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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马大可继续逃跑

  就是那个夜晚,小脚女记者单独坐在番菜馆的角落里。一个人,一杯酒,面对一张空椅子。枝形吊灯投下圆环状的、柔和的光芒,四周坐着的都是一些优雅得体的青年男女,他们沉浸在静谧的气氛中,没有谁出着大声用餐或聊天。从留声机里传出的钢琴曲犹如波光闪耀,其间还夹杂着玻璃器皿的玲珑碎响,一切都显得形同梦幻。

  她已经记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坐到这里,冥冥中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牵拽着她。就在半个时辰以前,她还在街上漫无目标地走着。从番菜馆经过时,她瞥见自己投影在那一方玻璃窗中,模糊的身影与里面那些人的清晰影子并列、交叠,或是穿插而过,她仿佛看到了许多天以前的自己:她仍然置身于这个餐厅,与另一个人正延续着一顿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经开始的晚餐。她走了几步,忽然又转过身来,向番菜馆的旋转玻璃门走去。那天,她对面的座位上就坐着马大可,而现在她只能用回忆填补那个空缺的部分,就像她用葡萄酒填补了眼前的空杯子。

  她只是喝了一浅杯酒,就有了头重脚轻的感觉。与其说她是被酒灌醉,不如说是被自己的忧伤灌醉,她有一种想伏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肩膀上痛哭一场的欲望。她手支餐桌,吃力地站了起来。假如此刻真有一个陌生男人来到她跟前,对她说:跟我走吧。她或许会毫不犹豫地跟随他。她这样想时,果然有一个男人过来扶住她倾斜的身体,她没抬正眼瞧他。她打了一个趔趄时,这个男人顺势把她揽到怀里,几乎是搂着她。小脚女记者到了门口,有礼貌地推开这个愈发轻薄的男人。她还没说声“再见”,就在门口怔住了,门外有个男人把手伸过来,迅速把她拉了过去。这个男人就是马大可。他竟然从马家堡那个温柔乡里逃出来了。

  “今晚你再也别想从我身边离开。”马大可贴在她耳边悄声说。小脚女记者没有回答,她突然踮起细小的脚尖,狠狠地咬了一口他的脖子。那时马大可幸福得像一只被交媾中的雌螳螂咬断脖子的雄螳螂。“你干脆把我吃掉吧。”马大可兴奋地喊道,他似乎要用这种洪亮的声音肯定自己的肺活量。“你滚开,你干吗要把我拉回来,你给我滚开。”她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你要想出洋相,就干脆在洋人的地盘出个够,别到大街上把那些该死的警察和狗招惹过来。”马大可再一次把她拉了回来。“你以为我醉了?我没醉。”她一字一句说着,似乎极力在用正确的话来平衡自己的醉态。正这样说时,有人从外面进来,神色紧张地说,外面来了几个警察,正带着狼狗守在胡同口,好像要抓附近的什么人。听到“警察和狗”,小脚女记者的醉意立马醒了几分,她被马大可顺势拉到原来的位置上,重新坐了下来。她的手指放在桌子上不由自主地跳动着,就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放在案板上的鱼。马大可伸过手去,握住她的双手问道:“你的手指好像在猛烈地颤抖,你害怕了?”她说:“是的,我害怕。”这是酒后吐真言。马大可想,女人从表面上看无论有多坚强,但她的内心深处仍然是脆弱的。他感觉自己捧住的不是一双肉质的手,而是脆弱的、需要精心呵护的玻璃器皿。他不能让它轻易地落地。

  马大可向侍者要了两副西洋纸牌,玩起了用扑克占卜的游戏。他问小脚女记者:“你喜欢玩扑克牌吗?”见她不做声,就补充说,“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说的仅仅是玩扑克占卜的游戏,而不是赌博。我从来不指望靠一种纸片赢得另一种纸片。我甚至讨厌跟那些精于算计的人打交道。但我喜欢那种变化无常的数字游戏,我推算过五十二张扑克牌的排列组合数目,结果大得超乎我的想象,它比世界上全部树叶堆积起来的数目还要大。因此,我手中的这副牌,你瞧,它包含着无数种可能性,你不可能两次按相同的次序出同一副牌。就像流动的液体,它每一刻都处于普遍的变化之中。因此,不同的组合都有可能带来不同的结果。让我感兴趣的,就是那种不可知的偶然。”马大可说完一大通话之后屏息凝神,做深呼吸十次,然后就根据日期时辰,不断地切牌,嘴里还念念有词。过了一会儿,他就微笑着告诉小脚女记者,今晚他将会有好运当头。小脚女记者当即反驳说,扑克牌算命虽然是洋玩意儿,但跟街头那种雀儿拔牌的儿戏差不离。更何况,好运和厄运不是人可以算得出来的。人算到底不如天算。说到这里,她忽然指着门口说:“你瞧,好运还没进门,坏事就抢先赶上了。”

