铺挤到了西北角,又从西北角挤到了东南角。他被人潮推动,弄得晕头转向。他置身在“共产主义的幽灵”和“闲人”之间,置身在口号和口水之间,置身在汗臭和酸梅汁汤的气味之间。就在他打算抽身退出的时候,他瞥见了小脚女记者的瘦弱身影。她在涌动的人群中如同一只随波起伏的小船,显得那样柔弱无助。他跟她相隔并不远,但想马上挤过去并不容易;他向她挥手打招呼,她却没有转过头来,因为这里有上千人都在挥手叫喊。他不能像分花拂柳的燕子那样,分开人群走到她的身边,只能看着她被人群拥着向前走。一转瞬间,她又从他的视线中消失了。他几次挤过去寻找,都没有见到她的身影。他又继续被口号、汗臭、酸梅汁汤推动着。

  游行队伍包围了县府大院,青年学生在大门口示威,要求释放七名被捕的青年共产党,严惩四名残害童工的资本家。奇怪的是,县府大楼里头竟没有一点声响,看上去似乎已是人去楼空。原本守在大门口荷枪实弹的军警也不知去了哪里。青年学生中有几个拿起石头砸县府大楼的玻璃。闲人们见里面无人应声,也大着胆子投掷石头。他们比赛着谁投得准,谁砸的玻璃多。他们得了胜,都志得意满地走掉了。然而,就在游行队伍解散后的当天晚上,三百多名军警纠集了一批流氓(他们之中有些人被警察雇用,混迹于游行队伍,专门充当警察的眼线)。此外它们还出动了四十余头狼狗,这些狼狗不但嗅觉灵敏,而且能把白天见过的游行者死盯牢记。一旦见到那些“共产主义幽灵”,它们就会疯狂地扑将过去。在警备司令的率领下,他们在全城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清剿行动。此起彼伏的枪声把全城搅得鸡飞狗跳。警备司令以为,在城里弄出一点声响来,是很有震慑作用的。在短短的两个时辰内,他们秘密枪决了四十名共产党武装分子,当街处死了一名被称为“工贼”的劳工领导人,逮捕了五十多名散布反政府传单的学生,封锁了左派组织的办公楼、刊登共党言论的报馆。第二天,一群闲人又聚在街角悄悄说开了,大意是说,但凡跟着共产党闹革命的都没有好收场。何兆祥先生无缘无故就被一群狗咬死了;刘致远先生一大早出去拉屎,结果掉进茅坑,活活被淹死了。

  一大早醒来,马大可还没完全摆脱睡意。从英伦带来的偏头痛再一次困扰着他。这一半疼痛加剧时,那一半反而因为不疼痛而难受。医生曾对他说,大脑也分东半球和西半球,偏头痛出现在东半球时,西半球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尽管他随身携带着治疗偏头痛的药片,但他在迷迷糊糊间竟忘了服用。他来到大街上时,依然处于半睡眠状态。他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身体摆动的幅度也很小,看起来就像一个梦游症患者。昨晚他在番菜馆多喝了几杯,回到番菜馆倒头便睡。他梦见自己走上了街头。到处都是行人,到处都是喧嚣的声音。那个小脚女记者的身影在人群中只是忽闪一下就消失不见了,他想跟上去,人群却像一个浪头涌了过来,他恨不得自己能像神分开河流那样分开他们。他这样想时,奇迹就出现了,喧嚣的声音忽然平息下来,人群分开,变成了树木,树木与树木之间延伸出一条弯曲的小径来。马大可沿着林中小径飞快地向前奔跑,那条路是唯一的出路,却没有尽头。他一直在跑,一直在寻找。也许是在梦中跑得太累了,他现在穿行街巷时,感到双腿又酸又疼。身体的顶部和底部的疼痛获得对称时,最虚弱的是中间部分,因此,他不得不停下来,双手撑着腰杆。当他听到“砰”的一声枪响时,身体竟像塌了骨架似的,一P股坐在地上。他从迷离惝恍的睡意中完全惊醒过来了,他站起来,环顾四周,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从林中小径跑出来的,还是从番坊的被窝里跑出来的。

