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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斗螳螂抢羊大赛

  这三天来,宋慕只能以晕头转向来形容。先是穿过麦加外头汇聚而成的如大江大河最后成为一片汪洋大海般的人潮,接着是跟着谢里夫,过五关斩六将似的,先到戒关之外的旅店寄放物品,空着手到澡堂,大净、小净、礼拜,换上戒衣与凉鞋(说是戒“衣”,其实只是两片没有缝边的白布披在身上)前往萨法和麦尔卧这两座山,在之间来回七趟后,领取圣泉,这才能开始第一次巡礼天房。

  回回的大净和小净礼节十分繁复,宋慕在回回医者住处的时候,对小净的过程已经耳熟能详,不过大净就不那么熟悉了,只有一边看着身旁回回的动作,一边有样学样,幸好谢里夫只以为他是第一次朝圣心情紧张,没有看出破绽来。

  但巡礼天房才是最让人头昏脑涨的。虽然有哈希姆家族的人在场维持秩序,但是他们淹没在茫茫人海之中,就好像一颗颗花生米一样,倒是人群很自动地流动了起来,宋慕起先只能随着人流,紧跟在谢里夫身后,直到不晓得走了多久,他才发现自己是在绕着一个大圈圈,缓缓往内而去,他踮起脚尖往里头望,想看看到底是在绕着什么转,然后,他看到了“天房”——谢里夫告诉他:那就是朝圣的目的,传说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栋房子——但是那栋房子却四面围上了镶金的黑布,看不见里头是什么样子,人们就好像一个大旋涡似的,在它四周缓缓地绕啊绕的,看得他眼都花了,而当他自己也走进内圈,开始绕上四圈的时候,他就觉得更晕了。谢里夫告诉他:如果有可能的话,一定要去亲吻或是触摸镶在屋角南端的一块黑石,那可以得到真主的赐福,但是宋慕只能远远地看着那块黑石已经裂成许多块之后又重新镶起来的样子,根本没有机会挤进去摸摸它,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也不会亲吻它,不晓得有多少回回已经亲吻过它了。

  第一天的折腾已经让他疲惫不堪,他以为这样就算是朝圣了,但是还早得很呢,那晚他们扎营夜宿在山谷之中,第二天一早,要赶往一处称为“阿拉法特”的平原做礼拜,之后才回到山谷之中,那里有一根巨大的石柱,谢里夫告诉他那代表魔鬼,所有的人都朝着它扔石头,表示驱除邪念,这叫做“射石”,在人潮拥挤的情况下,很多在前头的人被挤倒或是被误砸到,引起了一些小混乱,但是幸好还没造成什么人受伤。在“射石”以后,还要再巡礼天房第二次。

  而现在,第三天,也是他第三次巡礼天房了,谢里夫告诉他:这是告别麦加的仪式。纵然宋慕只是个假装的回教徒,但是三天来,看着眼前虔诚的回回,有条不紊地绕着天房巡礼,身边经过的回回,有的棕发棕眼,有的却是各色各样的眼睛,长相也大有不同,不知这些人都是来自哪些遥远的异国啊!内心不知怎的也莫名感动了起来。

  但是,当他终于踏上离开麦加的方向,回头看向天房,看着那一片转动中的人海,心中也不禁浮起一抹怀疑:回回的世界如此之大,如何能找得到建文皇帝所在呢?

  叶华说,耶路撒冷也是个圣地,而且葛卜乐曾经告诉他,耶路撒冷不仅是回回的圣地,还是他们基督教的圣地。如果麦加就已经如此,那在耶路撒冷要寻找叶华,岂不更是有如大海捞针?他真的能和她会合吗?宋慕心中的悲观情绪就有如那人龙般排山倒海而来,直到谢里夫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我知道你第一次来朝圣,一定很依依不舍,不过该是我们离开的时候了。”谢里夫拍拍他的肩头说。

  “嗯。”宋慕转身,跟着他,跟着人群,从戒关往城外的旅店四散开来,然后又是一阵忙乱,换回原本的衣鞋,取回行李。

  之后,谢里夫带着他往城外,前往异教商旅聚集之处与商队会合,他们远远就看到葛卜乐一行人黑色的身影,一走近,却发现他们正被一群回回包围,宋慕察觉情势不对,连忙把谢里夫拦在身后,一手按着刀柄往前走了过去。葛卜乐一看到他,就说:“宋慕,这几位是哈希姆家族的人,千万不能伤了他们。”

  宋慕闻言,放开按着刀柄的手。但是那些回回的带头人一听到葛卜乐这样说,马上大笑道:“伤了我们?我可是哈希姆家族的总教头呢!我倒要看看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伤得了我?”