  马大可瞪直了眼睛朝大门口张望。进来的不是警察,而是两个短装打扮的壮汉,一个背负大刀,一个背负六合钩。不用说,他们便是马老爷的护院拳师。两人隔着一排餐桌,跟马大可对望了一眼,不打一声招呼就拣了一个靠近门口的位置坐下。周围的人都转过头来,十分好奇地打量着他们。他们兀自坐着,不发一言。侍者上来,毕恭毕敬地呈上一份菜单。两位拳师翻了翻,见上面全是蟹行的洋文,就皱着眉头把菜单丢回到托盘中。背负大刀的那一个指着邻座那个洋人手中的杯子说:“就喝那个。”侍者问他们还需要什么时,他们很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马大可和小脚女记者收回了目光,心底里各自打起了小鼓。这一次,是她主动握住了他的手:“你的手好像也在颤抖,你是害怕他们?”

  “不,”马大可说,“真正让我害怕的,不是他们,而是我爹。他跟我们一样,只有一双眼睛、一双手,却好像是千眼千手观音,他可以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控制那么多人,连他的儿子都没能逃得出他的手掌心。”

  “难怪人家说,马老爷坐在板凳上也能四处走动。”

  “你说,有这样的父亲是不是很可怕?”

  他们这样说着,目光又不约而同地转向两位拳师。不过片刻工夫,侍者就给两位拳师端上两杯饮物。那个背负大刀的拳师举起杯子,转头向马大可的方向敬了敬,然后一仰脖子,猛灌了一口。忽然,一口浊水从他嘴里“噗”的一声喷射出来。他朝柜台那边嚷道:“店小二!”侍者战战兢兢地来到二人身边,那个呛了一口的拳师怒气冲冲地问:“这是何物?”侍者答道:“是咖啡,先生。”另一个端起来抿了一口,说:“分明是马尿。”话音刚落,那个杯子就被他的一只手捏碎了。侍者早已吓破了胆,一迭声地向他们赔礼道歉。那个背负大刀的拳师冷冷地说了一声:“看茶。”

  马大可望了望两位拳师,又望了望窗外,面带焦虑说:“现在两面受敌,恐怕我们还没来得及比翼双飞,就已成为网中之鸟。两只鸟在同一个网中倒也罢了,只怕又要生生被人分开。”小脚女记者听了这话,肩膀上不由自主地掠过一阵颤抖。马大力见她神色黯然的模样,心头热了一下。他的两根手指在桌面敲打着,像两条腿鼓捣着疾走。那一刻,他正在思索着逃脱的法子。在神话故事中,一对青年男女碰到什么天大的麻烦事,总会有一个天使或神灵跑下来帮上一手,可他们也不是回回都眷顾凡人。马大可打心里祈祷的时候,他们压根儿就没听到。看样子,求神不如求人,求人不如求己。他思前想后,好不容易想出了两个逃脱的法子。第一个法子是:把她权且交给两位拳师保护,而他设法把外面的警察支开;第二个法子是:让两位拳师中的一位设法支开警察,剩下那个跟他一起为她保航护驾。马大可说出这两个逃脱的法子后,她就立即予以否定。她认为,这两个法子其实就是同一个法子,都是为她本人考虑的,而她不希望看到他最后再次成为网中之鸟。

  “这是没有法子的法子,”马大可这样向她解释,“我们与其屈服于警察的暴力,还不如屈服于两位拳师的武力。”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到了一种更可行的法子。”

  “什么法子?”

