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阅读页

第十五章 勃艮地公无畏者

  外头正下着滂沱大雨,珍珠般大小的雨珠打在屋檐上、泥地上,噼啪声淹没了一切声响,汇聚成一股隆隆声。宋慕进入房间,掩上门,叶华正躺着,建文帝用熏香让她沉沉地睡着,宋慕问:“叶华还好吗?”

  “毒已经解了,不碍事的。”

  宋慕松了一口气,他看了看四周,然后问:“皇上,法蒂玛呢?”

  “哦!她正缠着马喜聊天呢。”朱允炆抬起头,虽然他的年龄不过四十出头,但是却看起来十分苍老,“宋慕,你别叫我皇上了,我早已不再是皇上,马喜叫惯了,改不过来,你嘛!就别养成这个坏习惯,顶多叫我朱伯伯就好了。”

  宋慕怔怔地看着眼前的苍老男子,他是皇上,但,他却说他不是——君无戏言。

  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涌上宋慕心头,让他出了神,他想起母亲,母亲曾说过岳飞的故事,要他尽忠尽孝,这是他之所以唯父命是从的理由;接着想起父亲,父亲要他返回大明,进入宝船舰队,保护皇上,所以他远渡重洋;他想起叶华,追寻建文帝,一直是他们两人间共同的羁绊,他因此到了这个法兰西国。

  但当他终于遇见追寻已久的皇上,眼前的“朱伯伯”,恬然安于身为一个普通汉医的身份,他觉得有些错乱,“……朱伯父。”宋慕挺别扭地说道,这让两人都笑了起来。

  “什么事儿这么有趣啊?”马喜走了进来,然后对宋慕说,“你的那个库德小女孩玩累了,睡了。”

  “马公公。”宋慕向他请安,马喜慈祥地看着他,然后说:“皇上还没跟你说吗?别叫我们皇上、公公的了。”

  “啊,朱伯父刚说过了。”宋慕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

  “你叫我马喜就好了,这欧罗巴人喜欢直呼名号,倒也挺亲切。”太监笑道。

  “嗯,马喜。”

  “这就对了。”说完,他和朱允炆都笑了起来。

  “皇……朱伯父,”宋慕连忙改口,同时也不禁心想,自己光是要改个称呼都这么不容易,朱伯伯又是如何能如此淡然接受已经不是皇帝的事实呢?但他不敢冒昧询问,只问道:“你们是怎么会到法兰西来的?”

  “原本,我们和那五位解救我们的朱乎德人一起逃出阿丹,他们很快就明白我们不是朱乎德人,不过我和他们交涉,用随身携带的丝绸弥补他们的损失,于是他们就带我们回威尼斯,”马喜说,“到了威尼斯之后,朱乎德人认为我们语言不通,哪儿都去不了,正好托我们管账,不用担心我们会卷款潜逃,于是就放着我们在威尼斯,他们则出外继续贸易。他们在马赛听到洛林公爵悬赏寻找我们的消息,就把我们带去交给洛林公爵的手下。”

  “之后,我听说法兰西的王储道芬公爵体弱多病,就自告奋勇为他医治,”朱允炆道,“总算是将他的身子调养得不错,所以,我就在他的宅子里住下了,直到你们来找我。”

  “原来如此,”宋慕叹了口气,“没想到,叶华说的是真的,是洛林公爵故意不让我们相见。”

  “哦,你们误会他了,”朱允炆说,“这是我要求的。”

  “是朱伯父你……为什么呢?”宋慕大惑不解。

  朱允炆说,“原本,我在南京城破的时候,只有满腔悲愤,我恨叔父的狼子野心,也怨臣僚们临阵变节,我觉得人生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于是我纵火,一心只想殉国。但是,当我醒来之后,我发现我躺在飘荡着的船上,我往外看,一片大海,无边无际,后来我听说那片海比整个大明都还要大,我突然醒悟了,其实,一切不正都是我引起的吗?我想削藩,是怕诸王拥兵自重会造反,但却正是我削藩的举动才造成叔父造反,你说这是不是很可笑呢?”

  宋慕答不上来。

  “我只后悔我害死了我的皇后,这是无法弥补的错误,”朱允炆又继续说道:“但是我自己却能从这些虚妄中脱身而出,我向赵御医学习医术,希望能够救助更多人,弥补我的罪过。然而赵御医却在阿丹为了助我逃脱而死,今日我以他传授予我的医术救了他女儿一命,也算是还他人情了吧!”