  “大人,我不是这个意思……”葛卜乐连忙说。但是对方已经转身向宋慕看过去,他上下瞅了瞅,说:“你们这些黑鬼到哪找来的帮手?看起来倒是挺有两下子。”接着又看到宋慕腰间的倭刀,嘴角就沉了下来,然后他开始绕着宋慕打量着,最后,他说:“外地人,拔刀吧!”

  “啊?”宋慕和葛卜乐都大惑不解。

  “我说拔刀,没听到吗?”那教头说,“要是我没瞧错的话,那是日本刀,我听说日本刀法十分特别,但日本远在极东之处,我一辈子都还没机会见识过,小子,拔刀和我交手,听到了没有?”

  宋慕有点不知所措,他看了看葛卜乐,葛卜乐猛摇他黝黑的大头,又看了看阿迪苏,他也摇头,然后他又看向谢里夫,谢里夫没有摇头,但是却在下头小小地摆着手示意“不要”。

  “迟疑什么?快拔刀。你要是和我交手赢了,我就不追究这些黑鬼犯下的罪,要是你不拔刀,我就把他们都抓去吊死。”

  “罪?他们犯了什么罪?”宋慕问。

  对方似乎被他激怒了,那教头从手下的腰间抽出一把阿拉伯弯刀,“你不拔刀,我就直接砍过去了!”他一面大吼,一面高举着弯刀,浑身的气势有如巨岩由山顶崩落而下,向宋慕直冲了过来。

  宋慕第一时间内还惦记着葛卜乐的叮咛,但是他马上就发现这是一个错误,高手过招时,根本不容有半点迟疑,而想要只守不攻,更是难上加难,宋慕发觉自己已经完全被对方的架式给笼罩住,根本没有闪躲回避的空间,对方不愧总教头之名,虽然只是高举弯刀猛冲,但是宋慕看出他肩膀上、膝盖上蓄积的劲道后势十足,只要退让半步,就必然死于对方的刀下。他的身体反应比思想还快,“铮”的一声倭刀就奔腾而出。

  总教头只是要逼宋慕出刀,但是他没想到,倭刀出招的同时竟然就能发出凌厉的一击,他眼睛睁得老大,瞳孔也大张,清清楚楚地看到倭刀逼近了过来,时间仿佛静如止水,倭刀一寸一寸的,在空中滑出一道优美的圆弧,但是他的身体却凝住了,一动也不动,然后是“嚓”“嚓”两声,刀尖划过他两腕的肌腱,原本绷紧了的手筋一断开,马上被往内抽去,而他的几根手指也在同一时间内扭成了奇形怪状,弯刀脱手飞出。他还处于极度震撼中,倭刀刀鞘猛击他的侧脑,他身体转了半圈,晕厥过去。

  宋慕马上意识到麻烦大了。把教头打晕了之后,他的部下们喊叫出声,扑了过来,宋慕不敢再伤人,回回们夺下他的倭刀,七手八脚把他掼倒在地上拳打脚踢,他只能窝成一团勉强护住头胸,但是后脑挨了一记闷棍,他只觉得满天冒出闪光,然后是一片黑,接着就失去了意识。

  建文帝从锦衣卫的埋伏中逃脱,唯一的线索宋慕又被马欢放走,这趟下西洋可以说是完全失败,不仅锦衣卫忐忑不安,马欢也自认为一脚踏进了棺材——只是一脚而已,郑和把他纳为心腹,若是马欢出了什么差错,郑和也得负连带责任,自然必须维护他。即使如此,郑和私下对他的惩罚也一定少不了。

  马欢在向郑和报告之前,苦思许多套说词,不过这些说词是否能瞒得过对回教、回回以及天方十分了解的郑和,他并没有太大的信心。然而,在他报告之后,郑和却只拍了拍他的肩,用天方话说:“很好,接下来我们得到木骨都束去了。”

  马欢听不出话语里有任何谴责的意思,语气甚至还带着赞许,这会是反话吗?他第一次如此明白郑和所谓“伴君如伴虎”的感觉。然而,接下来郑和对他没有进一步的表示了,也没有对他有任何的举动或是安排。之后,郑和召来了正惶惶不安的锦衣卫,告诉他们:

  “叛贼既然是跟着朝圣的黑人一路,那么,我们要兵分两路追查叛党:首先,张千户!”