  “那就是让一种武力去对抗另一种武力,”她狡黠地眨了一下眼睛说,“你不是说他们很能打?不妨让他们出去跟外面的警察较量几招。”

  “这倒是个办法,不过,除了我爹,没有人可以命令他们跟警察对着干。”

  “但我们可以让警察跟他们对着干呀。”

  她故作神秘地向他笑了一下,转头向那个被两位拳师训斥过的侍者打了一声招呼。侍者上来后,她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侍者面露难色,摇了摇头;她又灵机一动,附到他耳边嘀咕了几句。侍者点了点头,就带着托盘吹着口哨下去了。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他问她。

  “你猜猜。”她对他说。

  他看见侍者向门外走去,就说:“我们没必要让人家去冒险。”

  她满有把握地说:“你等着瞧好了。”

  没过多久,门外就进来两个陌生男人。他们来到两位拳师身边,轻声说了几句。两位拳师点了点头就跟那人出去了。

  小脚女记者拉着马大可的手说:“现在我们可以跟着他们出去看热闹了。”马大可不知道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跟着她来到门口。只见三名警察牵着一条狼狗,把两名拳师的去路给堵住了。马大可不解地望着她说:“他们只是捏碎一个玻璃杯子,也不至于让警察过来大动干戈。”这样说时就听见那个背负大刀的拳师说:“他娘的,我只是捏碎一个玻璃杯子,难道还怕警察来抓不成?”小脚女记者附到马大可耳边说:“你猜错了,警察抓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捏碎了一个玻璃杯子,而是因为他们胆敢杀死那只侦察狗。”果然,马大可就听到一名警察大声说:“你捏碎一百个玻璃杯子都跟我们无关,但杀死我们的爱犬,就不能轻饶。现在你们如果放下手中的武器束手就擒,我们还可以对你们从轻发落。”小脚女记者见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就拉着马大可的手说:“趁局面正乱,现在我们赶紧逃吧。”马大可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使用的是一招调虎离山之计。但他见两位拳师被警察围困,又有些于心不忍。她明白他的意思,就说:“你尽管放心,两位师傅只是打死一条狗,大不了是被警察抓去蹲一阵子牢,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更何况,马老爷一手遮天,很快就会派人来保释。我们还是逃命要紧,现在不逃,恐怕就没有机会了。”

  他们手拉着手一溜小跑出了那条小巷子。城南已被警察封锁,远处隐约传来犬吠声和警察的咋呼声,因此他们只能向城北跑去。跑了一程路,小脚女记者已感到心跳气促,脚脖子发酸,但喉咙间的酒气却随风挥发了。城北地带是一条老街,街头阒无一人。老街跟老人一样,习惯于早早熄灯入睡。走出老街,眼前就是一条河湾,河边布满了草甸子,还有几棵在夜色中呈雾状的垂柳,透过浓密的柳丝他们看到了一条横泊着的小船。这时,老街那一头出现了骚动:皮靴捣地的声音、鸣枪的声音、犬吠的声音、婴儿啼哭的声音。马大可赶紧解开柳树边的绳缆,跳进船舱;小脚女记者站在岸边的一块斜坡上,身体前倾,她先是把一只手伸过去,待马大可抓住后,她又伸出了另一只手。马大可把她抱进船舱,船身左右摆荡了几下,两人打了个趔趄就双双倒下了。小脚女记者的嘴唇压在他的嘴唇上,从她嘴里喷出的酒气让他如痴如醉。但他意识到现在不是缠绵的时候,他先是把左手抽出来,接着是把右手抽出来,然后他们的身体就分开了。

  杂沓的脚步声离他们越来越近,马大可这时才意识到船上没有桨橹,也没有竹篙。他急中生智,抽出一块船舱板权当桨使。他一使劲,船就离岸了。马大可用木板在左边划动时,船尾就向右转,在右边划动时,船尾就向左转。因此他就跑到船尾左边划两下,换了手,又在右边划两下。这条船划向河心时,岸上出现了一条人影,伴随着一声枪响,那人惨叫一声,落入水中,水面发出“扑通”一声就全无声息了。马大可吓得手脚都发软了,那时他真害怕会有一个水鬼从船尾伸出一只白生生的手来。船在水面漂浮着,上面是层层叠叠的黑暗。流水的声音像是从空中传来的。

  这时,小脚女记者开始说话了:“真是奇怪了,城北地带竟会有这么幽静的地方,我以前怎么都没发现呢?”

