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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刚开始时,因为是背着团长走穴,不由胆战心惊。穴头说,在北京的模特几乎都要靠这个才能生存。模特行业的虚假繁荣致使大批女孩涌进这座城市,靠团里的演出劳务是不够生活开销的。每天夜晚来临,几个姑娘挤在一辆轿车里,满北京城乱转一气,忙得不可开交。四处弥漫着酒精和劣质演出服气味的夜晚,夜总会里五颜六色的灯光,以及打着领带的肥胖客人,匆匆忙忙从一个场子赶到下一个场子的我们,这一切形成的五光十色的夜晚景象,给人身临集贸市场的感觉。有时候为了赶场,节约时间,7公分的高跟鞋连着穿一晚上不换,或者,一场演出的服装不换掉,穿着直接去另一场当第一身服装上场。

  穴头也是个模特儿,身高1米80,身材匀称。她的腿很漂亮,又直又长,几乎显不出腰来。演出服装全是她自己设计、裁剪和制作的,连她自己身上穿的服装都是自己的手笔。不过由于做演出服夸张的习惯,平时她的着装上总挂着零七八碎的饰物和五颜六色的线头、链子,身体一动起来丁当乱响一气。时常看到她穿着各种颜色的布条拼凑的上衣,配以超短裤,开着一辆用走穴赚的钱买的红色韩国现代轿车,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们喜欢她。她家境好,父母是部队大院的退休干部。她做过短期的模特儿,做了鼻子,可不太成功,那会儿的整容技术刚起步,做出来的鼻子、眼睛都很粗糙。可怜的人儿,没过几年,一次小碰撞把假鼻子给弄歪了。后来,她还是去医院取了出来,面孔恢复了正常。

  她人很善良,做事利落。对我们几个女孩都很好。与老板谈演出时一副精明的样子,私下又是十足的“老大姐”。可是她的感情生活一塌糊涂,早年由于年少无知,早早把自己嫁了出去。对方是个唱歌的小混混,不务正业,结婚不久便原形毕露。后来极其失望,结婚不到半年就离了。一提到这段经历,她便沮丧不已,说自己莫名其妙地就变成了已婚女人,每每办公事填表格时,面对婚姻状况栏必须填已婚、离异,心里屈得直冒火。后来,她从一个极端又跳到另一个极端,认识了一个有妇之夫,索性做了人家的情妇。她心够软,没多久还真爱上了那个男人。那男人做生意,有点钱。但他对家庭还有责任心,不愿抛弃那个粘糕般粘着他的老婆。这样一拖就是好多年。那男人倒也快活,一边是老婆,一边是情人,两不耽误。这大姐倒也心安理得,自立心又强,从不花男人一分钱,单纯得不行。可在家中,她是个顶梁柱,两个退休在家的老人加上一个教书的老实巴交的姐姐,全靠她拿主意。好在她很能干,没两年就靠带一帮模特儿“走夜场”赚了钱、买了车。至于那男人,说不出有多出众,全身上下最有特色的就是大脑袋上顶着个“飞机头”,不知是头发少还是为了好看,每次见到他,脑门的头发都吹起半尺高,像头顶上卧着个佛。还是八十年代初的时髦样子,连神态都是。每礼拜四的晚上,我们忙完演出,大姐一定把我们都撂下,去赴那个男人的约会,从不改变计划。

  每当夜幕降临,我和小患在家化好妆,把高跟鞋塞进背包中,下楼走到一个街口等可爱的“姐”开车来接。上了车,她会告诉我们今晚的演出安排,然后,一一接上从四处约过来化好妆的女孩们,一共六个人。大家见面总是很高兴,说长道短,或者从漂亮的包里拿出新买的衣服让大家赞扬几句。我们六个人中,除了我其他五个都是吸烟的,车里总是烟雾缭绕再加上不知名的香水味儿,呛得我必须摇下车窗。

  黑夜里,这辆红色轿车几乎跑遍了整座京城的大街小巷。我总是坐在后排的左边,为了躲避车内的烟味,扭头看着窗外的夜景。夜里的霓虹灯像一处处随时会腐烂却又重生闪现活跃的怪物,它们在这座中规中矩的城市的夜空里拖着长长的影子,提醒着城市中的躁动与不和谐,甚至有了炫耀情绪:瞧!我们比你想像中还要固执。

  我爱看汽车反光镜中“姐”的表情。尽管因为假睫毛太长,以及嘴唇不恰当的红色影响了脸的妆容,可由于她驾车时神情专注,倒也显得无足轻重。何况还有那时常挂在唇边却又无暇顾及的香烟,显示出摇摇欲坠的样子。她驾车技术娴熟,手臂很长,方向盘在她手中显得很小气。她蓄着弯曲的刘海,用发胶固定过,头发里不时闪着些斑斑驳驳的亮点,与霓虹灯十分和谐。看得出她从头到脚都经过刻意修饰,然而穿着总显得细碎和刻意,同她高大的身材和年纪不相称,生出些滑稽的意味。

  穿过寂寞的夜,很快就将步入五光十色的舞台。舞台那么简单、低档,帷幕泛着烟熏的气味,后台狭小闷热,几乎让人晕倒。我匆忙上场,场场带着抑制不住的激情,努力使自己在如此低劣的背景下,保持一个高傲的姿态,面对台下坐着的一堆堆肥腻的、像没生骨头的虫子先生们,表达着孤傲的情绪。我也不知道这种情绪从何而来,只想到不这样的话,和那些虫子们又有何两样?实际上我是在自我欺骗,可在如此恶劣的演出环境下,我如果不有意识地激起某种强烈的情绪,如何演得下来?把这种逆反情感带到舞台上,有时居然会得到台下少数“虫子们”的欣赏,暗示希望能得到我的联络方式。

  演完出,我们一般会去吃火锅,围坐一圈说笑。餐馆到了深夜总是人很多,其中大多是女孩,下班后的坐台女也顾不上妆容,口红吃进去一半,正与满脸通红的男子T情。还有一些在夜总会乐队打工的扎小辫的乐手,他们的脸看起来憔悴不堪,有提前衰老的迹象。借着火锅的香热气,夜越来越使人迷惘。

  不知不觉,我开始走进这些群体。我需要一双赏识我的眼睛,乐队中有这样的人,他们中有艺校的教师、音乐团的提琴手、鼓手,都是因为走穴聚到一起的。我们开始了乏味的聚会。奇怪的是,我很少能听到他们之间聊音乐,他们聚在一起成天聊得都是赚钱和如何找个女人。而实际情况是,他们这些年的走穴生涯和在国家团队里的工资,已可以让他们过得相当不错。他们并不缺钱,甚至有一些也结了婚,可他们依然过着如此细碎和低下的生活,并且看起来很知足,很愿意服从这样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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