  “属下在!”

  “你率领一半的锦衣卫,在马欢安排下,居住在阿丹国学习天方话和回教风俗,以便日后前往麦加或更远之处追查叛党行踪。”

  “是!”张千户眼看自己追丢了建文帝的过失没有被追究,忙不迭地磕头,退下时感激地看了马欢一眼,他以为这是马欢为他说情的结果。

  “其余的人随我乘宝船,航向木骨都束、麻林地,之后驻扎于两地,学习当地语言风俗,追查那些黑人商旅的行踪。”

  “是!”

  宝船舰队就这样从阿丹启航,改变路线更往西行。

  郑和与马欢两人身在麻林地,锦衣卫已经被分别遣往各处,现在他们两人身边没有半个汉人,只由两三个当地黑人向导护卫着,一行人走近一处村庄,黑人向导喊了几声,村里的黑人们全都涌了出来。

  “这是向导们的村子,”郑和说,“我答应他们给他们的家族带一些礼物,马欢,把提箱打开。”

  “是。”马欢也很好奇提箱里头是什么,一打开,里头是一叠叠的青花瓷盘。郑和从马欢手上接过一个个瓷盘,一一分送给黑人,他们欢天喜地地拿回家去,当盘子分送完以后,郑和把雕漆提箱也送给向导们当礼物,然后对他们说:“你们可以先休息一下,和家人聚聚,我们两个自己散散步。”

  “好的。”向导们一溜烟地离开。

  “汝钦,往这边。”

  郑和带着他,穿过一小片稀疏的灌木林,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异国风味的诡异建筑群,仔细一瞧,那些应该全都是坟墓。

  “你知道这些黑人们这么喜欢青花瓷盘,是要拿来做什么吗?”郑和笑着说。

  “要做什么呢?”不就是拿来盛菜吗?

  “你自己瞧!”

  郑和一指,马欢才发现,那些墓柱上,全都镶着青花瓷盘。

  “哈哈哈,”郑和大笑道,“你说,这是不是很有趣啊!蛮子们要是知道自己用来吃饭的东西,被人装饰在死人坟墓上,那表情一定相当滑稽。”

  “的确是……”马欢对郑和突来的发言有些困惑,小小翼翼地回道。

  “下西洋虽然千辛万苦,但是能瞧见这样的事,也就值得了,哈哈,”郑和大笑道,然后突然话锋一转,“汝钦,我果然没看错你,原本我还担心你是不是真的懂我的意思,不过,显然你干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大哥真是太小看你啦!”

  马欢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只有连忙说:“大哥过奖了。”

  “不,我一点都没有过奖,”郑和说,“你知道蛮子有一句古谚:‘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这把蛮子形容得很贴切,你要是读过蛮子的历史,就知道功臣良将没几个有好下场的,不说久远的,就说大明吧,你瞧瞧朱元璋那个癞头鬼,是怎样的把功臣们赶尽杀绝。”

  “太祖皇帝的确苛刻,不过永乐皇帝总是好些。”马欢说。

  “你讲话十分小心,这样很好。不过现在没有旁人,咱们两兄弟也就不必客气,永乐那个家伙,他也是癞头鬼的种。我和他的确是有不错的情谊,不过那是因为:一方面我是个阉人,不可能取他而代之当上皇帝;另一方面,他对建文帝未死这件事一直不放心,需要有人远洋航行,追查建文帝下落,而多亏了癞头鬼的海禁,远洋航行的技术,现在都得从我们回回这里来学,于是这件大事,除了我以外,没有人能担当了,因此,不论蛮子对我们回回再怎么猜忌,或是下西洋如何耗费资源,或是再怎么手握大军、功高震主,只要他一天还想下西洋,他都得留下我一条命。下西洋,就是咱们的保命符。”郑和挪了挪身子,继续说道:“但是,一旦不需要再下西洋,就免不了‘鸟尽弓藏,兔死狗烹’,再怎样天大的功劳,再深厚的情谊,都无法保证我能安享天年。”