  “是呀,如果不是逃命,我们也许还可以留在这里慢慢品赏。”

  “喂,你不要划得太快了,没有人追上来,你也可以歇歇了。”

  “我没有在划。”

  “可是船在动呀。”

  “不是船在动,是水在动。”

  “不是船在动,也不是水在动,而是——”

  “唔,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船底下拱动。不会是水鬼吧。”

  “有我在,别,别怕……”

  他几乎是爬着来到她身边,他们的手紧紧地绞在一起,两个人共同分担着恐惧。她仍然像刚才那样躺在他身上,而他的头枕在船舱板上。他可以听到流水在自己的脊背下汩汩流动,伴随着内心的恐惧从两腿之间流过。船仍然在动,没有手从船舷边伸出来,船也没有被掀翻。这条船仿佛是有呼吸的,在水面一起一伏,随着顺流的方向前行。河面愈来愈宽广,而流水的速度却逐渐减缓了。他不得不坐起来,继续用那块船舱板当桨来划。插入水中的木板搅起了一层又一层黑暗。渐渐地,他发现木板触到了水底的污泥,穿过一片茂密的水草,船就靠岸了。

  他们弃舟登岸,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被黑暗统治的旷野,天和地一样辽阔,风在其间吹拂,风也是辽阔的;风推动着高低错落的草木,犹如波涛起伏。盛大而空寂的旷野,没有人烟,没有灯火,没有道路,唯有动物和植物属于这个王国的子民。大权在握的人不会在这里颁布法令,马老爷不会在这里建造他的别业,巡警和侦察狗也不会跑到这里捕风捉影。这里仿佛就是另外一个星球,是从地球这颗大行星中分裂出来的小行星:它有自己的运行轨道,它有自己的强大引力,万物也因之保持着和谐与平衡。而他们就是最初到来的人,萤火虫打着小灯笼打量着他们,潮湿的蛙鸣包围着他们,夜行的动物看到了他们,但不会说他们是共产主义的幽灵。这里仿佛就是一个世界的开端:田地尚未被人耕过,流水尚未被人饮过,他们脚下的泥土散发着清新的气息,野地里的花草是刚刚抽长出来的,还没有人在某个园地里拥有过支配权;时间在这里还只是一个婴儿,刚刚开始学会爬行,因此它是缓慢的。

  他们走累了,就在草地上坐了下来。他替她揉着脚踝,她发出了不知是痛苦还是舒服的呻吟。风在草上吹拂着,带来了清凉的露气。他的舌头微微吐出,舌尖的欲望颤动着,吸溜一下,他感觉嘴里竟是甜丝丝的。

  不过一会儿,她忽然抽搐了一下说,我感到身子很痒,是不是虱子跳到衣裳里面去了。他也抽搐了一下说,哎哟,该死的虱子,现在又跳到我身上咬了一口。她问他有没有法子驱赶它们。他说,除了脱掉衣裳,没有别的法子。她说,这不行,咱们孤男寡女脱了衣裳像什么样子。他说,这里没有别的什么人,只有你我,就不必顾及那些禁忌了,更何况,这里现在伸手不见五指,你也看不见我,我也看不见你,你就把黑暗当成一堵墙好了。她说,还是不行,我们即便看不清对方,但还是可以感觉得到。他说,世界上第一个男人和女人赤身裸体时,体虱应该还没有出现,当他们穿上衣服后,体虱也就开始上身了。她说,你的意思难道是说,虱子咬我们,错不在虱子,而是因为我们都穿了衣服?是这样的,他说着就跪了下去。她嘟嘟囔囔地问,你这是什么意思?他当胸画了个十字答道,我有三件事要感谢上帝。她好奇地问他是哪三件事。他又答道,第一件事是,我要感谢上帝安排那些警察追捕你,使我能有一个机会保护你;第二件事是,我要感谢上帝把我们带到这片荒无人烟的旷野,让我和你单独待在一起,没有任何人惊扰我们;第三件事是,我要感谢上帝派几只虱子吸我们的血,其中也许有一只,吸了我的,也吸了你的,那样的话,我们的血就在同一只虱子身上交融了。她听了,笑着说,它从你身上吸走的是资本家的血,从我身上吸走的却是劳工的血呀。他说,假如一只虱子身上有人的血,一只虱子身上有猪的血,那么,你难道会说,带人血的虱子就一定高贵?带猪血的虱子就一定卑贱?他们这样说着笑着,就忘了烦恼,忘了男女大防。他们唯独无法忍受的是虱子的捉弄,只好站起来四处走动。他们没走多远就看见了一条银光闪烁的河流。他兴奋地说,我们现在可以脱掉衣服在水里浸泡一下了,让那些虱子见鬼去吧。他摘掉了绅士帽,解掉了领结,脱掉了一身洋装,现在他又变成了原来的他,变成了那个最初的男人;她让他背过身去,也脱掉了衣裳,也变成了那个最初的女人。