  宋慕想说,其实赵御医并非有意为他挡下那一刀,这只是一场意外,不过人死为大,因此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点点头。

  “但是,我欠你们父子的却太多了,还也还不清,”朱允炆说,“你父亲在大火之中救了我,为我远走东洋,而你则是为了我从世界另一头的日本来到此地。当你一旦找到我,你又会称我为皇上,想为我效忠,但是我只是个什么都没有的人,顶多有着一身医术,我无法给你任何东西,更不该为了这样的我,而去牺牲了年轻人美好的前程。”

  “我……”

  朱允炆举起手,示意让他说完,“当洛林公爵找到我们,我听说你被封为‘细眼骑士’,虽然我听说没有领地的骑士算不上是真正的骑士,但至少是一个开始,你又深受洛林公爵的器重,而他是法兰西的大人物,我不想为了我们,牺牲你的人生,所以我请洛林公爵,不要让你们知道我们的存在。”

  “原来如此。”宋慕点点头。

  “宋慕,”马喜问,“那么你又是怎么一路过来的呢?”

  宋慕于是把如何混入宝船舰队,从太仓出发下西洋的事从头说起,当他说到马欢如何险恶时,马喜摇了摇头:“宋慕,这误会可大了。”

  “误会?”

  “是啊,误会,”朱允炆也说,“马欢,正是马喜的亲弟弟啊!”

  “怎么会?”宋慕大吃一惊,“那他为什么要害你们呢?”

  “不,”朱允炆说,“他是要帮我们,就像你一样,不过,或许都得怪你父亲太过小心了。”

  “我父亲?”

  “我从头说起吧!”马喜说,“我弟弟马欢,原本随商人做走私生意,来到南洋一带,你父亲想办法和他接上头,让我们兄弟俩见上一面,马欢原本以为我已经死在南京城,当他知道我没死之后非常高兴,马上允诺要帮助我们。于是,你父亲就请我写了一封全文皆以天方文撰写的信件,交给马欢,内容是你父亲写给你,要你混入下西洋的部队。”

  “但是……我并不懂天方文啊!”宋慕说。

  “没错,而且你当时也根本不在下西洋的部队里。”马喜说。

  “那么这到底是?”

  “这封信只是为了让马欢能接近并取信于郑和而已,我想,之后他就成了郑和的心腹。”马喜说。

  “但是他也不晓得我并不懂天方话,所以才会一直和我说天方话……”宋慕自言自语道,“然后还试着要教我天方话。原来如此。”

  “你父亲让你和马欢分头进入郑和的部队里,一个在高层,一个在底层,”朱允炆说,“可说是深谋远虑,他也顾虑到,万一事泄被捕,不能互相连累,因此,你不晓得有马欢的存在,马欢对你的了解也仅止于那封伪信,而且你们两人和你父亲本人都不晓得我们正确的位置。结果,阴错阳差,你们两人都到了天方,偏巧我们也到了天方,才反而让我们陷入险境。”

  “朱伯父,你们又怎么会到天方的呢?”

  “这都是我不好,”马喜说,“原本,你父亲安排我们到满剌加,随后又安排我们到锡兰山,但是,当他知道郑和开始下西洋以后,就写信要我们自行决定去处,我想既然要跑,不如走远一点,我又通天方话,于是就决定带皇上到阿丹,住在华商聚居处。马欢和你父亲都不晓得这件事。”

  “那么马欢其实是想利用我,故意误导锦衣卫啰?”宋慕问。

  “我想应该是,”马喜说,“但是他没料到我们竟然真的就在阿丹,唉,没想到他当时竟然在这么接近的地方,我们兄弟俩却还是没办法再见上一面,或许也是命吧!之后,锦衣卫没有直接往麦加追过来,应该也是马欢欺骗了他们。”

  “但是现在锦衣卫已经到了法兰西了。”宋慕说。

  “嗯,”马喜忧心地说,“希望马欢别出了什么事才好。”

  “马喜,你放心,”宋慕说,“他巧计百出,一定能化险为夷的。”

  “嗯,希望如此。”朱允炆说。

  没想到,对马欢的愤恨,原来都是误会一场,而一切的根源,竟然是自己的父亲,宋慕真觉得有些哭笑不得了。回想他在阿丹,误以为马欢对建文一行人设下圈套,又对离开阿丹的自己穷追不舍,当时觉得凶险万分,现在却是如梦一场。

  叶华曾说过,皇上如果安全无虞,那是否还需要去寻找他呢?他当时觉得怎能有此“无父无君”的想法,现在看来叶华才是有真知灼见。如果早知建文不愿意以皇上自居,甚至并不想和他相见以免耽误他的前程,那会如何呢?

