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光前(1903—1934) 化名刘辉。湖南酃县人。1910年从县城梅冈高小毕业,考入长沙育群中学。1916年秋在长沙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毕业。毕业后,受党组织派遣,回乡从事农民运动。1927年4月,奉命率八都自卫队到县城集训,编为县农民自卫军总队第二中队,任副中队长。1928年1月,中共酃县特别区委成立,任组织委员。3月,率暴动队攻打八都和水口挨户团,然后开到中村集结。20 日,中共酃县特别区委升编为中共酃县县委,任县委组织部长。次年,改任军事部长兼赤卫大队长。1929年春,县赤卫大队被打散,在深山老林中打游击。10月,恢复赤卫大队,被任命为大队长兼政委。1931年7月,县赤卫大队改编为酃县警卫连,任排长。11月,任第一连连长。1932年5月,任湘赣省军区红独九营政委。参加第四次反“围剿”斗争。在第五次反“围剿”斗争中,中共湘赣省委将赣南、遂川、酃县三个独立营编为红军独立四团,任九营营长。独立四团被派到上犹、崇义一带牵制南线敌人,被敌人包围,团长命其带领小分队突围寻求救援。中途遇敌,援军迟一天才赶到,致使独立团伤亡重大。邝光前因此被指为“AB团”分子,于1934年初夏被中共湘赣省肃反部杀害。
§§六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