  他们蹚进浅水中,他们都不再说话,让流水的声音代替了他们的言语。他背对着她,她也背对着她。他们知道什么叫羞耻。后来,他们都出于好奇,忍不住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四目相对,尽管看不清对方的面孔和身体,但他们都能感觉得到目光的浸润。那些流水,触摸着她的肌肤,也触摸着他的肌肤。他感到神清气爽,身体里的微风在吹,像水草一样丛生的欲望随风摇荡着。那一刻,他不知道上帝究竟是派他的灵魂去征服这个女人的肉体,还是派他的肉体去征服这个女人的灵魂。他不敢把自己赤裸的身体贴上去,她也努力克制着自己。他们洗完澡之后,又背对着背来到岸边。他们就像一对刚刚从床上下来的男女,各自穿好了衣服。他把自己的外衣抖干净,铺在地上,让她躺下。他觉得,她的身体仿佛一面明亮的镜子,从那里,他看到了自己;而对于她来说,他却是一面晦暗的镜子,她对于自己看得还不够清楚。

  他们都很疲倦,但彼此都无法入睡。

  他附在她耳边说:“让我用催眠术促你入睡吧。”

  她惊讶地问道:“世界上难道真的有这种催眠术?”

  “当然,”他说,“上帝就曾对世界上的第一个男人施行催眠术,让他在沉睡时偷偷从他身上取出一条肋骨。”

  “那个男人难道不会因为疼痛而惊醒?”

  “那时上帝给他注射了一种类似于乙醚的药剂,他是不会有任何知觉的。”

  “上帝从男人身体里取出一条肋骨,听起来好像是一种外科手术。”

  “不错,上帝就是用这条肋骨创造了世界上的第一个女人,所以我们都说女人是男人的肉中之肉,骨中之骨。”

  “不行,不行,”她急忙护住自己的肋骨说,“你方才说自己也懂得催眠术,难道也想从我身体里取出一条肋骨来?”

  “我正有此意。”他说着就把手伸向她的肋骨部位,直搔她的痒处;这种痒,不是被臭虫咬了之后的那种痒,它是带点甜蜜的。玩笑之后,他就开始对她施行催眠术了:“头南脚北,是的,就这样躺着……两脚平行分开,宽度与肩对齐,双手伸直,手心空,手指张开,两臂要有圆满舒展之感……现在凝神静虑,眼观鼻尖,呼吸放慢、放慢、再放慢一点……由足至头,逐渐放松……毛孔舒张,双唇半合,牙齿微露……舌头抵住上颚,舌头两端朝中间卷起……生满津液后,就轻轻地搅拌一下……然后咽下……现在张开嘴,让我朝里吹一口气,对,是这样的,是这样的……现在深深地吸一口气,然后憋住……让气流缓缓地送入腹部,想象风行水面,一团清气在莲蓬中升起……右手以肚脐眼为中心作顺时针按摩,还原呼气……左手以肚脐眼为中心作顺时针按摩,还原呼气……现在要尽快忘掉你的父母兄妹,忘掉自己是谁,忘掉时间,忘掉整个世界……你是否感到脚趾有些痒痒的?那是我的舌头在舔,但是你很快就忘掉哪儿是你的脚趾,哪儿是我的舌头……要让自己的精神脱离肉体,脱离平地……想象它是一只蝴蝶,或者想象蝴蝶就是它……好了,你的精神快要远走高飞了,它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我……”

  没过多久,她果然就沉沉睡去了。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已不再是处女了。那时第一缕阳光照在他身上,也照在她身上。他用深情的目光望着她,而她用羞涩的目光望着他。

  “为什么你总是这样盯着我的身体看?”他问。

  “因为我对你的身体充满了好奇心,”她说,“现在,我对自己的身体也充满了好奇心。我忽然觉得,人是一种多么奇怪的动物呀。”

