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开始出现几点暮星,这个时间,回回们正席地而坐,向麦加的方向礼拜,不过宋慕身边并没有叫拜声,也没有礼拜着的人们。他特意避开其他商旅,现在四周只有即将消失的余晖、远方山脉的阴影、一弯新月,以及在余晖缓缓褪去的同时,露出脸来的满天星辰。
他确定目光所及的距离内都没有旁人,这才下了骆驼,取下一张毯子铺在还微温的沙地上,然后才把“麦子”给放了下来,打开袋口抓着袋底把她连同浴巾倒到毯子上。
浴巾中的女孩脸色在月光下显得苍白,她一动也不动,连胸口都没有起伏,宋慕一时间只觉得呼吸急促,心跳也猛然加速:她该不会闷死了吧?
他急忙弯下腰去查探,冷不防女孩却在他耳边大吼:“哗啊!”宋慕整个人往后一弹,差点跌个四脚朝天。
“吓到了吧!乡巴佬!”法蒂玛大笑道,宋慕正要发怒,“唉啊啊!”法蒂玛露出痛苦的表情,她的裙子在被倒出囊袋时翻到身上,整条右腿屈着膝,裸着从浴巾堆中露了出来,“我腿麻了,好麻。”
宋慕不禁笑了出来。
“笑什么。”法蒂玛怒瞪他一眼,同时右腿还抽动着,好一会儿才能动弹,她一骨碌坐了起来,揉了揉腿。
宋慕从包袱里取出一套男装,抛到法蒂玛身边,“换上吧!”
女孩没有吭声,拿起男装放到脚边,站起身来就要脱衣服,宋慕正要转过头去,法蒂玛叫道:“干什么,看着这边。”
他转过头来,女孩衣服褪到一半,在朦胧的月色下,女孩已经发育成熟的身材还是一览无遗,宋慕不禁脸红了起来,迎面却是法蒂玛一声大骂:“谁叫你看我了,看地上!你这乡巴佬,不晓得沙漠晚上会有蝎子毒蛇出没吗?”
宋慕连忙羞愧地低下头去。法蒂玛换完装,收拾衣物和浴巾,折腾了好一阵子,宋慕正要生起火,扎起营帐,法蒂玛又阻止了他:“收起来,穆斯林们白天要祷告五次,因此晚上睡觉白天行动,你又不是穆斯林,我们晚上行动,白天休息,刚好避开别人,再说,晚上清凉,这样也比较节省饮水。我们一路若是避开商旅要道抄小路,可能会错过几个绿洲。”
她设想得倒是挺周到,宋慕心想,不过他嘴上还是反驳道:“你可是穆斯林,难道你不用礼拜吗?”
“真主的教诲是很有弹性,因时因地制宜的,”法蒂玛微微一笑,“在渺无人烟的沙漠中,我没有听到阿訇叫拜,哪知道礼拜的时间呢?”
“真是强词夺理,你这样还算是个穆斯林吗?”
“这句话轮不到你这个假穆斯林来说吧!”法蒂玛做个鬼脸,熟练地翻上比她高上很多的骆驼背,这让宋慕微感诧异,他轻轻摇摇头,收拾一下物品,也上了骆驼。
“你知道要往哪走吗?”
“嗯。”女孩不答,只看着天空,然后问:“乡巴佬,我在袋子里的时候,你往哪个方向走了多远?”
宋慕皱起了眉头,“别再叫我乡巴佬了,我有名字的,我叫宋慕,宋是姓,慕是名。”
“乡巴佬。”
宋慕这下真的有点发火了,“你要我管你叫麦子吗?”
“乡巴佬。”
“麦子!”
“破布。”
“破布?”
“对啊,破布,”法蒂玛说,“你是丝国来的,但是是乡巴佬,所以不是丝,是破布,以后就管你叫破布。”
“好好,”宋慕无奈地说,真是说不赢她,“随你便。”
“骆驼从出了麦加到这时间,大约走上了十里吧。”法蒂玛说,“你一定没注意自己往哪个方向走,看星象只能知道南北方向的位置,东西方向要靠计算路程,不过无妨,反正只要到时不要差距太远,我还认得山脉和河川。”
“嗯,你到过耶路撒冷?”