  宋慕想起了沿途所遇见的人们,想起葛卜乐与谢里夫,或许,他会和这群黑人一起成为每年巡回贩卖“咖乎瓦”的商人;又想起了艾·哈桑冷酷的眼神与萨达姆的爽朗,或许他会成为总教头,随艾·哈桑巡视汉志,对抗强邻,每年协助管理前往麦加朝圣的人们,或许和葛卜乐一年见一次面;他想起了玛格丽,或许他会随她回到英格兰,与叶华一起当个普通的仆人;他想到了法蒂玛,也许他会护送她到土耳其,与土耳其的贵族联姻,之后在她的保护下居住在遥远异国。沿途其实有无数的可能。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成了过去。眼前的危难还未渡过,他现在除了要保护建文帝、马喜,还要守着叶华、法蒂玛,而他与道芬公爵和阿马涅克人,现在也是在同一条船上。

  他正想到这里,马喜说:“外头似乎有声音?”

  侧耳倾听,依稀听到有人在敲门,“我去看看。”宋慕前去应门,从缝隙中看出去,对方湿透了的深色斗篷和夜晚的黑暗融成一片,淌着水的头罩低垂,只露出一点点脸,他伸手拉高了头罩:“是我。”

  “约翰,”宋慕小声道,连忙迎他进门,“你怎么来了?”

  约翰脱下斗篷,往地上甩了甩,雨水马上积成了一摊小水池,他浑身滴着水地走上玄关,然后说:“不碍事的,没人跟踪我,我带我父亲的口信来。”

  “爱莉森他们都没事吧?”

  “没事,你放心,‘无畏者’支持我父亲上台担任太保的职位,我们现在在巴黎很安全,”约翰说,“但是我父亲就不便再继续援助你们,只能暗中进行。”

  “嗯,我了解。”宋慕点点头。

  说着约翰突然靠近他的耳朵小声说:“费利伤心得很哪,我偷偷告诉你,他其实很喜欢你带来的那个小吉普赛人,你别生他的气哟。”说完笑了两声。

  “她不是吉普赛人啦!”宋慕说。

  约翰正色道,“我父亲想请你协助道芬公爵,担任他的护卫,因为他有可能随时会被暗杀。你们的酬劳,道芬公爵会付给你们的。”

  “谢谢令尊的安排。”

  “真希望有一天我们俩能再一起在巴黎街头上游荡啊!”约翰叹气道,然后他披上斗篷,“我该走了。”

  “保重。”

  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接到来自洛林公爵的消息,当洛林公爵的私生子再度敲门,来的却是费利,而不是约翰。

  “约翰怎么了?”宋慕担心地问。

  “哦,”费利说,“他很好,只是父亲觉得他和你交情太好,所以派我来。”接着压低声音说,“其实我刚从道芬公爵那里过来。”

  “道芬公爵?”

  “嗯,我来主要是通知他:父亲打算为他安排谈和。”

  “谈和?”

  “没错,”费利看着吃惊的宋慕,“双方谈和。”

  “能谈和当然是最好,”宋慕说,“没想到你父亲这样为我们着想,进行这么吃力不讨好的交涉。”

  费利摇摇头,“不,其实并不完全是如此,”他拉了宋慕,走到里头,“这件事我只跟你们提,别和阿马涅克人说起。”

  “嗯?”

  “我父亲并不完全就站在道芬公爵这边,”费利说,“毕竟现在掌权的是勃艮地人,而且,洛林夹在勃艮地公爵的领地之间,父亲和勃艮地公爵‘无畏者’又是老交情。我问过父亲,他现在已经是太保了,何苦蹚这个浑水呢?你知道他回答什么吗?”