  报馆已被查封,马大力只得从原路返回。军警的清剿行动仍在继续,一路上可以听到零星的枪响。通往县府的大街已被封锁,马大可只得从小巷绕行。刚刚拐进一个巷口,他就看到了正低着头迎面走来的小脚女记者。马大可叫住她,她惊跳了一下,目光中充满了惶恐和不安。见是马大可,她又镇定下来。她那模样就像是从高空坠落后忽然发觉脚下踩的是一堆棉花那样,又惊又喜。“真巧,”马大可走上前去说,“我又在这儿碰到了你。”话音未落,巷子的另一头传来了三声枪响,接着就听到一名军警尖着嗓子喊:“抓共党呀,抓共党呀。”声音里分明带有浓厚的吴侬软语的味道,加上他奔跑乏力,语调就更显得软绵绵的,仿佛在叫卖着赤豆粥或酸梅汁汤什么的。

  “我昨晚还纳闷着,昨天事发后他们怎么还做贼心虚似的躲起来,原来是要秋后算账。”

  “他们是在抓共党。”

  “这事与你我无关,我们还是躲远一点。”马大可关切地说。

  小脚女记者似乎没有把他当成是“我们”的人。她仰着脖子说:“我就是共党,你可以离我远一点。”

  马大可怔了怔。小脚女记者打开布包,里面不是采访簿,也不是文稿,而是几块带棱角的石头,“假如他们敢对我实施暴力,我也会用暴力还击他们。”然后她又喊出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口号:“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制度。”她疯了,马大可想,她以为手中拿着一块石头就可以称之为暴力?难道暴力就是最终的解决手段?难道使用暴力手段就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不,你错了,”马大可说,“石头除了砸破一个人的额头,它不会击垮现存的制度。而子弹就不同了,它足以敲碎每一个人的脑袋。”

  “我们掌握的真理比他们的子弹多。真理是打不死的。”

  “但真理是赤裸裸的,它两手空空,不带任何武器。你想想,赤手空拳的真理又如何能战胜手拿武器的人?”

  “假如你怕死,可以马上离开。”小脚女记者大义凛然地说。

  “我也是共党,”马大可也满怀豪情说,“我在英国的时候读过那个大胡子的《雇佣劳动与资本》(小脚女记者插进话来纠正说,他叫马克思)。我很赞同他的看法,我发现我也是一名共党。”

  “你是富人家的阔少爷,应该去读鸳鸯蝴蝶派小说或《礼拜五》杂志。”

  “你以为我的趣味会是那么低俗?”

  “要不,你读《雇佣劳动与资本》是为了以后用更巧妙的办法剥削别人。”

  “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是真心诚意地崇拜那个大胡子的(小脚女记者再次纠正说,他叫马克思)。我还读过他的《哲学的贫困》、《神圣家族》。有机会的话我们还可以一起讨论这些文章。”

  “我们已经在那篇访谈录中谈得够多了。我承认你读的书比我多,但在阶级立场上——”

  “我还读过他的《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

  “现在不是谈论这些话题的时候,”小脚女记者说,“我们在一起好像总有一些话题可以争论不休。”

  这时,一条面目狰狞的狼狗在巷子那一头出现了。这些狼狗与平常所见的狗不同,它们已被当局洗过脑,好像它们只要听到有人发表共产党言论就会猛扑过来。它们好像是无处不在的,就像是隐藏在空气中的细菌,一旦闻到异样的气味、听到异样的声音就会从空气中跑出来。马大可在欧洲见识过这样的狼狗,它们飞扑过来的速度是每小时五十英里,即便没有咬住对方,也足以把他撞出一丈多远的地方。当小脚女记者伸手要去摸布袋里的石头时,马大可按住了她的手。他知道,狗的主人没有到来之前,它不会擅自行动;但如果他们想转身逃跑或是作出对它不利的动作,它就会飞扑过来。小脚女记者用询问的目光看着马大可,问他下一步该怎么办。马大可摆了摆手,意思是叫她不要轻举妄动。小脚女记者胆怯地退到了马大可身后,拽住了他的衣角,马大可能感觉得到她那手指的颤抖。马大可试着后退几步,狗却跟着前进几步:狗与人之间保持着一段由狗来控制的距离。狗的策略是:敌动我也动,敌不动我也不动。马大可只能以静制动,静观其变。这时,狗蹲下了后腿,这表明,它不会马上采取攻势,而是等主人到来;狗是工于心计的,假如它马上扑上去,只能咬住其中一个,让另一个侥幸逃脱;而采取守势的好处是,它不但能给对方造成震慑作用,还能使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不敢贸然采取单方面行动。狗就这样蹲着,虎视眈眈,蓄而不发。