“到过一次。从小,只要是我去过的地方,我都会把地形牢牢记住。总之,我们到得了耶路撒冷。”
“你记不得也无妨,真的有必要,我们也可以找人问路的。”
“噢,真是个好主意啊!破布,”骑在前头的法蒂玛回头说,“的确,我在艾·哈桑那边,刻意足不出户,又整天戴着罩纱和面纱,所以那些贝多因人不晓得我长什么样子,他们大概以为我和哥哥一样的肤色,还带着一对褐色的眼睛。不过我哥和他的部下们对我的长相可清楚得很,一旦消息传到我哥耳里,然后他又听商旅说起:有个丝国人跟金绿双瞳的小孩走在一道,还要往耶路撒冷去……嗯嗯,真是个同时惹火艾·哈桑和我哥的好办法,对吧?”
宋慕的话全给堵了回来,他觉得一肚子火,但是又不得不承认法蒂玛说得对,好一会儿都说不出话来。沉默许久后,他问:“法蒂玛,你为什么要逃出来呢?”
“叫我麦子,”女孩说,“破布啊,如果路上有艾·哈桑的部下,听到有人叫我‘法蒂玛’,那他们可是中了大奖了,你说是不是啊?”
“麦子。”宋慕改口道,“我知道艾·哈桑的年龄足以当你的祖父,不过,你这样逃出来,不怕影响到你哥哥的威信,还有你的族人吗?”
“哈,我哥,你别说笑了,他都可以不顾我的死活,逼我嫁给妻妾成群的色老头,我干嘛在乎他的威信,”她扮了个鬼脸说,“至于我的族人,你放心,艾·哈桑急着要跟库德结盟,不会因为我逃走就反目成仇的。这只关乎我自己的命运,所以,由我自己决定。”
“妻妾成群?”宋慕疑惑道,的确,在抢羊大会上,是看到艾·哈桑有许多女眷,但是……“穆斯林不是可以娶四个妻子吗?”
“噢,所以说你真的是个门外汉,”法蒂玛停下骆驼,“《古兰经》里记载,先知穆罕默德说:如果你能把爱平均地分配给两个妻子,就可以娶两个妻子,如果你能把爱平均分配给四个妻子,就可以娶四个妻子。先知说明到此,但是引申下去,如果可以平均分配爱的话,八个、十六个、三十二个妻子都是可以的。不过,后世的人解释为,一般人顶多只能把爱平均分配给四个妻子,所以只能娶四个妻子,至于艾·哈桑那样的大人物,当然没有人会质疑他能把爱平均分配给几个妻子啦!”
“是这样啊?”
“但是,只有那些野蛮的贝多因人才会这么不尊重女性,随意决定自己要几个妻子。我们库德人信奉的是逊尼派之中的沙斐仪派,女性也要接受割礼,虽然只是象征性的切掉一点点皮肉啦,不过这也代表我们与男性有比较平等的地位,在结婚以前,我有权利先订下规矩,限制未来的丈夫只能再娶一两个妻妾,若是不经我同意,我可以马上离婚。当然,艾·哈桑是不可能接受这样的条件的,与其要被人糟蹋,当然是一走了之啰,他会丢脸,那是他家的事。”法蒂玛耸耸肩。
“但是,你哥哥他……”
“破布,他才不是我哥哥,”法蒂玛转回头,催骆驼继续前进,一边说:“我跟他不是同一个妈妈生的……甚至他的父亲跟我的父亲都可能不是同一个。”
“母亲不同我可以理解,怎么可能父亲不是同一个?”难不成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内情吗?
“噢!果然是丝国来的,你们这些野蛮民族不晓得弟弟要为过世的哥哥照顾嫂嫂的传统,不奇怪,不奇怪,”法蒂玛背对着宋慕,摆了摆手,“他可能是我伯父的遗腹子。”
“噢。”
“我母亲,才是道地道地的库德人,马哈德的母亲,却是个贝多因人,”法蒂玛说,“我父亲虽然是库德人,却十分笃信贝多因人的教义,也因此比较宠爱马哈德的母亲,就算她不是库德人,就算马哈德可能不是他的亲生子,他还是最宠爱他,立他为继承人。至于我,又是个女孩子,自然就只有哪天被嫁掉的份了。”
“不过你却不认命,所以每到一处地方,就把地形记熟,为的就是以后逃婚?”
