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北游
故事是永不腐朽的。只有故事将永不腐朽。
——作 者
我从这一本书跳到另一本书,因为那么明显,它们彼此互文,它们毫不保留地推荐彼此。于是,我只好不停地从这本书跳到下一本书,沉迷在这个书写出来的世界中,心情澎湃,不知所以。
——读 者
让人为难的绝不是无话可说,而是,该从哪本书哪个故事说起,才能尽可能贴切地说出那个整合后的“真相”。这里的十一本书每本都太迷人了,都足以被引用成一个惊人的开头或者结尾。当然可以把它们区分为:纪实、小说、随笔、学术、历史等等。但更可以不加区分,它们都在叙事,都是故事。无论说的什么或怎么说,至少也有一个写作的故事。这便是写作和阅读造就的新的世界,一样的不完美,但幸好,智慧和有趣在这里总是比现实中多出很多。欢欣雀跃之,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密特朗过来坐在杜拉斯的对面,她抓住他的手,一言不发。突然,她说:“弗朗索瓦,我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对你说……”“玛格丽特,我在听着呢!”她十分严肃地说:“弗朗索瓦,你知道,我现在在世界上比你出名得多。” /摘自《情人杜拉斯》
我幻想亨利·詹姆斯的灵魂存在于皇皇宇宙的某个地方,怀着完全有理由的满足心情看着自己的名声在死后逐步高升,计算着销售码洋,读者对他作品的批评,听我们喋喋不休地谈论着他和他的作品,像在一场久久不散的盛大欢庆会上洋洋自负。亨利,无论你在哪里,请鞠一躬。/戴维·洛奇
一九八○年夏,二十七岁的杨来到巴黎敲开了杜拉斯公寓的门,杜拉斯拥抱了他,从此,他永远地和她呆在一起了,就是她一九九六年的去世也不能改变这一点。他什么也不做,就是做一切她要他做的事情,他是她的情人、读者、主人公、秘书、司机、保姆等等。杜拉斯当时六十五岁,并不算得多老。的确,不少养颜有方的人在这个年纪依然颜色明媚,但杜拉斯是另一种类型:她的脸早已因为写作的折磨、坏脾气、沉溺酒精而沟壑纵横,精力和思维却更加充沛和锋利。
我们总有各种暗暗的猜想怀疑这场爱情的“正当性”,但是面对杨这本用极其真实的、杜拉斯风格的语句——它们事实上是杨写给“您”杜拉斯的信,出书之后他仍然在写,一如他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七岁一直在给杜拉斯写信——组成的书,这些猜想显得多么龌龊而多余。任何曾经品味过爱情的真滋味的人,只能从这书中看到更多爱情的崎崛和纯粹。
杜拉斯去世后,杨消失了近三年,其实他一直呆在他们一起住了十六年的那个公寓里,犹豫着自杀而终于没有自杀,像一只甲虫,光睡,光吃,光喝酒。直到有一天:“我打电话给我母亲。我流着泪,说:‘来看我吧。’我预先告诉他们:‘我重了二十斤,三个月没刮胡子,浑身发臭,得扶我下楼。’母亲说:‘我们明天早上九点钟到。’”之后,照杜拉斯要他做的,他写了这本书:《情人杜拉斯》。
作者,作者,该如何感叹你们的写作命运?杜拉斯的每次写作都像是一次炼狱,杨说,她没有自杀,所以仍然在写作。但毕竟她在生前已经享有了足够荣光,所以能对密特朗说出那句话,那是实情,虽然她的意思其实是:文学比政治更重要。密特朗沉默了十五秒钟才明白过来,他说:“没错,玛格丽特,我知道得很清楚……”
对文学的这种理想地位,亨利·詹姆斯一直知道得很清楚。《小世界》的作者、文学批评家戴维·洛奇在他这本小说体的亨利·詹姆斯传记中有时会忍不住加入自己的旁白,他是在向这位伟大的作者致敬也希望给他慰藉(或者至少给自己慰藉吧)。因为,戴维·洛奇不能忍受这种想象:“他一定仍然觉得,他没能在世界的集体意识上留下自己思想的烙印,而这正是他开始踏上文学征程时希望能够做到的。”他是怀着何其伟大的理想!伟大的文学,伟大的作者。
我们严肃地进行着游戏,其根本规则是认可希区柯克是一个“严肃艺术家”。将希区柯克抬高为上帝一般的造物主,控制着自己作品甚至最微小的细节,这种态度,不过是移情关系的标志。我们追踪移情虚构直到尽头,是欲在理论中生产出一些真实的不二法门。/齐泽克
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地觉得是“三恨《红楼梦》未完”。/张爱玲
亨利·詹姆斯的中篇小说《螺丝在拧紧》被英国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本杰明·布里顿(Benjamin Britten)改编成了歌剧,成为他最好的作品之一。这是个著名的故事,可称后来很多故事的“原型”,比如史蒂芬·金的小说,比如电影《捉迷藏》。它说的是这么一个故事:年轻漂亮的女家庭教师来到一个偏僻的大宅子照看、教育几个孩子,发现前任女教师和她的情人的鬼魂试图控制孩子们。为了保护孩子们,她和鬼魂展开了周旋。与此同时她发现孩子们充满了敌意,显然站在鬼魂们一边,难道天真底下竟掩盖着丑恶,还是因为鬼魂们的控制?
