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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六年后平反

  ◎钟叔河

  《姚期绑子》里有一句唱词:“天威莫测儿要多加小心”,这是的的确确一点不错的。尤其是明洪武、清雍正这样的“雄猜之主”,在舍得杀人尤其舍得杀自己人这方面,和商纣秦皇汉武是一样的行,“天威莫测”(或者可以用现代物理学名词称为“测不准”)的程度则大有提高,有时简直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比如朱元璋杀了李善长,却又承诺在二百一十六年后给他平反。

  李善长是朱元璋最早最得力的干部,《明史》说元璋打天下,“事无巨细,悉委善长,一切听便宜行事”。封功臣时授太师丞相,封韩国公,名列第一,徐达常遇春皆在其后,更不必说刘伯温(只封伯)。“制词比之萧何,褒称甚至”,只差没喊“惟我李大国公”了。朱元璋还将自己的长女临安公主嫁给李善长的长子李祺,赐铁券丹书,“父免二死,子免一死”,可见优礼之极,倚仗之深。

  但倚之深也就是忌之深,待到新政权稳固后,朱元璋便开始杀功臣。先杀了李善长荐用的胡惟庸,即将与惟庸有戚谊的善长之弟捕訊,“词连善长”,这时家奴也来揭发“善长与惟庸通赂遗(互相馈赠)交私语(个别谈话)”,于是煅炼成多大逆案,本人“并其妻女弟姪家口七十馀人悉诛”,免死牌也不起作用了。只有李祺“以公主恩,得不坐”,但随即“亡故”,幸好两人还留了个儿子李盛庆。

  崇祯朝任刑科给事中的李清,明亡后写了部《三垣笔记》,说临安公主和李祺的九世孙李世选,手捧朱元璋“御笔龙封”,从安徽绩溪进京,“自云善长赐死后,驸马都尉李祺嫡子李盛庆贬绩溪为民,即临安公主出也,因(公)主号泣于(太祖)前,故赐之龙封。”《三垣笔记》将“龙封”上的御笔亲书全文抄录如下:

  “勅赐皇亲外孙李盛庆:尔祖善长,因国事罸贬去守龙关(不说诛戮,而说贬到阴间去守龙关,妙绝),二百十六春为民。依数满,我封此旨,到京见主开拆。复忠臣勋爵,护国永远,世世不忘。刘、李、徐勋臣,保障我为主,收伐陈友谅,天下俱服,十大功劳,秋毫无犯。洪武二十三年,出給李盛庆收执。”

  接着又节录了封内的亲书勅谕:“勋臣善长,众臣诈称伪,坐胡惟容(应作惟庸),不晓自犯。向后复查,毫不干你事。李善长保障开国,十大功劳,秋毫无犯。忠臣与我,股肱心腹,你为国为民,我不忍忘,天誓我常害怕。你先年同刘基一时,败友谅十六万大兵。今你男李棋(应作祺)外孙福缘已故,止存三外孙,李盛庆长外孙贬罚二百十六春为民。取复护国,准旨到京见主,复韩国公。收过家资钱粮,数万国用,养老三万。还你开国勋臣,勅赐皇亲……”

  “龙封”御笔亲署洪武二十三年,杀李善长也就是这一年,最多在几个月以前。这里口口声声说“李善长保障开国,十大功劳”,是功臣,是股肱心腹,“为国为民,我不忍忘”,为什么又将他“并其妻女弟姪家口七十馀人”一下子都杀了呢?杀了以后,却又说“向后复查,毫不干你事”,株连数万人的大案,短短数月,又是如何复查的呢?既然“毫不干你事”,就该有错必纠,为何不但不糾,还要将“号哭于前”的女儿和嫡亲外孙赶出京城,赶到安徽去“贬罚二百十六春为民”呢?一定要杀要贬,杀了贬了也就干净了,为何又要承诺,二百一十六年“数满”后,“到京见主,复韩国公(爵禄),还你开国勋臣”呢?……

  这些问题,都百思不得其解,尤其是二百一十六年这个“数”是如何定出来的,真是天威莫测啊!