  狗见主人迟迟没过来,似乎显得有些不耐烦。职业习惯告诉它,现在必须向它的主人发出信号。它昂首叫了几声,远处立马就有几条狗同声应和。马大可急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饼干,想抛过去,封住狗嘴。但他的手还没举起来,就停滞不动了;他担心的是,这个抛掷的动作会让狗产生误解,以为要攻击它;那样的话,它的攻击欲反而会被激活,说不准一上来就能咬断他的脖子;这样想着,他的手心就冒出了冷汗,他的手也就慢慢松开了。根据他对狗的习性的了解,他蹲了下来,采用的是跟狗平起平坐的姿势。一直站在他身后的小脚女记者也跟着蹲了下来,因为她害怕自己的身体一旦暴露在狗的视线内,就有可能成为它最直接的攻击目标。现在她的手不是拽着马大可的衣角,而是紧紧地抱住他的后腰。她发现他的后腰竟是湿漉漉的一片。马大可把饼干放在地上,以示友善。果然,那条狗不再狺狺而吠。马大可就像弹玻璃珠那样用手指把饼干弹过去,对着狗说,吃吧,这是吗哪。显然,这条狗并不信奉基督教,它不知道吗哪为何物;何况,它受过严格的训练,从来不会吃陌生人的东西。忽然,狗的后腿直了起来,它的身体抖擞了一下,全身的毛就倒戗起来。这时,马大可才注意到自己身后响起了脚步声。他不敢回过头来,他猜想来者一定是狗的主人,前有恶狗挡道,后有追兵赶到,他只有束手就擒了。那一瞬间,狗绷紧的后腿突然弹直了,整个身体像炮弹那样飞过来,与此同时,他的身后响起了一个洪亮的声音:“看刀。”话音刚落,一条人影已从他头顶蹿过去,又一条人影从他头顶蹿过去。马大可还没看清那人是谁,狗头已脱离身体向他飞了过来,后到的那一位伸手接住了狗头,狗嘴张开,露出锋利的狗牙。马大可吓得瘫软在地,和小脚女记者紧紧地抱在一起。

  紧接着,他就听到那个手提狗头的人说道:“少爷,受惊了。”

  马大可抬头一看,一个精瘦如猴,一个壮硕如熊;一个手提狗头,一个手执钢刀。原来不是别人,正是马家的两位护院拳师。马大可曾夸赞他们是马家的两大门神:一个是秦叔宝,一个是尉迟恭。但他们说“门神”不好,每年都要换一次,他们要做马家门前的两座石狮子,永远为马老爷镇守大门。在马大可看来,他们更像是马老爷的左臂右膀,马老爷不动一根手指都能把儿子手到擒来。

  马大可站起来,拍了拍洋装上的灰尘,抻了抻衣角,向两位拳师行了个礼:“我已知道两位师傅的来意。可我现在要送她回去,你们不如先行一步。”

  “不行。”那个手执大刀的拳师收刀回鞘,只听得“哐啷”一声,仿佛他说的那两个字落入刀鞘之后也会发出这样一种铿锵的声音。

  马大可知道自己横竖是逃不出两名拳师的手掌心了。早就听人说过,他们会一百零八式擒拿手法、七十二式拿腕手法,想跟他们抗争终归是徒劳的。他迟疑了半晌,说:“不如我们一起送她回去,然后我再跟你们一道回家。”

  “行。”两人说话好像从来都是惜字如金,干净利落得就像挥刀的动作。

  小脚女记者见两位拳师满脸横肉,面目可憎,就替马大可担忧起来。一路上她向马大可悄悄打听一些她原本不该过问的私事,“后面那两位是谁?”