这本不是一个确凿的故事。在《不敢问希区柯克的,就问拉康吧》(这是一本用拉康理论分析希区柯克的文集)中有一篇“没有安息的父亲”,比较了希区柯克的电影《深闺疑云》和《螺丝在拧紧》。作者米拉登·多拉借由这个比较论证了:悬疑没有答案,正是这种无解才造就了故事无穷无尽的魅力。在《螺丝在拧紧》中,“年轻的女教师即猜疑的主体,用第一人称讲述她的故事,她也不停地面对着神秘莫测的踪迹,而我们永远无法得知她到底正确与否:她是看到了幻象并想要把两个孩子卷入自己的疯狂,还是唯一看到了可怕的真相的人?”不仅事态可疑,猜疑本身也是可疑的。一旦后者显现,一切外在之魅影就隐退于次要,最大的危险实际来自猜疑者的心理。如此,似乎可以说,那些鬼怪虚妄真是实在之物,只是来自人心,如同梦魇。
《红楼梦魇》之“梦魇”却是一种过于喜爱的痴狂,绝无恐怖之感。张爱玲自言:“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这就是一部考据之作,从满汉之别、名字和年龄等的版本变化诸细处一一考证来,极是从容细密。因此周汝昌赞道:“张爱玲之奇才,心极细而记极强,万难企及。”那何以“记极强”?张爱玲自己说:“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熟读《红楼梦》恐是一些爱此小说者之最基本功,科学史家戈革先生亦有言:“当年我读《红楼》,不知几百千遍,直到能知其中每一小人物事迹,能背所有回目及诗词曲。”他接着哀叹,晚一辈,再晚一辈已经绝少读《红楼》了,却是太过悲观的估计。如此极美好极精妙极伟大之文学,怎能不召得每代痴迷人?是也,作为日常生活的传统文化是渐行渐远的,但它的美好仍在徜徉,不仅有故人故事,且有故物。
几代人匆匆走了,灯也灭了,我只捡飘落台阶的几片黄叶,庶几是跟昔日那一湾清流的重圆,不必花烛,不必沉吟。/董 桥
我惊奇地发现,即使一些受过很高教育的中国人对自己的语言的根也知之甚少。人们在小学、中学和大学机械地进行着汉语教学,却很少加以解释。/林西莉
不仅有故人故事,且有故物,说的是董桥的《故事》。每一篇都是一个故事故人加上一件故物:陆小曼《晚渚清烟》、张伯驹《墨梅图》、俞平伯的《重圆花烛歌》、沈从文的章草长条、罗振玉的行楷轴……纸墨极淡雅,文字更是珠玑。闻之故事叹息,观之故物欣喜。每每感叹时岁变迁骤疾,原来仍有这些手笔刻画之物存下,这其中该有怎样的流传收藏之传奇。但有一代与一代的对话,但有实物的亲证美好,传承是不能中断的。且看《故事》的《吉庆栈》一篇结尾:
一九六○年仲夏我去台湾读书,起程前他(徐老先生)悄悄把一只玉蝉塞进我的口袋里,说是汉代的琀玉,带在身上保平安。“你真的相信这些吗?”我大着胆子问他。老先生静静看了我好久说:“不要问我这样聪明的问题。我向来甘心做个快乐的笨人!”那一瞬间他苍茫的眼神我这辈子忘不了:我为自己年少的浅薄愧疚。