  “的确,蛮子们虽然满口仁义道德,其实最是无情无义。”马欢顺着他的话说。

  “我很高兴有个如此聪敏的小弟,能参透其中的奥妙,”郑和得意地说,“下西洋,若是没有什么成果,那么永乐会不悦,但下西洋要是真的有了成果,那么永乐就不需要我了。两条啊,都是死路。一旦不再需要下西洋,那些‘士大夫’们,指控我劳民伤财、滥权舞弊的上书早已堆积如山,我就算能保住脑袋,也得发配边疆。原本,我还得计划一些手段,才能从这个死门里头逃脱出来,没想到啊,汝钦,你轻易地帮我解决了这个难题。”

  “大哥真的太过奖了。”马欢完全搞不懂郑和在说些什么,只能这样响应。郑和看了他的样子,大笑两声。

  “汝钦,你未免太过谦虚,那么,就由大哥我来帮你说好了。”郑和站了起来,“锦衣卫虽然和我们一道,目标却和我不同,他们真心想逮到建文,我们的目标却是既要有进展,又不能真的抓到建文。原本,这简直是给我添麻烦,但是汝钦你,却想到可以利用他们与我们之间的矛盾,在我们的安排下,锦衣卫找到了建文帝,我们寻人有功;建文帝在锦衣卫手中逃了,过失却是锦衣卫扛下,接下来,最妙的一着是借着朝圣不可侵犯的名义把宋慕放走——这个理由实在充分,的确,若是冒犯了朝圣的队伍,那等于是跟所有回教世界为敌,若是如此,只要建文躲在天方或是其他回教地区,就永远不可能找着他了,就算是我都难以反驳你放人的这个借口,更别说是锦衣卫或是永乐啦!”

  马欢这才开始渐渐搞清楚郑和的想法,他笑了笑,说:“大哥,你言过其实啦!小弟我只是误打误撞罢了。”

  “这么说就不对了,”郑和眯起眼说,“宋慕虽然放走了,却留下两条要断不断的线索,一是麦加,二是黑人。要追查这两条线索,都得劳师动众,派人长期在天方以及木骨都束、麻林地调查,如此一来,势必得每过几年定期派出宝船舰队接应他们。依我看,建文其实可能逃到耶路撒冷,甚至更远的国家去了,锦衣卫根本就不可能找着他,那么宝船舰队就会无穷无尽地一直派遣下去——至少到永乐驾崩为止。汝钦啊!你可是为大哥买了张特长期效的保命符啊!”

  “大哥客气了。”

  “当然,咱们是兄弟,你给我买了保命符,就是给自己买了保命符。汝钦,你也真是会打算啊!不愧是商人作风,大哥欣赏你,”郑和走过来,拍了拍他肩膀,然后又语气一转,“既然你给大哥立了这样的大功劳,那么我也该对你毫无保留,汝钦,赶明儿个,我告诉你我下西洋的真正理由。”

  下西洋的真正理由?马欢狐疑了半晌,但是郑和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他拍了拍衣袖:“走,我们回船上吧!”

  “爹为什么又不在了?”宋慕在一片黑暗中,听到自己这样问,但是他的声音却是稚龄孩子的声音。

  “爹要保护皇上啊。”母亲说。

  “我讨厌皇上,如果没有皇上的话,爹就会回家了!”

  “不可以这样说,”母亲严厉地斥责他,“爹不是教过你了吗?不可以‘无父无君’,若是爹有危险,难道你不去保护他吗?”