  “他回答什么?”宋慕愣愣地问。

  “他说:‘你以为我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就能一直两面讨好吗?’”费利摇摇头,“勃艮地公爵对我们私底下的所作所为不可能一无所知,他现在对我们睁只眼闭只眼,只不过是因为阿马涅克人还没有完全消灭,父亲和‘无畏者’有同生共死的交情,可是跟他儿子却没什么交情,难保日后不会被算老账;而我们台面上一直站在勃艮地那边,也已经让许多不知情的阿马涅克人不满,迟早成为夹心饼干。因此,最好的状况就是促成双方谈和,如此才能长保我们家族的安泰。”

  “原来如此,”宋慕叹了口气,在阿金谷的时候,洛林公爵也为了同样的理由从战场上退却,“这也不能怪你父亲,你们自己的安全总是要先考虑的。”

  “你不怪他就好。”费利说。

  “但是,阿马涅克人和勃艮地人彼此水火不容,如何会答应谈和呢?”宋慕问,“光是上上个月,把约翰当成勃艮地人前来挑衅,被我解决掉的就有一打人,把约翰当成阿马涅克人而死在我手下的也有两个。要他们彼此谈和,我看比登天还难啊!”

  “所以啦,要是不让他们谈和,约翰的那条小命可就活不过一个月了,”费利笑道,“其实没那么难,双方都有谈和的需求。现在整个法兰西北部,不是被英格兰占领,就是落入勃艮地的控制之下,现在‘无畏者’又把持了宫廷,阿马涅克人总也该识时务,再说,道芬公爵需要勃艮地公爵的支持与承认;对‘无畏者’来说,若是整个法国都被英格兰拿下,那对他也十分不利,能够保持三分天下的平衡才是最好的,所以他也不会不愿谈和。”

  “可是,万一双方发生了什么意外,怎么办?”宋慕问。

  “这就是我最担心的,”费利面露忧色,压低声音说,“父亲说:若是道芬公爵被杀了,我们就倒向‘无畏者’那一方,要是‘无畏者’发生不幸,那我们就全力支持道芬公爵,以对抗他那不友善的儿子。不论如何……”他停顿了半晌,然后强调道,“只要牺牲的不是我们,我们就是赢家。”接着,他直视着宋慕,“但是对你们来说就不是如此,宋慕,若是双方谈判演变成流血事件,接下来的事态一定会一发不可收拾,而且你是外地人,最可能被拿来当替罪羔羊,尤其是你身边还带着英格兰女子,还有法蒂玛小姐。”

  宋慕心头一凛。

  “所以,”费利说,“请保护好道芬公爵,可能的话,也请保护好‘无畏者’。”

  宋慕点点头,费利起身准备离去,在他到玄关前时,转过头来,说:“父亲说:和平比争斗需要更多的智能,”不过他又叹口气,“不过和平也比战争来得更加困难。”

  第一次谈判没有什么结果。道芬公爵本身的要求很简单:请勃艮地公爵承认并支持他即可。但是其他阿马涅克人却要求更多,并且端出各种大义名分指责对方,勃艮地公爵拂袖而去。

  第二次和谈由道芬公爵主动提出,双方约在蒙特留桥头谈判。勃艮地公爵很爽快地答应了。

  月夜清朗,带着水珠的草地透着亮,几名重甲骑士簇拥着道芬公爵,而宋慕则与一名扈从在前头开路。远方的草地似乎不自然地晃动,宋慕揉了揉眼睛,确定不是自己眼花了,然后他悄声对身旁的年轻扈从说:“你先到后头,通知他们暂停前进,我去查看一下。”

  扈从点点头,一溜烟地走了。

  宋慕看着那扰动处前进的方向,先低身小跑抄到前头,然后无声无息地缓缓往沙沙声靠近,那一群人走到了长草稀疏处,宋慕定睛一瞧。

  “皮耶罗!”他喊道。

  “哗!”热那亚男儿被吓了一大跳,“老大,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们又怎么会在这里?”他看了看,皮耶罗和提尼、萨特以外,还有七八个十字弓兵。

  “唉呀,当然是工作啦!工作,”皮耶罗说,“啊!对了,老大,是一群长得跟你很像的人找上我们,说要到河边集合,任务是什么到时再说。”

  “唔。”和自己很像?那么非锦衣卫莫属了,宋慕一阵心惊,没想到锦衣卫竟然如此穷追不舍,还聘用佣兵,看来真的是想置他于死地。

  好在这些人是佣兵。宋慕问:“他们要给你们多少酬劳?”