“哈,破布,原来你不是呆子嘛!”法蒂玛回头一笑。
“还有,莫非库德人都像你一样两眼一金一绿吗?”
“当然不是,”法蒂玛说,“传说我母亲的家族,有伟大君主撒拉丁的血统,所以才会有这样不同颜色的眼睛。”
“撒拉丁是库德人吗?”
“他当然是库德人。”
“就算如此,你也不能说你母亲就是道地道地的库德人,”宋慕只觉得和这小女孩说话,莫名地很容易动气,“你父亲也不能说是道地道地的库德人!因为照你这样说起来,你父母亲的祖先,不晓得和多少外族的显贵联姻过。”
“说得好,破布,所以是不是道地道地的库德人,看的不是血统,”法蒂玛说,“看的是这里。”说着,她往胸口比了比。
“啊?胸……胸部?怎么会?”宋慕一时脸红了起来。
“笨蛋,色鬼!”法蒂玛骂道,“是‘心’。”
宋慕这次可真的羞愧不已,好一会儿都不敢再开口。
法蒂玛的骆驼踩在松软的沙上,留下一带凌乱脚印,而宋慕的骆驼又踏了上去,低悬的一弯新月微微照亮两人双驼的身影。
“破布,”又是法蒂玛打破了沉默,“你的萨达姆好朋友,我未来的继子,好像真的很讨厌我。”
“啊?”
法蒂玛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真是个呆子耶,我在浴巾下头的时候,从地砖的反射盯着他瞧,他早就发现我了,一直往我这边打量,所以我才动了动要提醒你,结果你这呆子竟然捏了我两下——算了,不跟你这种蠢蛋计较——我未来的继子竟然没有揭穿我,根本是故意放我们去耶路撒冷,你说他是不是很讨厌我当他的后母,所以才千方百计要把我弄走啊?哈哈。”
“啊?”宋慕这下真的是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萨达姆故意放我们走?这是真的吗?”
“你瞎了眼睛,我可看得清楚。”法蒂玛哼了一声,接着说,“破布,你又是为什么要去耶路撒冷?”
宋慕沉吟了半晌,只“嗯”了一声。
“破布,我们现在只能互相依靠,所以最好彼此信任,不要有事情隐瞒对方,”
法蒂玛正色说,“我已经把我的事说得差不多了,该轮到你说了。”
“嗯,”宋慕先是为法蒂玛仿佛突然间变了个人似的而呆了半晌,接着不得不承认她说得很有道理,“这说来话长。”
“没关系,我们去耶路撒冷的路也很长。”法蒂玛笑道,“对了,你不会累吧?我可是事先睡了好几天,一晚不睡不成问题,你一早就起来了,还行吧?”
“你也太小看我了。告诉你,我可是当过职业军人,三天不睡也不成问题。”
“噢!我怕了你了。”法蒂玛说,接着又大笑了好几声,“那么我就洗耳恭听丝国的职业军人,为什么要假扮穆斯林到圣地来的故事吧!”
宋慕摇了摇头,真是说不过她。于是,宋慕就开始从靖难之变说起,到了太阳升起,法蒂玛仍然说继续赶路,途中只停下来吃了点口粮,一直到清晨过去,地面在日晒下开始热了起来,她才说要扎营休息。这一天,宋慕讲到他如何混进宝船舰队。
“呵呵,破布,简直是在听‘一千零一个晚上’呢!”法蒂玛微笑着说,这次她的笑容不像之前总带着点讥刺,显得十分可爱。
“什么是‘一千零一个晚上’?”宋慕想起黑人们也提起过这“一千零一个晚上”。
“是一本故事书,故事的内容是有个女孩子一晚说一个睡前故事,说了一千零一晚,”法蒂玛说完,钻进宋慕搭好的帐篷里,“所以我也要睡了。”
宋慕这才想到穆辛只帮他准备了一顶帐篷,他站在原地想了许久,想着骆驼背上的材料有没有办法搭成另一个,这时法蒂玛钻出帐篷:“破布!”
“啊?”