  从洪武二十三年算起,二百一十六年“满数”后不久,长大成人的九世孙李成选便“捧高皇御笔龙封”到京了,但高皇原来的承诺却没有兑现。因为皇帝也換了十几代,末世的万历不管事,天启太年轻,崇祯则特别多心,他“辨认龙封,云长字、二字、臣字、爵字相似,馀不尽似,又书胡惟庸为容,书祺为棋”,便怀疑有假(造假还会写错字么),交阁臣讨论。礼部侍郎钱谦益最会揣摩圣意,他拿出办李善长时公布的罪状,说这都是有证据,招了供的,铁案如山翻不了。结果李世选不仅未能“复韩国公,还开国勋臣”,还被下狱审查。幸有安徽抚臣查得“盛庆以三岁贬,与世选为善长后,俱实”;绩溪县令也说“龙封相传已久,士大夫及里民俱知,非新假者”;《三垣笔记》作者“时为刑垣,疏请,世选方得宥逐(免予刑罚,遣送回乡),然已系狱十年矣”。

  此际明朝大厦将倾,救亡还来不及,崇祯从藩邸入承大統,不愿翻前朝旧案,倒还可以理解。只有朱元璋为何要給自己的女儿这么一个二百一十六年后的承诺,硬使人莫测高深。难道“天誓我常怕”这句话硬是真的,他是怕拉帮结派时赌下的生死誓言会应验,怕血亲的诅咒会使自己遭更重的报应,才不得不給灭门丧夫的女儿一个遥不可及的希望,省得她天天去祷天拜地么?又难道刘伯温真给他传授了比《推背图》和《烧饼歌》更玄妙的本领,使能未卜先知,知道二百一十六年后朱家气数已尽,到那时翻案风就是刮得再大,也已经无所谓了么?■

  也谈“揭秘”《红楼梦》

  徐缉熙

  现在“揭秘”《红楼梦》成了时尚,这“秘”又往往耸人听闻,以期产生轰动的效果。诸如,林黛玉是雍正的妃子、甚至参与谋杀雍正啦,秦可卿是废太子胤礽的女儿,身份比贾府高贵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过去的“索隐派”有过许多高论,如因为贾宝玉喜欢吃女孩儿嘴上的胭脂,也就是所谓“爱红的毛病儿”,由此想到“红者,朱也;朱者,明也。”所以《红楼梦》是要反清复明的。因为小说中有个丫环叫四儿,由此想到雍正皇帝也是老四,所以四儿就是影射雍正的。当今的“索隐派“(不,应该称“揭秘派”)更厉害!只因为小说中史湘云在行令时说了一句“双悬日月照乾坤”(这本是唐代大诗人李白的一句诗),就“惊心动魄”地断定“日”指的是乾隆皇帝,而“月”,则是乾隆的“政敌”、废太子的儿子弘皙,《红楼梦》是把这两派的政治斗争写到小说中去了。因为秦可卿房中设着寿昌公主卧的榻,同昌公主制的帐,便由此断定秦可卿也是公主。令人不解的是,秦可卿房中不是还有武则天的宝镜,赵飞燕跳舞的金盘,安禄山掷太真乳的木瓜(这些本来只是作者因人设境、随意挥洒的写意笔墨)吗?何以不由此断定秦可卿是女王或妃子,甚至是安禄山这类人物的化身呢?

  平心而论,“索隐“作为学术研究的一种方法,只要用得科学,有充足的史料作为依据,本无可非议。《红楼梦》也确实有“隐”可索。作者就自称这部小说是“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隐去的真事”是什么,当然值得追索。例如小说中写到元妃省親的热闹场面,脂本《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有批语云:“借省親事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因为有这条史料,再参照曹家曾经四次接驾的史实,我们才可以推崇康熙南巡,曹府接驾,这是隐去的“真事”,而元妃省亲,则是用“假语”敷演的故事。“真事”是生活中的史实,“假语”其实就是艺术虚构。了解这一些,对于我们解读《红楼梦》无疑是重要的。但是我们能不能因此就把小说中的元妃省亲和生活中的康熙南巡划上等号,甚至指认元妃就是康熙,贾政就是曹寅呢?当然不能,说到底,“真事”不过是小说创作的生活背景、素材、原型,以及灵感的源泉。这是常识。曹雪芹自己就明明白白地把“真事”和“假语”严格分开的。把这二者混为一谈,不但直接违背作者的本意和小说创作的实际情况,而且从根本上否定了《红楼梦》是伟大的完整的艺术创造,而不是一大堆支离破碎的“谜语”的堆砌和罗列。