  “我们府上的护院拳师,”马大可说,“我爹养了十二个护院拳师,还在附近的几个村子建了几座习武场专门供他们收徒行教,那里的武风之盛,听说连雄鸡出来也能来个三路拳法呢。”

  “听你这话,你爹跟那些警察一样,也豢养了不少咬人狗。”

  “你这话说得虽然有些过分,但也不是没有道理。”马大可把他们与狗作了比较说,“相同的是他们个个都对主人忠心耿耿,不同的是他们个个都面恶心善。在我记忆中,他们除了宰杀过猪狗之类,还从来没有杀过人。”

  “昨晚有好几个青年学生就是被那些疯狗咬死的,”小脚女记者说,“对主子忠诚未必就是一件好事,主子若是坏的,这种忠诚就很有可能转变成凶残。”

  “你说的没错,我爹需要的就是下人的忠诚、儿女的孝顺。我若是顺从他们的意思,岂不是成了包办婚姻——”

  这句话说到一半,声音忽然就消失了,但他的嘴仍在一张一翕。她明白,他刚才说漏了嘴,现在正在努力防止后面的话冲口而出:那些未曾说出的话已变成一团热气,从他张开的嘴里缓缓吐出。

  “你说的包办婚姻究竟是什么意思?”

  在她的再三追问下马大可也就如实相告:两位拳师这番过来就是奉马老爷之命逼迫他回去完婚的。小脚女记者对“包办婚姻”这个早该打入冷宫的词作出了惊讶的反应:“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你们马家还兴这一套。如果我说的没错,你爹就是一个暴君式的父亲。”

  “严格地说,他就是你们所诅咒的那种冷血的资本家,我不过是他的雇工,他把一个女人像田地一样送到我的手中,强迫我在那里播种,还要无条件地接受严格的配给制度。说白了,我为马家添丁,就是为他创造财富,也就是他常说的以钱生钱;反过来说,我若是违背他的旨意,就等于是断送所有可能生出的钱。”

  “摆在你面前的就是一本活的教材,这比起我们躲在屋子里研究马克思主义学说体会得更深。对资本家来说,任何事物都是商品,人也是商品,只不过他是有生命、有意识的商品,既然是商品,到了他们手中就可以变成货币。你就是马老爷手中的一枚钱币。”

  “但愿这枚钱币会被你捏在手中。”

  “捏在我手中的不是钱币,而是这块被你嘲弄过的石头,”小脚女记者把那块一直握在手中的石头举起来晃了晃,微笑着说,“这不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它是一块与马克思主义学说相对应的石头,它是用来反抗暴力的武器。”

  “那么,就让我做你手中的那块石头吧。”

  “对不起,我已经到了家门口,这块石头也已完成了保护我的使命。”她说着就把石头丢在地上。马大可忽然感觉自己就跟这块石头一样,被她毫不留情地抛在一边了。小脚女记者走到门口又回过身来,看着他说:“你怎么还愣在这里?有话要说?”

  “糟了,糟了,”马大可忽然在自己身上搜寻起来,“我那只金表丢到哪儿去了?”

  他这么说,一则是告诉对方:他现在正忙于寻找丢失的金表,没时间回答她的话;一则是表明,他只是为自己丢失东西急红了脸。过了一会儿,他又安慰自己说:“丢了也好,有些东西注定是要丢掉的。”这样说时,他看着她苦笑了一下。她的脸上也挂着无奈的微笑。两位拳师就站在不远处等着,见马大可那副儿女情长、依依惜别的样子都不禁皱起了眉头。

  马大可走了几步,又踅回来,一溜小跑过去,附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什么。两位拳师都等得不耐烦了,又是咳嗽,又是打呼哨,马大可却充耳不闻,直到小脚女记者的身影完全消失后,他才缓缓转过身来,向他们扮了个鬼脸。

  马大可自从离开钵篮县,他就发觉自己再也离不开那个小脚女记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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