“大白天的,你不用守夜好吗?虫蛇在酷热下不会出没的,顶多要担心我们自己会不会睡到中暑,还好现在是冬天。”法蒂玛说,“再说我们只有两个人,你打算跟我轮流守夜吗?你也知道我的武功是三脚猫,有守跟没守一样,你还是快进来睡吧!晚上还要赶路呢。”
“我只是在想要不要另搭一顶帐篷。”
“你是白痴吗?”法蒂玛瞪着眼睛说,“嗯嗯,很好,要是有艾·哈桑的人路过,进了你的帐篷,‘啊,宋慕是你啊!咦!另外一顶帐篷是干吗用的?’噢,那他们真是走运了,不是吗?还有,要是有强盗,进了我的帐篷,把我都掳走了,你正好在你的帐篷呼呼大睡,不用管我的死活,真是乐得轻松啊!不是吗?”
“我……”
“快给我滚进来!”
宋慕只好照办,一进帐篷,只见法蒂玛用毯子把自己从头到脚一层层地裹了起来,只留了一些暗缝呼吸,她的声音在里头听起来十分滑稽:“要是有人进来,你就说我是一捆毯子。”
这下宋慕笑了出来,“是是,毯子!”
法蒂玛在里头用听不懂的话抱怨了几声,不过接下来就没声音了,宋慕也躺了下来,赶了整夜路的疲劳,让他很快就睡熟了。
第二晚,宋慕又从上了宝船说起,一路说到阿丹。法蒂玛笑了出来:“破布,你一个大男人,竟然会晕船,真是逊到了极点啊。”
“你有搭过船吗?”宋慕回嘴道,“谁晓得你是不是也会晕船。”
“我没搭过船,不过,这骆驼叫‘沙漠之舟’,摇起来不比船少,我可是坐得多了。”法蒂玛拍了拍她的坐骑。
“我现在也坐在骆驼上,也没晕骆驼啊!”宋慕说。
“说得也是,这倒怪了。”法蒂玛闭上眼,沉默了许久。
第三晚,宋慕讲起了阿丹城、马欢的阴谋、回回医者、两个总旗、锦衣卫的围捕、犹太人、建文帝的逃走,还有赵御医的死,当他正要讲到叶华的时候,法蒂玛打断他:
“糟糕,我真是选错伙伴了,这下子在后头追杀我的,不只我哥、我老公,还多了丝国的锦衣卫。”
“是啊!”宋慕没好气地说,“你要是怕了的话,可以现在就离开。”
“我才不会半路舍弃伙伴呢,”法蒂玛说,“你以为我是谁?丝国人吗?”
“丝国人也不会舍弃伙伴,”宋慕回嘴,“我正要说到,我之所以要去耶路撒冷,就是为了跟伙伴会合。”
“哦?”
宋慕说起了叶华,把两人分头寻找建文帝,再到耶路撒冷会合的计划讲了出来。
“这就是你要假扮穆斯林,来到圣城,又非得到耶路撒冷去不可的原因?”
“是啊!”
法蒂玛只点点头说:“我懂了。”
接下来几晚,法蒂玛靠着山脉和植被,以及骆驼的本能,找到一处绿洲补充饮水。宋慕接着说他如何跟着黑人从阿丹到麦加,又怎么参加了抢羊大会。
“哦,我有看到你,你只是捡了便宜而已嘛!”法蒂玛说。
“话都是你说的,你可不晓得我技巧有多高超,”宋慕有种感觉,跟这个古灵精怪的小鬼讲话,自己也快变成小鬼了,不过他突然想到:“对了!艾·哈桑一直提到埃及奴隶军,那是什么?”
“噢!马穆鲁克人啊!”
“马穆鲁克人?”
“就是你说的埃及奴隶军。这说来话长啰!”法蒂玛松开双手,在空中摆了摆。
“没关系,我们去耶路撒冷的路也很长。”
“唔,你抄我的话,”女孩嘟起了嘴,过了好一会儿,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说:“他们又叫白奴。为什么说他们是‘奴隶’呢?……你知道阿拔斯王朝吗?”
“那又是什么?”一路上法蒂玛总是说些风凉话,突然说起正经话题,似乎整个人严肃了起来,让宋慕有些不习惯。
“它是个曾经统治广大领土的大帝国,我听说,你们丝国人称它为‘黑衣大食’。”
“这我倒有听过,”宋慕的父亲曾经向他提过有这样一个国家,他诧异道:“你怎么连丝国的事都晓得?”