  “当然要!”宋慕说。

  “所以爹也要去保护皇上啊……”母亲的声音越来越遥远,四周的黑暗也渐渐褪去,宋慕伸出手臂想抓住母亲,发现自己的手臂已经是成人的手臂了,他睁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干净、没有太多摆设的斗室中。

  宋慕想起身,但是全身被踢打处马上传来闪电般的痛楚,他闷哼了一声躺了回去,瞥了瞥自己的手臂和身上各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后脑被木棍重击之处也肿了起来,不断发出刺痛感,脑袋里头轰隆隆的。他觉得仰躺着让背部十分疼痛,勉强翻了翻身,才发觉四肢和躯体全都酸痛难当,虽然如此,当年,他还在北边当个小旗的时候,也曾经受罚挨打过,这点痛对他来说还可以忍受。宋慕微微地动了动全身,让肌肉缓缓收缩,再缓缓舒张,当他渐渐觉得血脉略略通畅起来时,门边传来了一句天方话。

  宋慕一时没听清楚对方讲了什么,他转头望去,那是一个年轻的回回侍童。他又重复了一次:“大人,您起来啦!艾·哈桑大人要同您说话。”

  “啊!好。”宋慕扶着矮床起身。他不禁犹疑了起来,他记得自己砍伤了哈希姆家族的总教头,之后被围殴,现在理当是在牢里,不过这地方看起来却像是间客房,“艾·哈桑”又是谁呢?

  “请跟我来。”侍童只简短地这样说。宋慕也只好跟着他走出房门,穿过洁白而镶有蓝绿美丽花样的长廊,阳光透过拱柱,在地面和墙上投射一个个的圆弧,拱柱外的庭院里绿意盎然,低矮木架上攀着正冒出新芽的藤蔓,让宋慕差点忘了自己是身处于沙漠之中的麦加。这应该是某个大人物的宅邸吧?他心想。

  侍童要宋慕先在原地等候,他走进一道斜廊,敲门询问后,才回来向宋慕说:“请跟我来。”他引领宋慕到门前时,为他推开了门,然后躬身不动,说:“请进。”

  宋慕看了看他,又看向门内,阳光从正对着他的窗子倾泻进入这个不算小的房间,让宋慕眯起了眼,也让坐在他对面的那个人看起来只是一片黑影。宋慕往内走,黑影慢慢现出形状,他有着很标准的回回脸庞,淡棕色眼睛在深陷的眼窝之中,高耸的眉骨连接着笔直挺拔的鹰钩鼻,唇上蓄着略带灰白的短须短髭,他的眼角带着一些鱼尾纹,让眼神有点和蔼,但又带着一股不可侵犯的威严,他摆摆手,示意宋慕进去。

  “外地人,请坐。”对方说,当宋慕坐下后,他说,“我是艾·哈桑,汉志统治者,圣城的保护者。”

  所以他就是哈希姆家族的领袖!宋慕一时惊愕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勉强挤出:

  “大人,您好。”

  艾·哈桑笑了,然后继续道:“我派人去逮捕你的黑人雇主,是因为有人检举他们贩卖假药……”宋慕听到这里,忍不住说:“大人……”

  “让我说完,”艾·哈桑直接打断他,“朝圣期间,人手不足,所以我让扎依德去办这件事。”

  “扎依德?”

  “就是我的总教头。”

  宋慕闻言连忙说:“很抱歉我弄伤了他,不过,黑人并没有卖假药,他们所有的货品,只有‘咖乎瓦’而已。”

  “关于这点,我们已经查明了,扎依德弄错黑人了。不过,他固然有错在先,你却打伤了他,这让事情变得很麻烦,如果我们不逮捕你们,做出处置的话,那将会有损我哈希姆家族的威信。”

  “这都是我干下的,请惩罚我就好,放他们离去吧!”宋慕说。

  “那可不行,因为黑人才是雇主,再说,他们还是异教徒。如果我让穆斯林为异教徒顶罪的话,那你可知道我会被说成什么样子吗?”艾·哈桑沉下脸说。

  “可是……”

  艾·哈桑看到宋慕六神无主的样子,不禁笑了出来:“你还真不像是一招之内就击倒扎依德的家伙,我本来以为你会更逞凶斗狠些的。看来这些黑人待你不薄啊!好吧,既然你这么想为他们脱罪,那我给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如果你办到了,那我就不再追究黑人,如何?”

  宋慕不假思索就连声说好,然后才问:“请问大人要指派给我的是什么样的任务?”

  “哈哈,”艾·哈桑笑道,“其实这事也是你惹出来的,原本,库德人的领袖马哈德,率部前来麦加朝圣,趁着今天是宰牲节,我们备妥了羊只,准备明天和他们来一场抢羊大会。”

  “库德族?”