  皮耶罗比了比,“订金是这个数,事成另外谈。”

  “我出一样的钱请你们,如何?”宋慕说,“不瞒你们说,他们正是我的仇家,八成就是要你们杀了我。”

  “啥?”皮耶罗一愣,“老大,你说的是真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可不能接这工作啦!我们虽然是佣兵,也是讲道义的。”

  提尼和萨特也点点头,“上回那几个蠢骑士的家当着实让我们发了笔小财,只是拿去吃喝嫖赌,结果又花光了。”

  “他们做事心狠手辣,”宋慕说,“事成之后,大概会杀你们灭口吧。”

  “说的也是,”皮耶罗没有被这话吓倒,但是也考虑了半晌,“和老大合作习惯了,是比较信得过。”十一个热那亚佣兵彼此讨论了一下,然后皮耶罗说:“好,就照老大说的,我们站你这边,我想老大你身上应该也没带钱吧?酬劳事后付就好。老大有何吩咐?”

  “谢了,你们可以带我去找他们吗?”

  “没问题。”

  皮耶罗沿着河畔走了没多久,就远远指着河滨,有十几个人影正站在水际,宋慕眯着眼瞧了瞧,带头的正是张千户。宋慕招了招手,十字弓手聚拢了过来。

  “我要你们躲在草丛里,分散到两旁,不要现身,我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然后当他们往我冲过来时,你们就从旁边交叉射击,一射完就撤退,以免上箭的空当被他们逮到,好吗?”

  “老大,你太小看我们了,”皮耶罗努了努嘴,“不过当佣兵,能少冒点风险就少冒点,就依你的。”

  当热那亚佣兵们散开,宋慕就直直从长草丛里走了出去。细长的草叶刷过宋慕的身体,在月光下,宋慕的身影融入草叶交织而成的网状剪影中,细碎的声音则掩盖在一片风吹草动声里头,让锦衣卫一时没有察觉他走近,直到他整个人站出空旷的河岸上,张千户才转过头来。

  “你……”张千户眯起眼看了看,然后高叫道:“宋慕!好啊,没想到你竟然自己找上门来,别跑!”一时间锦衣卫都向前冲来。

  宋慕却纹丝不动,当锦衣卫奔近宋慕十步的距离,突然“飕”“飕”连声,草丛中各处乱箭射向锦衣卫,转眼间哀嚎声四起,他们还搞不清楚箭打哪来,就倒了一地,只剩下一个人冲在前头的张千户,和三个留在河那面的锦衣卫还站立着,张千户回头看到部下们死伤殆尽,一时不知所措,张大了嘴,却不晓得要喊些什么,等他回过神来,“宋慕,宋慕呢?”

  “呜啊!”河边传来踏水声,然后是凄厉的叫声,月光照着河面,反射出一条条的亮光,在薄晕之中,看见两个人影,其中之一颈子处喷出一片血雾。

  另外两个锦衣卫舞刀迎了过去,其中之一把刀高举过头大喊,但迎面而来的却是同僚的尸体,他撞个满怀,刀也掉了,往后踉跄了三步,只看到人影低低蹿出,另一个同僚腹部喷出鲜血,然后月色映着一道刀光直划了过来,他连忙把身上的尸体一推,往后一跃,只觉脸上一凉,然后血溅到了眼睛里,模模糊糊看到刀一沉,然后就刺穿他的肋间,直钉入他的心脏,锦衣卫痛得大叫,然后就再也不动弹了。

  “可恶!”张千户骂道,他抖擞身子,壮起胆,挺刀往宋慕杀了过去,“我一个人就够解决你!”

  宋慕将倭刀一振,弹落血滴,然后收刀入鞘。张千户晓得那是他要发出绝技的前兆,但是他假作不知,一口气冲进刀身可及的距离,那瞬间猛然往后一跳,“铮”,清脆的声响伴随冷冽的刀光而来,划断了张千户的胡须,他不禁沁出冷汗,然而,手上却毫不迟疑地猛力挥舞大刀。

  宋慕一击失手,连忙往后一跃,张千户又高举着刀往下砍来,宋慕举起倭刀刀鞘一格,“锵”,大刀在张千户全力挥砍下在刀鞘上打出火星,宋慕只觉虎口猛震,但他随即左手一伸,反手抓住大刀刀背,然后就要往前挥斩。

  他又挥了个空,张千户弃了刀,就转头往后直奔,宋慕把大刀一抛,从空中抓住刀柄,猛力往张千户掷去,只听到张千户闷哼一声,然后就往前扑倒,再也起不来了。

  宋慕吹个口哨唤佣兵们出来,萨特说:“老大,好身手。”提尼却是说:“好刀。”