法蒂玛不答,径自往下说:“阿拔斯王朝强盛的时候,向各个贫穷的游牧部落购买奴隶从军,里头最多的就是来自小土耳其部落的土耳其人,其他还包括了我们库德族、一些蒙古人、鞑靼、车臣人、哈萨克人、乌兹别克人,还有亚美尼亚人、阿尔巴尼亚人、保加利亚人。”
宋慕一口气听到这么多闻所未闻的民族和人种,不禁傻了眼。法蒂玛又继续说道:“长久下来,阿拔斯王朝的军事反而被这些异族给把持了,后来阿拔斯王朝衰落,各族军阀就起兵割据,互相争战,最后,塞尔柱土耳其人攻陷了王朝的首都巴格达,想挟哈里发以令诸侯。”
“有用吗?”
“当然是没用啦!”法蒂玛回头伸伸舌头,“就在这个时候,欧罗巴的基督徒组成了十字军,趁虚而入攻占巴勒斯坦。我伟大的祖先撒拉丁起兵抗暴,从十字军手上夺回圣地,并且开疆拓土,从埃及扩展到阿丹,他把阿拔斯王朝的征兵办法进一步制度化:从各族购买奴隶以后,将他们统一送往埃及的开罗学习武艺,学成以后,就解放他们的奴隶地位,但是这些人远离家乡,无法返回原来的部落,只好留下来继续当兵,这就是埃及奴隶军。在撒拉丁过世以后,埃及奴隶军击败了他的后人,取而代之,也把基督教徒的十字军给赶出了巴勒斯坦。”
宋慕越听越觉得头疼了起来,“那阿拔斯王朝又怎么了呢?”
“东边的花剌子模人兴起,想取代塞尔柱土耳其人控制哈里发,却没料到更东边的蒙古人兴起了,不但一举消灭花剌子模,还攻陷了巴格达,杀死了哈里发。”
“那王朝不就灭亡了吗?”
“是啊,不过,当蒙古人摧毁巴格达之后,驻在埃及的马穆鲁克军阀,就拥立阿拔斯王朝的后裔作为傀儡,他们在巴勒斯坦击败蒙古人,之后就一直统治着耶路撒冷直到现在。”法蒂玛说。
“我真不该问的。”宋慕喃喃自语——越问反而越搞不清楚了。
“你说得一点也没错。”
宋慕不理会她的讥刺:“马穆鲁克人应该是回教徒吧?为什么萨达姆说耶路撒冷充满基督徒和犹太人呢?”
“从我的祖先撒拉丁统治的时候,就让穆斯林、基督徒和犹太人和平共存啦!”
法蒂玛说,“马穆鲁克人也允许所有人待在耶路撒冷,你以为信奉不同宗教就一定要杀个你死我活吗?”
“当然不是,不然我应该把你给杀了。”宋慕没好气地说。
“我好害怕哦!”
宋慕长吐了一口气,告诉自己别跟小孩子计较,然后说:“你有办法进城吗?”
法蒂玛笑了出来,“破布,你以为耶路撒冷是像麦加一样的地方,对吧?嗯,它的确曾经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城市之一,但是几百年的战乱下来,现在连城墙都没有,我们又是穆斯林——虽然有一个是假的——要混进去太容易了。当然,我不会这么大意,我从我哥那里偷了两张通行证,我,自然不会有人怀疑我是库德人,你嘛?嗯,就说你是我的丝国奴隶就好了。”
“到耶路撒冷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马穆鲁克人不会把我当一回事的,”法蒂玛原本轻盈的音调沉了下去,“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原本,我想找个办法到土耳其去,土耳其人可能会认为我有点政治价值,然后可能安排我嫁给哪个土耳其贵族。”
“那跟嫁给艾·哈桑有什么两样?”宋慕哼了一声说道。
“不然我还能怎样?我只是一个小女孩,可不像你武功高强,我一个人能怎么办?”法蒂玛瞪着宋慕,那一双金碧眼睛好像快哭出来似的。
“……是不能怎么办。”
“那你呢?”法蒂玛问,“你到耶路撒冷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和你说过了,我得先找到我的同伴,和她会合,”宋慕说,但是,在一个龙蛇杂处的城市里找人,谈何容易?他心想,对了,这个小鬼头十分机灵,不如问问她,“你有什么好建议?”