  “好奇心是女人犯罪的根源。在创世纪神话中,世界上的第一个女人夏娃就是因为出于好奇才偷吃了禁果,结果和亚当一起被上帝逐出了伊甸园;在古希腊神话中,第一个女人潘多拉也是出于好奇才打开那个魔盒,结果让天灾呀、人祸呀、疾病呀、哀愁呀统统飞向人间。可以说,好奇心就是女人的一大天性,从世界上的第一个女人到最后一个女人,好奇心永远会像影子一样伴随着她们。”他吻着她的脚说,“你也许听说过我们马家堡的创世神话。造物主阿哈同时造就了男人和女人,他们原本是合为一体的。阿哈对那个男人说,你不许回头看你的另一半;又对女人说,你不许回头看你的另一半。结果女人按捺不住好奇心,偷偷回头看了一眼,就这一眼,他们之间联结的带子断掉了。他们像我们现在这样,面对着面,身体贴着身体,还做了一件让阿哈来不及阻止的事。阿哈得知女人首先犯禁,就施以惩罚,让她及以后的女人每个月都流一次血。”

  “那么,女人到了一定年龄为什么就不再流血了?”

  “那是因为她们活了那么多年,该看的也都看了,对世界万物不再抱有什么好奇心了。”

  “啊,轻些,你把我的脚捏疼了。”女人忽然问道,“说吧,你究竟喜欢大脚还是小脚?”

  “无论大脚或小脚,只要是长在你的腿上,我都觉得好看。”

  “可是我觉得,你虽然喝过洋墨水,受过洋文化的熏陶,骨子里却跟你爹一样是迷恋小脚的,否则你不会整夜都搂着我双脚不放。”

  “原来你并没有被我催眠,而是在装睡?”

  “现在是我来问你,”她笑着问道,“告诉我,你是赞成裹脚还是反对裹脚?”

  “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回答,”他拿腔拿调地说,“古时的犹太人按照摩西律法行使割礼,后来保罗来了,说男人那一点臊根皮可以割,也可以不割。”

  “你这是答非所问。”

  “我的意思是说,女人的脚可以裹,也可以不裹。”

  “可是我从小就对裹脚深恶痛绝,我的外祖母给我裹脚,我差点痛不欲生从阁楼间跳下去。”她接下来的问题是:“我讨厌的东西你也会讨厌?”

  “只要你讨厌的,我也会讨厌;正如你喜欢的,我也会喜欢。”

  “可是我讨厌自己的小脚时,你就不能讨厌,”她近乎蛮横地说,“我不但要你喜欢我喜欢的,还要你喜欢我身上那个讨厌的地方。”

  “是呀,我是喜欢的,我当然是喜欢的。”

  他这样说时再一次俯首亲吻她的小脚。

  太阳升起来了。阳光下,这一对青年男女十分坦然地裸露着自己的欲望。

  “起初,男人和女人抱在一起,是为了取暖,后来他们就发现了更好的取暖方式,摩擦起火就是根据这个原理发明出来的。男人和女人把火玩大了,就需要水来浇灭。男人把水浇到女人身上之后,火就渐渐熄灭了。于是我们就可以说,男人和女人跟大地一样,身上具备了四大元素:上帝捏弄过的土,上帝口里吹出的气,相互摩擦带来的火,以及创造生命的水。”

  “男人的东西平时为什么总是朝下?”

  “因为人是泥土捏造的,它朝下意味着对泥土有亲和力。”

  “那么它现在为什么又朝向我?”

  “我在前面就已经说过,女人是男人的肋骨造就的,有泥土的成分,它看见女人自然也会朝向她。”

  “为什么男人和女人的东西会居于中间?”

  “能居于中间的器官都是最重要的。比如鼻子,它居于面部的中央,就显示出了它的重要性。我们知道,一个人瞎掉眼睛、拔掉牙齿、聋掉耳朵、剁掉舌头,都可以存活,唯独不能塞住两个鼻孔。上帝造人时,朝人的鼻孔里吹了一口气,人就有了生命……”

  “我明白了,男人中间的东西朝女人中间的东西吹了一口气,也会创造出生命来。”

  就这样,他们先后创造了马天龙、马天虎、马天豹;而马天龙创造了马优、马良,马天虎创造了马年、马月,马日、马时,马天豹创造了马甲、马乙、马丙、马丁,还有我,讲述这个故事的人。

  §§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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