  “战利品都归你们。”宋慕说。他跟皮耶罗说了住处所在,就急奔回到法兰西队伍。

  “有什么状况吗?”道芬公爵紧张地说。

  “哦,没什么,只是一小群土匪而已,我把他们摆平了。”

  队伍继续前进,桥头处,勃艮地公爵“无畏者”早已在另一头等待,他身边带的护卫出乎意料的少。

  两人的部下都在桥头等候,道芬公爵和“无畏者”上前,到桥中央,先是一阵客套话,但没多久就开始争执起来,这回“无畏者”提出的条件更苛刻了,于是道芬公爵叫道:“你欺人太甚,我要求决斗审决!”

  宋慕听说过:这是骑士间的习俗,可以用决斗的方式决定任何事务,甚至决斗还能代替审判,只要决斗获胜,就表示上帝证明他无罪。在现在这个状况下,也就是说,哪一方决斗胜利,就要照那一方的条件谈和。

  “好啊。”“无畏者”淡淡地说,“我才想说要是你再不提出来的话,我就要自己提了呢。”

  这下子,方才激动之下喊出决斗的道芬公爵反而流了一身冷汗。不过,他已经没有转圜的余地,于是他说:“我方派出……‘细眼骑士’!”

  宋慕吃了一惊,但也只好走上桥头,而“无畏者”拍了拍手,说:“那么,我方也派出瓷国人,‘钩子骑士’,嗯,为了怕瓷国人搞不清楚,我说明一下,这骑士是我封的,公爵也可以封骑士。”他大笑道。

  上桥的是一个有着汉人脸孔的人,他全身都穿着锁子甲,右手缺了,上头是一根钩子,当他走上桥头,就把钩子卸了下来,然后换上一根长铁叉。他从背后取下一把龙头大刀,然后对宋慕冷笑,用汉话说,“宋慕,又见面了。”

  宋慕心头一凛,他想起来了,这人是在宝船上被他以“居合”斩掉右腕的那名锦衣卫。

  两名公爵都走下桥,之后决斗开始。宋慕端详对方的装备与兵器,不禁皱了皱眉,他拔出倭刀,平举刀身。

  “哦?不打算用那招啦?”锦衣卫说,“真是太让我失望了。”说完缓缓往前逼进。

  宋慕往前一跃轻刺,那龙头大刀荡了过来,一瞬间宋慕突然明白了,这古怪的武器组合正是专门用来克制倭刀,铁叉可以夹住倭刀长直的刀身,而沉重的龙头大刀则能斩断倭刀细长的刀身,对方全身带甲,这让倭刀非得猛挥才能砍穿而容易折断,就算用突刺贯穿锁甲,如果没有伤到要害,对方的大刀和铁叉马上能破坏倭刀或是取他性命。这个锦衣卫一定是在手腕被削去后,报仇心切,所以才在这几年间苦练成这一套奇诡的武术,就是要针对宋慕的倭刀刀法。宋慕往后退了一步,苦思要怎么进攻。

  锦衣卫不给他任何时间,他使起龙头大刀,刀身紧贴着身体挥舞,好像一层刀甲似的,朝宋慕攻了过来,大刀往前一递,“铛”的一声,猛打在倭刀上头,宋慕连忙回刀闪过第二记砍击,但铁叉又跟上,差点挟住了倭刀,宋慕被刀叉交相逼近,为着顾虑倭刀,躲得十分狼狈,险象环生,不断往后退,而锦衣卫一叉截住他的退路,把他逼向桥边,龙头大刀又舞了过来,宋慕举刀一挡,“铿”,倭刀似乎被砍缺了个口,然后又是一叉直逼喉头,他无计可施,只能扑地一滚,后头大刀又追了过来,突然间,宋慕觉得自己就好像回到了西洋之上似的,被逼得东躲西藏,不知该往何处去。

  就这样一个分神,“锵”,铁叉夹住了倭刀。

  锦衣卫露出微笑,宋慕脑中一片空白,但是身体却自己行动了,他右手很自然而然地放开了倭刀,当手放开的那一刹那,他豁然开朗,突然间一切都有了答案,宋慕左手抄起刀鞘往龙头大刀上一格,一个箭步欺到锦衣卫身边,而右手上已经多了一把大马士革钢匕首,流水般的反光,流水般的动作,“嚓”一声,水钢刺穿锁甲护喉,割断了锦衣卫的咽喉。