“嗯。”法蒂玛没有回答,只搓了搓鼻子,“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接下来的一路上,宋慕向法蒂玛说日本与大明的风光与民情,还有以前从军的经历,法蒂玛则和他说“一千零一个晚上”的故事,和库德族的种种,就这样又过了不晓得多少个日子。
这一天,破晓之后,原本只是一片片黑影的远山显出了颜色,近处的草木沙石也现出了形状,但是那也只是一片黄、褐,黄褐色的沙、黄褐色的砾石,干枯的短草,光秃的枝干,一片相同的颜色一直连到远处的山头,山顶也是黄褐一片的岩石峭壁,只山坡上偶尔点缀着几株孤独的灌木,白昼竟比黑夜还更显寂寥。
法蒂玛领路到了一处山下的小涧,溪水两旁微有绿意,但是树木仍然是光着身子,一根根枯黄的枝干往上指向天边,连溪水也带着黄浊,倒是远方的高山顶上,出现了一道道皑皑白雪,成了黄色大地和蓝色天空的交界。穿过山地后,往下望去,前头出现了一片大海。
“我们已经接近巴勒斯坦了,从今天开始,我们白天行动吧。”法蒂玛说。
“怎么已经到了海边了,莫非我们走过头了?”
法蒂玛大笑,“破布,那是死海,你说的是地中海。我们没有走过头,绕过死海,耶路撒冷就到了。”
“绕过海?”
“死海是个内陆海,你怎么连这都不知道啊!”法蒂玛撅了撅嘴说。
到了死海边,两个人都没什么新鲜话题可说了,就如同死海这名字一样,陷入了一片沉静。
这次是宋慕打破了沉默。
“麦子,你说,萨达姆为什么要放我们两个走呢?我一直想不透。”
“我又不是他,你想知道的话,干吗不回麦加去问他?”法蒂玛没好气地说。
“你想要我回麦加去吗?”宋慕开玩笑地威胁道,接着说,“我知道你脑袋灵光,帮我想想嘛!”
“好啦!”法蒂玛拗不过,想了想,说:“我记得他是我老公的次子,也是副总教头嘛!次子没有继承权,副总教头也没什么搞头,跟在我老公身边,也只是被我老公当奴才使唤,你一走,他就成了总教头,又长期驻在麦加,这下可威风了,是我,我也要放人。”
“你又不嫁他爹,干吗老公老公的叫啊。”宋慕说。
“婚没结成,婚约还是在,你有什么意见吗?”法蒂玛说,“不然,你要当我老公吗?”
宋慕一时语塞,女孩也突然沉默了下来,两人这天都没再说上话。
接下来的几天也没说上话。
一直到他们来到死海的北滨,走近一处古城墙的遗迹,女孩才突然转过头说:
“我想到了。”
“你想到了什么?”
“你不是要我帮你想怎么跟同伴会合的方法吗?”
“你想到啦!”
法蒂玛瞪着他哼了一声,摇摇头,然后才说:“你说那个叶华是英格兰人对吧?”
“是啊。”
“英格兰人是信基督教的。”
“……所以?”
“你看到了吗?前头那个古城的遗迹,叫耶利哥城,就是传说中,乔舒亚和子民绕行七天后,城墙自行倒塌的那个城池,城外有一片荒地,就是耶稣受魔鬼试炼的山丘‘四十日山’,传说耶稣在山上的岩洞里面住了四十日夜。”
宋慕只觉摸不着头脑,“这些基督教的故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法蒂玛不理睬他,接着说:“英格兰人每年这个时节会组织朝圣团来耶路撒冷朝圣,耶稣在基督徒的教义中是‘神子’,他受试炼之处,是朝圣团必到的朝圣地点之一。”
“那和叶华有什么关系,她又不朝圣。”
“你真是呆子耶!”法蒂玛噗嗤一声笑出来,似乎早就预期要这样骂他,“叶华一个女孩子,又一脸英格兰人的长相,她在耶路撒冷还能怎么办?不就是当英格兰朝圣者的通译,或是随从吗?英格兰朝圣者受到管制都是一起行动,会去的地方、住所,也都大同小异,跟着英格兰朝圣团,不就可以找到你说的叶华了吗?”