  问题还在于,《红楼梦》作者所说的“真事”,是千真万确的历史事件或历史事实,而绝非凭空捏造的子虚乌有的东西。刘心武先生在他的《揭秘红楼梦》(第一部)中谈废太子胤礽在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生了一个女儿,为了保全她,恰恰又在这关键时刻偷运出宫送往曹家,由曹家收养,这个女儿就是小说中的秦可卿!刘先生发现的秦可卿这一“身世”是他的“秦学”的基石,问题的要害恰恰在于,胤礽的女儿云云,是历史事实吗?刘先生没有提供(事实也提供不出)任何确凿可靠的史料,证明这是真事。刘先生提供了一个“旁证”,说是“在太子第二次被废的前后,从太子被圈禁的咸安宫里就逃出过一个人,不过不是一个幼儿,是一个成人。”这样的证据真够滑稽的!至于胤礽是否真生了女儿并送给曹家了,这样要害的问题,刘先生似乎认为这是无须证明的,所以就不作证明了.我们仔细读了刘先生的大文,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被刘先生苦心“揭”出来的“秦可卿身世之谜”,竟然完全是从小说中用猜谜的方法猜出来的,在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换句话说,这完全是刘先生用他的独特的方法制作出来的子虚乌有的东西。而这样的东西居然像煞有介事地冒充历史事实,变魔术似的变成了“真事”或“秘事”。刘先生的独特的方法是:“先把一部《红楼梦》分解成一大堆数不清、道不尽的“谜”(在他的眼睛里,《红楼梦》中几乎无往而不是谜,小说成了谜的集合体),然后从中“解”出种种“秘事”,而后又用这种凭空制作的“秘事”来反证小说中描写的情节。刘先生好像画了一个圆,这个圆的起点和终点都在同一个地方,由此循环往复,敷演出洋洋大观的“秦学”来。

  顺便指出,刘先生所“发现”的秦可卿的身世,单就情理而言,也是说不通的。胤礽被废,本人虽遭软禁,但他并没有遭到灭门之祸。事实上,康熙念及父子之情,对他还是很宽大的,更谈不上去伤害自己的孙儿孙女。刘先生自己也说:“康熙有指示,对废太子,以及他那一大家子,生活待遇上要保持原来的水平,叫做‘丰其衣食’。”胤礽的儿子宏皙如果不是活得好好的,又怎能在刘先生笔下充当乾隆的政敌?既然如此,胤礽又何至于要把一个刚出生的女儿偷偷送给一个包衣奴才?要说在那种“关键时刻”送走一个儿子还稍稍合理一些,偏偏刘先生为了和秦可卿对上号,不得不硬生生炮制出一个女儿来,这真是匪夷所思了!

  再说曹寅,他一生对康熙忠心不二,他病危时,对李煦(曹寅夫人的堂兄)说:“必得主子圣药救我。”“若得赐药,则尚可起死回生。”可见他对康熙的崇拜已到了铭心刻骨的程度。康熙对他也是特别宠信,二人虽是君臣主奴,实情同父子。曹寅不但人品好,为人谦逊,行事更是谨慎,这样的一个人怎肯“逆天”行事,去收养废太子的女儿,招惹这泼天大祸!李煦仅仅因为受太监唆使送给胤禩几个女子,就被治重罪,全家遭殃;如果照刘先生所说,曹寅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偷偷收养废太子的女儿,而且被告发了,曹家的下场岂不要比李煦更惨!一家老小早完了,还能有终成文学巨匠的曹雪芹?还能有《红楼梦》?!事实是,曹家虽因亏欠钱粮等事被查抄,并没有说他们和废太子或雍正其他的政敌有何牵连。雍正也没对他们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还同意在京城拨十几间房屋安置二代孤寡。

  当年蔡元培先生著《石头记索隐》,指林黛玉影射朱彝尊,薛宝钗影射高士奇等等,虽不科学,但至少朱、高等都实有其人,蔡先生的治学态度也是严肃的,相比之下,刘先生的《揭秘红楼梦》似乎离科学更远。

  早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初,胡适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中大声疾呼:“我们若想真正了解《红楼梦》,必须先打破这种种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今天读来,仍然能感受到它的重要意义!■

  尘封的监视档案披露雨果的私生活

  不久前,法国政府在布满灰尘的警察档案中,发现了有关多位十九世纪法国文学家私人生活的监视档案。富利尼根据这些档案记载出版了《监视作家的警察》。书中收录了许多发生在一八七九年至一八九一年之间的奇闻逸事。当时担任警察局长的是路易·安德里厄,此人是法国著名小说家与诗人路易·阿尔贡的父亲。安德里厄在自己的回忆录中曾赤裸裸地写道:“最后,整个都在监视之中。”据富利尼介绍,记录有关雨果私人生活的档案就有整整三大箱。雨果在监视记录中不但被描述成一个“打着民主旗号中饱私囊的人”,还被告密者描绘成为金钱所困的人。但富利尼认为这只不过是“伟大天才身上的小瑕疵”。

  这些秘密监视档案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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