  “呃……”锦衣卫露出痛苦和难以置信的表情,但接下来他的呼喊只从喉上的切口喷出血雾,成了一片嘶嘶声,他两手甩了甩,铁叉上的倭刀被抛了出去。

  宋慕一时间想去捞住它,倭刀十几年来,由他自己天天上油保养的平滑刀面,反射了一点柔和的月光,在空中打着转,宋慕的手指离转过来的刀柄差了一寸,倭刀飘出了栏杆,落向河面,激起了一朵水花,然后就消失在幽暗的河水之中。

  锦衣卫跪了下来,停止了挣扎,然后往旁倒落桥面。

  这一切快到让阿马涅克人忘了欢呼,但是“无畏者”却皱起眉,然后从怀中取出一个响哨猛吹。

  “狗杂种!”“竟然设了埋伏!”阿马涅克人大吼,然后就冲上桥。但是埋伏却没有出现。宋慕突然间明白了,原来勃艮地公爵设下的埋伏就是那群锦衣卫,和他们所代为雇用的热那亚佣兵们,现在这些埋伏根本就不存在了。他连忙大叫:

  “住手!住手!”

  但是阿马涅克人根本没听到,他们死命围攻勃艮地公爵稀薄的护卫,有个阿马涅克人被推倒跌在桥上,他捡起锦衣卫的龙头大刀就往勃艮地护卫群中猛力一掷,顿时脑浆四溅。

  “天啊!你们在干什么!”道芬公爵大叫道,那个被击中的正是“无畏者”。阿马涅克人这才发现自己闯了大祸,于是撇下战场,掉头就跑,而勃艮地人则扛着“无畏者”也往后跑。双方很快地都不见了踪影。

  “约翰。”

  “我又来了,”年轻人叹口气道,“带我父亲的口信来。”

  “你们都还好吗?”

  “糟糕透了,‘无畏者’被谋杀,他儿子简直气坏了,现在他全面和英格兰人合作,要消灭阿马涅克人,我父亲虽然还是太保,但是他现在的立场也很尴尬,有不少人知道我们家与你有交情,”约翰点点头,“是的,我父亲认为你们最好逃亡。道芬公爵也已经准备要逃亡了,不过分头逃亡比较妥当。”

  约翰掏出一个大包袱,打了开,“这是父亲帮你们准备的路费,还有路条,他建议你们到南方去避一避,或许到阿奎丹找个农村躲起来。”

  他最后看着宋慕,叹了口气,然后说:“我得走了,不能在这里待太久。”

  两人相视无言,然后相拥致意,约翰最后向宋慕点了点头,然后就消失在门外。

  约翰离开之后,突然又响起敲门声。宋慕从门缝看出去,那是一张熟悉的满脸杂须大脸,他连忙开门。

  “皮耶罗?”

  “呦,老大,”热那亚佣兵说,“我来跟你讨酬金啦!刚看到有人来找你,所以我等他走了才来敲门。”

  宋慕从方才约翰带来的包袱里,直接拿了一部分值钱物交给皮耶罗,“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

  “唉,”皮耶罗叹了口气,“法兰西真是个不好待的地方,我看还是到别处去为妙,我们接下来打算到瑞士去。”

  “瑞士?”

  “是啊,那里山高水清,风景秀美,又不像巴黎这么臭,而且那边是个自由的共和国度,更好的是:法兰西话跟意大利话都可以通,离我的家乡也近,”皮耶罗笑道,“而且,只要跟着天下无敌的瑞士佣兵,那么就永远不怕会死在战场上啦!”

  送走了皮耶罗以后,宋慕回到房内,朱允炆和马喜坐在床上,叶华和法蒂玛都正收拾着东西。

  “洛林公爵要安排我们到南部避避,或许去阿奎丹,”宋慕用天方话说,然后看向叶华,“叶华,你觉得呢?”

  叶华没做声,看向法蒂玛,宋慕于是转头问:“麦子,你说我们上哪好?”

  “嗯,”女孩想了想,“英格兰吧!”

  “英格兰?”