也许毛笔没了,诗词没了,中国画没了,但还有一个物会还在,那就是汉字。可惜,正如瑞典女子——那位著名的瑞典汉学家高本汉的学生林西莉所说的,大多数中国人早已不认得自己文字的根。只作实用的文字,自然可以一简再简,这本也是汉字字形演变的漫长历史中一直在发生的,但若那文字的根也是文化的根,忘记了实在可惜,不光可惜,简直要可耻的。分析汉字源流,早就大有书在,但没有这样好看的。好看,首先是因为林西莉不只是在分析,更是在讲故事,她是讲汉字的起源和发展中的中国文化史,且用的是一种可喜可亲的私人语言;其次,它配备了大量的插图,这些图从古代文物到现今中国的生活图景,在图的提示下,象形文字的奥秘便豁然解开了。比如说“斗”字,繁体写作“鬥”,再写作甲骨文已经是形似两立人四手相交,林西莉又配上一副周代铜雕像“摔跤手”,昭然若揭。
历史学家纪录且同时评断了历史(亦即故事,但是真实的),虽然对象是过去,历史学家的视野却难逃当下视域,用意则更往往在当下甚或将来,所以有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1500-1800:中西方的伟大遭遇》很精悍短小,然而正如史景迁和狄百瑞所称赞的,这其中却投入作者孟德卫一生的研究心血,也是美国中西交流史领域的经典之作。此书有四大章节,分别分析了中国对西方文明的接纳和排拒、欧洲对中国文化的接纳和排拒。彷佛在那个伟大时期,一切都是对等交换的,即使排斥,也是互相对等的。这其实并不绝对符合事实,孟德卫自己也如是说了。这种对称更多是为了完成一种完美理论,同时表示一种美好的希望吧,也印证了那句“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第三帝国的兴亡》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作为上世纪八十年代最有名的引进西方历史著作之一,它曾经对一代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柏林日记》却知者寥寥。其实这两本书关系极为密切,前者有大段内容直接引自后者,基本思想也一脉相承。《柏林日记》是第一部真实反映纳粹德国内幕及二战初期战况的著作,因此一九四一年在美国出版后立刻成了畅销书。今天阅读这本书的意义正在于那句“前事不忘,后世之师”。
如果你发现你也这样,汤姆·拉伯耸人听闻地说:你完蛋了。继续往下详阅本书也许有所帮助,但也可能丝毫不管用。尽快就医求诊要紧。
知道在这本《嗜书瘾君子》之前,陈建铭先生译过《藏书之爱》和《查令十字街84号》,那可都是爱书者的圣经级经典。这种书如今是渐渐多起来了。是呀,如今阅读风气日渐衰落,出版者和书店都乐意多出些这类书,一来满足自己的喜好,二来也暗自盼望能培养起若干书虫、藏书爱好者,最好还有嗜书瘾君子。所以,千万别被汤姆·拉伯那个叙事者装作要劝诫和治疗“嗜书瘾君子”的样子蒙蔽了,他哪里是忏悔呢,他一不小心还是透着得意和自豪嘛。虽然这类爱书之书渐渐多起来,但有如《嗜书瘾君子》这样文笔(诙谐有味道)、这样译笔(传神自然)的却仍很少。以下就是书中一段“友好地”讥讽学者阅读的文字:
学者们不仅专写没人要读的书,他们平日也阅读没有其他人想读的书。他们的阅读取向异常褊狭。这样子可以令他们自我感觉良好,窝在小圈圈里和区区几名同伴相濡以沫。他们一旦读完某部怪书,心满意足地往躺椅一靠,兀自沉思:“唉呀呀,我可能是放眼全世界区区十来位读过这本《鼻屎干之本体论详史》的人之一哪。”