“啊?”宋慕想了两回才反应过来,“对哦!你真是天才。”
“你现在才知道啊。那就照我的话做吧!”法蒂玛一拍骆驼。
两人走向试炼山附近,远远的,听到一个声音又高又尖的老女人大呼小叫,他们拴好骆驼,走近一瞧,只见一群皮肤像叶华一样白,有着各种不同颜色头发和眼睛的人,穿着没见过式样的衣服,周围还有几个人头顶都剃光,四周却留下一圈短发——看起来就像是日本画里头河童的模样——这几个人都身穿破旧的灰色长袍,腰间系着草绳,挂着好像是念珠的珠子,法蒂玛悄声说:“那些是基督教的修士。”
他们看起来应该就是英格兰的朝圣者。有个约四十几岁的中年女子,全身只穿白衣,正和同伴们争执,方才的声音就是她发出的。在他们后头,有一队看起来像是士兵的回回,懒洋洋的跟着他们,法蒂玛说:“那些是埃及奴隶军的士兵们。”
宋慕让法蒂玛走在身后,走到那群英格兰人附近,白衣女子突然放声大哭了起来,哭得十分凄厉,还跌坐在地上猛捶猛打,四周的人却露出厌恶的表情,而灰衣修士们则一脸束手无策的样子,其中一个灰衣修士看到宋慕,就用不流利的天方话和他说:“你……帮忙……可?”
“要我帮什么忙?”
经过一阵鸡同鸭讲,宋慕才搞清楚,原来是这个白衣女子想要和大伙儿一起登上试炼山朝圣,但是她却没有体力上山,她想请同伴背她上山,但是同伴们既不愿意,也没有体力背人上山,于是就发生了刚才的闹剧。
宋慕和修士正讲话间,白衣女子突然站了起来,她似乎以为修士和宋慕已经谈妥了,就塞了一个银币到宋慕手里,然后说了一大串听不懂的话。
“背她。”法蒂玛在宋慕身后说。
“为什……”宋慕讲到一半,法蒂玛用力捏了他一把,“你不是想跟叶华会合吗?”
宋慕只好照办。到了山上,那白衣女子看起来想跟同伴要水,但是没有人肯给她,只有那个灰衣修士走过来关心了几句,于是她又在宋慕背上大哭大闹起来,法蒂玛噗嗤一声笑了,这回换宋慕瞪她一眼。
好不容易背她下山,但是事情还没完,那名白衣女子已经走不动了,结果宋慕得一路背她回耶路撒冷,法蒂玛牵着两头骆驼跟在朝圣团之后,这倒省下了法蒂玛的那两张通行证,在关卡处,那个叫“玛格丽”的白衣女子,帮宋慕和法蒂玛两人付了通行费,灰衣修士比手画脚地帮玛格丽告诉宋慕:她要先回住处稍歇,然后再继续往城内外进行朝圣之旅。
宋慕点点头。背着玛格丽让他只能低头看着地上和近处,无法看见全城风光,只觉得城内十分拥挤、臭味四溢,地上到处都是杂物和秽物,各色人等不断擦肩而过,狭小的巷道间挤满摊贩。他正纳闷着“这也叫圣城吗?”的时候,法蒂玛叫住了他,要他站在她身后,原来她找了个商贩讨价还价,把两只骆驼和所有的器物都卖了。
“你想干什么?”
“反正我们接下来几天都靠这英格兰老女人供吃供住就行了。”法蒂玛说。
背上的玛格丽又开始胡言乱语起来,宋慕只好放弃追问。背着玛格丽到了她的下榻处,那是一个基督教的修道院。
他在门前把她放下,玛格丽大力敲着门,里头她的女仆应了声,脚步声往门边移动。
宋慕只觉得那声音十分熟悉,等到门一开,迎面而来的,是一个穿着有许多奇怪花边的衣物的女子,黄澄澄的波浪般发丝缠在头上,有着白里透红的姣好肌肤…
…和一对海一样蔚蓝的眼眸。
“叶华!”宋慕叫出声来。
“宋慕。”叶华原本冰封似的脸上突然跃上一抹喜色。
“原来她就是叶华。”宋慕身后的法蒂玛说。
叶华脸上的笑意淡了下来,然后消失,她微微蹙起眉,蓝色的眼睛对上了金碧双瞳,玛格丽喋喋不休了起来,但是叶华和法蒂玛却相视无言,过了半晌,叶华才微微张开双唇。
“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