  “听说你是从丝国来的,对我们这边的情势一定不了解。”艾·哈桑呼唤侍童,要他取来一张羊皮纸地图,然后在上头点点画画。“最东是波斯,最北面那里是土耳其人的地盘,而我的北邻是巴勒斯坦,目前被埃及奴隶军所占领,我和他们一向交恶,库德族人居住在这三者交界间广大的山区里。我所统治的这块地方叫‘汉志’,东邻是‘内志’,向来对我虎视眈眈,更别说还有鄂图曼土耳其、波斯等列强环伺,因此我希望能与库德人交好,以免后顾之忧,事实上,我正打算迎娶马哈德的妹妹。”

  “恭喜大人。”但是,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宋慕疑惑道。

  艾·哈桑摆了摆手,“所以明天的抢羊大会关系重大。虽然这表面上只是个庆典活动,但其实却是场实力的较量,双方都会派出最优秀的高手来参与这场比赛。如果马哈德认为我们的实力不佳,他可能不但不与我结亲,还会转投向与我敌对的一方。我方的武术高手原本就不多了,你今天又把扎依德砍伤,这下要我到哪去找人递补呢?外地人。”

  “抱歉之至。”

  “所以,外地人,你骑术好吗?”艾·哈桑问。

  宋慕回想了在北边时的军旅生活,然后又想起葛卜乐他们现在正不知被囚禁在何处,点了点头:“很好。”

  “很好,能一招就击倒扎依德,我对你有信心,那我就期待你明天的表现了。穆辛!”艾·哈桑呼唤侍童,接着转向宋慕,“等会儿穆辛会和你讲解抢羊大会的规矩,这是他们游牧民族的玩意儿,咱们不时兴。噢,对了,听说你从丝国远道前来朝圣,想必非常虔诚,不过你是旅人,可以不用斋戒,以后再补斋就好了,穆辛会安排餐点,你尽量给我吃,可别让身上的伤影响了明天的表现。听好了,只要你帮助我赢得比赛,那么我就会将黑人平安释放。”

  “是的,大人。”

  “那下去吧!”艾·哈桑挥手示意两人离开。于是穆辛领着宋慕一路循原路回到斗室。然后,穆辛对他说:“大人,抢羊比赛的规则是这样的:在一片很大的空地两端,各画一个大圆圈,两支队伍都骑在马上,争抢一只宰杀了的羊只,把抢到的羊扔到圆圈中,次数多的队伍获胜。”

  “听起来并不难?”宋慕问。

  “要想把羊扔到圆圈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穆辛摇摇头,“比赛的前一天,我们会杀死一头山羊,割下头、内脏和后背皮肤,浸泡盐水一整夜,这样它才不会在比赛中被扯裂,不过这也让它比原来沉重很多。而且,比赛规则允许使用鞭子抽打拿着羊的骑手,为了把羊从另一方手中抢回来,争斗会非常激烈,甚至人仰马翻,一旦摔落马下,就失去了比赛资格,库德人和蒙古人一样,都是摔跤好手,擅长近身时将对手捉下马来。大人您比赛时千万要小心啊!”

  “我知道了,谢谢你。”

  接着穆辛送上餐点,几乎全都是肉类,分量多到宋慕可以吃上两餐,宋慕还是勉为其难地吃完。然而,到了晚祷结束,其他人吃开斋饭时,穆辛又端上一份给宋慕,宋慕实在是饱撑得很,顾虑着葛卜乐他们,还是尽量顺着艾·哈桑为妙,只好勉强把它咽下。穆辛传达艾·哈桑的意思,要宋慕早早休息,接着就吹熄蜡烛,斗室罩上了一片沉静的黑暗。

  次日,天还未亮,穆辛就叫醒宋慕,送上斋饭,一大早就吃满盘的肉,实在是颇难消受,但是宋慕不敢违背艾·哈桑的旨意,等他吃得差不多,阿訇也开始叫拜,他和穆辛到庭院中与其他回回们一起进行晨祷。晨祷结束后,几个回回却叫住了他:“外地人!”

  “有什么事吗?”宋慕认出那几个人之中,有些正是总教头扎依德的手下。

  “听说你要取代总教头上场比赛,我们实在很不服气啊!”其中之一说。

  “你虽然擅长使刀弄剑,但是马上功夫和徒手搏击可不见得拿手。”另一个附和道。

  “没错,要是丢了我们哈希姆家族,整个汉志,甚至是圣城的脸,你担得起吗?”