  “没错,英格兰,勃艮地人绝对不会想到你会在英格兰,那些锦衣卫也不可能追到英格兰去,再说,去英格兰虽然要渡海,不过航程很短,再说,叶华会想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吧?”女孩正经八百地说。

  “啊……我,”叶华张开口良久,然后才说,“不用为了我特别去英格兰。”

  法蒂玛接下来才渐渐地浮出笑意,“去有什么不好,我们还可以去探望元帅,最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去找玛格丽,然后让宋慕背她赚钱啊。”

  说到这里,女孩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叶华也笑了,女孩接着说,“英格兰大概是去不了的,要到英格兰,得先到北方的港口,这样一来,要穿越勃艮地人控制的地区,或是英格兰人和勃艮地人合作的地区。”

  “那还是照洛林公爵的话,到阿奎丹去吧?”叶华说。

  “不,”宋慕说,“我不想再照着别人的意思了,再说,我也不信任法兰西人,古人说过:‘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宋慕,这句话不对,不对,”朱允炆开了口,“你瞧,你身边,我、你,是汉人;马喜,是回人;小姑娘,是库德人;叶华,是英格兰人,我们都是不同族类,但是我们的心,却都是同的,可是,我和我的叔父,岂止同一族类,更是血亲,却仍自相残杀,所以同我族类,又如何呢?”

  宋慕惭愧地说:“朱伯父说得是。”

  “喂,破布。”法蒂玛说。

  “嗯?”

  “我们去瑞士吧!”

  “瑞士?”

  “嗯,”法蒂玛点点头,“我也觉得别再蹚法兰西人的浑水了,不如离开吧!刚才听那个佣兵所说,瑞士是个自由的好地方,而且,要是钱花完了,你也可以拿把十字弓,当个佣兵。”

  宋慕笑了:“有你这个小鬼灵精在,钱是不会花完的。”

  “为什么不会,”法蒂玛瞪着眼睛说,“难道你要我当吉普赛女孩,到街头表演吗?”

  马喜和朱允炆也都被逗笑了。然后法蒂玛说:“你们都该取个欧罗巴名字。”

  “噢,我跟皇上已经有欧罗巴名字了,”马喜说:“那些朱乎德人听我说皇上以前是皇帝,就管我叫‘戴维’,叫皇上‘所罗门’。”

  “叶华就是叶华,那就剩下破布没有了。”女孩说。

  “你也没有啊,”叶华道,“法蒂玛是先知女儿的名字,所以我看你就叫‘玛丽’吧,这名字是从圣母马利亚而来的。”

  “我才不要!”

  “我看这些欧罗巴人,好像都叫同一些名字,”朱允炆说,“什么查理啊,约翰啊,好多人都同一个名字。”

  “是没错,”马喜说,“我看宋慕就取其中一个常用的名字好了,譬如说:威廉?”

  “哈,这个好,”法蒂玛拍手笑道,“威廉!哈,太有趣了。”

  宋慕看着众人笑闹成一团,心想,若是能一直这样守在一起,那到哪儿也都无妨。世界如此广大,如此多的国家,哪儿不能去呢?

  
更多

编辑推荐

1心理学十日读
2清朝皇帝那些事儿
3最后的军礼
4天下兄弟
5烂泥丁香
6水姻缘
7
8炎帝与民族复兴
9一个走出情季的女人
10这一年我们在一起
看过本书的人还看过
  • 绿眼

    作者:张品成  

    文学小说 【已完结】

    为纪念冰心奖创办二十一周年,我们献上这套“冰心奖获奖作家书系”,用以见证冰心奖二十一年来为推动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书系遴选了十位获奖作家的优秀儿童文学作品,这些作品语言生动,意...

  • 少年特工

    作者:张品成  

    文学小说 【已完结】

    叫花子蜕变成小红军的故事,展现乡村小子成长为少年特工的历程。读懂那一段历史,才能真正读懂我们这个民族的过去,也才能洞悉我们这个民族的未来。《少年特工》讲述十位智勇双全的少年特工与狡猾阴险的国民党...

  • 角儿

    作者:石钟山  

    文学小说 【已完结】

    石钟山影视原创小说。

  • 男左女右:石钟山机关小说

    作者:石钟山  

    文学小说 【已完结】

    文君和韦晓晴成为情人时,并不知道马萍早已和别的男人好上了。其实马萍和别的男人好上这半年多的时间里,马萍从生理到心理是有一系列变化的,只因文君没有感觉到,如果在平时,文君是能感觉到的,因为文君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