  “那么,”宋慕环视四周,那一伙人大约有十来个,他不想得罪他们,不过也不想示弱,“各位有什么建议呢?”

  “很简单,”带头的那人说,“我们挑五个人轮流跟你比划比划,要是你赢了,自然我们就服你,要是你输了,那就由我们上场,你和你的黑鬼们就滚回大牢去吧!”

  “这很公平。”宋慕这么说,反倒让那些回回愣了一下,带头的人说道:“很好,有胆气!”他点了四个伙伴,对宋慕说:“我是萨达姆,这几位是:穆罕默德、阿布都拉、以迪斯、穆巴拉。”

  宋慕对他们行礼示意,然后说:“我是宋慕。宋是我的姓,单一个名字慕。”

  “听说你来自丝国,名字果然特别。”阿布都拉说,他是个身形微胖的方脸汉子。

  “事不宜迟,”以迪斯说,“就由我先来领教两招吧!”说着,他高瘦的身形摆开了架式。

  “承让了。”宋慕倒只是微微站着。一旁萨达姆等人退开,让出一块场子。以迪斯马上就攻了过来。

  两人都不熟悉对方的武功路子。宋慕先只踏着步法闪躲,以迪斯也没有尽全力攻击,只试探性地出招。

  宋慕发觉他的拳法和那些犹太人有点相似,但又有不同之处:犹太人肘部打得很曲而内收,用手肘来打击,动作像是蝎子,而以迪斯虽然也是曲着肘,前臂却是竖得直直的,而且动作大开大合,像是一只耀武扬威的大螳螂,动作威猛狂放,看似破绽很大,宋慕试着回击一拳,但一攻进他两臂可及的范围,以迪斯用前臂挡下后,一反手,就像螳螂一般挟住宋慕的拳和手臂,他连忙补上一掌脱身,然后又踏一步向前探入圈子,这回以迪斯的左臂摆了过来,内肘闪电般挟住宋慕往下掼,宋慕顺势一个翻身解开,然后往后跃开。以迪斯似乎已经认为摸清楚宋慕的路数了,虎吼一声,双臂拳掌连发地攻了过来。

  宋慕想起阿丹的回回医者曾经告诉过他:螳螂会合拢双掌礼拜,所以穆斯林礼赞螳螂。这些回回们会使着模仿螳螂的拳法,也不足为奇了。这套螳螂拳法,和犹太拳法可说是一样难缠,比起犹太拳法守重于攻,回回拳法的攻势更为凌厉,攻击距离也更长,但是反制和擒拿的能耐丝毫没有减少。宋慕一时之间,对该如何破解这样的拳法感到十分伤脑筋。

  突然,他脑中浮现了父亲的声音。父亲在教他习武时曾说过:各国武术,往往偏重拳法,这是因为以腿攻击,虽然力道强,攻击距离又长,但是重心不易掌握,既难以练成,学艺不精时,反而更凶险。唯有中原的北派,十分重视腿法,这是因为中原武者必须对付历朝北方来的匈奴、女真、突厥、蒙古等外族,这些北方游牧民族,拳法十分了得,更精于摔跤和搏击,因此非腿法无法克制他们。

  宋慕佯退半步,以迪斯正抢攻上来,宋慕一腿突然以奔雷般的去势向他猛袭,以迪斯大吃一惊之余,勉强后仰避过,同时又舞开右掌试着擒住宋慕的腿,宋慕大喝一声使力往下压,瘦削的以迪斯不但拉不住宋慕,还被扯得往前踉跄了半步,宋慕闪电般的两腿迅即攻至,把以迪斯踢得中门大开,正当他极力收拢双臂想抵挡下一波攻势时,宋慕却矮下身去,一个扫腿,以迪斯应声拔地而起,跌了个四脚朝天。

  “果然有两下子,”萨达姆说,“不过外地人,马上比赛时可没办法用腿,”他转身往后比了比,“穆巴拉、穆罕默德,你们不用打了,阿布都拉,你上!”

  那个微胖的壮汉踏进场子,宋慕看不出他有任何架式,但是却浑身散发一股猛烈的气息,他不敢小看,打起全副精神紧盯着他。阿布都拉毫无征兆就突然欺近身边!宋慕即使已经全神贯注,还是被这样的爆发力给吓了一大跳,阿布都拉两掌已经袭向宋慕的颊下与衣领,显然打算把宋慕摔飞出去,但是他冲进来时,太顾忌着宋慕可能会出腿攻击,而稍稍忽略了宋慕的上身,当他的手指才刚沾到宋慕身上的亚麻布,“砰”的一大声,阿布都拉只觉胸腹间中了不知如何击出的一掌,无与伦比的推力把他壮硕的身体整个往后推,他连退了两步还止不住去势,最后往后也跌了个四脚朝天。

  “好样的,外地人,你的拳法跟刀法是同一路的,”萨达姆说,“那么就换我与你过过招吧!”

  萨达姆走进场子,摆开架式,那又是螳螂般的姿态,宋慕提腿向他攻了过去,顷刻间过了十数招,但萨达姆的双臂有如铜墙铁壁一般,守得滴水不漏,他突然往下一滚,趁宋慕踢空,欺到宋慕身边,两掌马上揪住了衣服,一转一扯,然而宋慕也不含糊,避过他底下右脚的一绊,同时顺着他想扳倒宋慕的力道,反过来将他牵引得失去平衡,萨达姆千方百计要将宋慕搏倒,宋慕也绞尽脑汁一一化解再反击,两人对峙了好一会儿,最后“砰”的一声同时向后弹开。

  “你果然不是简单的人物。”萨达姆说,接着他向宋穆行礼致意,“我们五人也都是要出赛的选手,场上就承蒙照顾了。”

  “彼此彼此。”宋慕也向五个人致意。

  这一天,艾·哈桑还是坚持宋慕不许斋戒,白天也得吃饭,虽然宋慕并没有特别打算跟着回回的律法在宰牲节后的斋戒月斋戒,但是穆辛送上的分量,还是让他颇为困扰。午餐后,穆辛带着宋慕到马厩去挑选马匹,宋慕看到马儿们都远比当年在大明北边时所见过的马儿还要高大俊美得多,不禁赞叹连连。午祷过后,萨达姆等人就来找宋慕,带他前往比赛场地,并介绍其他同队的选手。

  场上如同穆辛先前所说,画了两个很大的圆圈,而场中央则有一只没有头的羊身体放在地上,场子另一头,库德族的骑手们已经蓄势待发,艾·哈桑带着众多的属下和女眷,在金白为底、上有几道蓝绿纹样的大帐篷底下,乘着凉,饮着冰水观战。

  “你瞧,那就是马哈德。”萨达姆指向一成排的红底帐篷,帐内帐外的红毯,都不仅仅是红色,其中有块是有着黑白相间的蛇状纹样的六角形,间隔着繁复华丽纹样构成的红底金纹和蓝底红纹六角形,这样的花纹组成了其中一种毯子,另一种则是有着各种不同花样的菱形纹路拼成了中央部分,周围绕上一圈黑底而有各种颜色式样的花边,帐篷的边布也是红白棕金蓝等各色横纹交织,整片帐幕一字排开,真是让人眼花缭乱。在正中央的大帐里头,坐着饮用冰水的,就是萨达姆所指着的马哈德,他的肤色比旁边的库德族人白了些,但是还是比艾·哈桑深了点,他金褐色的眼瞳在大帐的一片红之中显得十分明显,五官有如石砌般的锐利,年龄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

  如果马哈德这么年轻,那他妹妹不就年纪更小了?艾·哈桑看起来差不多四十几了,马哈德的妹妹或许都能当他的女儿甚至孙女了吧!虽然在大明,中年男子娶年幼妻妾并不少见,尤其是富贵人家,但是宋慕不知为什么,仍然觉得有点不开心。

  他往旁边看去,只见大帐的旁边有一顶轿子,用红毯罩得密不透风,但是似乎有个空隙,可以让里头看出来。萨达姆看到宋慕正往那瞧,就说:“那应该是马哈德的妹妹,她也来观战了。听说库德人的女生是不蒙面纱,也不躲在屋内的,现在这样安排,大概是马哈德想讨好我们,入境随俗吧!”

  “嗯。”宋慕应了一声。

  “你们别聊啦!”穆巴拉从后头赶上来说,“准备好了没有,比赛马上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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